安徽租房合同

时间:2022-04-12 19:15:22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安徽租房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徽租房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租房合同

安徽租房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安徽租房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屋座落 路 号、 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承租方因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免责条件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徽租房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安徽租房合同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 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合同所有者继续有效。

  如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损害公共利益的;

  1 房屋座落 幢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电话提前通知)。

  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

  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的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安徽租房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三和乡金山花园26栋401室(26#-1-7)、间数 三室一厅 面积119.72平方米结构 独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一 年零 零 月,出租方从 20xx年 9 月 1 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 9 月 1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1750 元,租期租金总额 21000 元。承租方将租金 以 现金方式,于 20xx-9-1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一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 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 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 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应支付赔偿金 /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 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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