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10 18:17:1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为建立健全预防档案馆突发性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永宁县档案馆应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档案馆抢险救灾工作队。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

  2、抢险救灾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自忠任组长,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二)抢险救灾责任人顺序:1、局长2、副局长3、库管人员4、其他人员。

  (三)协调指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二、预案目标

  (一)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灾害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漏水、电线私拉乱扯和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上述灾害如果使档案馆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抢救。

  四、抢救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二楼档案库和三楼资料库;计算机机房。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2、民国档案;3、各局委办档案;4、名人档案;5、声像档案;6、图书资料。

  五、应急准备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由县档案馆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将档案馆列入相关的重点管理单位,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按照档案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安装消防监控设施,确保档案馆始终处于安全监控之下。二是全部配齐消防灭火器和安全管理各种设施,确保完好率始终达到100%。三是及时检查调整安全消防水袋处于能使用状态。

  六、应急行动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楼层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的资料库区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灭地点。

  (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

  (3)通知大院治安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

  (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七、值班责任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时,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楼内各部位做到勤转、勤看、勤检查。

  (二)拨打电话报警。

  (三)拨叫电话通知局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请求大院治安员,迎接消防车、供电抢险车等及其它抢险人员的到来,并向消防等人员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负责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八、善后工作

  灾情消除后,立即作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2)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

  (3)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x(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xxx(负责教学区物业)

  xxx(负责家属区物业)

  xxx(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xxx(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xxx(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xxx(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xxx(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xxx(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xxx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为有效提高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幼的生命财产和园舍安全,减少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事故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幼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幼儿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园救灾工作。

  组 长:宋鹏飞 副组长:刘新

  组员:蒙亚宁 孙瑶 张娇 樊雯 任莎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师幼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事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幼儿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儿园增加投入,添置相关设备,加固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设施。

  5、不乱拉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儿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电、有毒气体等恶劣环境,经请示上级同意,停止教学活动,通知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幼儿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32778870)。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向幼儿园报告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务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园长或授权发布紧急撤离、集中的命令,广播室进行反复广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幼儿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幼儿,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孩子情绪,并引导幼儿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幼儿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想照顾,帮助弱小、有病的幼儿最先撤离。

  5、门卫听到广播后立即打开大门,主任立即检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

  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幼儿园领导,园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值班人员发现发生火灾时,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

  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幼儿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报警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一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发或预知的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造成及可能造成公司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1.2.2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总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 及时预警,科学应对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极端气象、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依法规范信息来源及可靠性,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4.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3 统一组织,协同救灾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服从应急救灾工作。

  1.5 灾害分级

  1.5.1 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四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2 I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且事态严重,对生产场所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5.3 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1.5.4 Ⅲ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

  1.5.5 Ⅳ级自然灾害事件

  指预测或已经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潜在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司设立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

  2.1.1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

  副组长:总指挥部主任

  成 员:应急救援处置中心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经营科科长、财务资产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安全环保科科长、质量设备科科长、安全监督站站长、党群工作科科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2.1.2 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设在总指挥部,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总指

  挥部主任担任。

  2.2 工作职责

  2.2.1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对自然灾害的信息搜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及指导应急准备工作;

  (2)加强对自然灾害、极端气候条件下运输生产组织管理,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3)根据公司应急管理小组授权,下达自然灾害应急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4)根据公司应急管理小组授权,下达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5)领导和协调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6)接受灾害情况报告并及时向公司应急管理小组通报灾害损失和生产、救灾等情况;

  (7)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制定灾害预防及应急救灾对策,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

  组织紧急调配救援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

  (8)统一安排应急救灾期间机关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工作。

  2.2.2 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响应期间生产运行监控及应急救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灾害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输生产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

  (2)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信息收集平台的建立,负责应急值班和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设置;

  (3)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

  (4)负责应急状态下指挥、协调,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传达到各机关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和应急救援处置中心;

  (5)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部门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6)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现场应急处置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

  (7)负责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8)收集各类信息,随时汇报事态情况,有重要信息要随时汇报;

  (9)负责跟踪检查指令的执行情况。

  2.2.3 各职能科室、各基层单位、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职责

  详见《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灾情预警、应急响应

  3.1 灾情预警

  应急办公室负责搜集洪汛、气象(雨雪、沙尘暴)、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和运输生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预防灾害指令。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预防灾害各项指令,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2 应急响应

