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21 11:01:1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精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

  4、各科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气侯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防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马龙)副组长:副校长(徐帆)教导主任(曹旺虎)总务主任(刘旭普)组员:马旭艳杜调调曹秀霞文媛柳涛万泉刘小芳吴珍淑陈婷婷(以及各位非班主任)(二)主要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微机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流、大雾、雷电、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险房屋、围墙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灾害来临前应激反应

  (1)灾害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县电视台或有关通知的灾害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B、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学校要求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教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C、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A、继续做好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B、学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C、学校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学校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灾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B、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C、黑色灾害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D、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灾,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E、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F、各班、各宿舍、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灾害警报解除后,各学校要立即上报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县教体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8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0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4。4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各学部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各学部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以园长xxx为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灾情分类与分级

  2.1水旱灾害

  2.2气象灾害

  2.3地震灾害

  2.4地质灾害

  2.5生物灾害2.6动物疫病

  3组织体系

  3.1减灾委员会

  3.2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3.3现场指挥部

  3.4成员单位及职责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单位

  4.2预警信息

  4.3报告内容

  4.4预警级别确定及发布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9.1预案管理

  9.2预案制定

  9.3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我市滨江临海,极易遭受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为规范自然灾害防御和救助等工作有序、高效、科学的运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平,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皋政办发〔2015〕67号通知要求,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皋政发〔2007〕36号)进行修编。

  1.2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实施自然灾害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凡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机制。

  (2)统一领导。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救灾工作。

  (3)分级管理。区域性、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以市政府为主,一般性和局部的自然灾害以镇(区、街道)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4)民政主管。民政部门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分工负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水务、农委、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指导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6)快速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急事急办,手续从简、从快,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灾情分类与分级

  参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分类与分级的规定,我市自然灾害分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六种。按照一次性自然灾害影响地域范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2.1水旱灾害

  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长江干流等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2)洪水造成我市境内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1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重大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长江干流一般河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我市境内多个镇(区、街道)发生的特大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

  (2)我市境内的多个镇(区、街道)、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10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面积5万亩以上。

  一般水旱灾害包括:

  (1)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较大险情;

  (2)多个镇(区、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

  (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10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面积5万亩以下。

  2.2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暴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以上,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其他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高温、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2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低温、高温、大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20人以下死亡,或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

  (3)农作物受灾面积5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1万亩以上。一般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高温、大雾、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3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

  (3)农作物受灾面积5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1万亩以下。

  2.3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人口较密集地区4.0级以上、我市其他地区5.0级以上、周边县(市)5.0级以上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4.0~5.0级的地震。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1)造成2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4.0级以下的地震。 2.4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3)因地质灾害造成长江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2)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5生物灾害

  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对我市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灾害。

  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我市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包括我市在内的一定范围内成灾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一般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本市范围内成灾并造成损失的生物灾害。

  2.6动物疫病

  特别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1)在全市连片发生疫情,并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大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全市各镇(区、街道)动物疫病呈多发态势疫情的;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

  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10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危害的;

  (2)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有10个疫点或5—10个镇(区、街道)连片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的;

  (3)在全市10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和较大经济损失的;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动物疫情的。

  较大动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大危害和经济损失的。

  一般动物疫病包括: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3组织体系

  市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市综合减灾救助工作的领导,整合减灾、抗灾、救灾资源,协调解决综合减灾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设立本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助组织,并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减灾委员会

  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统一指挥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协助领导处理有关工作。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委、卫计委、司法局、文广新局、粮食局、地震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监察局、审计局、安监局、供销社,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市人武部、驻如部队、武警中队等。

  3.2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减灾办),为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负责执行市减灾委的决定,负责与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的沟通联系,综合协调救灾工作,核查和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储备受灾群众生活必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救灾款物。

  3.3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灾情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灾害救助工作。现场指挥由市减灾委委派。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小组,一旦启动本预案,立即开展有关工作,各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评估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农委、水务局、国土局、气象局、地震局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并协同相关部门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灾害结束后,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市减灾委及上级相关部门。

  (2)抢险转移安置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人武部、驻如部队、武警中队,市安监局、司法局

  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对受灾群众进行紧急转移安置,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保证市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安全稳定,妥善转移和安置被监管人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物价局、粮食局、电信公司、供销社、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中队、驻如部队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5)医疗防疫组

