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16 12:50:2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路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路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路应急预案

公路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平兴高速公路十标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财产损失,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防x洪工作的通知》,针对梅州地区的气候情况,以及我项目部现场实际情况,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防洪专题会议,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一、防汛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施工人员、项目住地、物资设备安全渡汛。

  二、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组长:林祖福副组长:张有才潘晓刚

  成员:李宇张泽远郭存明王威郭强康定寿陈永志郑经验王恺刘小林李鹏飞

  2、工作职责

  ⑴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抢险全面指挥工作,负责发布集团项目部级预案启动指令。

  ⑵副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组长做好抢险工作。对日常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⑶成员职责

  负责本部门或辖区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力参与应急救援,促使应急行动顺利实施。

  ⑷防汛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指挥部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汛情、水情、各工区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检查各工区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演练、培训、更新工作。

  汛情发生时,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问题,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重点防汛部位

  拌合站、住宅区、漳龙铁路跨线桥、梅河高速公路跨线桥。

  五、应急预案准备

  1、抢险队人员配置

  项目部:项目部经理挂帅,办公室(王恺)、工程部(郭强)、安全部(陈永志)、物资部(郑经验)、试验室(刘小林)、调度(李鹏飞)各1人,组成抢险领导组。

  各工区:各工区负责人组织,由办公室、工程、安全、物资、试验、调度人员配合。

  施工队:各施工队队长带队,施工人员组成抢险队,路基一队、路基三队、桥梁一队、桥梁二队。

  2、抢险设备配置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泵、三菱轿车等。 3、抢险物资配置

  草袋、编织袋、断道警示牌、预备的砂石料源、钢钎、大锤、镐、锹、苫布、撬杠、水上救生衣、安全帽、拖绳等若干。

  4、信息沟通

  项目部与梅州市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并上网查询河道水位情况和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和水文信息,发生险情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各工区,立即启动抢险预案。

  各工区也要与当地有关河道、气象部门建立联系,一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5、值班要求

  各工区要分析并找出本责任区的防汛薄弱环节、易发生积水、冲毁的地段,事先进行预防性修缮和加固。上汛前,加强巡视和维护,做好险情排查。

  在汛期施工,各工区必须指定专人获取气象和水文信息,对油库、搅拌站的接地和避雷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雨季施工安全方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遇小雨、中雨正常值班;遇大雨各工区负责人必须亲自值班,靠前指挥;遇暴雨、特大暴雨除工区负责人值班外,项目部领导也亲自值班,同时各抢险队、机动队待命。 6、准备情况检查

  每年项目部要对各工区应急人员、物资、设备、预案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工区整改并验证。目的是确保打有准备之战。

  六、应急预案措施及抢险方案

  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责任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拌合站值班人员。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对跨线桥及路基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并分等级,并安排人员值班。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向施工队队长汇报,由施工队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对汇报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和其他设备、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停止桥梁施工等做出判断,并立即执行。由现场工程师向项目经理部调度汇报降雨量、危险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调度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局指、建指汇报,必要时向下游地方政府通报。

  当洪水来临时,总指挥下达警报令,抢险组进入抢险状态,全体人员投入抢险工作。抢险小组协同地方防洪部门,共同定出抢险方案,由总指挥组织物资组调动必要的`机具、设备、材料等资源,根据抢险方案,将具体任务下达给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按要求完成任务。抢险过程中,必须注意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产,并且做好自我防护,整个过程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部署。

  七、培训、演练、更新

  应急预案制定后,项目部要组织本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同时要督促各工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培训要做好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并要求做好演练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及时评价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效果,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改,使之更有应对突发情况的价值。

  八、应急物资清单

  (略)

公路应急预案2

  1.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伤亡救护、交通疏导、危险货物处理、警示标志、协调处理案件,以及交通状况发布等。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救援,各部门协同配合,有条不紊地进行疏导交通。

  2.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灾情抢救、道路封锁、交通管制、应急救援等。

  在自然灾害时,公路部门需要尽快评估灾情,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同时协调政府部门提供应急物资。另外,应当在道路封锁的.情况下进行交通疏导和引导,保证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3.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交通管制方案、交通疏导、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命令传达等。

  在交通管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制方案,统一交通命令,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尽量降低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4.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汇报、灾情评估、抢险救援、交通疏导、难民安置等。

  在地震、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公路部门需要第一时间进行灾情评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采用各种方式疏导交通和安置灾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路应急预案3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突发性情况,及时疏运和分流因各种情况滞留在本市旅客以及完成省交通厅赋予我市对口支援其他城市紧急疏运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交通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旅客应急运输工作安全,及时,有序,圆满完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及时解掌握春运运力供求情况,拟定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受理应急运力申请,办理应急运力有关手续,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2512118,2266883(24小时值班电话2263532)。投诉电话:2261133 ,传真:2265132。

  运输企业: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应急任务,及时有效组织运力和人员及物资器材,负责旅客疏运分流具体组织实施。

  三、应急运力组织与任务分工

  (一)支援对口城市疏运旅客应急运力分别由市信禾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拱北汽车运输责任有限公司,海洲汽车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德益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二)因违法违章卸载分流旅客应急运力按《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通知》(珠交字〔20xx〕300号)文执行。

  (三)拱北口岸旅客应急疏运任务由岐关车路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负责。

  (四)因突发事件或其他情况,需要紧急疏运本市区域内旅客任务,由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市信禾西部公汽公司负责(应急运力分配及任务分工见附表)。

  四、应急准备

  (一)运力,人员准备。担负应急任务相关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好应急运力。应急车辆必须是车辆技术状况达一级以上,且XX年以后登记上牌,具有跨省运输能力,技术性能良好营运车辆。不得把未按规定改造以“2+2”或“2+1”形式布置卧铺车确定为应急车辆。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应技术全面,思想稳定,并具有跨省运输和夜间驾驶经验。确定为应急车辆,应安排在珠三角范围内进行短线运输,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物资器材准备。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做好应对春运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器材准备。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

  (三)应急知识培训。对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及客运站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旅客疏导,救援技能培训或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处置应急情况能力。

  (四)通讯联络及报告制度。春运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春运相关情况,如发现大面积旅客滞留车站或运输途中受阻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疏导分流旅客。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担负应急任务运输企业,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应急响应

  (一)当启动应急预案时,各小组成员和赋有应急任务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持手机信号24小时畅通,随时候令。

  (二)执行应急任务时,要沉着应对,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应领导跟车随行保障,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三)应急临时运输证由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与应急派车通知书或省厅支援指令同时使用,不定单位和车号,省内外通行。

  (四)有关应急车辆调用程序及运费结算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超载客车管理工作通知》(粤春运办[1999]11号)文执行。

  (五)对执行应急保障任务车辆,除发现有明显安全隐患外,各辖区运政管理机构应给予通行上方便。

公路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公路应急预案5

  为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保证××湖防汛抢险物质的及时、便捷运输。结合我县公路路况实际,制定水毁抢修应急预案如下: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损坏抢修等的应急处理工作。为做好防汛抢修工作,确保汛期公路畅通,养护处及时成立抢修水毁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