  3.2.1 灾情报告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害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地区/地区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报告。

  3.3 分级响应

  3.3.1 按照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响应。

  (1)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生灾害突发事件后,受灾区域各基层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

  (2)接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4 响应程序

  3.4.1 公司相应程序

  3.4.1.1预警和应急准备

  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灾害预警后,进入启动预案准备状态。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预警或灾害情况;

  (2)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布署,通知各应急职能组、各基层单位和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地区/地区),做好应急准备;

  (3)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和现场应急情况,及时报告;

  3.4.1.2 应急救灾

  预案启动后,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发生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应急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灾害可能发展的.趋势及可能对生产秩序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车辆运输作业并制定合理、安全、科学的运输作业计划;

  (2)发生Ⅲ级以上灾害事件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1小时内到达岗位;

  (3)召开紧急会议,成立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分析灾情,部署应急救灾任务,86

  根据灾害严重程度按规定上报公司、上级公司、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制定应急救灾方案,组织紧急救援;

  (5)视灾情严重程度,安排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灾工作;

  (6)协助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运输、通讯、物资、资金等支援准备工作;

  (7)必要时,按领导小组指示报请公司、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指挥救灾工作。

  3.4.2 基层单位响应程序

  3.4.2.1 灾情报告

  (1)在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生灾害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本单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2)按照本单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及公司有关运输生产作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灾害预防及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3)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应积极组织救援,并就灾害情况及时汇报。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危害程度、生产运行和职工生活状况,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救灾措施。

  3.4.3 应急准备

  公司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基层单位、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接到应急指令后,按照《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应立即进入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状态;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应迅速到位,部署应急救灾工作;

  (3)医疗、物资等应急保障系统工作准备就序;

  (4)抢险救灾装备和人员集结待命;

  (5)检查和监控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重要生产设施中的薄弱部位,制定应急防灾对策;

  (6)保持与当地救灾部门和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联系畅通;

  (7)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稳定职工情绪、平息误传和谣传、宣传自救知识。

  3.4.4 应急救灾

  (1)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转入应急救灾程序;

  (2)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和区域性救灾协作;

  (3)各基层单位做好现场疏散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秩序;

  (4)应急办公室及时向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和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受灾

  损失和应急抢险救灾情况,视灾情需要通过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请求外部紧急救援;

  (5)领导小组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6)应急办公室迅速调集抢险救灾队伍投入抢险;

  (7)质量设备科组织人员检查生产设施破坏情况,检修生产和生活设施;

  (8)应急办公室密切保持与当地政府救灾主管部门和救灾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和区域灾害情况,通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

  (9)应急办公室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发放工作;

  (10)领导小组组织灾害损失评估,按规定向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12)做好恢复生产前的准备工作。

  3.5 指挥与协调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领导小组必须坚持“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密切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救灾工作。

  (1)根据现场救灾需要,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救灾队伍、装备、物资,保障救灾需要;

  (2)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灾方案,制定防止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并责成相关单位积极落实;

  (3)领导小组针对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6 应急终止

  3.6.1 领导小组确认灾害现场符合下列条件并报请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应急终止。

  (1)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次生灾害隐患消除;

  (2)现场应急处置已经结束。

  3.6.2 应急救灾工作结束后,由应急办公室编写应急救灾总结报告,报送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4 保障措施

  4.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单位和上级部门重特大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下传应急信息,跟踪应急事态发展。

  各单位应保证值班联系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及时接收和转达灾害信息,保证联系通畅。

  4.2 应急保障

  4.2.1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保障

  物资公司应按规定和救灾需求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期间使用的装备和物资资源,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

  各单位结合各自生产作业特点,合理配置应急物资。

  4.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应急救灾抢险队伍,安全环保科负责进行定期培训及演练,以保持应急队伍战斗力,做到常备不懈。

  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组织机构及人员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4.2.3应急资金保障

  财务资产科设立专项应急资金,用于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设备建设、抢险物资储备、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应急救灾期间,可随时启用,实行专款专用。

  4.2.4应急医疗卫生保障

  生活服务公司应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医疗保障专项预案,储备应急药品,并配备精干医护人员和精良医疗器械,具备随时赶赴现场参与救灾的能力。

  4.3 宣传、培训与演习

  4.3.1安全环保科必须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使单位员工和家属了解应急救灾知识,提高应急意识。

