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0 16:30: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篇(精华)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篇(精华)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修订单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xx〕34号)相关要求,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

  二、预警分级

  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和强制性减排措施。(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情况下,预警发布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公共交通无优惠措施。)

  (一)三级响应(黄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二)二级响应(橙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三)一级响应(红色预警)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自习。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堆土、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郊区新城建成区主要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00至次日06:00冲洗不得少于2次。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不得白天作业,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以洒水作业为主(气温低于2℃时停止)。

  (2)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3)全市所有矿山、石材厂、石板厂停止露天作业,砂石厂(场)、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每天3次以上清扫冲洗作业;没有苫盖条件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6次。

  (4)全市范围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5)列入限产、减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

  (6)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7)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03:00至24:00时段[春节放假期间,国Ⅰ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受限制]: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8)悬挂大型汽车号牌(黄色)且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货运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不含)环线内区域。

  (9)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环线内区域(含部分站点在四环路环线以内的线路)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八折优惠。

  (四)名称术语解释

  1.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郊区新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2.健康防护引导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市民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用于保护身体健康的措施。

  3.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倡导公众自发减排,减缓污染物积累。

  4.强制性减排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

  5.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6.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7.特殊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执法及督查车辆,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持《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持《早餐配送证》《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车辆;

  (5)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8.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9.大型商业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10.外立面改造:建筑外立面使用装饰材料,进行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成片区外立面改造、整栋楼外立面改造和建筑物局部外立面改造。

  11.绿色钣喷维修企业:全面使用水性漆等低挥发性涂料的从事钣金、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

  1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涉及城市基础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频次,保障公众健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环发〔20xx〕104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xx〕106号)、《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xx〕504号)、《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225号)、《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xx〕1260号)。

  1.2.2我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xx〕3号)、《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津政

  发〔20xx〕35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1.4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市环保局: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本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保障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2)市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预报信息,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5)市建委:负责定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6)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定期更新拆房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拆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7)市水务局:负责定期更新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名单;

  编修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8)市市容园林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道路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9)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严格控制道路撒漏等与市容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0)市农委: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1)市公安交管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2)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及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3)市教委:负责编修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

  (14)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编修市卫生计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15)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16)各区县人民政府:成立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预警

  3.1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3.2预警的发布

  3.2.1监测预警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大雾、霾、沙尘暴天气监测预警。

  3.2.2预警信息的发布

  (1)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

  (2)黄色、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此外,在国家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实施Ⅲ级及以上响应措施或其他临时应急减排措施。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市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4.3响应措施

  4.3.1 Ⅳ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倡导工厂、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4.3.2 Ⅲ级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全部采取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各削减2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2至3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7)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8)中心城区道路(含外环线)全天实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限行管理(承担民生保障及急救、抢险等任务的除外)。

  4.3.3 Ⅱ级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中除已达到燃气排放标准的燃煤设施外,其余燃煤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各增加至30%或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2)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至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70%以下,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每日大水量冲洗增加到3至4次,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3.4 Ⅰ级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

  (1)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

  (2)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单双号行驶。

  (3)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各区主要道路在日常机扫水洗作业的基础上,增加机扫水洗和保洁作业频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在非冰冻期内持续进行机扫、冲洗和洒水作业;

  在冰冻期内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5)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6)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4.4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做好此项工作。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4.5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公开应对情况及评估结论。监督管理

  6.1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6.2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6.3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6.4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1号)同时废止。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朝阳教委和总校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王占国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县平均AQI指数≤3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教委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

  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

  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

  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滕百峰、朱娜娜、庄娟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中心校。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4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 为及时、 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 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 保证教学有序进行, 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 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 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 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的全面指挥、 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党峥亮

  副组长: 李彩虹 张引维

  成 员: 王杜良 杜登峰 夏森虎 鲁伟 姬维汉 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 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 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 严格落实入学晨、 午检制度, 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 及时通知家长。 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 要保持与家长、 学生沟通畅通, 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 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 各班主任)

  4、 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 宣传海报、 校园广播、 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 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 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 重污染天气的危害, 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 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 各班主任)

  三、 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 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 黄色预警(Ⅲ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 时, 发布黄色预警。

  2、 橙色预警(Ⅱ 级): 当预测连续 3 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 时, 发布橙色预警。

  3、 红色预警(Ⅰ 级): 当预测 1 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 时, 发布红色预警

  四、 应急措施

  (一) 黄色预警(Ⅲ级)

  1、 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减少能源消耗;

