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22 18:20:4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生产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应急预案

生产应急预案1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导致安全生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最重要的首先是应急救援。为了更好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在事故发生以前,制定好应急救援的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一、目的

  落实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使用范围:

  本项目部施工现场

  三、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器材:担架一副、大绳:50m手电筒:2把安全帽:8顶急救药箱:1个安全带:4条钢筋剪:1把铁锹:6把灭火器12个消防斧:1把氧气袋1个

  四、内部、外部联络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上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接到事故

  报告后在15分钟内组织好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如发出死亡、重伤等重、特大事故项目经理在10分钟内通知消防、救险、就医疗等有关单位,企业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上报上级有关单位。报警电话:110火警119医疗急救

  五、一般事故的应急响应

  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项目经理在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小组长、副组长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抢救事故现场,疏散人员,转移财物并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六、重大事故应急响应:发生重特大事故,由项目经理在10分钟内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事故。报告时应说明事故类型,伤亡人数。公司应急中心接到项目事故报告在12小时内以《快报表》的方式高企业上级主管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当发生火灾、中毒、爆炸等施工现场无法控制的事故,并危及到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安全时,给项目部造成巨大经济时,项目部可以直接向外报警求援。发生死亡、重伤和四级以上(含四级)的事故时应由公司向有关上级部门上报。重大事故发生后,由项目部安全员在最短时间内高项目经理汇报,项目部接到汇报后立即指挥组织抢救并打电话向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求救,门卫在路口接引救援人员和车辆,防止走错地方,担误求救工作。安全员负责组织人员负责伤者的工作。施工员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负责相关财物、设备转移和抢救事故现场工作。现场所有人员各负责、齐心协力,防止事态扩大并等待救援人员到来。

  (1)、公司应急小组如有成员未到场,其职务由组长安排其他成员兼任。

  (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如有成员未到场,其职务由组长安排其他成员兼任。

  (3)、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确认现场无危险人员,核对无误后由公司救援小组组长下令应急救援预案关闭,应急救援行动结束。

  (4)、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由质安部审核,总工审批并经演练合格公司出具《应急预案演练评审报告》评审合格后方可有效。

  七、火灾应急准备程序

  (1)工地发生火灾时,发现火灾人员对情况进行确认,如果是重大火或危险环境中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发出警报,如发出警报的方式有大声呼叫、吹哨子、或打电话等。

  (2)、项目经理接到警报后,应迅速做出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分工灾火,指挥灭火分工如下:

  安全员:组织人员灭火:

  施工员:负责事后处理工作

  急救培训人员:负责抢救工作

  门卫:负责现场次序

  质检员:负责在路口接应工作

  (3)、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着火地点扑火任务,确认火的起因原因,如果是因电器引起的火,应立即切断电源,采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在末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水去灭火。

  如果是汽油、沥青、油漆等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将未燃烧的汽油、沥青、油漆隔开,以防再燃烧,然后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或用石棉布,浸湿的帆布等方法来灭火,但严禁直接用水去浇火。

  如果是木工区的木材着火时,应将未燃烧的木材转移开,用干灭火器、细砂或采用水浇灭火,直至熄灭。

  如果是库房着火,在必要的条件下,阻止火势快速蔓延,采取灭火的准备时间,或先采用临时性的封闭措施或先不打开门窗,使燃烧速度控制在最低程度,在组织扑救力量后,再打开门窗。

  当火势较大不能控制时,应立即由门卫拨打119报警,报警的门卫在路口接应,以免跑错地点,在报警的同时说清楚火灾地点,火势的大小及工地的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

  由质检员负责人员疏散,然后应及时把着火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搬运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再发生更大火灾。

  当火灾发生后如果有伤亡情况出现,应由施工员负责,事后处理,组织几个精干的人员将受伤人员抬到安全、温暖的地点,对轻伤人员应立即包扎、敷药、对重伤者当时现场无法抢救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材料员在路口接应救护车。