  4.3.2安全环保科必须定期对应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要求和应急救灾技术,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4.3.3基层单位必须每一年组织一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习。

  5 附则

  5.1 本预案由公司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救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保障都市型现代农业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1.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农业自然灾害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北京农业造成的损失。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减轻农业自然灾害损失,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1.3.2坚持生态治理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预防与抗灾相结合,以预防为主。

  1.3.3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抗灾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4依靠科技,充分发挥农业与相关减灾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农业灾害预警水平和应急能力。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事件等级

  依据农业自然灾害造成或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半数以上区县的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5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以上。

  (2)一个区县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且其中大部分可能成灾,部分农田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50%以上。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80%以上且绝大部分可能受灾,大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大范围发生并迅速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特别重大(Ⅰ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重大(Ⅱ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的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50%~80%,且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成灾,少部分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30%~5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80%,且大部分可能受灾,少部分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个小片区域发生并继续蔓延。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重大(Ⅱ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5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10%~20%。

  (2)一个区县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30%~50%,其中一部分可能成灾,个别地块可能绝收;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达20%~3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0%~50%,部分地块可能受灾,个别地块可能成灾;或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已在本市多点发生。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较大(Ⅲ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5.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一般(Ⅳ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区县区域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30万亩,或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10%~2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5%~10%。

  (2)一个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域耕地总面积的20%~30%,少数地块可能成灾;或饲养动物或鱼类的因灾损失率10%~20%。

  (3)重大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30%,少数地块有可能受灾;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鱼病的传播源已接近本市。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定为一般(Ⅳ级)的农业自然灾害。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危害农业生产的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域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北京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北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市农委、市农业局成立“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农委、市农业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农业局办公室、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粮经作物管理处、蔬菜管理处、畜牧管理处、水产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村能源生态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处,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急处。

  各郊区县农业主管部门也要设立本区县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2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农业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做出启动或解除应急预案的决定;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参与国家和本市农业救灾资金的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编制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3.2密切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会商,分析对农业生产的可能影响。根据灾情及时提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2.3.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信息及动态。

  2.3.4在灾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2.3.5负责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和分配。

  2.3.6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组。

  2.3.7督导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2.3.8负责处理农业防灾减灾的其它日常工作。 2.4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市农委、市农业局办公室:协调委、局各成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值班人员安排和后勤保障。

  2.4.2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自然灾害的有关政策措施。

  2.4.3发展规划处:负责了解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情况。

  2.4.4应急处:承担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职责。

  2.4.5粮经作物管理处:负责粮经作物的灾情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粮经作物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协调救灾物资(含救灾备荒种子)的分配调剂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灾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修复与土壤改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具体工作。

  2.4.6蔬菜管理处:负责蔬菜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蔬菜作物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7畜牧管理处:负责畜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畜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8水产管理处:负责水产生产灾情的收集、核查和反映;负责组织协调水产养殖业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2.4.9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负责组织督导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10农村能源生态处:负责与防灾及灾后恢复有关的农业生态工程建设;组织对因灾损毁农业可再生能源及农业生态工程设施的修复。

  2.4.11农产品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因灾受损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和指导处置。

  2.4.12区县农业部门:负责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或解除;安排部署本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县农业抗灾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参与国家和市政府下达本区县的农业救灾资金管理,负责救灾种子储备和调剂,协调救灾化肥、农药等物资供应;组织重大病虫害的统防统治。

  2.5 专家顾问组职责

  成立农业减灾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

  (1)为编制北京农业减灾有关规划和农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2)在发生农业自然灾害时,协助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分析判断灾害类型与特点,评估灾害形势与可能造成的损失,为确定预警和响应等级提供建议和咨询。

  (3)协助市农业主管部门开展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技术难点的攻关研究和农业防灾减灾的技术培训等。

  3监测和预警

  3.1监测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交换机制,健全和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信息、水情、汛情、旱情、地质灾害等农情信息,加强对农业病虫灾害的监测,对农业自然灾害进行适时监测,确保有效监测、及时发现并逐级上报灾情。

  3.1.1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市农委、市农业局与气象、水务、地质等部门定期、不定期会商灾情;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报告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与区县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确保农业信息网络系统畅通。

  (2)采集内容。降水、水文、汛情等资料;气温、光照、风雹等情况;农业自然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损毁程度;农业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1.2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政府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县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状况。