  2、 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 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 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 橙色预警(Ⅱ级)

  1、 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 集体操、 跑步等户外活动, 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 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 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 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 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 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 级)

  1、 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 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 在临时停课前, 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 适当布置自学内容, 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 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 对留校学生, 要加强看护, 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 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 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 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6

  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应急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重污染天气时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

  三、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市安监分站、市质监分站、区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全体工作人员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管站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股,办公室主任由何鑫同志兼任。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开展专项检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有关工作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协调、督办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源处置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处置建筑工地重大施工扬尘污染事件,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和遏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成立企业内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配合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联防联治,指导本企业建筑工地各项目部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四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按照相应级别启动应急行动方案,分级采取应急措施,迅速向有关建筑工地发布预警信息及应急措施要求,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

  五、应急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各个项目发布预警信息。施工单位各项目部立即启动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扬尘控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搅拌站停止作业。建筑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启动应急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组织对本工地进行排查,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巡检抽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城区内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浇筑、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安排领导带班值班,对各项目部建筑工地开展巡查,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各项目部在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小时应急值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扬尘污染减排措施。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巡查组,对建筑工地落实扬尘措施进行抽查,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实施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预警范围内建筑工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以外,停止所有室外施工作业。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值班制,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措施,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六、应急终止

  (一)解除应急响应

  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应急终止信息后,通知各项目解除应急响应。

  (二)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小时内,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xx区住建局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通报、约谈等制度。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及不良行为公示;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全体师生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逢会必讲安全,并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为做好学校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质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二、报告制度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告。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上报。

  2、学校必须在

  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逐级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校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xx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副组长由xx担任,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护,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组员由各班班主任担任:具体做好现场救护、抢救和善后等工作。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在全力抢救受伤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救护人员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急诊治疗。

  4、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总务处应为受伤学生做好有关医药费等经济补偿工作。

  6、各年级组应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7、举行演练活动再出台具体

  方案

  五、事故调查处理: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

  六、定期演练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2、有记录、总结 、有图片、影像资料。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应对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重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科学指导教育教学,结合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4)《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5)《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和定义

  1.3.1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温县境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

  1.3.2定义。本预案适用于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日均值大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我中心校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下级预案包括各学校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师生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

  (2)属地管理,统一领导

  中心校统一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加强预警,提前响应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关注重污染天气预报工作并及时相互通报,提前做好各项响应准备。

  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本预案为杨垒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在《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编制和实施。可作为中小学校、幼儿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

  当国家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本预案要服从国家区域性或温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领导机构。为保障预案的实施,成立杨垒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中心校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2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安全专干担任。

  2.1.3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成。

  2.2职责分工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所辖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贯彻指挥部的指令和部署;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成员单位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中心校负责制定并督导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

  (2)中心校负责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制定并实施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将预案或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应急指挥部。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板面、黑板报、班会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方案)的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

  三、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的预报及监测,要互通信息。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全镇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统一按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四级。

  (1)蓝色预警: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可以跨自然日,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2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于1小时内完成预警信息发布审批工作,由中心校校长签发。

  各中小学、幼儿园接到中心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启动本辖区的预警程序及应急预案。

  3.2.3预警信息解除程序。

  预警的调整与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预警的`解除和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及程序相同。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或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纵向和横向联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并控制重污染天气对师生的影响。

  4.1响应分级

  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积极应对。

  (1)Ⅳ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执行各自的工作实施方案,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应急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停办各类户外竞技比赛,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2)Ⅲ级响应。各成员单位每日汇总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同时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教育引导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减少学生户外活动,如停止课间跑操、体育社团活动等,特别敏感人群应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要戴口罩进行防护;学校应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3)Ⅱ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启动本部门实施方案或预案中相应级别响应,实行24小时值守,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提醒学校要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体育课或活动可改在室内进行,室内无法进行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晨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Ⅰ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对每日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并负责督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当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安排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派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

  4.3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各学校在收到预警解除指令后,根据本学校情况做好终止响应的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

  5.1总结评估

  在每一轮次应急响应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中心校,中心校进行总结分析后,及时报县教育局安全办。每年4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书面报至县教育局安全办。

  5.2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单位应急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

  六、应急保障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和规范标准。要依据本预案制定并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

  七、附则

  7.1相关术语

  空气质量指数:(AirQuality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7.2其他

  本预案由中心校发布,由指挥部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方案加盖公章后书面报送中心校备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9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20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东营市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0xxX年1月4日

