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20 10:57:3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集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集合】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春运工作全局,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处置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治;预防为主,有效控制;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区分性质,妥善处置。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处置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林修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刘兆武(镇党委副书记)

  何克旺(镇二级主任科员)

  郭建新(镇人武部部长)

  曾呈龙(磻溪派出所所长)

  张君源(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曹素素(镇党政办主任)

  池昌峰(镇道安办主任)

  丁迪云(镇安环办主任)

  黄宗镜(镇综治办副主任)

  兰家喜(镇农技站站长)

  雷朝期(镇民政办主任)

  陈睿(磻溪派出所干警)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池昌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在镇道安办,电话:7399131。

  为把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决定组建三个应急队,队员52人。

  1、抢险队(25人)

  队长:陈乃蝶

  副队长:夏小平

  队员:镇消防应急队队员,涉及的村干部和群众5人。

  联络员陈乃蝶

  2、医疗救护队(16人)

  队长:王良奎

  副队长:林续基

  队员:磻溪镇卫生院医务人员8人,涉及的`村(场)干部和群众5人。

  联络员:王良奎

  3、后勤保障队(11人)

  队长:曹素素

  队员:党政办工作人员5人,涉及的村(场)干部和群众5人。

  联络员:曹素素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确保上下一心,政令畅通。

  2、交通安全抢险队具体负责抢险工作,负责公路、桥梁、涵洞的防护和修复,一旦险情发生,要组织一切技术力量进行抢修,确保道路畅通、顺利、安全。各单位抽调的抢险队员,必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身体健康,有勇于献身精神。对抽调的人员要集中学习预案,反复演练,提高他们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一旦发生险情,按上级的要求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后勤保障队和运输队主要负责抢险工作中的后勤物资供应及车辆的调度,确保抢险工作的需要。

  五、抢险措施

  1、抢险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分管领导带班,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

  2、抢险预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采用电话、会议等多种形式预报险情,人员(物质)撤离路线,向相关单位及人员通报。

  3、险情报告。各单位要加强险情的观测上报工作。险情发生后15分钟内将险情情况报镇交通安全处置应急指挥部或者磻溪派出所,保持联络,以便准确掌握灾情损失和抢险情况。

  4、集结出发:各单位接到指挥部通知后,按预案实施,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对在春运道路交通事故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进行表彰,对影响抢险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加重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加相关责任。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2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我公司结合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运营”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依法办理,合理处置

  三、指挥组织体系

  公司在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公司营运专管员为成员的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类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

  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道路事故应急响应,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则,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三)指挥与协调

  1、启动预案。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或视情联络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人员,立即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4、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六、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

  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室。总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并通报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应急救援。

  (二)表彰奖励

  对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映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3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突发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类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制定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负责参加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五)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

  1.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可分为I级甲类和I级乙类。I级甲类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可分为Ⅱ级甲类和Ⅱ级乙类。Ⅱ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Ⅱ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3.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Ⅱ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4.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六)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及要求。

  (1).针对特别重大、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Ⅰ、Ⅱ级)。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迅速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针对较大、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Ⅲ、Ⅳ级)。发生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迅速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6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七)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符合Ⅳ级及以上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八)应急响应

  1.本公司运营车辆驾驶员、在现场工作人员应急处理方案。

  (1).立即停车。凡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5).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指挥与协调。

  (1).启动预案。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3).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4)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5)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3.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九)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十一)预案演练

  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二)奖励与责任

  1.总结评估。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预防防抗雨雪冰冻等灾害应急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系统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与预防、预警与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应急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雨雪冰冻灾害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信息及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运输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道路运输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制定道路运输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负责参加道路运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的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实施方案的有效性。负责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五)可能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分析

  1.易受灾的地区。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和历年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综合情况及分析。

  2.可能出现的情况:开始出现降雨雪并伴有冰冻现象,降雪厚度达2CM-5CM,现连续降雪超过5CM以上,路面出现大面积结冰,出现其它特殊情况。

  (六)应急实施方案启动条件

  当道路运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后,即启动应急实施方案。

  (七)应急响应与实施方案

  1.应急响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2.道路运输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在雨雪冰冻期间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实施方案以及物资、设备等的储备情况,及时补漏补缺;检查道路运输安全措施;检查值班制度和通讯联络设备,根据气象风的雨雪冰冻警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雨雪冰冻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救险队伍,做到一旦险情出现能及时出动。

  (八)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上报抢险救灾信息,信息报送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

  (九)应急保障措施

  1.认真开展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2.建立防灾、抗灾和救灾应急的通信保障体系。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防灾、抗灾、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明确联络方式。

  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理防灾、救灾交通应急能力。

  4.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关于防抗雨雪冰冻工作指示,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部署道路运输安全防抗雨雪冰冻工作。