  组长单位:市卫计委

  成员单位: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环境消毒和除害灭菌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6)恢复重建组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水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委、司法局、国土局、电信公司、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等设施和城乡供水、供气等设施,以及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

  (7)救灾捐赠组

  组长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市红十字会、慈善会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社会各界提供的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调配工作。外事、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涉外、涉台接收救灾捐赠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负责处置灾害的各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群众有关灾情的询问。

  (9)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市监察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预案相关条款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市减灾委员会指挥体系框架图:

  3.4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市减灾委及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救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履行市减灾委办公室相应职责及查灾、核灾、救灾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和捐赠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有关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重大活动和典型事例的报道。

  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储备管理。负责工商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经营)和市场供应,协调交通、通信、电力、商贸、物资、医药等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市场畜禽产品的供应,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市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技术研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火灾、爆炸的扑救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协助做好动物疫病疫区隔离封锁、强制扑杀和县际临时监督检查站的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及动物疫病防治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工程设计和施工等指导、监督工作。

  市住建局: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水、气设施,保证灾区水、气正常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运送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做好被破坏道路、桥梁的`抢修工作,及时修复交通设施;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在紧急情况下做好洒水车、挖掘机、推土机的随时调度、征用工作。

  市水务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供水情、旱情、工情等信息,协助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防御台风工作,负责市属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和修复工作。

  市农委: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牲畜家禽的安置饲养和防疫等工作;履行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相应职责。

  市卫计委: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加强灾区饮水安全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监督;负责畜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市司法局: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中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灾区广播、电视播出设施的恢复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粮食局: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负责救助粮食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食。

  市地震局:承担市防震减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市电信公司: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确保通信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收集和分析雨情、旱情等数据,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市物价局:负责灾后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保障灾后市场物价稳定。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多种经营等经济活动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关税费减免工作;工商局重点做好畜禽市场的监督管理,及时关闭疫区周围10公里内的活禽市场和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

  市供销社: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急需物品和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供应工作。

  市安监局:承担自然灾害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组织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设备,保证灾区电力正常供应。

  市人武部:负责指挥受灾地区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和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应地方政府请求,协调驻如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市武警中队:负责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安全稳定,妥善转移和安置被监管人员,组织看守所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抢险和救援、转移受灾群众,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市红十字会、慈善会:开展社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参加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

  市监察局:对自然灾害救助及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对指挥部的指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市减灾委下达的各项救灾救助应急任务。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单位

  市民政、水务、农委、国土、地震、气象等部门、各镇(区、街道)。

  4.2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务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地震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委的农业和林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对掌握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相应信息监测机构与责任报告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市减灾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市减灾委在半小时内上报南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发布。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市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区、街道)通报。

  4.3报告内容

  自然灾害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困难等。

  4.4预警级别确定及发布

  自然灾害的预警级别与分级标准相一致,分为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一般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市减灾委提出进入相应等级响应的建议。市减灾委主任决定进入Ⅰ级响应状态、减灾委副主任决定进入Ⅱ级响应状态。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Ⅲ级响应状态、市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决定进入Ⅳ级响应状态。相关等级响应报南通市减灾委办公室备案后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属于一般的,由市减灾委统一指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自然灾害时,由市减灾委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上报省、南通市减灾委。对于跨县(市)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市减灾委按照规定上报省、南通市政府,由省或南通市减灾委负责处置,我市与有关地区搞好协调。

  5.2指挥与协调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在省或南通市减灾委统一协助下进行;一般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由我市减灾委统一协调。预测、预报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或自然灾害发生后,市减灾委立即召集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灾情,明确并宣布灾区相关区域进入灾害预防应急期或救灾应急期,部署灾害预防应急或救灾应急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减灾委派出现场指挥部,指挥各应急小组开展工作。

  5.3先期处置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及时向市减灾委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前为预防应急阶段,重点是居民疏散、设施加固、采取预防性措施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为救灾应急阶段,重点是受灾群众救助、伤员救治、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社会生活秩序等。

  5.4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自然灾害时,市委宣传部分管新闻机构的负责同志,在市减灾委或现场指挥部就位待命,与市民政局、负责处置灾害的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新闻报道意见,对新闻媒体报道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或通报灾情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信息,保障公民享有知情权,并有效引导舆论。一般情况下,由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必要时,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表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

  5.5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减灾委及减灾委办公室成员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

  特别重大级(Ⅰ级)、重大级(Ⅱ级)、较大级(Ⅲ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如下:

  6.1队伍保障

  建立民政、气象、水务、农委、地震、国土资源等方面的专家队伍,及时开展灾情会商、灾区现场评估及危害管理业务咨询工作。交通、卫生、电力、通信、公安以及武警、驻军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灾害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各镇(区、街道)、村(居)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灾害信息员。

  6.2通信与装备保障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督促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及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系统的维护,加强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建立一个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应急期间实现现场指挥部与市减灾委的通信与信息传递。市民政部门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通信设施、摄(录)像器材等装备,确保救灾工作需要。

  6.3物资保障

  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生产调拨和紧急供应,组织协调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市民政部门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救灾帐篷、衣被、净水设备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并组织、接受、下拨救灾物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市粮食部门负责粮食的应急供应。市农委负责储备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重点储备消毒药品、大型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眼罩、口罩、防护服等)及其它物品(警示牌、对讲机、应急灯、动物尸体袋、大型塑料桶及可快速征用的挖掘机、推土设备、现场清理工具、物资运输工具等)等。各镇(区、街道)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

  6.4资金保障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民政部门提出,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财政总预算,建立完善市、镇(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因素、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增加救灾资金预算。年度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由市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用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救灾抢险等支出。必要时,由市政府向省和南通市政府提出财政支持请求。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援助。

  6.5安置场所保障

  市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应对我市范围内可能发生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等进行预测,并对每一个居民小区安置场所作出规划,设立综合减灾避难场所,可以与人防工程、公园广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相结合。必要时,可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等场所以及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6.6社会动员准备

  市民政部门要完善救灾捐赠与管理的相关政策及救灾捐赠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市民政、水务、农委、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科技等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公布自然灾害灾情值班电话;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自然灾害知识,以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科普日”、“消防日”、“全国气象日”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救助咨询工作;重视救灾业务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7后期处置

  7.1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各镇(区、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灾情稳定后,灾情收集评估组立即组织灾情评估,做好对农作物损失、灾民住房倒损和公共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的评估,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恢复重建组根据灾情信息,制定受灾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优惠政策和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修复或重建学校校舍,开展恢复生产、抢种补种,使灾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7.2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援助,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济。

  监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7.3保险

  各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要支持并积极开展农村农户住房自然灾害保险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对参加保险的,保险机构将在第一时间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减轻受灾群众损失。

  8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市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9.2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单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单位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xxx

  值班电话:

  单位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单位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单位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单位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单位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单位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 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单位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 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单位安排。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减震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州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中心学校所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1。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本着“内紧外松”的原则,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加强宣传,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措施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迅速判明性质,并且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2。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按照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机时刻,学校领导和教师,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中青年教师一定要发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英勇顽强,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指挥本地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1。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担任办公室主任:13xxx2,xxx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3xxxx。

  根据地震发生的具体情况,由组长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所属学校人员支援重灾学校,可调用物资,所属学校必须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2。主要职责:

  (1)普及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应急避险知识;

  (2)开展抗震救灾强化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抗震救灾意识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指令、批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抗震救灾队伍,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社情、校情、保证学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机构

  乡中心学校是乡属各中小学学校、幼儿园抗震救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承办本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突发性地震事件的具体工作。中心学校财务室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筹集,救助装备的准备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处理地震的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完全小学教导主任、幼儿园副园长负责伤员的救护和防疫的技术准备工作。

  各完全小学、幼儿园要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本校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地震事件,各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1。校(园)长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导处、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师生对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总务处要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校长室要保证各项经费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四、应急行动的实施

  (一)正常抗震救灾工作

  各校(园)在每年春季开校初制定抗震救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的`抗震知识宣传和演练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等方法,加强对地震基本知识、应急求生技能、防震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指导督促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2次以上的地震应急和自救互救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召开会议,宣布进入临震的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各校要采取紧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职工的带领下将学生及幼儿疏散到安全地带。同时,要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听取上级有关地震情况和实情,提出求援请示,并且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二)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所辖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各级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且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通讯保障

  进入防震应急状态后,抗震救灾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且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二)生命线工程设施抢修、次生灾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确定本单位重点用水、用电对象,对本单位的水、电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准备必要的一定量的饮用水和小型发电设备,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且制定相应的购置、保管、维护、使用制度;对本单位及系统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污染等次生灾害暴发区认真监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对职工进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安装各种隔断、切断、自动保护装置。对各要害部位定期认真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学校要对本单位疏散的路线和临时避难场所进行规划。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乡中心学校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地震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坚持、工作推诿扯皮、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工作停滞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障都市型现代农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北京农业造成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3.2坚持生态治理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预防与抗灾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1.3.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抗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4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农业与相关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农业灾害预警水平和应急能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事件等级