  当现场的'火灾扑灭后,应派人员在着火地点进行留意观察,以防不测。

  九、中毒应急准备程序中毒事件发生后,根据中毒的原因,人数及严重性,迅速做出判断,由项目经理及时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

  如果是因食物而引起的中毒,应将中毒者抬到干净的地点,对发生呕吐者将头部转向一侧,以免呕吐者堵塞气管窒息,对神志不清者不要饮水,以防入气管,导致窒息,应进行掐人中的方法使其清醒,对心跳呼吸停止的患者让其躺在地上用人工呼吸方法,吸气时手按胸应轻轻的,呼气对应比较按重一些,直至患者缓过来为止。

  如果是煤气中毒患者,应将患者抬到通风干净的地方,以保持头脑清醒,也用同样的方法进行现场抢救。

  十、触电应急准备程序当工地发生触电时,发现者应立即切断电源,根据触电者的人数及严重程序立即由项目经理组织抢救。

  由急救成员把触电者抬到干燥的木板上,针对触电程序,进行抢救,对昏迷不醒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术。对有灼伤或其他伤害者应进行现场包扎、敷药、清洗。当现场无条件抢救时,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向院方说明患者受伤的原因、伤势程序,准确地点及现场电话,并派门卫在路口接应。

  爆炸、倒塌应急程序:

  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培训合理的布置足够的应急器材,让每一个人员都熟悉应用多种应急器材,当现场发生意外事件时,每一个人员都能迅速做出应战准备。

  工地发生爆炸、倒塌时,发现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确认实情的严重性向项目经理发出警报,警报方式有:大声呼喊、打电话、吹哨子等。项目经理接到警报后立即组织应急小组成员,明确分工任务,疏散人员到安全地点。

  施工员负责把易燃易爆及贵重设备转移到安全地方,采取隔离。安全员负责控制出事地点再发生,组织人员进行扑灭,在扑面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周围再爆炸、倒塌伤人,当实情不能控制时由门卫立即拨打119抢救。对伤亡人员由质检员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当伤情严重到不能控制时,应立即由门卫拨打团医院电话急救,并到路口接应。

生产应急预案2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道路运输工作,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把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做到扎实有效、安全和谐,特订此应急预案。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全责,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人的职责。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到每个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分别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力争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平

  副组长:刘华锋

  成员:刘宾、刘尧、杨醇、居翠、王婧、徐刚

  电话:6112588

  (二)组织机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等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指挥、调动发生道路运输事故的一切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4、随时掌握气候变化信息,及时通知各驾驶员,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措施.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要求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整改,决不留隐患。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思想麻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的发生,坚决消除侥幸心理。

  3、严格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明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如有安全责任事故,将一查到底,该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该给予处分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予以处分。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发生过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规经营的驾驶员禁止参加营运。加强监管工作,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随车备齐各项安全、消防的设备设施。做好途中“三品”等违禁品的查堵工作,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严禁无安全例检、检测不合格、技术等级达不到二级、轮胎磨损严重的车辆上路。此预案启动后,各科室、部门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据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延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

生产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1、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3、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4、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1、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2、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3、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各单位每年要分期对专职、兼职事故处置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生产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在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后,科学有序、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的管道爆裂、路面坍塌有毒气体中毒事故应急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包括:综合预案、管道爆裂、路面坍塌事故专项预案和人员中毒、伤亡、触电、物体打击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自救与专业救援相结合。

  2危险性分析

  2.1公司基本概况

  我公司位于***,负责**城区供水工作,公司现有员工***人,公司主管道覆盖面积60km2,供水管道总长度400公里,一座水厂最大供水能力5.0万m3/日。目前可提供水量3.0 m3/日(设计能力10万m3/日)。服务人口40万人,