  5.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抢险运输车辆到位待命,一旦发生险情,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和安排,及时调集车辆,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公司指定闽车作为应急车辆。

  6.建立值班制度。防抗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雨雪冰冻期间,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及时处理接到的电话、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内所遗留的问题,需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防抗雨雪冰冻组织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险情、灾情,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

  8.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任务,落实抢险救灾车辆。

  (十)奖惩

  1.在道路运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情况发生后,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的;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隐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道路运输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玩忽职守,瞒报、缓报、慌报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公司将依照规章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及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防风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防风防汛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大风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大风汛期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防风防汛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风防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防风(汛)抗风(汛)工作,确保指挥调度有序,人员、车辆及时到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所称防风防汛应急范围是指发生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设施安全、公共安全保障人员疏散与物资运输的总称。本预案适用于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预防、预警与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应急工作。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信息及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防风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道路运输防抗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运输防抗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风防汛工作;负责制定道路运输防范应对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应急实施方案;负责参加道路运输发生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的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实施方案的有效性。密切注视气象预报、及时掌握大风汛情和灾情动态,负责人员召集、安排值班;及时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车辆;提前组织对应急抢险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运力充足、调度及时、开得出、运的上;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上报抢险救灾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

  3.现场处置机构。发生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五)启动应急预案

  当道路运输发生大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事故后,即启动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与实施预案

  1.应急响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

  2.防风防汛预案。在汛期与大风季节到来前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防洪、防风抗风预案以及物资、设备等的储备情况,及时补漏补缺;检查道路运输安全措施;检查值班制度和通讯联络设备,根据气象风的大风警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大风与汛期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组织救险队伍,做到一旦险情出现能及时出动。

  (七)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上报抢险救灾信息,信息报送应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和缓报。

  (八)应急保障措施

  1.认真开展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

  2.建立防灾、抗灾和救灾应急的通信保障体系。防风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防灾、抗灾、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明确联络方式。

  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理防灾、救灾交通应急能力。

  4.防风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关于防风(汛)抗风(汛)工作指示,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部署道路运输安全防风抗风工作。

  5.防风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抢险运输车辆到位待命,一旦发生险情,随时根据上级指令和安排,及时调集车辆,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公司指车作为应急车辆。

  6.建立值班制度。防风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大风和汛期间,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及时处理接到的电话、信息、通知和指令,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大风动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内所遗留的问题,需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防汛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险情、灾情,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报送及时、迅速、真实和准确。

  8.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抢险救灾运输任务,落实抢险救灾车辆。

  (九)奖惩

  1.在道路运输防风、防汛应急情况发生后,在处置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的;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排查重特大安全隐患有功的;其他有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大风、汛期灾害发生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玩忽职守,瞒报、缓报、慌报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应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公司将依照规章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及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4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雪灾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当所属公路、桥梁、航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3)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国事会议、大型体育运动会、大型展览等)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或超出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由市、区(县)二级组成,在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市成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运输的副局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各副局长担任。

  市交通运输局各行业单位主要领导、局属各处室领导为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2)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响应,统一领导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工作,发布调度指挥命令;

  (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4)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5)监督指导各行业部门应急工作运行情况;

  (6)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

  市财政局在市政府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为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储备、日常运转和应急处理所需必要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保障所辖公路应急车辆的顺利通行。

  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所辖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客运码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信息通信中心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局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各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应急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议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市政府及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道路运输应急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项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染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管理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1)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负责与气象、地质、卫生计生、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传输机制;

  (2)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运管机构必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所辖区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领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以局信息中心为主,建设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发事件常规数据库建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Ⅱ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需要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指令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区(县)级政府出现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超出区(县)级保障能力,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援助请求时;

  (5)多个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应急响应,可能出现运力紧张时;

  (6)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必要时,向省交通运输厅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4.2.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区(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大批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区(县)级交通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区(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Ⅰ级响应启动后,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级突发事件处置指挥机构、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区(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报市交通运输局,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和成员单位。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种类、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市、区(县)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市、区(县)两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市、区(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1)Ⅰ级响应终止程序。当交通运输厅或市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2)Ⅱ级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局或区(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应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伤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应急运输力量包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公务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较大规模的实战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6

  为了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的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县春运、春节期间良好的社会秩序,根据xx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xx春运办〔20xx〕xx号)和xx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xx春运办〔20xx〕x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文体和旅游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方针,遵循预防为主、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春运期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险情)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指挥下,在县春运领导小组指导下,迅速启动此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春运期间文体和旅游行业内发生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确定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试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负责xx县文体和旅游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负责指导文体和旅游企业xx立健全事故救援预案,并督促演练;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县文体和旅游局春运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小组,分工处理有关应急处理工作。

  1。应急救援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紧急事故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现场救援小组,由局值班领导任组长,春运领导办公室人员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援、协调处理等工作。

  3。事故调查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施救、事故情况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春运工作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则