  依据农业自然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半数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以上。

  (2)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且绝大部分可能受灾,大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大范围发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特别重大(Ⅰ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Ⅱ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0%~8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5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灾,少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个小片区域发生并继续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重大(Ⅱ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5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10%~20%。

  (2)一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50%,部分地块可能受灾,个别地块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点发生。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较大(Ⅲ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Ⅳ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3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10%~2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5%~1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30%,少数地块有可能受灾;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的传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一般(Ⅳ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害农业生产的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域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北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农委、市农业局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委、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粮经作物管理处、蔬菜管理处、畜牧管理处、水产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村能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急处。

  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本区县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农业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做出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的决定;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国家和本市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编制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3.2密切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根据灾情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2.3.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信息及动态。

  2.3.4在灾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3.5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分配。

  2.3.6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组。

  2.3.7督导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3.8负责处理农业防灾减灾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市农委、市农业局办公室:协调委、局各成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自然灾害的有关政策措施。

  2.4.3发展规划处:负责了解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2.4.4应急处:承担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4.5粮经作物管理处:负责粮经作物的灾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粮经作物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救灾物资(含救灾备荒种子)的分配调剂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修复与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2.4.6蔬菜管理处:负责蔬菜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蔬菜作物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7畜牧管理处:负责畜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畜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8水产管理处:负责水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督导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10农村能源生态处:负责与防灾及灾后恢复有关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对因灾损毁农业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生态工程设施的修复。

  2.4.11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因灾受损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指导处置。

  2.4.12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县农业抗灾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参与国家和市政府下达本区县的农业救灾资金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组织重大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2.5 专家顾问组职责

  成立农业减灾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

  (1)为编制北京农业减灾有关规划和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2)在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协助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判断灾害类型与特点,评估灾害形势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确定预警和响应等级提供建议和咨询。

  (3)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技术难点的攻关研究和农业防灾减灾的技术培训等。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农情信息,加强对农业病虫灾害的监测,对农业自然灾害进行适时监测,确保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灾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市农委、市农业局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商灾情;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报告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与区县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采集内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1.2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政府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状况。

  (3)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在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详情。

  (4)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气象、水务、地质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农情信息部门的自然灾害上报信息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会商和研究灾害形势,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初步判断灾害等级,提出发布灾害预警及其等级的意见。

  在灾害发展过程中跟踪采集信息和动态研判,为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和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3.2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确需对外发布的,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发布。

  3.3预警的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3.3.1蓝色预警(Ⅳ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或预警信息,事件即将临近,可能造成局地农业受灾,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微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黄色预警(Ⅲ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已经临近,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可能造成较明显的农业灾害损失。

  3.3.3橙色预警(Ⅱ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即将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中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蔓延扩展或明显加强趋势,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

  3.3.4红色预警(Ⅰ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橙色或红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事件会随时发生;或已重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迅速蔓延扩展或急剧增强趋势,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农业灾害损失。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3.4.1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2预警等级变更

  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范围及农业灾情的变化,分别提出预警等级升级或降级变更的意见。

  (1)由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升级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或由红色或橙色预警降级为橙色或黄色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2)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或由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4.3预警解除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和范围的缩小及农业灾情的逐步缓解,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等级变更的程序,发布解除较重一级预警并转入较轻一级预警,直至解除全部预警。

  3.5预警响应

  3.5.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根据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密农情观测,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监测和采集,及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

  (3)受灾地区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可能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受灾区县的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并报送至市应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的会商与信息采集,相关农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抗灾或补救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市级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调整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5.4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6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

  3.6.1 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风险管理准备。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村干部并动员农户加大辖区农业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评估灾害风险、找出薄弱环节、确定灾害风险对策。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避灾与抗灾能力。

  3.6.4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5适时防控

  (1)及时组织抢收灾前已成熟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2)根据旱情和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采取中耕、镇压、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议气象部门利用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受涝程度与地形、土壤、作物状况及时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补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根据灾害强度与作物生长状况,必要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或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接到大风、冰雹、大雪等灾害预报后,要对果树和大棚、畜舍等农业设施采取临时保护与加固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受灾面积和紧迫性,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导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1.2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前往受灾区县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区县农业灾情。