  (二)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

  (三)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认真研究落实上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及领导关于公路防汛抗洪抢险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公路保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指挥抢修水毁,决定、协调、解决公路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防汛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水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公路水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小组所有成员昼夜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4、坚持公路水毁及抢修情况旬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于每旬底前一天下午5:00前报县公路局养护处,遇有重特大水毁及其它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传真电话×××—××××

  5、积极与当地气象和防汛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及发展趋势。发生汛情时,所在地各分站(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应重视对汛情的收集、主要析,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情况,做好应急保障抢修措施。

  发生重特大水毁后,养护处应立即将水毁抢修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按以下程序启动本预案。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要求,由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抢修水毁工作会议,明确应急保障任务,确定保障地点、运输和工程抢修规模,承担任务的单位,提出实施的具体要求。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启动“××县公路局养护处水毁抢修保障预案”,并通知参加本次抢修的单位和人员。

  (三)公路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随时通报险情、灾情及公路保障情况,接受上级指令。

  (三)统一领导、组织、指挥本干线公路保障工作,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公路部门的部署,确定应急保障任务、规模、地点、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等各办事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

  (四)及时了解、收集、汇总情况,分析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五)根据当地对公路保障的需要,经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批准,指挥调度辖区内公路专业保障队伍。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领导用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抢修力量。

  人员、物资准备

  抢修队伍:处组建水毁抢修应急分队,总人数20人,其中处机关5人,专业队6人,分站9人;

  抢修车辆、机械:工作车2台,货车2台,推土机1台、装载机2台、自卸车2台,大型拖车1台、挖掘机1台,吊车1台,由工程处负责落实。

  抢险物料:编织袋500条,草袋200条、片石600立方,粗砂100立方,石子200立方,铁锨50把,由工程处负责落实,物资存放地点为工程处沥青库。

  处财务科要提前落实防汛期间抢修资金的.安排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具体要求

  养护处各下属单位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精神,充分认识水毁抢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准备。

  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水毁,各单位抢修队伍要无条件服从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保障汛期公路水毁随发生随抢修。

  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水毁工程量,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县公路局养护处

  水毁抢修领导小组

  分工

  姓名

  手机

  姓名

  手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队长

  应急队员

公路应急预案6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7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

  2.2 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防灾宣传、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3.1.1 Ⅰ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48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Ⅰ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2 Ⅱ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24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Ⅱ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3 Ⅲ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在决定发布Ⅲ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4 Ⅳ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内。

  需向社会发布Ⅳ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周密,保障到位。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部署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3)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对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段。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

  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险情;

  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险情;

  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险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险情扩大

  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公路政务信息网发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应急事件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损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损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毁情应在24小时内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分局应积极收集应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路抢险救灾。

  第七节 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做到从常态向非常态的顺利转变,保证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来临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急管理效益。

  (三)预案演练制度

  应急处置预案演练遵循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有重点的编制预案演练方案,适时举行预案演练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预案演练质量。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我局养护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清区公路局对上级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长清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雪天气预报后的预警响应。

  1.3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路通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公路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监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况信息监测信息化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科,设备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局应急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应急管理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等;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向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审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检查督促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等;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通知;根据预警等级和预案通知局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2.2.3养护科

  负责调查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调度养护巡查工作情况、公路桥梁等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督导、协调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抢修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类资料。

  2.2.4路政科

  负责调度路政巡查工作情况;督导、协调涉路工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2.2.5办公室

  负责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预警启动后后勤保障和新闻报道工作。

  2.2.6应急中心

  按职责完善路面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保障路网通信及监控设备畅通运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定时调度道路通行情况,对反映的应急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2.7各公路站、应急抢险中心

  负责根据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成立相应机构,根据需要组建本单位除雪防滑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实际路况制定详细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单位管辖的公路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3.1运转机制

  进入冬季,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接收预警气象信息等。

  局根据市局或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或上级预警通知,针对全区公路系统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局应急办负责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或根据天气预报,提出启动与解除预警响应建议,经值班领导签字后,发相关单位,通知局相关人员。

  各公路站负责根据上级部门预警通知,针对本区域内公路范围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并及时将预警启动后的有关情况向局报告。

  3.2会商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会商,通报雪情形势、研究预测雪情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工作。

  4预警

  4.1预警级别

  根据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三个预警级别:

  Ⅲ级(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小雪;

  Ⅱ级(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有中雪;

  Ⅰ级(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大到暴雪。

  4.2预警信息发布

  济南市公路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Ⅰ级(红色)或Ⅱ级(橙色)预警;我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报济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预警信息通过传真、办公内网、应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4.3预警响应

  4.3.1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①局分管领导、值班科长及值班人员在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及时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况。

  ②各公路站值班领导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所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4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4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2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①在Ⅲ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养护科、路政科、办公室、设备安全科、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3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3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3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①局在Ⅱ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养护、路政、安全副局长全部到岗,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2小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2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4响应结束

  当除雪工作结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复时,根据上级解除预警信息或根据实际除雪工作情况,解除预警。

  各公路站及时完成路面清理、养护等后续工作,并整理除雪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应急指挥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联络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要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等通讯设施。预案启动后,参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级成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

  5.2材料及物资准备

  除雪物资准备:城区出入口等主要路线,备足融雪剂等材料,统一存放至公路站或应急中心。其他公路要准备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两侧路肩上。同时备足扫把、铁锨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设备准备落实除雪车(或平地机)、洒布车、装载机等设备,可临时租用,但需提前确定租用意向。除雪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采取必要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明确巡查车、除雪防滑人员乘坐的交通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除雪防滑预案进行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在除雪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现场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为所有除雪保通人员配备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药品等,保证人身安全。

  6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单位执行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局统一负责对外发布路况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媒体和群众散布未经认可的消息。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长清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长清区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应急方案同时废止。

公路应急预案9

  通过对施工现场爆炸物品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险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编制本预案。

  一、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项目部应急小组领导职责:

  负责爆炸事故发生后,总体部署人力、物力才力;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住事态,解决善后事宜。

  1、****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负责领导技术部、安质部制定有关技术方案;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负责事件的调查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4、****、****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抢救伤者;

  6、****、****负责解决善后事宜;

  7、其他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爆炸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电话: ****

  地址:

  四、报警和联络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火警电话:119

  3、急救电话:120

  五、潜在紧急情况的确定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地理位置、居住场所、爆炸物品存放地点等识别和确定紧急情况。

  六、应急准备:

  爆炸应急所需设备:担架及现场急救箱、车辆、灭火器、灭火砂和铁锹等。

  七、应急响应:

  1、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自救,在能力不足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或军人队求援。

  3、立即由项目部卫生所派人急救;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联系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发展情况,以便公司及时掌握情况和做出决策。

  八、事故的调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由派出所、调度室、安质科、技术科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送公司公安分处一份。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

  4、对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路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公路应急预案11