  1。及时报告。在本县范围内春运期间一旦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文体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县文体和旅游局接报后,应迅速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分管副局长、局长,并按规定报告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2。紧急救援。确认本县范围内发生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消息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捷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

  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各小组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领导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等现象。

  4。保护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的群众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和义务。因抢救伤员、疏散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外,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针对春运期间的工作特点,xx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必须保证人员数量足够、技术业务熟练、装备设施齐全,并组织演练,关键时刻能及时高度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2。有关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报道,由县文体和旅游局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报道。

  3。各涉文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重大文体和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文体和旅游局备案。

  4。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和组织指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使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得到控制并尽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将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现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宁国交运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对辖区发生的危险品运输事故能够尽快有序的实施处置和救援,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处置原则: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自救为主,局部服从大局,下级服从上级。

  二、组织领导

  1.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运局专门成立了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听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迅速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第二小分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基本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分布

  种类:爆炸物品,助燃气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气体,腐蚀品

  分布: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过我市区域危化品运输

  2.事故的主要类别:爆炸、泄漏、着火。

  3.事故应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灭火、抑爆、疏散、冷却、隔离、中和、回收。

  四、各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1.铵油炸药

  消防方法:燃烧或爆炸后着火可用水扑救。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2.爆破用非电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扑救,但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充分利用掩蔽物,严禁击打压盖。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3.导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扑救,但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充分利用掩蔽物,严禁击打压盖。

  急救:对外伤,要及时做好止血、包扎、固定和护送工作;危重烧伤病人,要保持呼吸道畅通,防止出现烧伤性休克。

  4.石油气、液化气

  泄露处理:首先切断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措施,制止渗漏,并用雾状水保护关闭阀门的人员,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露出来的气体用排风机排送至空旷地方。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汽油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可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用水、砂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急 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洗至少15分钟。就医。食入:用水漱口,就医。

  6.氧气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急救: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氯气

  应急处置: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是隔离150m,大泄漏是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火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

  应急: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8.氢氧化钠(液体碱)

  泄漏处置: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杨晨,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方法:用水、沙土扑救,但须防止物品遇水产生飞溅,造成灼伤。

  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洗至少15分钟,就医。食入,用水漱口,就医。

  五、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运局报告,联系电话:0563-4016629,联系人:周恳新13905639737,然后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2、做好事故的有关续报工作。

  3、书面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的进展情况和措施;报告单位和时间。

  六、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织现场人员采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交运局接到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分队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现场制定具体措施。

  (2)统一安排部署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3)根据事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补充应急预案。

  (4)负责紧急调集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负责事故地点的人员、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2、根据行业特点、单位性质,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

  3、加强宣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业预防意识。

  4、局属各单位要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市交运局办公室备案。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略)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交通运输系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条件下的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出行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及公路沿线群众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专家咨询组组成。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设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机构。

  各县交通运输局可参照市交通运输局模式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2.1指挥部机构及职责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局长担任指挥长,各位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等组成。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

  2.1.2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2.1.2.1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下达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的应急救援以及是否解除应急救援行动的命令;

  (3)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指示;

  (4)检查局属单位、局属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和各县交通运输局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灾情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6)承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巡查,统计、报告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交通中断里程及通行情况,保障车辆的安全通行;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紧急抢通或改道的公路、桥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负责清除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通行桥梁的路面积雪,保障国省道、重要县道、市内桥梁的安全通行;负责清除市内通行桥梁的积雪、保障市内淮河公路桥道路通行;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收集汇总需要道路运输保障有关信息;统计、报告全市各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指导相关部门、企业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统计、报告下属汽车站滞留人员数量,为滞留在汽车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局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组织应急运力,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其他成员单位: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加应急协作。

  2.1.3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2.1.3.1日常工作机构

  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局应急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科科长担任。局应急办具体职责:

  (1)负责处理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有关信息;

  (3)接收、处理上级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4)负责局应急指挥部与上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市内外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络、信息上传与下达等工作;

  (5)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

  (6)负责接警值班工作;

  (7)负责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8)承担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2应急工作组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局应急指挥部即成立应急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公路抢通小组、运输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4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①负责牵头联络市公安、建设、军分区、武警等单位;

  ②根据局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起草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的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文件和信息上传、下达;

  ③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④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⑤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⑥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抢通小组

  由局公路港航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和除雪铲冰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的调配,确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公路的畅通;

  ②会同公安部门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③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④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小组

  由局综合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①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②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

  ③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

  ④拟定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⑤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总结评估小组

  由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有关人员组成。

  ①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②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3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要求,或当灾害等级达到Ⅰ、Ⅱ级时,派出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工作组,配合市人民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组长由局应急指挥部指定。职责如下:

  (1)参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作业安全;

  (3)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客货运站、港口码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指定专人负责与应急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负责人汇报情况;

