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23 10:57:5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

  为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定对象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处置原则: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理组织

  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

  餐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主要职责:开展有关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协调部门调查处理,加强后勤保障,指导监管人员现场进行餐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事件分级

  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食品安全事件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四级。

  (一)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件。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镇街,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含我区在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四)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区及周边区县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件的,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对应食品安全事件分级,出现食品安全事件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等级启动《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事件应急预案》响应。未达到以上级别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四、接报与应急准备

  区局、镇(街)市场监管所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报告时,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及地址、联系电话、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品、就诊或所处地点、救治措施及病人情况等,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通报。分管领导应当根据情况及时成立食品安全现场调查处置组,指定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一般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所相关负责人带领下立即组织至少2名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文书等相关物品,在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区局根据现场调查处置需要。必要时派出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指导开展调查处置工作。食品一、二、三科,执法支队、法制科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后期保障及部门协调工作。

  现场调查处置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调查处置组应当加强与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配合其开展事件调查工作。

  五、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事件处置

  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组达到现场后,应向现场有关人员询问,掌握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开展调查,在调查中应及时向分管领导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理。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经营场所对照有关的规范及要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区域、食品及其原料、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个人卫生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3)根据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应制作询问笔录,文书的制作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2.样品的采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协助、配合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事故发生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及时送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

  3.采取现场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的采取,应当视情况而定,可以达到现场后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立即采取,也可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参加调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相关调查报告等有关结论,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

  (三)事件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未出现新的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理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四)信息发布

  各科、所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六、善后处理

  (一)撰写事件调查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结束后,属地监管所应对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撰写出调查处置报告,上报区局餐饮科。调查处置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调查情况,样品采集情况及检测结果,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性质判定,意见与建议等。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处罚的,也应写入调查处置报告中。

  (二)责任追究

  1.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镇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责,并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同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50人以上的(含50人)。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物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宣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问题。

  4、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置、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

  1、教育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演练。

  3、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临时处理和善后事宜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鉴定等前期工作,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金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药品和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报告、评估和通报

  (一)监督管理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治标与治本、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事故监测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

  1、监测机构和任务

  卫生部门负责对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的监测工作,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中,公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开展公共餐饮消费行业、食堂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开展对食品药品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诊疗监测;监测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2、监测报告

  监测部门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对相关食品及其原料进行监控,保护好现场(包括工具、设备等),以进一步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和开展调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接到监测报告后,应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预警系统

  监测机构和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均应建立预警系统,制订预警方案,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并按本预案信息发布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三)事故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须有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送单位、签发人和联系电话及报送时间。

  (2)进展报告的内容: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的内容: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立即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经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进入全面紧急状态,有关情况应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并随时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挥和派遣。

  (1)卫生院:立即组织应急卫生救治专业队伍到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负责可疑中毒食品的抽样检验并及时报告结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

  (2)市场监管所:迅速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经营是否合法等情况的专案调查,并加强市场监控,消除隐患。

  (3)公安派出所:做好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工作;对事故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予以立案侦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车辆、人员不受交通阻碍。

  (4)学校:组织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自我保护工作。

  (5)广播文化站:组织指导新闻媒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6)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救援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网络,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二)物资保障

  财政部门要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采购的经费,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制度。县卫计委、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应落实应急药品和物资的准备。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七、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征得县政府的同意后,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八、其它事项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3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4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杨丽华)

  副组长:、赵修忠

  成员: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师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 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5

  为确保我区20xx年春节和自治区、市“两会”召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食品安全法》《钦南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钦南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保障自治区、市“两会”的顺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加强春节、“两会”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杨福东局长

  副指挥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苏文

  成员: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筹办指挥部会议,向区政府建议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等工作。对接卫计部门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二)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和维护稳定组

  组长:吕少蓉、吴文儒、苏文(分别对应所分管的基层所片区)

  成员: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稽查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协助卫计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亲属安抚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吴文儒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责任查究组

  组长:吕少蓉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对处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响应

  春节、“两会”期间,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区局领导。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响应并展开处置(符合应急响应条件及时向区政府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食药监局,接受市局指导;经核实属涉及两个县(区)以上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市局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一)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控制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控制组对事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药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三)开展突发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协助卫计部门对可疑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

  (四)追踪来源流向。事件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药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五)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对接卫计部门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事件处置。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研判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八)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组、投诉举报中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必要时对接区委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九)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做出处置终止(或建议区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不可将应急事件随意对外散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发现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6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食堂和餐厅。

  第二条 餐饮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依法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第三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的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

  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该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殊岗位要依法取得作业资质,持证上岗。

  第七条 餐饮营业区域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1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大于80㎡ ,出口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80㎡,可设置一个出口。