  (3)根据灾情需要,提出救灾意见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派出专家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4.协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

  5.监督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1.3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适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1.4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2响应升级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办或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4.3应急结束

  4.3.1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时,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并在1周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4.3.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与民政部门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的农业产量损失、农业设施装备损失的调查评估与核实,准确掌握灾情信息。

  5.1.2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农田灌溉、排涝,损毁农田和各类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5.2.1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

  5.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5.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生活与生产救助。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根据灾情程度,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

  6.2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调运。每次救灾动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内补齐缺额。

  6.4应急队伍保障

  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消除隐患,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6.6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手机等信息手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科普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7.1本预案中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前者包括粮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园艺作物及食用菌生产,后者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养蜂和其他养殖对象。

  7.1.2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冻害、雪灾等)、风雹(含雷雨大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高温(含干热风)、沙尘暴、阴害、重大动植物生物灾害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农业自然灾害中的干旱、渍涝、冷害、冻害、阴害和许多植物病虫害属累积型灾害,并非突发;但在灾害事态严重发展时,同样会出现紧急事态,也应纳入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7.1.4本预案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10%~30%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0%~80%的播种面积。绝收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80%以上的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播种面积地块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编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2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依照本预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预案的衔接

  具体灾种的应急响应等级与行动应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中与农业有关的内容衔接,如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北京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洪汛灾害

  1.1.2气象灾害

  1.1.3地震灾害

  1.1.4地质灾害

  1.2危害程度分析

  1.2.1洪汛灾害: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积水等的现象。洪水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此外,还会破坏房屋、建筑、水利工程设施、交通设施、电力设施等,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

  1.2.2气象灾害: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气象灾害是自然灾害中最为频繁而又严重的灾害。发生十分频繁、灾害种类甚多。由于干旱、洪涝、台风、暴雨、冰雹等灾害危及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国民经济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失

  1.2.3地震灾害: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频度较高,并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的直接灾害是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喷砂、冒水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同时地震的破坏还会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煤气、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财产损失。

  1.2.4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

  加油站经理(张瑜)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计量员(丁涛)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段亚萍)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前庭主管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3预防与预警

  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前庭主管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前庭主管)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加油站核算员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9、120,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1)紧急情况的类型(火灾、天然气泄露、燃油外溢、人员受伤等);

  (2)事发加油站的名称、地址;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4响应程序

  采取逐级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加油站经过初步评估确定符合Ⅲ级(加油站级)突发事件条件时,应启动本站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片区应急领导小组、西安销售分公司应急办公室(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7620823),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趋势、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助等。通过后续报告及时反映事态进展,提供进一步的情况和资料。

  5应急处置措施

  5.1地震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时,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立即采取以下措施,到空旷场地避险。

  (1)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做出保障安全的抉择。如果在房门口或能迅速离开房间的,迅速逃离。

  (2)室内一时无法迅速离开时,应保持冷静,就近躲避到跨度小的地方(站在卫生间、厨房、墙角处、门口或是坚固的桌子,床铺等下面),离开窗户、电器和易倒塌的办公用具。震后迅速撤离,远离高层建筑物和危险物。

  (3)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人员。

  (4)地震发生后:清点人数,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情况,计量油品库存,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所有隐患均已排除后,经地(市)公司同意,恢复营业。

  5.2防汛应急措施

  (1)利用防汛物资对油罐区进行封堵,关闭卸油口、计量孔。

  (2)对变压器室、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封堵。

  (3)地下水位较高、易产生内涝的加油站,应对油罐提前做好防上浮措施,尽量多储油。

  (4)当水灾发生时,计量员应立即切断加油站总电源,停止营业,上报站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5)视洪水情况组织人员撤离,防止发生人身伤害或淹溺事故。

  (6)水灾过后,应组织排水、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情况,测量油罐水高,正常后,恢复营业。

  (7)灾情解除后,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3泥石流冲击应急措施

  (1)发现有泥石流迹象,迅速组织逃生。

  (2)逃生要抛弃重物,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千万不要沿着沟向上或向下奔跑。

  (3)不要躲在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面,不要停留在低洼处,也不要攀爬到树上躲避。

  (4)泥石流冲击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发现人应拔打“120”、“110”急救电话,并上报公司。

  (5)灾情解除后,统计损失情况并上报。

  5.4山体滑坡应急措施

  (1)加油站安全区域内存在坡体的,应定期进行检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x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x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