  (6)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4专家咨询组

  局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由局应急办负责组建和管理,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需要时及时抽调。主要职责是:

  (1)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建议;

  (2)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5)承办局应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2.2各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各县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抗雪防冻救灾应急事件。

  灾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救灾人员、物资的紧急运送和灾区道路的铲雪除冰紧急疏通工作;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公路、桥梁、航道、码头、交通枢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事故隐患立即向局应急指挥部和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滞留在辖区内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承办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局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非灾区各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局应急指挥部或属地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调遣,赶赴灾区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本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与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的过渡带,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本市地处淮河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水路运输交通繁忙。蚌埠港是千里淮河第一大港,在水路运输中地位显著。淮河穿城而过,市区内淮河上的公路桥是连接城区两岸交通的重要通道。作为皖北交通枢纽,本市公路交通发达,境内有多条重要国省干道。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河面结冰、港口瘫痪、桥梁、公路路面封冻,船舶、车辆无法通行且易发生公路、水路交通事故,会导致公路、水路交通中断,船舶、车辆、人员、物资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3.2重点监测对象

  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本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是预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重要信息,局应急办应及时掌握并传递相关信息。

  重要国省干线的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及车辆通行情况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蚌埠港、重要码头和主要航道的河面结冰、封冻情况、船舶通行情况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重点监测。

  3.3预警分级

  参照《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见表(略)

  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托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局应急办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局应急指挥部,并转发相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县交通运输局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启动应急响应

  接到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局应急指挥部按如下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Ⅰ、Ⅱ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发布;Ⅲ、Ⅳ级响应启动指令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发布。

  4.2响应行动

  4.2.1 Ⅰ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严重的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6)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机构报告,请求支持。

  4.2.2Ⅱ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局应急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局应急指挥部及各个工作组分别由负责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成立现场工作组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紧急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和力量赶赴受灾县、区和路段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3 Ⅲ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由局应急指挥部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2)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3)根据灾情情况,局应急指挥部指派人员赴受灾县、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5)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2.4 Ⅳ级应急响应

  (1)局应急办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县交通运输局传达局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根据灾情情况,指派人员到受灾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负责督促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及时除雪铲冰,保障全市辖区内国省道、重要县道、4座公路桥道路畅通;

  (4)指导受灾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当地县政府立即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组织本部门人员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4.3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指令后,Ⅰ、Ⅱ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Ⅳ级响应由局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终止。

  5.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灾情发生后,局应急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后期处置

  6.1灾情报告和评估

  6.1.1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收集、整理的灾情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汇总,报市应急指挥部。

  6.1.2灾情报告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1.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应急指挥部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组,对交通系统内受灾基本情况、应急行动过程及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提交调查报告。

  6.2灾后恢复重建

  (1)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2)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单位积极指导受灾县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3)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救灾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市、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财政预算中。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时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依托交通运输行业市级、县级、企业通应急物资储备。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应根据工作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应急物资。

  7.3应急队伍

  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抗雪防冻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制订社会动员方案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动员方案包括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自有应急力量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求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协调有关部门为应急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预案管理

  8.1预案演练

  局应急办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按照局应急指挥部及当地县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8.2宣传与培训

  局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强应急宣传工作。

  局属各单位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提高道路应急运输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9.附则

  (1)本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交通保障应对工作的部门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局属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3)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9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德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

  建立广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县应急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

  2.2机构职责

  2.2.1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应急办:对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启动相应等级预案建议,统筹相关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协助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和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涉嫌违反相应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3)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6)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7)县卫计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8)县水务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1)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县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县农委: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种植养殖业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4)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发地乡镇政府:履行辖区主体责任,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应急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宣城市政府应急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宣城市政府或市应急办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3)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应急办报告。

  6.2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4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事故抢险救援。县公安局(或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县公安局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向相关企业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根据现场需要,由县应急办负责协调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在县消防大队现场监护下,由专业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县应急办或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县公安局会同乡镇(社区)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解除。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事发地乡镇(社区)牵头,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环境污染处置。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组建事故现场环境监测队伍,及时对事故现场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响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或相关物质的成分、浓度,确定受污染的区域范围、程度;依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控制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报给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依据监测、评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相关部门、乡镇(社区)组织实施。

  6.5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市政府、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安全防护

  6.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

  7.1信息技术装备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2应急队伍保障

  以县消防大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3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5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乡镇(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6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财政局应建立健全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县交通、住建、水务等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应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本级常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7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社区)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调查评估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要成立调查评估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5日内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县政府应急办)。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附则

  10.1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1

  为提高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全站职工、乘客生命与公共财产安全,使春运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现根据春运期间的客流特点,制定《20xx年汽车客运站春运应急预案》,以确保我站扎实、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高峰期的突发事件。

  一、应急求援

  1、应急救援机构的设置

  本站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为适应应急救援的需要,特成立本站“应急求援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