  2.2危险性分析

  (1)管道检查井、室的毒气:已建成的管道或井、室中常常会存在有害气体浓度超标,如在进入前未进行检查或检查方法不当,可能造成爆炸或人员中毒,导致人员伤亡等;

  (2)管道爆裂冒水:如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可能造成路面坍塌、沉陷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等。

  (3)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水源地高压输电线路与地面树木形成交叉,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接触,导致火灾、电击伤人以及水源地掉电供水中断等事故;

  (4)供水部配电柜及配电线路用电:配电柜及配电线路未按规定定期检修和违反操作规程,可能会导致用电事故,并可能导致供水部停产和造成人身伤害等事故;

  (5)施工工地沟槽塌方: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如沟深超过规定深度和宽度或支护不当,可能会造成塌方,并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等事故;

  (6)施工工地管材吊装:在管材吊装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可能造成设备物件倾倒、坠落、物体撞击人体导致人员伤亡等事故;

  (7)施工工地用电:在管道施工过程中,抽水作业水泵漏电,使用电动夯漏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火灾等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兼职应急队伍等组成。

  3.2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各位副总经理、公司副书记、公司工会主席

  成员: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安装公司经理、供水部经理组成。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演练和总结;

  (2)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3)组织、指挥协调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当地应急指挥中心、上级单位报告,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施工安全事故抢救队伍,提高抢救装备水平,形成施工安全事故应急保障。

  (5)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3.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任:

  职责: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总协调人,事故发生后负责传达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外围协调工作

  副主任:

  职责: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情报;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3.4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领导

  成员: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2)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2预警行动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

  4.3信息报告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指挥中心成员,根据情况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室)或指挥中心主要领导负责及时向上级机关当地应急救援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联系电话、报告人、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

  4.4预警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或向公司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中心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公司各部门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

  (1)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之前,事故单位应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同时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在此基础上,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如遇供水主管线爆裂时,安装公司应急小分队立即出动关闭相应闸门,如危及到居民的房屋或周边建筑物时,要立即疏散受影响的居民和过往群众,并对现场立即封闭,防止过往人员、车辆发生事故。抢修分队要立即查明管线爆裂情况并迅速进行抢修。同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以保障受影响地区的急需用水。

  (3)物体打击受伤人员和坍塌有被埋人员被救出后,搬运到安全地方,立即清理受伤人员伤口、止血、包扎、检查心跳等,无力救助送往附近医院或拨打120,由急救中心抢救。

  (4)发生火情断开电源,组织自救,如果形成火灾拨打110,并向当地应急救援中心和上级单位报告。现场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听从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火灾任务。

  (5)指挥中心领导和成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立即研究部署抢救方案,上级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听从上级的统一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

  5.2应急结束

  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指挥中心应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5.3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汇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6保障措施

  6.1应急队伍保障。通讯与信息保障。

  (1)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安装公司主管抢修的副经理担任,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成员:安装班安装工。

  (2)水厂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为水厂厂长,负责现场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等全面工作

  移动电话:

  副组长:

  移动电话:

  成员:各班长

  (3)现场警戒

  现场警戒由安装公司巡查队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群众和无关人员;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6.2物资保障

  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径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如水泵、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安装公司由专人负责定期维修、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灭火器等。

  (4)设备:挖掘机、发电机、车辆等

  7、培训与演练

  各小分队每年应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事故实战演练一次,并由应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和总结。

  8、奖惩

  8.1对在抢救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临阵脱逃,不服从命令,将给予批评和处罚。

  8.2在抢救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在抢险救灾中受伤害的,按工伤待遇处理。

  9、附件

  9.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实施,报当地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厂长办公室存档。

  9.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9.3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X年X月X日实施。

生产应急预案5

  为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指导、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出台了《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从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控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做好我省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组织机构。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进行支援,指导和协助当地畜牧兽医局开展畜禽屠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是监控和预警。各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三是应急响应。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接到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级别确定是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派出工作组;视事故级别和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农业部,并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与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等。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四是后期处置。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下,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及时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事件发生地和事件涉及的畜禽屠宰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及时将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报送市级畜牧兽医局。