  (3)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在发生后24小时内补报详情。

  (4)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3.1.3信息研判

  收到气象、水务、地质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农情信息部门的自然灾害上报信息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会商和研究灾害形势,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产量和经济损失,初步判断灾害等级,提出发布灾害预警及其等级的意见。

  在灾害发展过程中跟踪采集信息和动态研判,为及时调整预警等级和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3.2信息发布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确需对外发布的,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渠道发布。

  3.3预警的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3.3.1蓝色预警(Ⅳ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或预警信息,事件即将临近,可能造成局地农业受灾,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微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事态可能会扩大。

  3.3.2黄色预警(Ⅲ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已经临近,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轻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发展趋势,可能造成较明显的农业灾害损失。

  3.3.3橙色预警(Ⅱ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黄色或橙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事件即将发生,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或已中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蔓延扩展或明显加强趋势,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

  3.3.4红色预警(Ⅰ级):收到气象、水务、地质、植保及其它部门的橙色或红色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农业自然灾害,事件会随时发生;或已重度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有迅速蔓延扩展或急剧增强趋势,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可能造成特大的农业灾害损失。

  3.4预警发布和解除

  3.4.1预警发布

  (1)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2)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2预警等级变更

  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范围及农业灾情的变化,分别提出预警等级升级或降级变更的意见。

  (1)由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升级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或由红色或橙色预警降级为橙色或黄色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建议,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2)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或由黄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的变更,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3.4.3预警解除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致灾因子强度和范围的缩小及农业灾情的逐步缓解,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等级变更的程序,发布解除较重一级预警并转入较轻一级预警,直至解除全部预警。

  3.5预警响应

  3.5.1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根据发生农业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密农情观测,加强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监测和采集,及时分析评估灾害形势。

  (3)受灾地区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可能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防灾减灾的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受灾区县的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2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各级农业自然灾害应急机构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传真、专用通讯渠道等形式将预警信息发送至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并报送至市应急办以及市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加强与气象、水务、地质、植保等灾害监测部门的会商与信息采集,相关农情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4)及时向受灾地区发布灾害信息,提出抗灾或补救措施建议。

  (5)根据需要调动市级应急救灾队伍、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

  3.5.3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调整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3.5.4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

  3.6灾害预防和应急准备

  3.6.1 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风险管理准备。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农村干部并动员农户加大辖区农业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评估灾害风险、找出薄弱环节、确定灾害风险对策。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避灾与抗灾能力。

  3.6.4工程准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5适时防控

  (1)及时组织抢收灾前已成熟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2)根据旱情和作物生长状况,及时组织采取中耕、镇压、灌溉等抗旱措施;建议气象部门利用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受涝程度与地形、土壤、作物状况及时采取排水和耕耙散墒、补肥等措施。

  (3)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根据灾害强度与作物生长状况,必要时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或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接到大风、冰雹、大雪等灾害预报后,要对果树和大棚、畜舍等农业设施采取临时保护与加固措施。

  4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受灾面积和紧迫性,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一般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做出工作安排,指导救灾工作,并报告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1.2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1)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前往受灾区县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掌握受灾区县农业灾情。

  (3)根据灾情需要,提出救灾意见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派出专家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4.协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

  5.监督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1.3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适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1.4特别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提请市有关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迅速向重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组织指导救灾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救灾技术服务。

  (3)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建议市政府从市级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4)根据救灾需求,调剂、调运救灾物资,必要时动用救灾备荒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动员社会各界对重灾区给予救助。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4.2响应升级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应急办或市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

  4.3应急结束

  4.3.1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基本恢复正常时,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并在1周内向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4.3.2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3.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与民政部门协调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的农业产量损失、农业设施装备损失的调查评估与核实,准确掌握灾情信息。

  5.1.2主动与水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农田灌溉、排涝,损毁农田和各类受损农业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牧生产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2协调救助

  5.2.1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

  5.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5.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生活与生产救助。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根据灾情程度,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救灾资金。

  6.2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3物资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为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应优先保证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调运。每次救灾动用后,应在下一年度内补齐缺额。

  6.4应急队伍保障

  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保证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6.5职责保障

  各级农业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消除隐患,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推广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6.6宣传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手机等信息手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科普宣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7.1本预案中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前者包括粮油等大田作物和蔬菜、瓜果、花卉、中药材等园艺作物及食用菌生产,后者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养蜂和其他养殖对象。