  2、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联络协调办公室、班车紧急调配组、疏散指挥组、电脑系统维护组、消防扑救组、数据信息上报组、医疗救护组、设施抢修组、后勤供应组和小车组组成。

  3、应急救援指挥部小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处理各种站内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各组必须尽早准备相关应急事宜,确立救援程序、救援责任,以保证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及时消除。

  (2)、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全局性工作,对重大事情迅速、果断地决策,并及时发布相关命令,保证全局性救援顺利开展进行,若总指挥不在站内,由副组长负责统筹。

  (3)、联络协调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时受理各种紧急报告,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突发事件情况,全面向外联络救援力量、对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各小组的现场救援工作,保障救援工作各个环节紧凑、及时、有效。

  (4)、班车紧急调配组:当大量旅客滞留或大量客运班车误班不能及时输送旅客时,负责联系就近运输企业,请求紧急运力支援,尽快疏散旅客,解决旅客滞留问题。

  (5)、疏散指挥组:事故发生时,迅速指挥稽查、场管工作人员疏散导场内车辆,保障车辆向安全地方撤离。指挥在场各岗位工作人员疏导人流,指引逃生路线,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地撤离现场。

  (6)、电脑系统维护组:负责电脑系统运行正常,确保客流高峰电脑系统的稳定,最大限度避免前台电脑出现死机现象。

  (7)、消防扑救组:协调指挥做好救灾抢险工作,指挥义务消防员,调配消防器材、救援物资,实施抢救,力争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扑救灾情,减少损失。

  (8)、数据信息上报组: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应急现场的发班情况。

  (9)、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简易的医疗救护重伤员的转院工作,以及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护、检测和药品供应。

  (10)、设施抢修组:负责站场设备的抢修,保证站内设施、电力、供水正常运作,避免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转停顿。

  (11)、后勤供应组:负责站内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采购,保证补给用品充足,保障一线工作不受影响。

  (12)、小车组:负责紧急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的接送或救援物资的运送,司机直接受总指挥调配。

  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旅客大量滞留应急措施:

  (1)、业务科将滞留人数、滞留工作人员搭乘的省份、滞留原因、已滞留时间、目前旅客情绪等情况调查清楚,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2)、总指挥协同各应急救援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的紧急度和本站运力情况,决定是否向外单位借调运力。

  (3)、需外借运力的,由班车紧急调配组统筹,调度员协助,联系本区或本市范围内可借用运力,就近解决增援车辆。

  (4)、业务、调度员延长办工时间,联系运力,调度车辆,或组织服务员为需退票的旅客办手续、安排旅客改乘同方向车辆,及时妥善解决工作人员滞留。

  (5)、开通广播,耐心解说旅客滞留原因和应急调配运力疏导旅客的措施等等情况,稳定旅客情绪。

  (6)、调拨一笔款项,预备大批量退票时为有需要退票的旅客办理退款手续。

  (7)、开放站内的临时候车室、办公场所、餐厅等室内场地供旅客候车,避免滞留旅客夜晚露宿遇到寒风和天雨的袭击。

  (8)、将旅客安排到用于应急的广场、临时候车室或工作人员宿舍暂避。购买大量干粮,以及与饭堂或附近的餐馆联系,向场内旅客派发食物、食水。总之一切从旅客需要入手,确保滞留旅客不受寒、不受雨、不受饿。

  当本站运力不能在预定时间内运走旅客,难以维持本站秩序情况下,采取以下措施:

  (9)、由联络协调小组向春运办报告,将站内旅客滞留情况如实反映,请求春运办向有关部门申请增派运力,请求公安、交警维护客运总站治安及维持附近主要出入道路的交通秩序。

  (10)、当以上援助力量进站后,客运站一切工作人员、设施均无条件接受调配。积极配合市运管处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疏运旅客,主动协助市公安、武警工作人员了解车站地形、维护客运秩序。

  (11)、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滞留时间的长短和滞留工作人员的多少,启用后备的安置场所,减缓车站的压力。

  (12)、速请电信部门进场增加临时的公用电话或通讯设备,方便滞留或误点的旅客把平安的信息传递回家。

  2、设备故障应急措施

  (1)、如果UPS不能正常供电,电脑系统维护组应立即通知电工班配合,启动后备发电机,恢复售票、检票系统的正常供电。

  (2)、服务器瘫痪的可能较小,但也必须做足应对措施。首先准备好后备服务器;

  其次,若发生故障,应将最新的`备份的数据库拷贝到次服务器上,更改相应设置,逐步恢复售票、检票等工作。有必要电脑公司协助的,由电脑系统维护组联系。

  (3)、若某一区域的网络不通,可即时启用备用干线恢复该区域的网络连接;