生产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使应急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火灾事故、(或者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我公司蒸汽锅炉事故的综合与处置相结合的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抢险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2、危险源及风险性分析

  2.1锅炉概况

  本单位生产锅炉,现有WNS2-1.0-Y/Q型卧式内燃天燃气锅炉一台,,主要运行参数压力为1.0Mpa、额定蒸发量:2t/h、最高蒸汽温度1844℃;锅炉房建于厂区西北侧。

  2.2危险性分析

  2.2.1燃气蒸汽锅炉在运行中遇特殊情况可出现超压、爆管等事故,如处理不当会引起锅炉爆炸。

  2.2.2燃气蒸汽锅炉在密闭状态下运行,当压力超过锅筒承受压力时,会造成锅筒破裂(爆炸)。同时锅筒压力瞬时降为大气压力,高温热水迅速蒸发,体积激烈膨胀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释放出大量能量产生巨大的作用力和冲击波,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伤害。

  2.2.4燃气蒸汽锅炉爆炸的破坏力决定于燃气蒸汽锅炉的容积、压力和温度。

  2.2.5燃气蒸汽锅炉爆炸原因

  (1)超压:因违章操作、安全附件失灵或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失效,使锅炉的运行压力超过锅筒的'承受压力而发生爆炸。

  (2)锅炉的受压元件自身缺陷或损坏,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压力而造成锅炉爆炸。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3.1.1指挥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应急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抢救工作的组织、指挥。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为抢救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抢救情况。

  (7)组织预案的学习、演练、改进。

  (8)负责了解、检查各抢救部门的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或改进意见。

  (9)适时调整各部门人员组成,保证抢救组织正常工作。

  (10)对预案的执行或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审。

  (11)向有关新闻机构发布信息。

  (12)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报告。

  3.1.2总指挥:董富岳总经理

  职责:负责应急指挥工作,发布抢险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各部门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对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3.1.3副总指挥:李光前、佘瑞杰

  职责: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抢险、抢修作业依据、技术规范,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消防和警戒人员的安排,布置善后和现场保护。

  3.2抢险事故处置组成员

  (1)成员:李志勤、甑茂智、彭轶琼

  (2)主要职责: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发生事故时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锅炉爆炸后进行抢救处置。

  3.3消防、保卫、后勤组职责

  成员:韩良

  职责:负责消防器材,爆炸后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险物资。

生产应急预案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000.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3资料收集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收集与预案编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同时收集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4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4.5应急能力评估

  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4.6编制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参见附录A。

  4.7应急预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5、应急预案体系

  5.1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生产经营单位应跟据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危险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确定应急预案体系,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

  5.2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5.3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5.4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本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共同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6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6.1总则

  6.1.1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6.1.2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

  6.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和事故类型、级别。

  6.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可用框图形式表述。

  6.1.5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6.2事故风险描述

  简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等。

  6.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形式及组成单位或人员,可用结构图的形式表示,明确构成部门的职责。应急组织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设置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6.4预警及信息报告

  6.4.1预警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6.4.2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与通报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通报程序和责任人。

  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本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责任人。

  6.5应急响应

  6.5.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生产经营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

  6.5.2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描述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

  急等响应程序。

  6.5.3处置程序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

  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6.5.4应急结束

  明确现场应急响应结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6.6信息公开

  明确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和程序以及通报原则。

  6.7后期处置

  主要明确污染物处理、生产秩序恢复、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应急救援评估

  等内容。

  6.8保障措施

  6.8.1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可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应急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

  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同时,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

  畅通。

  6.8.2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等。

  6.8.3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

  件、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6.8.4其他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经费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

  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6.9应急预案管理

  6.9.1应急预案培训

  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有关人员了解相关

  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如果应急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

  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应急预案演练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