  7.1.2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冻害、雪灾等)、风雹(含雷雨大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高温(含干热风)、沙尘暴、阴害、重大动植物生物灾害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7.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本预案中的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农业自然灾害中的干旱、渍涝、冷害、冻害、阴害和许多植物病虫害属累积型灾害,并非突发;但在灾害事态严重发展时,同样会出现紧急事态,也应纳入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范畴。

  7.1.4本预案中的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10%~30%的农作物播种面积。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0%~80%的播种面积。绝收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80%以上的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播种面积地块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编制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相应修改,报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2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依照本预案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区县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3预案的衔接

  具体灾种的应急响应等级与行动应与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中与农业有关的内容衔接,如北京市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北京市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北京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7.5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为加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自然灾害,将灾害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 员:XX

  职责:负责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人力物力,下达应急指令。

  二、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工作各专门小组 1、抢险行动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组织身体强壮的老师迅速开展抢险自救工作。要积极抢救财产,尽一切可能确保重要物品及设施的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通讯联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迅速拨打119、110报警,上报(XX)。如发生学生伤害,负责通知有关家长或亲属,如实告知情况,做好家长稳定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紧急与有关人员及班主任疏散学生,把学生送到安全处。

  4、人员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求助。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6、善后处理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理赔,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因突发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重、特大事件:主要包括防汛、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一次3人重伤及以上或1至2人死亡为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为特大事故。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一、提高认识,成立组织,作好一切准备

  地质灾害和其它自然灾害一样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破坏,并且有突发性强,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地质灾害与其它自然灾害区别是有很大的隐蔽性,很多地质灾害就发生在居民住地,由于没有察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我们防治地质灾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要做好防大灾,抗大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设施准备。因此,县政府决定在我县成立地质灾害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成立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将原县200人的快速扑火队变为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大队,下设四个分队,由县政府地质灾害指挥系统指挥。

  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队员在野外宿营的装备和带足三天食品给养,建立通讯方式保证快速集结、快速反应。

  交通部门要对我县现有车辆调查登记,接报警后调动30台车辆组成抢险车队,保障县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快速及时到达现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在装备、通讯、车辆给养上做好准备。特别是每个村屯都要组织抢险队伍,保障受威胁的居民安全撤离和抢险救助。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建立联防体制,各乡镇与乡镇之间,各村屯与村屯之间,各乡镇政府与本地企事业单位、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网络,保障救援力量。县政府也将与友邻县、林业局、驻军、武警部队取得联系,建立县级联防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二、灾害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报警

  地质灾害发生后目击公民都有报警的义务,谁先发现,谁向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有险情迹象的有地质灾害巡视员,险情监测人员或看守值班人员发现情况立即报警。

  报警人员在向当地受威胁人群报警的同时向村委会和当地政府报警。

  地质灾害巡护、监测、看守值班人员,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当地村委会、乡镇人民的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当地村委会接报警后,必须首先向受威胁人群发出警报的同时向乡政府报警,尽可能向县政府报警。

  乡镇政府接报警后,向县政府报警。

  县政府接报警后视灾情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警。

  报警内容根据已知情况上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2、撤离

  灾难发生后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远离危险区,有人力、物力条件的可同时组织、撤离和抢险。

  村级抢险队伍是在现场人员,接到报警后,除向上级报警外同时组织力量、组织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没有地质灾害发生迹象的没有发放明白卡可视情况确定安全方向、路线、地点撤离。

  乡镇快速反应、应急队伍是距离最近、最早到达的抢险队伍,到达灾区后首先组织受灾群众向事先发放明白卡确定的方向、路线、地点撤离,同时对地质灾害进行调查,上报情况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县地质灾害反应、应急大队是重要的抢险救灾力量,到达灾区后本着先撤离后抢险原则,进行抢救工作。

  3、抢救

  地质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相当大的破坏,在确保受威胁的`群众安全撤离的情况下,实施抢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级快速反应、应急队伍都要把抢救受害群众的生命做为最重要的任务,尽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抢救伤员。

  在特殊的情况下,现有人员、设备抢救不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专业人员、专门设备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在保证抢救受伤人员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时抢救受灾财产,在保证抢险队员安全的情况下,最大努力抢救受灾财产,减少受灾损失。