  一、预案目标

  按照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机械除雪为主,局部人工除雪为辅,结合使用融雪剂除雪的除雪保畅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高速公路在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作用,保证低温雪天高速公路畅通、安全,力争做到保沧高速公路不因下雪而影响车辆通行。

  二、组织机构

  (一)保沧高速公路除雪保畅领导小组

  组长:牛军

  副组长:王运琢

  成员:龚英录、张凤爱、徐二星、周巍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季除雪保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龚英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任:龚英录

  成员:张凤爱、徐二星、穆宝、王亚芳

  (三)值班电话:0312-2193705

  0312-2193732(保定段)0312-2193747(沧州段)

  (四)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启动冬季除雪保畅预案,全面指挥应急工作;

  2、副组长负责除雪保畅工作的具体调度,并安排组织实施;

  3、工程部负责各养护工区的协调、各项准备工作及通讯、信息的传递,时刻注意天气预报的收集;

  4、监察部负责利用情报板及时发布雪情、路况等信息,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出行。

  (五)各养护工区分别成立相应的冬季除雪保畅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养护工区负责所辖路段内路面积雪清除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公司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三、预案准备

  (一)材料准备

  1、结合20xx年度冬季除雪使用材料的库存,由公司工程部通过招标形式统一采购融雪剂200吨。

  2、融雪剂的使用与存放:由于工区没有仓库,先使用在外存放和20xx年度库存的融雪剂;为方便撒布车装运融雪剂,融雪剂分别存放在保沧公司车库、高阳养护工区、河间养护工区、沙河桥收费站、韩村收费站。

  3、为应对今年冬季雪情加大的情况,工程部与融雪剂生产厂家联系约定,融雪剂厂家应在72小时内将100吨融雪剂运至指定地点。

  4、各养护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做好砂子、标志服、施工警示灯、警示牌、小型机具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机械设备

  1、公司2台除雪车分别放在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2、除雪铲2台,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3、除雪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养,做好保养和使用记录。

  4、每个养护工区各联系备用平地机2台、装载机2台,遇有大雪可随时准备上路除雪;各养护工区租用小型装载机,装载融雪剂。

  (三)应急队伍

  1、各养护工区成立除雪保畅应急队伍,如遇雪情全体人员留营待命,做好上路除雪的准备。同时,各养护单位做好除雪人员、机械准备,各养护工区成立应急队伍1到2支,要做到落实到每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雪情,随时能上路,配备应急车辆、人员,为随时做好上路除雪做好准备。

  2、沿线各匝道除雪同主线除雪同时进行,先用推雪板进行推雪,再根据积雪量的大小,每个匝道安排除雪人员6-10人,在雪停后2小时内(雪停时间如果是晚上,应在天亮后上午8点前)匝道除雪人员安排到位开始除雪,并在6小时内将匝道范围内积雪清除干净。各养护工区联系好地方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租用地方车辆上路除雪。

  3、工程部负责组织对除雪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除雪实战演练,并要求各养护工区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日常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除雪机械,按照除雪保畅工作流程及雪天驾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

  (四)通讯信息保障

  1、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时刻注意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遇有雪情及时反映给领导、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和相关处置工作。做好与公司值班室、监控室以及收费站、高速公路交警值班室、路政值班室的信息沟通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负责收集雪情信息、除雪进度、材料使用等情况。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设专人负责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有关雪情预报信息及时向保畅领导小组汇报。

  3、各养护工区在进行推雪、融雪剂撒布作业时,白天每隔二小时、夜间每隔四小时向工程部值班室汇报除雪车位置、除雪效果和推雪、融雪剂洒布的工作量等信息。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将各工区除雪作业情况汇总后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报告除雪信息。

  4、除雪过程中要定期向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汇报过往车辆的通行情况、融雪剂使用及库存数量,并在除雪工作完成后进行书面总结,将除雪工作完成情况及融雪剂等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工程部。

  (五)除雪车组织安排

  1、高阳工区1号除雪车、3号推雪铲负责朝阳站至高阳东站除雪工作;河间工区2号除雪车、4号推雪铲负责高阳东站至终点除雪工作;根据各段除雪情况随时调配、支援。各养护工区视天气变化情况通知除雪车操作人员提前1天到工区待命。

  各养护工区做好除雪车的维修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配件,除雪车操作人员对除雪车及时进行保养,排除除雪车故障,除雪作业连续进行时间较长时实行替班。

  2、各养护工区根据雪情合理安排除雪车作业路段,在除雪前各养护工区组织推雪铲先将除雪段超车道积雪推向行车道,清除积雪的宽度不少于1车道(为提高工作效率,可考虑使用两台推雪铲进行作业),使除雪车能正常作业。同时,各自辖段的互通立交、通道桥面积雪用推雪铲推到桥两端有边沟的路段,派专人在桥下地方路段执勤,待除雪车作业到此区域时,立即对地方道路进行暂时封闭,桥两侧50m内不能有车辆、人员、牲畜等安全隐患。

  3、在除雪作业过程中禁止一切车辆超越或靠近作业区域,要求压道车(护卫车)有车载标志、施工警示灯,车后安装禁行标志和“禁止超越”标志牌,警示后面来车不可超越。

  4、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之前,需经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批准。

  5、夜间收到降雪预报,提前将除雪车准备好,第二天早6:30准时上路进行除雪作业;如遇有除雪车不能正常作业时,养护工区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并说明原因,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除雪作业流程

  (一)雪情处理

  收到雪情通知,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各养护工区全体人员留营,做好除雪准备。养护工区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车次,巡查车辆全天候上路巡查,负责察看辖段内降雪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工程部。根据雪情,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根据各养护工区反馈情况统一安排调配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

  (二)一般情况处理

  降雪量小于20MM,大部分路面形不成冰时,由各养护工区通知日常养护人员清扫积雪,在可能结冰的桥涵、大长纵坡、弯道、匝道等洒布融雪剂,桥面、各站口要施撒融雪剂(氯化钠含量低的)。

  (三)小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小雪预报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准备好施工物资、警示牌等;检查机械,进行发动预热,保证随时出动;组织民工将上路撒布融雪剂车辆装好融雪剂待命。除雪作业人员随巡查车辆上路,装载一定数量的融雪剂,遇有桥涵、弯道,大长纵坡、匝道出现较厚积雪,随时清除。

  2、当降雪量增大,路面形成积雪层时,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安排除雪车上路除雪,对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

  (四)中到大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预报中到大雪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开始下雪立即组织除雪车撒布融雪剂。撒布融雪剂,应根据雪量大小控制融雪剂使用量,降雪在50毫米以下时融雪剂的撒布量不大于35g/㎡,当气温过低时适应增加施撒量和施撒次数,避免对路面、绿化造成损害。

  2、组织推雪铲将超车道积雪推至行车道,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合理安排除雪车除雪,对已经除雪作业仍存有积雪的路段,使用推雪铲除雪。

  3、对于除雪车、推雪铲均不能完全清除积雪的重点路段和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或人工清除。

