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安全播应急预案

时间:2024-12-10 07:21:5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电台安全播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台安全播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台安全播应急预案

  一、前言

  目前,我国大部分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仍是基于现有制播系统进行应急报道的,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完备、系统的应急广播制播制度,也没有构建出新的制播系统。为改善这一状况,有必要对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进行研究分析,这样才能建立出适合的、满足应急广播制播业务需求的应急广播制播系统。

  二、广播电台制播业务系统架构

  广播电台现有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子系统构成,包括信息采集系统、媒资系统、编排系统、制作系统、播出系统、广告系统和运维系统等。信息采集系统负责收集各种数据资料、信息与素材,采集方式主要有现场采访、电话采访、移动客户端(如,微博、微信、QQ)等,信息的形式主要有文字、音频、视频等。对于采集来的原始信息资料,需要按照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要求进行格式转换,进行相应初步处理后存入到媒资系统中。媒资系统负责存储各种信息资料、处理各种媒体、管理各种版权、检索所需信息、上传下载资料等。制作系统负责编辑与制作广播电台各种节目内容,具体包括稿件及音视频文件编辑策划、网络内容编辑、媒体交互等,同时将制作好的节目内容审核入库。播出系统负责对播出节目进行审核、播放与转播分发。

  三、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的信息来源与信息格式

  根据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的服务类型与服务范围来看,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的信息来源有多个,主要包括地震局、应急部门、公安局、气象局、交通局、水利部门、海洋局、航空局及其他部门等。而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的信息格式,目前国际上使用的通用格式是通用警报协议CAP,该协议是用于紧急警报和公共预警的国际预警信息标准,已在一些国家或组织中投入使用。根据国家相关应急预案文件所述,预警信息包含与突发公共事件一切相关的信息,如突发事件类别、起始事件、警示事项、预警级别等。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危害和紧急程度有I级(特别严重,红色)、II级(严重,橙色)、III级(较重,黄色)和IV级(一般,蓝色)四个等级,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和应急广播业务紧急级别的划分均是按照这一标准来进行的。按照上述内容,我国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相关文件意见征求中对通用警报协议CAP进行了本地化处理,以使其适应我国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需求和应急信息的处理。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广播电台在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处理中都采用本地化的通用警报协议对应急广播信息格式进行处理,可以较好地满足广播电台应急广播信息传播要求。

  四、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

  (一)应急广播制播业务体系

  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体系根据负责内容的不同划分为多个模块,应急广播制播部门主要负责对应急信息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将应急广播制播节目播出和分发;广播电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电台实际情况制定与之配套的应急广播制播业务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应急广播制播专家库,对应急广播节目的制作、播出、编排等进行指导,提供意见或建议;依据本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运行环境、技术条件等相关内容构建应急广播制播预案机制,保障应急广播制播节目可以顺利制作与播出;与时俱进,利用先进技术建立与完善适应本时代的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与相关制度;构建各种应急资料库、案例库、知识库等,为应急广播制播业务提供大力支持与技术支撑。

  (二)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功能

  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具备的功能主要有应急信息采集、接入、解析、处理分析,应急节目编排制作、审核、播发与监控,应急广播制播预案、资料维护与运维等。对于应急信息的采集,广播电台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进行,如采访、政府等机构发布、受众提供等,并对气象局等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接入和深入解析。应急信息的处理需要由应急广播制播部门负责,当有应急信息(一般应急、紧急应急)时,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平台立刻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广播制播部门有应急信息需要及时处理,应急广播制播部门通过分析整理出一般应急信息和紧急应急信息,然后针对不同应急信息采取不同的制播编排方案与播发策略。

  应急广播节目的制作根据应急信息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而定,视一般应急信息还是紧急应急信息采用不同的制作方式。若为紧急应急信息则广播电台会先以自动方式生成对应的应急广播节目,然后再详细精心地编排节目内容;若为一般应急信息,则可按照常规通过制播系统正常编制节目内容。为保证应急节目制作的合理性,符合广播电视的相关标准,可以向广大听众有效地播发,广播电台还需要对制作好的应急节目进行审核与监控。审核的对象主要是应急节目的播放时长、节目内容及其编排是否合理等。[4]经审核后,将通过审核的应急节目保存到应急节目单中,并由应急广播制播部门负责二次审核,通过后安排应急节目优先播出。审核之后,广播电台还需要做好应急节目的播发与监控工作。因为在节目播发过程中会经过本电台节目传输平台、调度平台、网络平台等多个平台,为防止在播发过程中出现干扰、丢失等情况而影响应急节目正常播放,广播电台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应急节目播发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监听,并将监控监听数据反馈给应急广播制播部门,反馈给广播电台,以便电台对应急节目播发效果进行评价,优化应急节目播发服务。

  (三)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安全

  从上面应急节目播发监控分析中我们可以意识到,安全在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中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与必要条件,做好业务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它是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正常运作的基本保障。针对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与安全建设标准,具体包括: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必须在符合安全播出要求的条件下才能播出应急节目;重视与加强对应急广播制播相关工作人员身份权限的管理,设置用户名、密码、验证与权限,提高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的安全等级,明确各层级工作人员的身份权限,提高制播系统对用户身份的识别;将本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网络与其他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网相隔离,避免业务网络平台交叉,提高数据传输与交换的安全性,保障应急广播制播业务流程运行安全;尽可能采用安全链路将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平台与其他平台相连接,采用安全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存储与保护。

  五、结语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有别于传统的电台广播,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包含诸多独特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对工作人员和技术要求都较高。我们应该根据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现状,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措施与途径来改善广播电台应急广播制播业务模式及其体系架构,提升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功能,优化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运行流程,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构建出一套完整的应急广播制播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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