  三、有关单位任务

  在地质灾害发生有迹象的监测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监测巡视、值班专用电话,设专人守机。邮电部门优先传递防灾信息,为县乡及有关部门防灾专用电话的安装、维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为尽快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灾后疫病发生与蔓延,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救护、伤员移送、接受住院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医院建立医疗救护队、建立有线、无线电话通讯网络,并派专人值班,救护队员在岗待命。做好药品、设备各项准备,保障抢救、救治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灾区安全保卫工作。灾情发生后,当地派出所要讯速到达现场,维护灾区治安,公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警力,搞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昼夜巡逻,对重点部位要加强保卫力量,防止坏人乘机捣乱和破坏。搞好交通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必要时可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今年我乡仍有发生洪涝干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可能,而防洪灾害主要发生地有绵溪河、洗布河、溪水库及低洼地段,重点防洪区域在村。山地滑坡重点防范在村。以上各村为我乡的重点防汛抢险施救重点区。

  二、职责与任务

  防灾救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要有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灾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和调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快速查明灾情,正确评估灾情损失,迅速上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妥善转移安置灾民,处置善后事宜。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乡政府成立抗旱救灾相应工作组,下设抢险组和后勤组,实行行政首长指挥,各组分工负责。

  (一)领导组(由书记、乡长组成)

  职责:对主要水文、气象及灾害信息通报、协调、督促,检查各组工作,保证统一、高效、组织力量,发出命令,组织协调村委会转移灾民。

  (二)抢险救灾组(由乡武装部、民政、村建、计生、农服中心、综治、派出所、国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员组成)。

  职责:查核灾情,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转移安置灾民,拟定救灾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恢复灾区重建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筹集,管理储备、划拨和调运、通讯保障,组织救灾赠款赠物等。

  三、组织抢险及施救措施

  (一)大灾来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抢险救灾工作首要任务:救命第一,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旦灾情发生,实现快速把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全地点,千方百计不能死人,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快速高效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或在家乡领导统一组织,抽调抢险救灾组人员立即奔赴受灾区域参与组织救援和检查上报灾情。

  (三)乡上组织10人以上救灾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套救灾工具,如电筒、雨鞋、雨衣等,随时准备投入各种灾害的抢救工作。

  (四)救灾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传下达。当班领导要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到位,凡脱岗、漏岗、延误灾情信息传递,造成后果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后勤保障组要按要求组织和筹集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四、查灾、核灾、报灾

  一旦灾情发生,抢险救灾组和各村、单位要迅速到现场查实报告灾情,特大灾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灾情12小时内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特、重大灾情速报速查,做到查灾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瞒报、虚报、漏报。

  五、灾后工作

  突发性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民政办要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在县、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有关救助措施,恢复灾后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灾民人心稳定、安居乐业、及时恢复生产,抗灾自救。自然灾害的收集上报人由各村文书负责,平时救灾救济工作,按常规程序进行。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宣城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旌德县范围内突发性干旱、洪涝、低温冻害和风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农业信息股、项目办、财务室等股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

  2.2.2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3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4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5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6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7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8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产救灾工作。

  2.4.1委农业信息股:负责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2委财务室和项目办: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3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救灾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4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救灾预案,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批示,传达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陡坡、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三、防灾应急方案

  1、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疏散撤离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这是最重要。

  2、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年段组、班主任负责教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发生时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蕲春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时卫生应急抢险和医疗救护工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种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宣传、纪委、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漕河镇辖区内自然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组织协调医院各部门高效、有序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防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向上级汇报医疗卫生救援相关信息。

  2、成立医疗卫生救护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院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的救治和转送工作。

  3:成立卫生防疫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公共卫生科主任任组长,各院防疫保健科主任为成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收集资料;向群众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防治措施和健康教育;负责各种疫情的报告、流调、监测、消杀灭工作。

  4、成立应急物资供应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负责人任组长,各院行政办公室、总务科主任为成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人员、物资、药品等的储备、调拨等应急供应。

  5、成立救护车应急救援小组

  由镇卫生院、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各院急诊科、后勤保障科主任任成员;负责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用车,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汇报,及时改进,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规定的自然灾害等级,积极作出应急响应。

  四、现场处置

  1、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自然灾害事件所带来的危害。

  2、医疗卫生救护小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发现埸,积极参加救援。

  五、疾病预防控制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卫生防疫小组要根据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卫生调查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次生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六、自然灾害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