  (五)局部降雪处理

  如遇有局部降雪,降雪区段所属工区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材料上路除雪,如雪情较大不能及时完成除雪任务,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组织调配其他工区人员、机械、材料进行支援。其他养护工区做好相应的`除雪准备。

  (六)特殊路段除雪

  匝道及各养护工区院落内的除雪工作与主线除雪作业同步进行。工区院内积雪在雪停后1天内清理干净。大桥桥面、收费站广场如需撒布融雪剂除雪,要选用含盐量低、腐蚀性小的融雪剂。

  五、突发事件处理

  1、因降雪引起严重堵车、重大交通事故,工区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理,及时清理路面,并按重大事件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做好与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2、车辆故障:当车辆在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安排维修,要求故障不过夜;

  3、人员调配:由各工区主任负责本工区除雪人员的调整;

  4、通讯联络:工程部负责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

  六、安全生产

  各养护工区组织对除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有上路人员着反光标志服,除雪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对除雪机械设备的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车载标志齐全完好;做好岗前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标志不齐全、有故障、安全等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不出现责任事故;进行夜间除雪过程中避免对通行车辆的安全、沿线地方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七、后勤保障及雪后其它工作安排

  各养护工区要加强除雪保畅的后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上路除雪作业人员的饮食,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连续进行除雪作业时,将饮用水、食品及时送至除雪作业现场;食堂准备好热汤、热饭,保证上路除雪作业人员饮食。

  除雪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文字、图片等资料。除雪作业完成后,各养护工区在3个工作日内将除雪作业车辆使用情况、人员情况、融雪剂使用、融雪剂库存数量及费用等以总结形式书面上报工程部,同时对在除雪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养护工区在雪后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进行路面坑槽的修补和沿线设施的修复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沿线反光片、标牌防眩板等设施的擦洗。

  八、演练工作

  为使除雪准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除需设备到位后,工程部将组织两个养护工区进行一次除雪演练,以达到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检验预案可行的目的,演练预计12月3日左右进行。

公路应急预案12

  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群体活动事件等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或断行时;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

  2)交警、路政联合巡逻人员发现高速公路需要关闭的情形时,应立即逐级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关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实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由交警、路政部门协商关闭高速公路,并向各单位下达关闭指令。在下达关闭指令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4)各收费站接到关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员发布关闭信息。提示其选择其它行驶路线,并利用可变信息板向车辆发布高速公路关闭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5)开通高速公路参照关闭程序进行。

  联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联合巡逻制度

  白天的联合巡逻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

  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冰雪天气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和黄沙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应急物资的准备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公路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14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xx]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王世良

  副指挥:孙振东、朱涛、董春勇

  成 员:刘松、朱军、赵传宝、韩辉、周谦、李德民、李延海、李永果、汤鹏、高祥龙、吕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保畅保通工作,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捷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冻雨雪灾害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在县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舒城县交通运输局防抗冰雪等灾害保障安全运输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公路中心、道路中心、港航中心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及各综合服务所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中心,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公路畅通保障组,由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保障组,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水上运输保障组,由县港航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

  指挥长职责:统一领导全县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县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在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和军队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随时保持与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向指挥长等报告工作相关情况,收集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道路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为地方政府组织铲雪除冰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水上运输保障组职责:负责做好全县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运输船舶,做好应急救授保障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码头、渡口铲雪除冰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水上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各类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相关问题,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的通行路段。

  (二)预防准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

  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

  制度和预案;

  2、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

  技能培训;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5、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6、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7、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8、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三)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1、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政府和指挥长的指令,立即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放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工作,在县政府和指挥长的统一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开

  展工作。

  2、维护保养好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抢险工程机具及抢险船舶,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备足油燃料,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储备一定数量应急抢险物资,如融雪剂、工业盐、防滑沙、碎石、麻袋、草袋、铁锹、扫帚、编织袋、雨衣、雨鞋、救生衣、救生圈等。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各保障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必须立即按指令及各自职责组织工作,要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安排和调度。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工作岗位,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3、抢险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各司其职,坚守岗位。

  4、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情况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

  5、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应急结束

  抗雪救灾保运输工作结束,由上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情况、应急工作开展、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应急行动总结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2日内报局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改进

  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在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及时按指令集结车辆、机具、船舶,不服从统一救援指挥、调度,因自身行为或临阵脱逃而导致重大事故,以及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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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路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路应急预案

公路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平兴高速公路十标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财产损失,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做好20xx年防x洪工作的通知》,针对梅州地区的气候情况,以及我项目部现场实际情况,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防洪专题会议,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

  一、防汛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施工人员、项目住地、物资设备安全渡汛。

  二、工作原则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组长:林祖福副组长:张有才潘晓刚

  成员:李宇张泽远郭存明王威郭强康定寿陈永志郑经验王恺刘小林李鹏飞

  2、工作职责

  ⑴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抢险全面指挥工作,负责发布集团项目部级预案启动指令。

  ⑵副组长职责

  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组长做好抢险工作。对日常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⑶成员职责

  负责本部门或辖区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力参与应急救援,促使应急行动顺利实施。

  ⑷防汛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指挥部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掌握汛情、水情、各工区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检查各工区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演练、培训、更新工作。

  汛情发生时,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问题,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重点防汛部位

  拌合站、住宅区、漳龙铁路跨线桥、梅河高速公路跨线桥。

  五、应急预案准备

  1、抢险队人员配置

  项目部:项目部经理挂帅,办公室(王恺)、工程部(郭强)、安全部(陈永志)、物资部(郑经验)、试验室(刘小林)、调度(李鹏飞)各1人,组成抢险领导组。

  各工区:各工区负责人组织,由办公室、工程、安全、物资、试验、调度人员配合。

  施工队:各施工队队长带队,施工人员组成抢险队,路基一队、路基三队、桥梁一队、桥梁二队。

  2、抢险设备配置

  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泵、三菱轿车等。 3、抢险物资配置

  草袋、编织袋、断道警示牌、预备的砂石料源、钢钎、大锤、镐、锹、苫布、撬杠、水上救生衣、安全帽、拖绳等若干。

  4、信息沟通

  项目部与梅州市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并上网查询河道水位情况和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汛情和水文信息,发生险情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各工区,立即启动抢险预案。

  各工区也要与当地有关河道、气象部门建立联系,一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

  5、值班要求

  各工区要分析并找出本责任区的防汛薄弱环节、易发生积水、冲毁的地段,事先进行预防性修缮和加固。上汛前,加强巡视和维护,做好险情排查。

  在汛期施工,各工区必须指定专人获取气象和水文信息,对油库、搅拌站的接地和避雷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雨季施工安全方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遇小雨、中雨正常值班;遇大雨各工区负责人必须亲自值班,靠前指挥;遇暴雨、特大暴雨除工区负责人值班外,项目部领导也亲自值班,同时各抢险队、机动队待命。 6、准备情况检查

  每年项目部要对各工区应急人员、物资、设备、预案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工区整改并验证。目的是确保打有准备之战。