  东营市实验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日期预警级别相应预案采取措施备注

  东营市实验学校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

  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层以上和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安全科、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 1 -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2组织体系

  2.1区县应急委员会和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区县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较大污染天气的主体,县、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一般污染天气的主体。

  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县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区县党委宣传部、区县政府应急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县、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气象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区县环境保护局承担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应急响应

  3.1分级标准

  污染天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3.1.1特别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以上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2重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3较大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3天持续出现污染程度达到200<AQI≤300标准,或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300<AQI<5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1.4一般污染天气是指预计未来1天出现污染程度达到AQI≤200标准的污染天气。

  3.2分级响应

  根据污染天气分级标准,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3.2.1污染天气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视情启动本级自然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Ⅰ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I级响应。

  3.2.2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由区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区县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3.2.3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由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市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3.2.4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由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县级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应对工作。

  应对工作结束后,由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县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市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宁夏气象局及有关单位,分析汇总重污染天气形势,制作空气环境质量预报,并由宁夏气象局在宁夏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区发布。

  4.2预警

  根据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应对特别重大污染天气,启动I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应对重大污染天气,启动Ⅱ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应对较大污染天气,启动Ⅲ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信息。

  应对一般污染天气,启动Ⅳ级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息。

  必要时,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向市、县级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响应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发布预警信息

  及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信息,特别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预防重污染天气。建议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假、调休等弹性工作机制。

  5.2降低工业减排

  各地水泥、钢铁、石化、煤电、焦化等重污染排放企业,全面降低生产,减少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要时采取限排、限产、停产等措施,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城市煤炭物流中心监管,禁止硫份、灰份较高的煤炭在市场使用。禁止小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

  5.3加强扬尘管理

  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各企业对煤、渣、焦、土、沙、石等物料堆增加防尘覆盖,增多洒水降尘和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需要,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减少或停止建筑物拆除、建筑渣土清运、土石方开挖作业等,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污染源有效控制。

  5.4实行交通管制

  倡导绿色出行,保障公交运力,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频次,实行黄标车、无标车、重中型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区域限行,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进入城区,对违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降低车辆污染排放量。

  5.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立即停产,责令整改,并给予上限处罚,确保排污企业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5.6严禁明火焚烧

  严禁城市及周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物品;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和沥青熔化作业,特殊时期(春节、清明、大型活动等)禁止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活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饭店以及燃煤茶炉、大灶可以采取临时性强制停业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7信息发布

  采取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8 应急结束

  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明显好转,大气污染物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

  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气象等部门建立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疾病救治、气象预报等方面力量,提高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能力。

  6.2资金保障

  区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区县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算,承担相应经费。

  6.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足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医疗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完备。

  6.4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及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6.5医疗保障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需要,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及时开展病症监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6培训演练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应急演练进行观摩和交流,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7后期处置

  7.1重污染天气调查、评估与总结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深入调查评估重污染天气形成原因、影响范围、环境污染和其他损失等情况,调查评估结果按要求向区县人民政府、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备。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区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应对重污染天气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县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 (Ⅲ级)、橙色预警 (Ⅱ级)、红色预警 (Ⅰ级)。红色预警 (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 (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 (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 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 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 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4

  为健全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和S O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大于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800微克/立方米。

  除以上预警等级以外,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需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减少户外活动)

  三、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预警启动

  按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预警及区教育局通知,我校启动相应预警应急预案。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相应准备工作,并启动相应预警响应。

  (二)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降级别调整与终止预警行动及区教育局通知,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预警通知。

  四、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响应措施(黄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的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Ⅱ级响应措施(橙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Ⅰ级响应措施(红色预警)

  健康防护措施:我校义务段按照区教育局的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高中部停止所有的户外课程和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重污染天气对广大师生身体的危害,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规范操作,及时响应。我校在接到预警措施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响应,将告示栏摆放在学校前后门显著位置,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雾霾知识宣传标语,并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者开展智力运动项目。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后,我校义务段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通知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的等防护措施,高中部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停课期间,各班要通过“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家长,区域红色预警和Ⅰ级预警响应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恢复上课时间。另外,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期间,我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强调:每次应急响应启动后,在未接到解除预警或提高预警级别通知前,执行好本次预警。

  3.多措并举,加强教育。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的主阵地作用,利用班会、队会、黑板橱窗、校园广播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对呼吸类疾病的防护宣传,提高师生防护能力,通过“班级微信群”“校园网”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科普健康防护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另外,要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严格履职,严肃追责。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对于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5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朝阳教委和总校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县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县教育局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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