  按照《蕲春县自然灾害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医院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政府、县卫生局报告。

  七、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1、人员保障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不定期组织各小组开展自然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演练。各小组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有变动,随时更新。当自然灾害发生时,要第一时间赶到单位。

  2、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应急小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以及抗洪、抗旱物资保障。

  3、救护车应急小组:对救护车进行定期检修,保障车况良好,保证医疗救援时能紧急出动。

  八、奖励与处罚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自然灾害事件中有失职、消极怠工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 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平 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HD县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及依据1.1目的。为建立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做好农作物冰雹、干旱、洪涝等引发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抓好灾后恢复生产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3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自救。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农业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作物栽培站站长、植保站站长、土肥站站长及各乡(镇)农技站站长为成员的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统一指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准确做好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快速传递信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的防治,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可能减少损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2.2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测报工作岗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主要农作物高温热害、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的预测预警,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确定专人负责各类灾害的测报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充分调动测报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技推广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制定防灾抗灾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2.3经费保障。为保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与防治,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如遇突发事件,相应安排救灾、抗灾、减灾经费。

  2.4物资保障。由于高温热害和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灾害具有暴发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县农委应安排好相应的农用物资(种子、化肥等)储备,一旦灾害发生,要及时组织调供相应的农作物良种,确保改种补种需求。

  2.5办公室职责2.5.1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等有关部门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实施应急预案。

  2.5.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

  2.5.3经常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2.5.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2.5.5了解和督导灾区落实农业防灾工作措施。

  2.5.6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3预防、预警3.1预警信息。包括县气象局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预警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

  3.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

  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3.3信息报送。灾害发生后,由县乡农业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做到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4预警报告。出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收到气象部门的低温冻害、高温热害预测预报,干旱及洪涝预报。

  3.5预防控制3.5.1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5.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5.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5.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覆盖、灌水等相应防范措施。

  4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

  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

  根据受灾程度制定救灾、减灾措施,并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报请县政府采取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组织生产自救,减轻灾害损失。

  5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Ⅵ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5.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1.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Ⅰ级)响应行动:

  (1)县领导小组启动县级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工作,并报告县人民政府。

  (2)县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减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应急响应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Ⅱ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2.2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3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响应5.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Ⅲ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3.2较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Ⅲ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动态,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要求,提请领导小组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5.4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应急响应5.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Ⅳ级)应急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下。

  (2)灾害发生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5.4.2一般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Ⅳ级)响应行动:

  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帮助指导工作。

  5.5应急解除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5.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供电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派出所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重要部位和重点企业加强保卫。

  8.经济与社会事务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9.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抢险与工程抢险

  镇武装部迅速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

  卫生院、畜牧站在灾后2小时内建立起伤员、家畜救治网络,迅速组织本镇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必要时请上级对口支援。灾情发生12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组织调运食品(饮水)、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灾后3小时内,食品供应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馒头、方便面、饼干等)、部分副食(纯净水、矿泉水等)标准供应灾民。保证布匹、煤炭、铁丝、木材等物资供应;负责救灾车辆及油料供应。

  4.通讯保障

  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恢复被毁的通讯设施。

  5.电力保障

  与电力部门联系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配电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6.灾民安置

  灾情发生2小时内,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救援人员一起抢救遇险群众、转移和安置灾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待、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自救,救护伤员;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灾情报送和发布

  (1)灾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灾情发生的时间、时段、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受灾人数、成灾人数、被困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无家可归人数、饮水困难人数、因灾伤病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缺粮人数、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数、需救济粮数量、需救济伤病人数、需衣被救济人数、道路、桥梁、企业等受灾情况。

  (2)灾情报送。在灾情发生后,6小时内分别报市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灾情一时统计不准的,先报受灾种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大致情况,待查实后作详细书面报告。

  (3)灾情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实施向社会公布。

  8.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农作物以及各类应时蔬菜。组织毁坏沟渠和其他设施的抢修。

  财政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国土办等负责组织、指导、帮助灾区进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个别或部分农户民房因灾倒塌的,原则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个院落房屋倒塌的,统一规划建房。

  9.社会治安维护

  武装部、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气象及水位监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作好测报。分析预测未来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和紧急求援的建议。

  11.宣传报道

  党政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宣传提纲和灾情统一报道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2、.其他紧急事项

  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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