  六、应急预案措施及抢险方案

  当接到可能发生暴雨、洪水警报后,由调度立即通知责任区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拌合站值班人员。各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对跨线桥及路基危险地段进行普查,并分等级,并安排人员值班。当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立即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向施工队队长汇报,由施工队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对汇报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管涵工作;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和其他设备、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停止桥梁施工等做出判断,并立即执行。由现场工程师向项目经理部调度汇报降雨量、危险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调度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向监理、局指、建指汇报,必要时向下游地方政府通报。

  当洪水来临时,总指挥下达警报令,抢险组进入抢险状态,全体人员投入抢险工作。抢险小组协同地方防洪部门,共同定出抢险方案,由总指挥组织物资组调动必要的`机具、设备、材料等资源,根据抢险方案,将具体任务下达给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按要求完成任务。抢险过程中,必须注意先抢救人员后抢救财产,并且做好自我防护,整个过程由总指挥统一指挥部署。

  七、培训、演练、更新

  应急预案制定后,项目部要组织本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同时要督促各工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培训要做好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并要求做好演练记录(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及时评价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效果,必要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改,使之更有应对突发情况的价值。

  八、应急物资清单

  (略)

公路应急预案2

  1.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

  高速公路车祸应急处置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人员伤亡救护、交通疏导、危险货物处理、警示标志、协调处理案件,以及交通状况发布等。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救援,各部门协同配合,有条不紊地进行疏导交通。

  2.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灾情抢救、道路封锁、交通管制、应急救援等。

  在自然灾害时,公路部门需要尽快评估灾情,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同时协调政府部门提供应急物资。另外,应当在道路封锁的.情况下进行交通疏导和引导,保证公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3.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交通管制方案、交通疏导、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命令传达等。

  在交通管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制方案,统一交通命令,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发布交通信息,尽量降低公路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4.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汇报、灾情评估、抢险救援、交通疏导、难民安置等。

  在地震、山体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公路部门需要第一时间进行灾情评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采用各种方式疏导交通和安置灾民,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路应急预案3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突发性情况,及时疏运和分流因各种情况滞留在本市旅客以及完成省交通厅赋予我市对口支援其他城市紧急疏运任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珠海市交通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旅客应急运输工作安全,及时,有序,圆满完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及时解掌握春运运力供求情况,拟定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受理应急运力申请,办理应急运力有关手续,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其他任务。

  值班电话:2512118,2266883(24小时值班电话2263532)。投诉电话:2261133 ,传真:2265132。

  运输企业: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应急任务,及时有效组织运力和人员及物资器材,负责旅客疏运分流具体组织实施。

  三、应急运力组织与任务分工

  (一)支援对口城市疏运旅客应急运力分别由市信禾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拱北汽车运输责任有限公司,海洲汽车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德益运输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二)因违法违章卸载分流旅客应急运力按《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通知》(珠交字〔20xx〕300号)文执行。

  (三)拱北口岸旅客应急疏运任务由岐关车路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负责。

  (四)因突发事件或其他情况,需要紧急疏运本市区域内旅客任务,由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市信禾西部公汽公司负责(应急运力分配及任务分工见附表)。

  四、应急准备

  (一)运力,人员准备。担负应急任务相关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好应急运力。应急车辆必须是车辆技术状况达一级以上,且XX年以后登记上牌,具有跨省运输能力,技术性能良好营运车辆。不得把未按规定改造以“2+2”或“2+1”形式布置卧铺车确定为应急车辆。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应技术全面,思想稳定,并具有跨省运输和夜间驾驶经验。确定为应急车辆,应安排在珠三角范围内进行短线运输,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物资器材准备。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做好应对春运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器材准备。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

  (三)应急知识培训。对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及客运站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旅客疏导,救援技能培训或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处置应急情况能力。

  (四)通讯联络及报告制度。春运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春运相关情况,如发现大面积旅客滞留车站或运输途中受阻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疏导分流旅客。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担负应急任务运输企业,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应急响应

  (一)当启动应急预案时,各小组成员和赋有应急任务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持手机信号24小时畅通,随时候令。

  (二)执行应急任务时,要沉着应对,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应领导跟车随行保障,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三)应急临时运输证由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与应急派车通知书或省厅支援指令同时使用,不定单位和车号,省内外通行。

  (四)有关应急车辆调用程序及运费结算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超载客车管理工作通知》(粤春运办[1999]11号)文执行。

  (五)对执行应急保障任务车辆,除发现有明显安全隐患外,各辖区运政管理机构应给予通行上方便。

公路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x(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x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公路应急预案5

  为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保证××湖防汛抢险物质的及时、便捷运输。结合我县公路路况实际,制定水毁抢修应急预案如下: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及沿线设施损坏抢修等的应急处理工作。为做好防汛抢修工作,确保汛期公路畅通,养护处及时成立抢修水毁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

  (二)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

  (三)分级分部门负责;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认真研究落实上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及领导关于公路防汛抗洪抢险的指示、任务,迅速作出公路保障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指挥抢修水毁,决定、协调、解决公路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防汛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任务。

  2、迅速收集、汇总水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公路水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坚持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小组所有成员昼夜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4、坚持公路水毁及抢修情况旬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于每旬底前一天下午5:00前报县公路局养护处,遇有重特大水毁及其它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传真电话×××—××××

  5、积极与当地气象和防汛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及发展趋势。发生汛情时,所在地各分站(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应重视对汛情的收集、主要析,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情况,做好应急保障抢修措施。

  发生重特大水毁后,养护处应立即将水毁抢修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按以下程序启动本预案。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指示要求,由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抢修水毁工作会议,明确应急保障任务,确定保障地点、运输和工程抢修规模,承担任务的单位,提出实施的具体要求。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启动“××县公路局养护处水毁抢修保障预案”,并通知参加本次抢修的单位和人员。

  (三)公路各部门、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随时通报险情、灾情及公路保障情况,接受上级指令。

  (三)统一领导、组织、指挥本干线公路保障工作,根据本级政府及上级公路部门的部署,确定应急保障任务、规模、地点、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等各办事机构和责任人、联络人。

  (四)及时了解、收集、汇总情况,分析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五)根据当地对公路保障的需要,经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批准,指挥调度辖区内公路专业保障队伍。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领导用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抢修力量。

  人员、物资准备

  抢修队伍:处组建水毁抢修应急分队,总人数20人,其中处机关5人,专业队6人,分站9人;

  抢修车辆、机械:工作车2台,货车2台,推土机1台、装载机2台、自卸车2台,大型拖车1台、挖掘机1台,吊车1台,由工程处负责落实。

  抢险物料:编织袋500条,草袋200条、片石600立方,粗砂100立方,石子200立方,铁锨50把,由工程处负责落实,物资存放地点为工程处沥青库。

  处财务科要提前落实防汛期间抢修资金的.安排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具体要求

  养护处各下属单位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精神,充分认识水毁抢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准备。

  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水毁,各单位抢修队伍要无条件服从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保障汛期公路水毁随发生随抢修。