  结等要求。

  6.9.3应急预案修订

  明确应急预案修订的基本要求,并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6.9.4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并进行备案。

  6.9.5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7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7.1事故风险分析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

  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7.3处置程序

  明确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报告方式和责任人等内容。根据事故响应级别,具体描述事故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指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扩大应急等应急响应程序。

  7.4处置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8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8.1事故风险分析

  主要包括:

  a)事故类型;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c)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e)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8.2应急工作职责

  根据现场工作岗位、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工作分工和职责。

  8.3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人员救护、工艺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c)明确报警负责人以及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8.4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9附件

  9.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当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

  更新。

  9.2应急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主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性能、数量、存放地点、运输和使用条件、管理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

  9.3规范化格式文本

  应急信息接报、处理、上报等规范化格式文本。

  9.4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主要包括: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危险源一览表、分布图;

  c)应急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d)疏散路线、警戒范围、重要地点等的标识;

  e)相关平面布置图纸、救援力量的分布图纸等。

  9.5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列出与相关应急救援部门签订的应急救援协议或备忘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

  A.1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

  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A.2批准页

  应急预案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A.3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4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推荐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生产应急预案8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生产应急预案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场(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林场设有安全应急组织机构,下设。

  救援组:

  组长:XXX春生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信息组:

  组长:XXX

  组员:XXX

  作业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马上报告林场调度室由调度通知应急小组。由信息组组长马上向林业局报告并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应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事故人数。

  急救组:

  组长:XXX

  组员:XXX

  接到事故应急报告后,马上出动备用救应急救援车辆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备用车辆司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但有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马上出发林场卫生所常备医疗急救用品,每个队、段、组设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工队主要队员担任由林场安全组织领导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应急组组织机构的.所有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的应对事故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使林场的安全生产的事故为零。

生产应急预案10

  第一章、编制依据与工程项目概况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法》

  2、《安全生产法》

  3、《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7、《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8、《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76号)

  9、其它法律、法规。

  第二章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单位起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机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1、因检查维修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档;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的事故。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

  (一)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1、指挥机构的设置

  项目部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为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由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各承包组组长等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项目部项目经理

  工程应急反应小组: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成员、义务消防队成员通讯负责人。

  2、指挥机构的职责

  在应急情况下,值班人员组成最初应急组织。值班主管一旦发现或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应马上确定应急级别,报告现场指挥或应急总指挥,调动应急反应小组。在此阶段的指挥和控制通过现场指挥中心来执行,作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总指挥(项目经理)的指示,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或指挥联络外界。事故发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担任初期应急岗位指挥,直到按应急预案规定的负责人到岗位后再交接岗位,正式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名单附后

  (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任务

  (1)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率,减少事故的损失。

  (2)指导群众防护,防止事态发展,组织群众安全撤离现场。

  (3)迅速控制危险源,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协助公司等上级部门对事故调查。

  (5)做好现场清洁,减少、消除事故灾痕。

  第五章应急救援报警和联络方式

  根据事故规模危害程度紧急情况确定报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讯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气象站121。

  项目部应急救援通讯网络包括本工程应急办公电话:,明确联络方式:应急救援联络方式有:

  (1)电话;

  (2)应急机构人员手机;

  (3)场内广播。

  第六章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事故处理程序:

  排除险情,发现事故尽快切断电源救治伤者,查明原因、处理善后。

  发出警报,通知应急小组。

  1、一旦事故发生,不论事故现场何种情况,发现事故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大声呼叫),由机械操作人员切断电源,通知周边作业人员全部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用手机通知项目应急总指挥和联络员。

  2、应急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带齐必要工具,到事故现场集中。

  3、应急救援人员集中后,应全面听从应急总指挥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险情,一方面组织救援人员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伤情,实施救治或转送医院(汕头市潮阳区西胪卫生院)。

  4、险情排除,人员得到有效救护后,应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按事故类别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七章应急保障条件

