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26 12:48:1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必备[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必备[15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单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苑素云任组长,张同坤、张得鑫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杨木峰、徐小军、司琼、徐长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单位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张同坤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张得鑫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七)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专用工具柜内,由专人保管。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第十六条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苏州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512-65225050,第十七条本单位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 事故发生地点;

  (三)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 事故设备名称;

  (五) 事故类别;

  (六)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本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第二十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第二十一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2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公司厂内车辆、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态发展,加强对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危害,建设“平安工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厂内车辆发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械出现重大故障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二、机构组织:

  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应急响应:

  1、发现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者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警后应马上向主任报告,或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紧急启动本预案。

  2、现场指挥和协调

  启动本预案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协调、抢救、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各部门人员的应急救援行为,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事故灾害。

  (2)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3)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4)进行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护,及时与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5)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当本预案启动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时,立即向上级部门请求增援。

  四、应急纪律:

  各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预案的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应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服从指挥,积极有效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3

  一、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执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升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施行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状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4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 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 .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 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县人民政府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使用单位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锅炉爆炸事故;

  (四)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全生产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电梯、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使用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法实行重点监控。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特种设备均列入危险监控设备范围。昌明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应列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

  第十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质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救援。

  第二十一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二条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一)锅炉爆炸事故;

  (二)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三)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四)电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五)大型游乐设施人身伤亡事故;

  (六)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固定执行。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检验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在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快速、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孙永梅

  成员 :曹慧敏? 童永强?

  第八条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接受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中心组织调动本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

  (二)组织检查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四)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三章 预防和防范措施

  第九条? 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重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所保养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电梯数量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建立应急抢险救援机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四章 应对处理

  第十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向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类型特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有可能发生的事故,不断研究、探讨,补充和完善专业应急措施,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第十九条? 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同时向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 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专家组成员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特别是毒气泄漏事故应立即报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第六章 指挥系统及通讯系统

  区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报警电话:2896116 电话:2896116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报警电话: 12365 电话:2189251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

  第二条本预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严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严重违章造成的特种设备损坏事故。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第四条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小组。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二章事故报告制度

  第五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情人、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事故发生的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事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设备动力科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汇报。

  二、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主要为货运液化气罐车)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公司经办人或车主应立即向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报告,必要时由公司设备管理科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发生事故设备名称;

  五、事故类别;

  六、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七、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第七条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故,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应将事故情况及发生事故的初步原因应当在24小时内报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九条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种设备事故引发严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动《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相应岗位应急预案处理;锅炉发生事故的根据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一、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第十条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一、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三、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四、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县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五、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六、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八、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第十一条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二条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其它单位移动式特种设备在本单位发生事故,公司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必要时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条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十六条发生严重事故时,如政府及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司相关领导应积极配合。由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积极参加,协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术分析调查工作,必要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携带必要的文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事故发生前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七、按“2号令”的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十八条

  一、事故的调查应按“2号令”的各项规定进行。

  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

  三、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起初性负责。

  第十九条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科学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观公正地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

  一、事故的处理按“2号令”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并及时报告组织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应制订整改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设备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

  三、政府牵头调查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由县政府决定处理意见,公司按法规、规章提出建议。

  四、司法机关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机关作出最终结论后再作处理,但对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责任人,仍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事故的结案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结案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提升企业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装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特种装备变乱敷陈和查询拜访处理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抢险救灾组、通信联络组、警戒守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构成,其中总指挥应由矿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在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有序展开应急救援。

  组长:XXX

  副组长:XXX

  后勤保障组组长:XXX

  警戒守卫组组长:XXX

  抢险救灾组组长:

  善后处理组组长:XXX

  (二)应急人员

  包括:(1)专业维修人员;

  (2)后勤服务人员;

  (3)门卫人员;

  (4)物资管理人员:

  (5)综合应急抢险人员。

  (三)应急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接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符合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下令启动专项预案。

  2)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职员赶往现场;

  3)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4)在现场应急指挥部职员到达现场之前,指导进行抢险工作;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职员和外援职员及相关职员的安全;