  若某处的网络不通,就近嫁接集线器,临时拉线进行连接。

  (4)、若一线的电脑损坏,可从非主要岗位暂时调换使用,避免这一线工作的脱节,造成部分售票或检票工作的阻塞。

  3、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在灾情附近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灾情发生后,马上利用通讯设备报告联络协调办公室,报告完毕后必须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赶往灾情现场。

  (2)、联络协调办公室立刻通知消防扑救组奔赴现场。

  (3)、消防扑救组到达现场后,火速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线路引起还是火源引起的。如果断定是线路引起的,必须通知设施抢修组派出电工把电源切断,保证抢险工作人员的安全。

  (4)、义务消防队队长迅速判断灾情轻重、受灾面积大小、受影响工作人员众寡。过程必须实时向总指挥报告。

  (5)、如果火势较轻,没有波及旅客安全,财物无大损失,待义务消防工作人员扑灭火源后,总指挥可考虑辙离现场的救援小组,随后必须要总结此次经验教训。

  (6)、如果火势猛烈难以控制,受灾面积较大,站内工作人员受到波及,旅客出现恐慌情绪时,总指挥指示各应急救援小组各就各位,全力投入到现场救助中。

  (7)、联络协调小组拨打火警119、120、市内各大主要医院及通知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请求救援,确认联系后,应急指挥部安排专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救护车。

  (8)、消防扑救组继续尽全力扑救,并安排人手封锁灾场,阻止旅客误闯造成工作人员伤亡。在消防工作人员到来之前,尽可能得用站内消防设施控制火势,阻止灾情的漫延。

  (9)、工作人员疏散指挥组随即在业务室拉响警报,并利用广播提醒旅客远离受灾点,不要互相推挤;

  要求场内工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协助清场,指挥旅客有序地向空旷的广场逃离,避免工作人员伤亡。

  (10)、车辆疏散指挥组调动当班场管员把守各条通道、各个出口,手执红旗,指挥车辆离场。

  (11)、医疗救护组对受伤的工作人员及时救治,对重伤者重点照顾,按救护程序正确处理,等待转送医院的救治,当救护车未能在短时间内赶到接收重伤员时,应急支援指挥部可迅速安排紧急小车组,送重伤工作人员往附近大医院就医。

  (12)、若站内用于救护的药品不足,由后勤组根据医生嘱咐到指定地点购买。小车组配合运送物资。

  (13)、设施抢修组必须想方设法保证供水的正常,并及早通供水部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14)、当消防车辆和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灭火以及医疗部门实施现场救护后,总站所有应急小组及工作人员均接受以上部门调配。

  (15)、火灾扑救完毕后,消防灭火组负责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及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灾情过程的记录和存档。道路货物运输春运应急预案2

  20xx年春运工作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实现为其40天的春运“确保安全、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目标,有效确保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特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春运办公室设在航行监督科,xxxx任办公室主任。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下列车辆、海巡艇及各站点的快艇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能随时被调用。

  1、苏D837C7、苏DLG060、苏DLA812

  2、苏海巡0401、苏海巡0403、苏海巡0404、苏海巡0405、苏海巡401、苏海巡405、苏海巡408、苏海巡410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的全体成员手机、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对讲机电池必须充足电量并处于开启状态,以方便通讯联络,遇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春运期间,12395水上搜救电话及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值守监听,各签证报港服务点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听从处春运办公室的调遣,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对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航道疏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并做好台帐记录。

  2、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外出(出xxxx范围),必需向潘红兵组长请假;应急小分队所有成员如外出,必须向吴志明队长请假。

  元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内的旅游船、危险化学品码头、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供油船舶(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船员和加油站点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查相关单位落实冬季“五防”措施的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送达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对重点航段的巡航检查力度,严防造成大面积的航道堵塞情况。

  1、各签证服务点接到水上交通重大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处春运办公室报告,消除险情后,由海事处将发生的险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防止信息倒流。

  2、遇到发生重大事故,海事处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搜救和调查处理工作。遇有死亡事故,及时通报水警大队,并与水警大队联合处置。遇有沉船事故,及时在沉船现场设置安全标志,维护好现场的通航秩序,同时通知航道部门立即组织打捞及时清障,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航道通航。

  3、遇有航道堵塞事件,按“xxxx市地方海事处防堵保畅应急预案”执行。

  4、加强对城中河进行巡航,加强对船舶停靠秩序的管理,防止船舶停靠秩序混乱而造成航道堵塞。

  5、针对冬季雨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点,各签证服务点必须及时收听和公布水文、气象信息。 6、坚持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制度。春运期间,用电话联系来掌握风景区的游客动态。

  7、以远程监控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强码头秩序管理,加强船员持证管理,坚决制止旅游船超载航行。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2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三、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四、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五、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xxxxxx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安全,确保我市在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时能够采取快速、有序的应急措施,有效地进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洛阳市行政区域内重特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及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一般事故。