  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水毁工程量,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县公路局养护处

  水毁抢修领导小组

  分工

  姓名

  手机

  姓名

  手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队长

  应急队员

公路应急预案6

  一、农村公路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县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事故、地质灾害、中断交通、危及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水毁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公路水毁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县乡公路水毁地质灾害,桥梁事故造成的公路交通中断,按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确保公路畅通,由公路管理所,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加强监控,科学决策。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水毁、地质灾害易发区、桥梁或凝冻路面地段、危险地带进行监控。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提高公路灾害防御处置技术和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县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由于降雨在公路沿线引发的水毁地质灾害、滑坡、凝冻灾害等导致公路中断交通和危及交通安全,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农村公路灾害突发事件的界定

  农村公路易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有:

  1、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滑坡、塌方、高边坡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2、水毁、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给公路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引起的突发事件。

  3、破坏性地震导致的公路中断引起的突发事件。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5、公路凝冻灾害引发的中断交通及安全。

  三、防御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农村公路防御灾害处置应急领导组:

  组长:李保英(县交通运输局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文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魁胜(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王永栋(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牛建忠(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兵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张广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所所长)

  田建东(县交通运输局工程公司经理)

  徐双遇(县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股,赵兵会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7021679。

  (二)职责

  发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经交通运输局批准,启动本预案,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完成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行政区域和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权限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以平时培养的施工队和群养工队伍为主以及及时组织的民工进行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由协调指挥组、抢险队、技术组、运输队等工作组组成,并按所、各股室的职责负责应急工作。

  领导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所涉及部门、行业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方案;运输队负责调运、设备和运送物资。

  应急救援队伍平时采用电话随时联络召集,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实行24小时值班及电话跟踪值班制。

  四、相关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股室按照以下报告程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按善后处置要求开展救援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告程序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并在3小时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逐级上报情况。

  (二)公路桥梁工程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工程量;

  2、发生事故工程部位、结构类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项目法人名称、项目法人代表授权人姓名、设计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监理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和本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姓名;

  4、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三)灾毁(水毁、塌方)抢修保通报告的主要内容

  1、灾毁路线名称、地点桩号、灾毁项目、损失情况;

  2、灾毁抢修情况和预计恢复通车时间;

  3、灾毁报告单位、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五、善后处理

  1、现场保护。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工作。

  2、调查处理。按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应急结束。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应急救援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认真清理、清查,确定不再发生危险,不存在安全隐患后,及时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并通过媒体进行宣布。

  4、落实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应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

  六、应急实施保障

  1、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通信畅通;

  2、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公务车不得外借;

  5、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派运输企业车辆用于应急处置工作。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参加应急救援行动需调用社会车辆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3、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领导组安排指挥,未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上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4、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领导组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建设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信息报送

  领导组要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需要对外发布信息时,应征求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7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

  2.2 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防灾宣传、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3.1.1 Ⅰ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48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Ⅰ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2 Ⅱ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24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Ⅱ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3 Ⅲ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在决定发布Ⅲ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4 Ⅳ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内。

  需向社会发布Ⅳ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周密,保障到位。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部署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3)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对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段。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

  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险情;

  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险情;

  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险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险情扩大

  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公路政务信息网发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应急事件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损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损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毁情应在24小时内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分局应积极收集应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路抢险救灾。

  第七节 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做到从常态向非常态的顺利转变,保证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来临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急管理效益。

  (三)预案演练制度

  应急处置预案演练遵循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有重点的编制预案演练方案,适时举行预案演练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预案演练质量。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我局养护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清区公路局对上级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长清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雪天气预报后的预警响应。

  1.3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路通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公路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监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况信息监测信息化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科,设备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局应急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应急管理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等;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向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审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检查督促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等;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通知;根据预警等级和预案通知局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2.2.3养护科

  负责调查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调度养护巡查工作情况、公路桥梁等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督导、协调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抢修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类资料。

  2.2.4路政科

  负责调度路政巡查工作情况;督导、协调涉路工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2.2.5办公室

  负责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预警启动后后勤保障和新闻报道工作。

  2.2.6应急中心

  按职责完善路面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保障路网通信及监控设备畅通运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定时调度道路通行情况,对反映的应急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2.7各公路站、应急抢险中心

  负责根据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成立相应机构,根据需要组建本单位除雪防滑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实际路况制定详细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单位管辖的公路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3.1运转机制

  进入冬季,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接收预警气象信息等。

  局根据市局或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或上级预警通知,针对全区公路系统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局应急办负责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或根据天气预报,提出启动与解除预警响应建议,经值班领导签字后,发相关单位,通知局相关人员。

  各公路站负责根据上级部门预警通知,针对本区域内公路范围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并及时将预警启动后的有关情况向局报告。

  3.2会商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会商,通报雪情形势、研究预测雪情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工作。

  4预警

  4.1预警级别

  根据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三个预警级别:

  Ⅲ级(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小雪;

  Ⅱ级(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有中雪;

  Ⅰ级(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大到暴雪。

  4.2预警信息发布

  济南市公路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Ⅰ级(红色)或Ⅱ级(橙色)预警;我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报济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预警信息通过传真、办公内网、应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4.3预警响应

  4.3.1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①局分管领导、值班科长及值班人员在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及时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况。

  ②各公路站值班领导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所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4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4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2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①在Ⅲ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养护科、路政科、办公室、设备安全科、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3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3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3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①局在Ⅱ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养护、路政、安全副局长全部到岗,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2小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2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4响应结束

  当除雪工作结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复时,根据上级解除预警信息或根据实际除雪工作情况,解除预警。

  各公路站及时完成路面清理、养护等后续工作,并整理除雪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应急指挥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联络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要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等通讯设施。预案启动后,参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级成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

  5.2材料及物资准备

  除雪物资准备:城区出入口等主要路线,备足融雪剂等材料,统一存放至公路站或应急中心。其他公路要准备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两侧路肩上。同时备足扫把、铁锨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设备准备落实除雪车(或平地机)、洒布车、装载机等设备,可临时租用,但需提前确定租用意向。除雪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采取必要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明确巡查车、除雪防滑人员乘坐的交通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除雪防滑预案进行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在除雪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现场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为所有除雪保通人员配备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药品等,保证人身安全。

  6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单位执行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局统一负责对外发布路况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媒体和群众散布未经认可的消息。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长清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长清区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应急方案同时废止。

公路应急预案9

  通过对施工现场爆炸物品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险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编制本预案。

  一、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项目部应急小组领导职责:

  负责爆炸事故发生后,总体部署人力、物力才力;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住事态,解决善后事宜。

  1、****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负责领导技术部、安质部制定有关技术方案;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负责事件的调查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4、****、****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抢救伤者;

  6、****、****负责解决善后事宜;

  7、其他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爆炸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电话: ****

  地址:

  四、报警和联络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火警电话:119

  3、急救电话:120

  五、潜在紧急情况的确定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地理位置、居住场所、爆炸物品存放地点等识别和确定紧急情况。