  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

  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

  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

  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李立峰

  成员:王云峰、李锦玲、杜继让、摆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年级组长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 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4

  为加强行政办公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迅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将应急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和预案。

  一、应急组织构成和职责:

  1、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总指挥不在场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

  副总指挥:物业服务中心副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

  职责:负责指挥应急事件的抢险,协调与公司、其它单位和本部门的`各种资源,发布各种通告、命令。

  2、应急抢险分队构成:

  2.1工程抢险组:工程部人员

  职责:一旦接到预警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投入现场应急抢险。

  2.2后勤支援组:环境部及秩序维护部人员

  职责:投入现场应急抢险处理,提供事件预防及抢险过程必须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员、物品、交通、通讯、协调等事项。

  二、预警信息发布:

  由客户服务中心发布: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

  应急人员到位时限:正常上班员工、非正常上班值班员(指工程部、秩序维护部)5分钟;其他非正常上班员工在30分钟到现场。

  三、应急响应程序:

  1、当Ⅳ级自然灾害应急事件预警信号发出后,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员应向客户服务中心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启动本处理办法和预案,接到通知的应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听从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或工程部值班长、秩序维护部部长)的指挥和调遣。

  预警信号发布后,物业服务中心要在各公共区域信息公告牌上发出书面通知,提醒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做好台风、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

  2、应急处置原则:

  3.1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

  3.2必要时注重人员及时疏散。

  3.3注意救援人员安全。

  4台风暴雨来临前之检查

  4.1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应安排专人增加巡逻次数,并对以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4.1.1区域所有窗户是否关好,如发现办公人员(办事人员)未做好防范措施应使用电话等方式,通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

  4.1.2天台、走道、天花等,是否有悬挂物,是否存在被风吹落的危险。

  4.1.3楼顶天面、平台等处的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1.4外墙面广告牌、附属设施等是否牢固。

  4.2工程部安排专人对房屋本体、公共设施、机电设备、设备机房进行全面检查,以下为重点检查项目:

  4.2.1区域内设备房门、窗户是否关闭及牢固(重点是发电机房、配电机房、电梯机房、加压泵房、抽风机房)。

  4.2.2天面、天台、平台各排水口及地面排水、排污井道是否畅通。

  4.2.3检查地库排污泵工作状况,排水沟是否畅通。

  4.2.4检查发电机状况,电瓶状况,燃油是否充足,保证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2.5工程部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应急抢险器材(雨衣、雨靴、电筒、绳索、潜水泵、沙包等)保证齐全、完好,可随时正常使用。

  5、暴雨来临时,应加强巡视保证地漏、水沟排水畅通,发现有淤塞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风力加大时,应用沙包堵住大楼受影响地方,待危险排除后,方可解除封闭现场。

  6、当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台风、暴雨警报后,客户服务中心应安排专人收看(听)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最新消息。

  7、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发布的最新消息,及时调整、安排人员到位待命。

  8、台风、暴雨期间所有秩序维护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处于随时待命状态。

  9、台风、暴雨期间,物业服务中心应组织相应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人员、环境管珍员坚守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其它员工不得关闭通讯工具,随时待命。

  10、当气象部门悬挂黑色暴雨警报或红色台风信号时,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区域管理员、工程部维修班长、秩序维护部长、环境管理部长都应到达现场,实行24小时值,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启动应急广播系统发布通告。

  11、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工程部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车辆进出门岗挡车栏杆进行相应处理,以防被风吹断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

  四、因自然灾害引起水浸事件发生时,按《水浸(跑水)应急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程序执行。

  五、扩大应急响应

  一旦应急事件有从Ⅳ级扩大(上升)趋势,或直接发生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时,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向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领导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立即按Ⅳ级以上的应急事件通知应急人员到达现场,由分公司经理进行现场指挥与协调。

  六、台风暴雨过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发布结束应急响应程序,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七、后期处置:

  1、台风、暴雨过后,物业服务中心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恢复正常办公及生活秩序。

  2、现场清理时必须注意现场保护和取证的要求。

  3、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受损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拜访工作,以诚恳的`方式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受灾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活、工作秩序。

  4、若因事故(或事件)造成公共财产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的财产也遭受损坏(有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配合该办公人员(办事人员)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

  5、物业服务中心区域管理员、秩序维护部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中心要对事件情况、损坏情况、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做出报告;并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保护办公人员(办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向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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