  6)应急评估、确定下降或下降应急警报级别;

  7)决定请求内部援助;

  8)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9)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10)随时掌握现场处置情况,根据应急需要立即下令启动其他专项预案。

  2、后勤保障组职责:

  1)协助制订应急物资的储蓄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物资储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的储蓄数目,收集和树立并归档;

  2)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物资管理职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应急物资信息、树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数据储蓄;

  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构造应急物资到现场,并及时对变乱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效劳;

  5)设置疏散人员的安置场所;

  6)负责应急人员和疏散人员的饮食保障。

  3、警戒保卫组职责:

  1)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2)负责现场警戒,坚持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负责警戒、保卫物资的采购与维护。

  4、抢险救灾组职责:

  负责变乱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除、控制险情;并负责保护好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

  5、通讯联络组职责:

  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并负责顾客亲属、媒体的接待和信息发布。

  6、善后工作组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负责抢险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4)与保险部门一同做好伤亡职员及财产丧失的理赔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四)应急装备

  1、营救设备:救援服务车、液压升降平台、安全绳、叉车、汽车式起重机、气割设备、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千斤顶、手拉葫芦、便携式照明灯、撬杆和其他常用工具等。

  2、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持话筒、电话、传真等。

  3、个人防护装备: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防砸鞋、绝缘鞋、手套、防护眼镜、。

  4、消防设备:消防水袋、灭火器、砂土等。

  5、警示标志:各种警示牌、警戒线等。

  6、文件资料:起重机械使用修理说明书、使用修理记录、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敷线图、安装拆卸工艺及有关计较机内存储的信息等。

  (五)应急资金和物资供应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时资金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起重机械事故及原因分析

  事故主要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1、碰撞挤压事故

  (1)吊物(具)在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

  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职员在运行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的挤压碰撞。

  2、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目较多的一种。这类变乱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钢丝绳)有缺陷或选择不妥,绑挂方法不妥,司机操作不标准,过卷扬,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造成。

  3、触电变乱

  发生触电变乱主要是作业碰触高压线路、操作员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机制

  应明确变乱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当突发事故时,现场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并根据指挥人员指令发出预警警报,进入预警程序。

  (二)重点装备日常监控措施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亭安全责任制度。

  2、设专门机构或者专(兼)职职员。

  3、定期分析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厂矿日常检查制度(对应起重机械主要故障及原因进行检查、修理);

  6、消除事故隐患制度。在日常巡检中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机械结构件、重要零部件的安全状况及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

  7、作业职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职员进行安全操作、危险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的教育,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三)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时的处理程序。

  如事态的发展超出控制能力,应按预案要求,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请求支援或由政府启动更高级别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起重机械发生变乱后,现场操作或作业职员应在第一工夫告诉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敷陈后,立刻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敷陈情况(发生变乱的起重装备的型号、参数、位置、变乱水平、大致丧失情况等)。

  (二)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的紧急处置

  起重机械发生危险状态时,第一响应,按应急报告程序将危险信息传递出去,同时参照以下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三)事故(隐患)现象发现初期时的'应急处置

  可根据现场实际出现的事故(隐患)现象,参照各自设备维修使用说明书中的故障排除和紧急情况处置条款执行,以切断事故发展的链条,使突发危险从事故的临界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切断危险电源、转移或阻挡坠落的物料伤人、受威胁人员的撤离、现场隔离等。

  (四)人员高处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设施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4、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五)起重机械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职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救护人员立即对受伤者进行施救。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职员必须穿着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六)起重机械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告诉危险区域以内的职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对讲机或其他通信联络手段立刻告诉现场危险区域内的职员,警戒守卫组及时构造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职员。

  3、抢险救人时,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在急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态(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职员的安全。

  (七)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变乱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敷陈。

  六、应急终止

  (一)、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9

  一、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发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是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事故的损失。

  二、范围: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发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和特种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属下分现场指挥、排险组、疏散组、救护组、联络组、火警组、电力抢修组,职责分工为:

