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3 09:09:1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院的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学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一、干预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避免危机对学院正常工作的干扰。

  5.通过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负责,学生处统一指挥协调,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主要人员:学院主管领导、学生科、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安保人员、司机、心理协会成员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院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生科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院安保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对象是我院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表现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

  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六、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院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各班班委特别是心理委员要

  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七、学院危机报告制度

  1.发现有Ⅱ级或Ⅲ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现者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报班主任,再报系部和学生处。

  2.Ⅰ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相关班级应立即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学生处报告并通知到相关协同部门。

  八、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学生处、保卫科等相关处室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①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相关处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心理危机干预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干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学院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心理危机干预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院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重大和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由心理危机干预组在分析论证后作出决定。

  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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