  餐饮企业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和报警装置,遇紧急情况可以立即通知到大堂、厅房、雅间和后厨等所有部位。设立10个以上雅间的餐饮企业应在房间内设置报警装置和安全逃生路线图。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其它主要疏散线路的顶部、地面和靠近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英文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最大间距不应大于20米,并保证疏散标志明显、连续、不遮挡。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1米范围内禁止摆放物品。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第八条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米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米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九条 餐厅、疏散通道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二层以上的餐厅,营业面积大于80㎡ ,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

  餐饮企业与其它建筑毗连或者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餐饮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该分开设置。

  第十条 餐饮服务企业建筑面积大于1000m2 ,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等消防设施。对上述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修复,随时保持其完好有效。

  应在餐厅、操作间设置轻便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米。

  第十一条 电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器工程安装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各厅室须设置电源控制分闸,电源线与可燃结构有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线保护,不得采用塑料线。禁止拉临时电线,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采用橡胶电缆。不得超负荷运载。电气设备每年至少由具备资格的专业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第十二条 所有餐饮企业抽油烟机、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的清理工作纳入防火责任制,实行重点管理,每季度应全面清理1次。排油烟管道转角处的清理每月应不少于1次。

  第十三条 对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自动切断阀、调压装置、燃气灶具、阀门,每日下班后应认真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备查。

  使用燃气、调压装置室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对探测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测试。

  第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的'食品加工餐饮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第十五条 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100kg、钢瓶总数超过30瓶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置,并用防火墙隔开,气瓶间内不得设置电器开关,不得放置易燃物品等杂物,应有通风设施。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第十六条 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应大于0.5米,灶具与钢瓶之间的连接软管长度应控制在2米以内,软管按规定更换。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超过检验周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关联法规: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业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九条 有24小时的值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xx年3月24日起施行。

  中国餐饮业的发展餐饮业是我国较早放的行业。国际知名餐饮企业的不断涌进,对我国餐饮业的经营理念、服务质量标准、文化氛围、饮食结构、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可以预见,未来我国餐饮行业竞争局面激烈仍将维持。

  国内餐饮产业由于走出国门、跨国经营的企业还不多,中餐在海外发展的主要顾客群还是华人华侨,中餐也是当今世界华人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但由于中餐要求品种多,烹制工艺各异,季节变换对饮食产生不同要求,故中餐无法像麦当劳、肯德基那样标准化、工厂化,所以其走出去之路就显得步履艰难。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7

  为确保我县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有效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颍上县食品安全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应急预案》、《颍上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二、工作原则

  加强春节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成立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组长:马树行局长

  副组长:徐杰副局长

  叶栗党组成员

  成员:路世忠办公室主任

  绳伟药械股股长

  王涛食品室主任

  王启凯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各市场监督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徐杰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二)事件调查、危害控制和维护稳定组

  组长:叶栗

  成员:食品室、药械股、稽查大队、投诉举报中心、各基层所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协助相关部门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患者及其亲属安抚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路世忠

  成员: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责任查究组

  组长:沈航

  成员:监察室

  职责:负责对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对处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理。

  四、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应急响应

  春节期间,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者接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县局领导。

  经核实属一般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响应并展开处置(符合应急响应条件及时向县政府建议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市局指导;经核实属涉及两个县(区)以上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市局并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置

  (一)及时报告情况。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二)控制问题食品药品。危害控制组对事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药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药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药品。

  (三)开展突发事件调查。事件调查组开展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药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

  (四)追踪来源流向。事件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药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药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五)加强现场稳控。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六)事件研判。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事件处置。事件调查组根据调查研判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

  (八)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组、投诉举报中心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必要时对接县委宣传部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舆情信息。

  (九)响应终止。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处置终止(或建议县政府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所、各股室、稽查大队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不可将应急事件随意对外散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过程中,发现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8

  为有效预防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普查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普查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徐亚副局长担任,成员为黄影、龙城市场所驻点保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两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酒店驻点保障工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黄影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萧县脱贫攻坚普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9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每餐进行消毒处理,对不能进行消毒柜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0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的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 应急处置程序

  (一) 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刻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两小时内向区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 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

  (三) 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具、餐具不要急于清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饪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责任食物追究

  对事故的延保、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1

  20xx年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发生,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悦的新春佳节,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告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程序,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注意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食材溯源、消毒保洁、加工制作、餐厨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超负荷经营。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仔细核对供应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时,检查有无入境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是否经过当地集中监管仓处置,做到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禁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四)依法诚信经营,杜绝违法行为。严禁经营来源不明或“三证一码”缺失以及未经集中监管仓处置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制售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和未经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以及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尽量不举办群体性聚餐,严格控制人流量,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自觉承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少堂食,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并控制餐位距离。鼓励店内从业人员和送餐人员实施“无接触式”餐品交接,送餐人员前来取餐时,应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要加大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和空气过滤装置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清洁。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全面清洗消毒,及时做好食品留样。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推广启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正确选择,降低风险。选择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时,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的,应向持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购。提倡选择“无接触”式服务,订餐时可与配送人员约定送达位置,由消费者自行取餐,减少与送餐人员面对面接触,降低双方在收餐环节的风险隐患。