  六、应急准备:

  爆炸应急所需设备:担架及现场急救箱、车辆、灭火器、灭火砂和铁锹等。

  七、应急响应:

  1、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自救,在能力不足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或军人队求援。

  3、立即由项目部卫生所派人急救;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联系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发展情况,以便公司及时掌握情况和做出决策。

  八、事故的调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由派出所、调度室、安质科、技术科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送公司公安分处一份。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

  4、对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路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公路应急预案11

  一、预案目标

  按照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机械除雪为主,局部人工除雪为辅,结合使用融雪剂除雪的除雪保畅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高速公路在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作用,保证低温雪天高速公路畅通、安全,力争做到保沧高速公路不因下雪而影响车辆通行。

  二、组织机构

  (一)保沧高速公路除雪保畅领导小组

  组长:牛军

  副组长:王运琢

  成员:龚英录、张凤爱、徐二星、周巍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季除雪保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龚英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任:龚英录

  成员:张凤爱、徐二星、穆宝、王亚芳

  (三)值班电话:0312-2193705

  0312-2193732(保定段)0312-2193747(沧州段)

  (四)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启动冬季除雪保畅预案,全面指挥应急工作;

  2、副组长负责除雪保畅工作的具体调度,并安排组织实施;

  3、工程部负责各养护工区的协调、各项准备工作及通讯、信息的传递,时刻注意天气预报的收集;

  4、监察部负责利用情报板及时发布雪情、路况等信息,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出行。

  (五)各养护工区分别成立相应的冬季除雪保畅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养护工区负责所辖路段内路面积雪清除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公司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三、预案准备

  (一)材料准备

  1、结合20xx年度冬季除雪使用材料的库存,由公司工程部通过招标形式统一采购融雪剂200吨。

  2、融雪剂的使用与存放:由于工区没有仓库,先使用在外存放和20xx年度库存的融雪剂;为方便撒布车装运融雪剂,融雪剂分别存放在保沧公司车库、高阳养护工区、河间养护工区、沙河桥收费站、韩村收费站。

  3、为应对今年冬季雪情加大的情况,工程部与融雪剂生产厂家联系约定,融雪剂厂家应在72小时内将100吨融雪剂运至指定地点。

  4、各养护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做好砂子、标志服、施工警示灯、警示牌、小型机具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机械设备

  1、公司2台除雪车分别放在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2、除雪铲2台,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3、除雪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养,做好保养和使用记录。

  4、每个养护工区各联系备用平地机2台、装载机2台,遇有大雪可随时准备上路除雪;各养护工区租用小型装载机,装载融雪剂。

  (三)应急队伍

  1、各养护工区成立除雪保畅应急队伍,如遇雪情全体人员留营待命,做好上路除雪的准备。同时,各养护单位做好除雪人员、机械准备,各养护工区成立应急队伍1到2支,要做到落实到每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雪情,随时能上路,配备应急车辆、人员,为随时做好上路除雪做好准备。

  2、沿线各匝道除雪同主线除雪同时进行,先用推雪板进行推雪,再根据积雪量的大小,每个匝道安排除雪人员6-10人,在雪停后2小时内(雪停时间如果是晚上,应在天亮后上午8点前)匝道除雪人员安排到位开始除雪,并在6小时内将匝道范围内积雪清除干净。各养护工区联系好地方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租用地方车辆上路除雪。

  3、工程部负责组织对除雪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除雪实战演练,并要求各养护工区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日常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除雪机械,按照除雪保畅工作流程及雪天驾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

  (四)通讯信息保障

  1、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时刻注意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遇有雪情及时反映给领导、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和相关处置工作。做好与公司值班室、监控室以及收费站、高速公路交警值班室、路政值班室的信息沟通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负责收集雪情信息、除雪进度、材料使用等情况。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设专人负责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有关雪情预报信息及时向保畅领导小组汇报。

  3、各养护工区在进行推雪、融雪剂撒布作业时,白天每隔二小时、夜间每隔四小时向工程部值班室汇报除雪车位置、除雪效果和推雪、融雪剂洒布的工作量等信息。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将各工区除雪作业情况汇总后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报告除雪信息。

  4、除雪过程中要定期向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汇报过往车辆的通行情况、融雪剂使用及库存数量,并在除雪工作完成后进行书面总结,将除雪工作完成情况及融雪剂等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工程部。

  (五)除雪车组织安排

  1、高阳工区1号除雪车、3号推雪铲负责朝阳站至高阳东站除雪工作;河间工区2号除雪车、4号推雪铲负责高阳东站至终点除雪工作;根据各段除雪情况随时调配、支援。各养护工区视天气变化情况通知除雪车操作人员提前1天到工区待命。

  各养护工区做好除雪车的维修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配件,除雪车操作人员对除雪车及时进行保养,排除除雪车故障,除雪作业连续进行时间较长时实行替班。

  2、各养护工区根据雪情合理安排除雪车作业路段,在除雪前各养护工区组织推雪铲先将除雪段超车道积雪推向行车道,清除积雪的宽度不少于1车道(为提高工作效率,可考虑使用两台推雪铲进行作业),使除雪车能正常作业。同时,各自辖段的互通立交、通道桥面积雪用推雪铲推到桥两端有边沟的路段,派专人在桥下地方路段执勤,待除雪车作业到此区域时,立即对地方道路进行暂时封闭,桥两侧50m内不能有车辆、人员、牲畜等安全隐患。

  3、在除雪作业过程中禁止一切车辆超越或靠近作业区域,要求压道车(护卫车)有车载标志、施工警示灯,车后安装禁行标志和“禁止超越”标志牌,警示后面来车不可超越。

  4、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之前,需经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批准。

  5、夜间收到降雪预报,提前将除雪车准备好,第二天早6:30准时上路进行除雪作业;如遇有除雪车不能正常作业时,养护工区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并说明原因,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除雪作业流程

  (一)雪情处理

  收到雪情通知,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各养护工区全体人员留营,做好除雪准备。养护工区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车次,巡查车辆全天候上路巡查,负责察看辖段内降雪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工程部。根据雪情,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根据各养护工区反馈情况统一安排调配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

  (二)一般情况处理

  降雪量小于20MM,大部分路面形不成冰时,由各养护工区通知日常养护人员清扫积雪,在可能结冰的桥涵、大长纵坡、弯道、匝道等洒布融雪剂,桥面、各站口要施撒融雪剂(氯化钠含量低的)。

  (三)小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小雪预报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准备好施工物资、警示牌等;检查机械,进行发动预热,保证随时出动;组织民工将上路撒布融雪剂车辆装好融雪剂待命。除雪作业人员随巡查车辆上路,装载一定数量的融雪剂,遇有桥涵、弯道,大长纵坡、匝道出现较厚积雪,随时清除。

  2、当降雪量增大,路面形成积雪层时,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安排除雪车上路除雪,对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