  2 组织体系

  2.1指挥部组成、职责

  成立洛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挥长: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洛阳市市交通局局长

  组成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事发地人民政府及驻洛部队。

  职责:

  (1)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决策应急救援重大事项;

  (2)指挥应急队伍进行现场抢救,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助行动;

  (4)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5)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2.2日常管理机构、职责

  洛阳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洛阳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和交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兼任。

  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组织抢险救援,安排、调运救援所需装备和物资;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4)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指导各县(市)区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2.3 各相应机构组成、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可成立下列现场救援组:

  2.3.1抢险救援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支队

  成员单位:市消防支队、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事发地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企业救护队及专家组成员。

  职责:

  (1)在指挥部领导下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扩大。

  (2)划分警戒区域,疏散区域内无关人员;

  (3)负责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制冷;

  (4)负责堵漏、灭火、中和、稀释泄漏的危险化学品,防止爆炸;

  (5)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6)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2.3.2应急疏散、警戒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公安局、事发地政府

  职 责:

  (1)确定疏散地点,组织居民逆风向疏散地集中;

  (2)为疏散人员进行防护指导,转移重要物资;

  (3)做好疏散群众稳定工作。

  (4)做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及疏散区的警戒。

  2.3.3环境气象监测组

  组长单位: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

  职 责:

  (1)负责对气象、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

  (2)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确定事发时及未来气象情况,准确测定风向、风速,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3.4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医院

  职 责:

  (1)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协调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

  2.3.5 物资协调组

  组长单位:商务局

  成员单位:交通局、商务局、事发地人民政府

  职责:

  (1)按指挥部要求协调市政府其他应急救援机构,调动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设备和设施进行增援;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集运送应急救援所需物资;

  2.3.6事故调查组

  组长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职 责: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3)完成指挥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2.3.7 专家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成  员:专家组成员。由市安监局造册备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职责:

  (1)为指挥部应急指挥提供决策技术咨询;

  (2)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提供咨询服务;

  (3)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8 新闻发布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 员:市安监局、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3 预测、预警

  3.1 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一般划分为四级:分为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重大(Ⅲ级)、特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指挥部决定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并统一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

  3.2 报告发布时限和程序

  报告发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事故信息应逐级上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重大和特大事故可越级上报。

  3.2.1 报告时限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电话:市政府XXX;市安监局XXX;市交通局XXX。

  3.3.2 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性质、类型;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现场伤亡情况;

  (4)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5)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及对周边的影响;

  (6)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7)其他有关系的现场和救援情况。

  3.3.3 报告程序

  (1)事故单位(或目击者)向事发地政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2)事发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3)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做好不间断续报。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目击者)应同时向110、119、120报警台报警。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的要求,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后果较小的。发生此类事故时,按事发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援预案组织实施,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且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但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发生此类事故时,按事发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援预案组织实施,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且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由蔓延扩大危险,超出当地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的。发生此类事故时,由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机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

  Ⅰ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实施Ⅱ级应急救援措施难以控制事态时。发生此类事故时,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2 应急措施

  4.2.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组织职工、群众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机构;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2.2 指挥协调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后,总指挥部立即组织专家召开情况碰头会,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组成各应急救援组,指挥、调集快速反应力量,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4.2.3 抢险救援

  抢险救援组在指挥部领导下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指挥消防队伍进行灭火和危化品稀释;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增援准备;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4.2.4 环境气象监测

  环境气象监测组对气象、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确定事发时及未来气象情况,准确测定风向、风速,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4.2.5 交通治安

  警戒组与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确定疏散地点,组织群众逆凤向疏散地集中;为疏散人员进行防护指导,转移重要物资;做好疏散群众稳定工作。

  警戒组根据救援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和治安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和警戒线。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确保周边群众人身安全,为应急抢险提供交通治安保障;配合应急疏散组紧急疏散周边居民。

  4.2.6 医疗救助

  医疗救护组与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事发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协调血站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

  4.2.7扩大应急

  当危险化学品事故有扩大、发展并难以控制的趋势时,指挥部迅速作出扩大应急决策,并采取扩大应急救援措施。一方面调整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投入抢险和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救援和扩大应急请求。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4.3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 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负责本企业、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6.2 现场抢险装备及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以消防队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

  6.3 通讯联系电话(见附件)

  7 培训和演练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职能部门领导、应急管理及救援人员要参加上岗前和常识性培训。

  市交通局安监局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 附则

  8.1 工作要求

  (1)指挥部人员、专家组成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如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指挥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预案的管理和更新,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修订。

  (2)各县(市)区政府和应急救援重点目标单位都必须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并报洛阳市政府,市安监局和市交通局备案。

  (3)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准备和日常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要的装备器材必须指定专人保管,确保完好以备应急救援。

  (4)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和重点目标单位,都要建立完善值班、检查、例会、预案修订等制度。