  (二)响应号召,确保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尽量不要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餐食应在烧熟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食品再加热时要烧熟煮透再食用;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谨慎选择,合理膳食。尽量减少购买进口食品及水果,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烧卤熟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四)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春节期间家庭聚餐聚会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节日期间,渭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在用餐或订餐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2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3

  为加强我饭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餐厅员工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维护广大顾客及我餐厅员工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餐厅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处事不惊,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和疏散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餐厅成立消防应急中心,下设灭火、通讯、疏散、救护四个职能小组。

  主管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员:

  通讯联络组:

  疏散引导组:

  安全救护组:

  灭火行动组:

  2、主要职责:

  ①消防应急指挥中心:平时指导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协助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协助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作,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119”接警中心,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人员从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三、灭火战斗力量形成流程(灭火救援基本处置程序)

  1、灭火第一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呼喊附近员工参加灭火救援。

  ②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工作人员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往失火地点,自发组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哪里发生火灾,就在哪里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初期火灾的报警、扑救和人员疏散。具体任务要求是:第一发现火灾的员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大声呼叫周边员工报警、增援。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立即引导顾客向安全地点疏散。

  2、灭火第二战斗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餐厅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程序》处置。确认火警后,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餐厅值班领导。

  ②本餐厅员工和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灭火、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职能小组成员在接到火警通知后,接应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灭火、救援。第二战斗力量应听从消防应急中心的统一指挥,并按本预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灭火、救援。第一战斗力量应协助第二战斗力量工作。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的基本要求

  1、无论任何部门或人员(本餐厅)发现火灾,应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特别是向公安消防队“119”报警时):

  ①失火场所的准确地理位置。

  ②尽可能地说明失火现场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③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餐厅、联系电话。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员的询问。

  五、应急疏散组织措施与基本要求

  1、疏散引导组应首先疏散被火热围困的顾客,然后再疏散火场周围的物资。疏散出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疏散引导组应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护。

  2、引导人员疏散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例如:对周围惊慌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向;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采用正确方式带领受困人员到达安全地带。

  3、引导人员疏散应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够到达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仔细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4、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六、灭火的基本要求

  1、负责灭火职能的工作人员(或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发现有人员被火热围困,应先救人、后灭火;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灭火人员应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公安消防队到到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

  1、通讯联络组

  ①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餐厅消防应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②根据消防责任人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③及时反馈火场进行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担负寻求相邻餐厅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组

  ①安全防护组接到指令后,应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②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演练程序及基本要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由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组织实施,全员参与。演练前做好充分的作。

  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餐厅厨房(以此为例,具体演练地点随机确定)发现初期火灾”的紧急信息后,演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餐厅厨房的员工及附近部门的员工应按照餐厅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并做到三个同时:

  ①灭火:距起火点近的员工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迅速跑向假设起火部位,摆好灭火姿势,做好灭火准备。距室内消火栓近的员工迅速接好水带、水枪,并铺开水带跑向起火部位,对准假设起火点,摆好姿势,做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员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报警: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迅速通过电话向“119”消防大队报警。

  2、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火灾(假设)的报警信息后,迅速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各项处置程序与要求。向“119”报警。

  3、餐厅员工接警后,要迅速向失火地点集结,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分工要求;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①灭火行动组:立即跑向假设起火部位现场增援灭火,到达现场后,就近启用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和铺好水带后,对准假设的起火点,摆好姿势,作好灭火准备。

  ②疏散引导组:按照分工分别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室内人员紧急疏散。

  ③通讯联络组:了解火场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其他工作组:按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4、通过现场演练,达到下列要求:当餐厅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下达假设部位发生初期火灾的紧急指令后,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应在30秒内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灭火第二战斗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后,应在2分钟内圆满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的扑救初期火灾、报警、引导人员疏散的任务。

  5、演练组织者或指定人员留守火灾(假设)现场,担任演练裁判。对有关人员、职能小组的演练动作、时间等情况进行有效性裁定和记录。演练结束后,进行讲评,研究改进措施。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4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餐饮安全应急预案15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元旦、春节前后是食品消费相对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期,为此,城关镇成立以镇长何毅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曹波同志为副组长,镇食安委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唐小鹏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隐患

  (一)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清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展销会、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清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防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场所,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加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大型集体聚餐的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监管品种。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以保健食品、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糕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特别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及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食品消费预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

  (三)突出重点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的方法,深入排查各自辖区、监管行业食品问题线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风险发生频次较高、风险隐患较多的点相应提高监管频次,依法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有的放矢。

  四、做好“年夜饭”备案

  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周边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食品加工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对承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和“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加大宣传引导,发挥社会共治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适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温馨提示,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确保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镇食安办。

  六、严格值班,做好应急处置

  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严格督查制度,防范食品安全事件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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