  1、总指挥:全面指挥、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指挥事故现场调度、协调工作。

  3、排险组:组织排除事故危难源。

  4、疏散组:隔绝防护,疏散人员,转移物品,减少损失。

  5、救护组: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度车辆,尽快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6、联络组: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通讯联络工作。

  7、火警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灭火。

  8、电力抢修组:负责电器设备的断电、抢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1、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尽一切力量切断或隔离事故源,同时由车间负责人决定是否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并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领导报告,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事故严重可直接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呼叫火警“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部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和报告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公司领导到场后应迅速组织力量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部位和原因,开展抢险自救工作。根据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如决定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则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接到报警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往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处理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必须参加。

  2、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演习结束后应将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整修改。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0

  为了积极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一)公司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

  成员:调度室主任安全处长保卫处长办公室主任

  一炼焦车间主任

  二炼焦车间主任化产车间主任备煤车间主任财务管理处长

  2、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调度室主任

  安全处长

  办公室主任

  (二)各车间参照公司应急救援组织形式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纳入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中,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信息畅通、指挥灵活的系统。

  二、领导小组和指挥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各车间及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控制事故,力争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调遣;

  (三)负责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

  (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的调整的意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办事机构职责

  (一)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调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四)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迁安市质监局备案。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等部门明确具体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各车间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的统一预案。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事故的车间应将事故情况报公司总调度室。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二)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和总指挥,同时向迁安市质监局和迁安市安监局报告,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三)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现场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协查处理。

  (四)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事故性质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的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抢救。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的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伤事故。

  4、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人员。

  5、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运送现场抢救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

  (五)对于重特大事故,要向质监部门申请专家救助,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对于事故还在扩大,不能有效控制,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求援。

  六、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七、物资保障

  (一)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公司为各单位配备充足的救援器材并加强日常管理。

  八、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1

  1总则

  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托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舆情监控系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化平台,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实时跟踪。建立动态监管网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行动态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评估,直至环境符合安全要求标准,消除次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稳定,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并在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后勤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危险隐患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校后勤系统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取暖锅炉一台。这些设备的事故形式主要有:锅炉爆炸。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①领导小组职责:检查督促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各种应急备用器材);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工作;事故发生时,领导小组即行使应急指挥部功能,组织指挥对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抢救工作。

  ②现场指挥(责任)人的职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事故单位职责:各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自救工作的同时,迅速向特种设备事故指挥报告,主动积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救援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工具。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相应有关现场指挥系统立即启动:现场指挥以责任指挥人作第一时间内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现场紧急自救;

  2、发生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原则:

  第一要立即组织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第二要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扑灭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三要做到事故应急救援决不拖延、不推诿。

  3、立即报告后勤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以至学校领导,请求指示或由领导小组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发生重大的特种设备事故或当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警110、119和向上级报告,请求上级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锅炉爆炸

  1、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2、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3、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定期检查食堂排烟管道、自来水管道使用情况,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抢救受伤师生,迅速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并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4

  一、概况和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部门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预案。

  二、特种设备状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我矿特种设备有:起重机、锅炉、空压机、压力容器、叉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所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指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本部门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长

  组员:调度室

  安监处

  生产科

  通风科

  地测科

  采供中心

  后勤处

  保安科

  四、部门预警机制

  1、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2、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门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工人注意的显著位置。

  7、部门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12、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部门有关负责人。

  13、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的特种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发现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部门力量或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把部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特种设备应急措施

  (一)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1、起重机碰撞挤压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2、起重机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援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援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并尽快转送到最近医院。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3、起重机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指挥人员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4)由抢险救援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现场应急处置后运送急救伤员到最近医院。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安保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7)搜救伤员时,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以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

  1、防止炉外管道爆破:

  (1)加强对炉外管道的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等现象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当炉外管道有漏水现象,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与系统隔离进行处理时,应立即停炉。

  (2)加强对导汽管、汽联络管、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道以及弯管、弯头、联箱封头等的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如表面裂纹、冲刷减薄或材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口径管道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对过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相关焊缝进行定期检查。

  2、防止过热器爆管:

  (1)停炉检修时,对吹灰器吹扫区域周围、人孔门附近磨损情况检查。发现有明显磨损、光亮等情况,应对其管段进行测量壁厚。

  (2)检查过热器区域的烟气均流装置、防磨护瓦等,防磨装置开焊、变形处应修复,缺损、脱落的要更换。

  3、防止省煤器磨损爆管:

  (1)检修中全面检查省煤器管,重点检查弯头部位、吹灰器周围、人孔门附近等处省煤器管的磨损,必要时应对上述管子进行壁厚测量。

  (2)检查省煤器区域的防磨装置、管排的固定、夹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齐。

  (3)全面检查管子的局部缺陷,发现超过质量标准的应进行处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烧调整应保证水冷壁不结焦,防止发生高温腐蚀,在保证完全燃烧的情况下尽量减小过量空气系数。

  (2)检修时重点检查喷燃器区域、吹灰器周围、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损情况,并对这些部位的弯头外弯处进行测量。

  (3)严防锅炉缺水运行,当锅炉水位低到超过规定的极限值时,要立即灭火停炉;定期校对水位和试验高低水位报警;运行中严防锅炉超压。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应立即手动停炉。锅炉严禁在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5)运行人员要对承压部件经常检查,发现水冷壁管泄漏时应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泄漏扩大损坏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结焦时,必须及时打掉,打焦时应防止大块焦渣脱落。

  5、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

  (1)正常运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动,当锅炉水位低至-300mm时,应停炉处理;当锅炉水位高至+250mm时,应立即停炉。

  (2)定期进行汽包水位高、低报警试验。

  6、设计、改造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条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装锅炉,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制度。

  7、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8、不断加强司炉人员的正规操作,提高司炉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断事故的能力。为防止锅炉爆炸,遇有下列异常情况应作停炉处理:

  9、遇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炉:

  (1)锅炉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时。

  (2)锅炉满水:水位超过汽包水位计上部不见水位时。

  (3)炉管爆破: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

  (4)燃料在燃烧室后部烟道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时。

  (5)所有液位计损坏。

  (6)流化床结焦严重,无法维持运行时。

  (7)旋风分离器或旋风筒严重磨损,造成护板或横梁烧毁。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门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

  (9)锅炉超压,安全阀拒动,对空排气门又打不开时。

  (10)引风机、一次风机故障,不能维持运行时。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请示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停炉。

  (1)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或减温器泄漏。

  (2)承压部件张口,焊缝裂纹或管道阀门泄漏。

  (3)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承压部件耐磨绝热垫层脱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经处理无效,难以维持运行时。

  (5)给煤机设备损坏,不能维持燃烧时。

  (6)给水炉水蒸汽品质或汽温超过允许值时,经处理无法恢复正常。

  (7)流化床内或返料器下部结焦无法处理,难以维持运行时。

  (三)空压机事故应急预案

  1、空压机在允许启动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

  (1)主油泵运行状态,保证供油压力为0.26kg/cm2以上,若压力达不到,应在辅助油泵运行状态下打开主油泵下端的空气排除阀门,直到空气完全排净为止。

  (2)确认机油加热器的动作状态,开启后供油温度上升到30℃。

  (3)确认紧急停机按钮被打开。

  (4)确认进口导叶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确认P20V放空阀没有被打开。

  (6)压缩机停止状态下3段排放压力出现1kg/cm2以上时,不能启动压缩机。

  (7)由于启动面板的异常,导致压缩机启动失败时,黄色灯亮,检查启动面板后,按复位键即可解除。

  2、压缩机正常停机时,应先将机组卸载,再按“停机”按钮。当压缩机停机时,辅助油泵会自动启动并运行30分钟后自动停机,此时,辅助油泵不能手动停机,压缩机停止后,4分钟内不能启动。