  8.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负责解释。

  8.3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篇14

  为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粤府办〔20xx〕14号)、《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粤府办〔20xx〕1号)和《江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现场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依靠科学、安全处置。

  二、预案适用范围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3个级别:

  (一)Ⅰ级事故:是指事态非常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剧毒化学品严重泄漏、水体等环境污染,严重威胁到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现场周边居民,需实施跨区域交通组织分流。

  (二)Ⅱ级事故:是指事态严重,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处置时极可能造成泄漏,或导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或者剧毒品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等,双向交通中断需要分流和事故周边群众需要疏散。

  (三)Ⅲ级事故:是指事态一般,事故没有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但处置困难,有可能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应急指挥体系

  (一)地市级指挥部:市政府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Ⅰ级事故相关事宜。

  (二)市、区(县级)级指挥部:各地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当地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领导任副总指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领导参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置Ⅱ级事故相关事宜。

  (三)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或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官,安全监管部门领导担任副指挥官,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交通运输、城管(燃气办)等部门领导参与处置工作。

  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现场指挥官由高速交警大队或其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担任,如达到Ⅱ、Ⅲ级事故,需报所属地段的辖区政府;如达到Ⅰ级事故,则需报江门市政府。

  五、部门分组及主要职责

  为使现场应急处置有序、安全开展,根据粤府办〔20xx〕14号的要求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各级指挥部设置以下相应工作组:

  (一)现场交通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门组成,公安交管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控制肇事司机等;组织疏导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管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和减少交通拥堵。

  (二)抢救治疗组:由卫生计生、消防、医疗、职防等部门单位组成,卫生计生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救治工作;在事故达到Ⅰ级、Ⅱ级时,根据需要对受污区域做好卫生防护工作。

  (三)安全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消防、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治安等部门组成,安全监管部门(涉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则为燃气办)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承压盛装容器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实施。

  (四)交通拯救组:由交通运输、质监、城管(燃气办)、公路管理等部门组成,交通运输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和落实拯救、起重的车辆或相应的运输车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统筹并落实对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的驳载、卸载、转移等工作;评估拯救作业量、难度、危险性和应急拯救费用处理。

  (五)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卫生计生、水务、城管、农业等部门组成,环保部门领导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被污染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环境污染物监测结果,为正确救援和防止扩散提供依据。

  (六)现场保障组: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及经济和信息化、电力、通信等部门单位组成,由属地的市、区(县级)政府领导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电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现场相关电力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当地镇、街负责疏散现场周边群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事宜。

  六、应急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达到的三个级别,对应实施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由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公安局报告江门市政府、市公安局,并成立江门市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并可通知现场保障组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二)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启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开展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请求成立市、区(县级)级应急处置指挥部;视情况及时通知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环境监测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现场指挥官应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简明报告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并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意见继续履行指挥职责。

  (三)Ⅲ级响应:发生Ⅲ级事故,由事发地公安交管部门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当地市、区(县级)政府和公安局,并视情况及时通知相关的抢救治疗组、安全评估组、交通拯救组等到现场处置。

  七、现场处置工作安排

  (一)现场警戒。先期到达现场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员要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秩序,协助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二)交通组织。公安交管、路政部门要指挥应急工作车辆和执行抢险救援任务各种车辆通行;要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导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现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三)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研究、分析,对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安全距离(区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挥人员组织、协调、指挥和实施。

  (四)环境监测。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需及时对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的土壤、水体、大气等进行监测,提出意见供指挥人员协调、处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挥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方案,现场指挥相关职能部门抢救伤员、排除危险和施救拯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协助指导拯救。

  (六)群众疏散。当事故达到Ⅰ级或Ⅱ级事故时,根据安全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或方案,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组织疏散,保证现场周边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七)现场清理。公安交管部门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如属爆炸、燃烧现场,应知会公安部门其他警种参与勘查;拯救作业完毕后,路政、公路养护等部门清理现场,必要时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设施,公安交管部门检查后视路况安全程度再恢复交通。

  八、落实预案的相关要求

  (一)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预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制定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明确和细化落实的人员、做法和责任,并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要切实保障联络体系。应急处置的联系方式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单位的分管领导报备的联系方式为准,因分管领导调动或调整没有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交管部门)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联系而影响应急反应的,由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要提高指挥处置效能。对现场指挥官发布的通知、指令,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响应及行动,落实应对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门领导或专家等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官报到。每次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就处置期间的各部门的联系报告、反应时间、反应措施、工作成效和改进方面进行总结,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要建立技术专家信息。江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家信息库,由安全监管部门和燃气办实行分类管理,保证能够调度相关专家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要落实救援装备储备。各级安全监管、质监、城管(燃气办)部门要掌握本市辖区和周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盛装容器、储存产品的种类、运输车辆状况的应急救援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保证能及时调度和赶赴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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