  (四)中到大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预报中到大雪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开始下雪立即组织除雪车撒布融雪剂。撒布融雪剂,应根据雪量大小控制融雪剂使用量,降雪在50毫米以下时融雪剂的撒布量不大于35g/㎡,当气温过低时适应增加施撒量和施撒次数,避免对路面、绿化造成损害。

  2、组织推雪铲将超车道积雪推至行车道,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合理安排除雪车除雪,对已经除雪作业仍存有积雪的路段,使用推雪铲除雪。

  3、对于除雪车、推雪铲均不能完全清除积雪的重点路段和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或人工清除。

  (五)局部降雪处理

  如遇有局部降雪,降雪区段所属工区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材料上路除雪,如雪情较大不能及时完成除雪任务,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组织调配其他工区人员、机械、材料进行支援。其他养护工区做好相应的`除雪准备。

  (六)特殊路段除雪

  匝道及各养护工区院落内的除雪工作与主线除雪作业同步进行。工区院内积雪在雪停后1天内清理干净。大桥桥面、收费站广场如需撒布融雪剂除雪,要选用含盐量低、腐蚀性小的融雪剂。

  五、突发事件处理

  1、因降雪引起严重堵车、重大交通事故,工区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理,及时清理路面,并按重大事件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做好与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2、车辆故障:当车辆在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安排维修,要求故障不过夜;

  3、人员调配:由各工区主任负责本工区除雪人员的调整;

  4、通讯联络:工程部负责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

  六、安全生产

  各养护工区组织对除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有上路人员着反光标志服,除雪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对除雪机械设备的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车载标志齐全完好;做好岗前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标志不齐全、有故障、安全等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不出现责任事故;进行夜间除雪过程中避免对通行车辆的安全、沿线地方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七、后勤保障及雪后其它工作安排

  各养护工区要加强除雪保畅的后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上路除雪作业人员的饮食,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连续进行除雪作业时,将饮用水、食品及时送至除雪作业现场;食堂准备好热汤、热饭,保证上路除雪作业人员饮食。

  除雪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文字、图片等资料。除雪作业完成后,各养护工区在3个工作日内将除雪作业车辆使用情况、人员情况、融雪剂使用、融雪剂库存数量及费用等以总结形式书面上报工程部,同时对在除雪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养护工区在雪后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进行路面坑槽的修补和沿线设施的修复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沿线反光片、标牌防眩板等设施的擦洗。

  八、演练工作

  为使除雪准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除需设备到位后,工程部将组织两个养护工区进行一次除雪演练,以达到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检验预案可行的目的,演练预计12月3日左右进行。

公路应急预案12

  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群体活动事件等人为因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或断行时;

  ⑥因其它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交通拥堵、断行或影响车辆安全通行时。

  2)交警、路政联合巡逻人员发现高速公路需要关闭的情形时,应立即逐级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有关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信息后,应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确实需要关闭高速公路时,由交警、路政部门协商关闭高速公路,并向各单位下达关闭指令。在下达关闭指令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4)各收费站接到关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向司乘人员发布关闭信息。提示其选择其它行驶路线,并利用可变信息板向车辆发布高速公路关闭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5)开通高速公路参照关闭程序进行。

  联合通保措施

  1)建立联合巡逻制度

  白天的联合巡逻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

  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冰雪天气的保通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和黄沙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应急物资的准备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公路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应急预案14

  为全面做好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应对大雪灾害工作,根据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宁路明电[20xx]2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养管到位、确保畅通、优质服务”的方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大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大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特大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大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兖州区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大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王世良

  副指挥:孙振东、朱涛、董春勇

  成 员:刘松、朱军、赵传宝、韩辉、周谦、李德民、李延海、李永果、汤鹏、高祥龙、吕海峰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大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大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大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大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大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任组长,养护科副科长孙丽、韩钦秀任副组长,汤鹏、吕海峰、高祥龙、米国华、史磊、张金海、孙健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由路政大队队长李德民任组长,韩广秋、史萌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由政工科科长韩辉任组长,牛红梅任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主任刘松任组长,朱军、王冬任副组长,成员由周谦、时光、张学芳、陈平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及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

  局路政大队负责全局应急路政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大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大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大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大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大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迅速清除国省干线公路的积雪。

  2、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的公路。

  3、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大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大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大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大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局养护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路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下交通保畅保通工作,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捷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冻雨雪灾害给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交通安全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在县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排除险情,保障公路、水路畅通,确保运输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舒城县交通运输局防抗冰雪等灾害保障安全运输指挥部。

  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公路中心、道路中心、港航中心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股室及各综合服务所负责人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中心,应急中心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公路畅通保障组,由公路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保障组,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水上运输保障组,由县港航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

  (二)工作职责

  指挥长职责:统一领导全县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县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应急命令,指挥、调度、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运输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在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和军队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具体负责所在工作组的工作,带领有关成员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组织运输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协调工作,随时保持与指挥长、副指挥长、各保障组、上级有关部门及各单位的联系,向指挥长等报告工作相关情况,收集有关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好值班记录。

  道路运输保障组职责:组织安排运力储备,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运输车辆和人员,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安装防滑链条等安全措施,协调解决在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应急救援保障过程中公路、桥梁畅通,为地方政府组织铲雪除冰做好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水上运输保障组职责:负责做好全县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抢险人员和运输船舶,做好应急救授保障工作,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码头、渡口铲雪除冰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在水上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后勤保障组职责:及时掌握和了解救灾情况,按照县政府和指挥长命令,做好救灾资金的储备和抢险物资、工具的购置及后勤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以及由此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及时收集、监督、指导交通系统对防抗雪灾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各类信息。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相关问题,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的通行路段。

  (二)预防准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

  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准备工作: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

  制度和预案;

  2、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

  技能培训;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5、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6、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7、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8、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三)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1、各保障组要完善应急处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县政府和指挥长的指令,立即按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放灾人员及物资运输工作,在县政府和指挥长的统一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开

  展工作。

  2、维护保养好参加抢险救灾运输车辆、抢险工程机具及抢险船舶,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备足油燃料,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储备一定数量应急抢险物资,如融雪剂、工业盐、防滑沙、碎石、麻袋、草袋、铁锹、扫帚、编织袋、雨衣、雨鞋、救生衣、救生圈等。

  (四)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各保障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必须立即按指令及各自职责组织工作,要服从指挥长统一指挥、安排和调度。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工作岗位,险情没有解除前不得擅自离岗。

  3、抢险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各司其职,坚守岗位。

  4、应急预案启动后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情况收集和信息报告工作。

  5、在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及各工作组全体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四、应急结束

  抗雪救灾保运输工作结束,由上级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应急行动结束后,通常在24小时内,各单位对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情况、应急工作开展、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应急行动总结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2日内报局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汇总、整理有关材料,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改进

  平时的准备工作和应急行动的组织工作。

  五、奖励与责任

  (一)奖励

  在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对反应快速、决策正确、处置果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及时按指令集结车辆、机具、船舶,不服从统一救援指挥、调度,因自身行为或临阵脱逃而导致重大事故,以及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