  3、空压机值班人员发现电网波动或其他原因短时间停电,造成空压机故障停机时,要迅速启动所有的螺杆空压机,并检查压力是否正常,空压机值班人员随后要电话通知电工到空压机控制室内将高压柜上的“低电压”压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项逐项检查,待控制面板出现“允许启动”字样,得到当班值班长通知,方可进行再次启动,启动完毕后,电工要将“低电压”压板投入运行位置,待空压机正常运行10分钟,压力达到规定值时,逐台停掉所有螺杆压缩机。

  4、(1)空压机岗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出现故障停机时,确保能及时处理。

  (2)螺杆压缩机常规巡检照常进行,每月必须进行开车试验,使之处于随时可以启动的热备用状态。

  (四)叉车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的叉车等特种设备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编制书面记录和绘制的详细分布图,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均应存档随时备查。

  2、本单位叉车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

  (1)叉车驾驶人员无证驾驶

  (2)叉车司机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3)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出现损坏

  (4)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有泄露

  (5)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没有充足等。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4、本单位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仓库,由专人保管。

  六、应急响应

  1、部门引导职工全员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时,个人能够采取措施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组织和指挥应急行动;

  3、在本部门不能处理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条件下,部门必须立即把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进入应急响应程序。

  4、部门上报管理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5、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检测与后果评估工作。部门在特大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介入,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7、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对在处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保障

  1、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所属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应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设备、器材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门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内部应急队伍的素质。

  八、后期处理工作

  1、部门要配合单位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要努力协调资金、物资,做好事故后的人员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2、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部门要配合单位主动与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等有关单位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补偿。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15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总则

  1.本预案为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2.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我单位特种设备有:锅炉、电梯、储气罐、起重机械、叉车及其设备的安全附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在救援小组的领导下,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单位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指挥单位特种设备事故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公司应急队伍,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等。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工段长、安全员

  2.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1)组织协调做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决策和启动应急预案。

  (3)统一指挥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工作。

  (4)收集、整理,分析各类信息,制定指挥方案和策略。

  (5)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响应情况及需要求助的具体情况。

  (6)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

  (7)当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介入后,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展开各项具体的应急响应工作。

  (8)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三、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1.使用特种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特种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如限制器、紧急停机开关等安全装置及警示装置失效,造成设备失灵而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2.特种设备周围无安全警示标志牌或光线不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操作人员误碰其他设备,而引起的事故。

  3.未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报废计划,继续使用淘汰、报废设备。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不符合安全要求,运行中拉断或钢丝绳脱落,发生起吊物品坠落、对人员和设备造成的伤害和损坏。

  5.设备制动装置、行走装置、回转装置性能不可靠,制动不灵或失去控制,发生溜钩、溜车、导致设备构件损坏、严重时造成设备倾覆。

  6.特种设备电源及用电装置不符合有关规定(如:负荷过大发热、接地不良、保护配置不规范器、未设置专用电源、电缆容量不足、无安全警示标志等)。

  7.特种设备的主要金属结构疲劳、腐蚀,焊缝缺陷,高强度螺栓松动、蠕变,主要结构变形或断裂,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主要结构严重变形或断裂、卡涩或失控等,严重时发生倾覆的恶性事故。

  8.操作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

  四、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五、应急处置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应急抢险队设立警戒标志,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工作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应迅速查明故障部件及原因,并按相应的现场情况立即进行处置。有伤员时,迅速拨打当地急救电话120,将伤员妥善送医院救治。

  3.正确判断事故现场受伤人员所在位置,如果事故发生地点附近有易爆物品或设施,即时切断与爆炸设备相关联的各种设备,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可能的操作。

  4.特种设备出现主要结构严重变形或歪斜、断裂、重心位移时,需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性评估并制定安全措施、技术方案后方可实施检修作业,防止发生事故。

  5.各应急抢险队采取应急行动前必须作好次生、衍生事故的预测和预防措施,以保证抢险人员的安全。

  六、后期处置

  1.应急结束后,各部门清点人数,按职责分工清理现场,清点统计受损建筑物及修复设备。

  2.组织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主要包括消防设施、抢险设施、医疗救援设施等,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05-19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02-17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07-30

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08-16

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07-17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04-25

应急预案05-20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12-16

演出应急预案方案,演出应急预案模板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