  1、抢险队伍

  项目部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由项目经理任总指挥。

  2、应急救援装备

  项目部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值班电话、报警电话、灭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紧急照明灯具、应急药箱及担架等。

  3、应急救援药品

  外用药品:通常有双氧水、雷佛奴尔水、红药水、碘酒、消毒棉签、药棉、纱布、胶布、绷带、创可贴、跌打万花油、眼膏、碘胺结晶、烫火膏、清凉油或驱风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内服药品:人丹、十滴水、保济丸或藿香正气丸、一般退烧药品等。

  第八章应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应有序进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为主;统一领导指挥、人员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现场自救与上级或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人员急救步骤:急救是对伤员提供紧急的监护和救治,给伤员最大的生存机会,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1)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时要确保对调查人、伤病员或其他人无任何危险,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尤其在工地、工厂大型事故现场,更是如此。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应请人去呼叫救护车,你可继续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此时还应反映伤病员的伤病情和简单的救治过程。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利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并发症和伤残率。

  2、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当机械性伤害发生时,应尽快将伤员搬支安全地点进行包扎、止血、固定伤肢,应急以后及时送医院治疗。

  (1)止血

  ①出血的种类

  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出血对象小喷泉一样喷出,时间捎久,就会有生命危险;

  静脉出血:血色暗红,出血时慢慢流出,时间久了也有危险;

  毛细管出血:血色鲜红,出血时血液从整个伤面渗出,常自动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种,即加压包扎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带止血法。

  加压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纱布或干净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垫子盖住伤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绷带加压包扎,就可以达到止血的目的。

  指压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脏的一头)用力压向其下面的骨头,阻断血液来源,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过的棉花或纱布堵塞在伤口处,在用加压法包扎,在此适用于腋窝、肩部、大腿部伤口的止血。

  止血带止血法:止血带止血适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当采用加压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时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带,也可用绷带、三角巾、布带等代替,使用止血带时要记住六个字:快、准、垫、上、适、放。

  快:动作快,抢时间;

  准:看准出血点,准确包扎止带;

  垫:垫上垫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肤上;

  上:扎在伤口上方,接近伤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适:松紧适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放:每隔半小时放松2~3分钟,松止血带时,应同时用指压法压迫止血,缓缓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伤肤、减轻疼痛。

  ①扎注意事项:动作要轻而熟练,不可碰撞伤口。包扎部位要准确接触、覆盖伤口的敷料要干净,最好经过消毒。包扎要牢固,紧松合适,打结应避开伤口。

  ②扎用器材:有条件时可用三角巾,四头带和专用绷带等包扎救护材料。当无专用材料时,可灵活的采用身边干净的衣服、毛巾等进行包扎。

  第十章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建筑起重机械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执行,并办理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各种防护措施应齐全、有效,并经检测、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项目部必须制订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建筑起重机械应配备持建筑特种作业物料提升机操作工上岗证的人员,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4、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5、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载,操作时不准擅离岗位。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6、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同时使用棘轮保险卡牢。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并将运送物送下。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紧电源控制箱,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操作。

  9、起重机械应定期保养、定期检查,确保机械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运作。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职责

  组长

  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组员

  参与现场各项制度的管理。落实

生产应急预案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滨州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邹平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分工协作,加强合作。

  (4)专业指导,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市行业资源,协调有关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邹平市(以下简称“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1.5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务设施、危化品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专班设置

  设立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可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邹平黄河河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水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视情可设立现场工作组。

  2.1.2专班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滨州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启动本预案,明确响应级别,决定终止本预案。

  (3)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现场工作组,明确组长。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审议批准专班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事故信息等。

  (4)协助市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专班,并提出相应建议;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4)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政府、专班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5)督促协调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预案的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6)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指导水务部门对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舆情处置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后期处置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做好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受害人员的殡仪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指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事故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等。

  市总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发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组织抢修所辖交通损毁基础设施,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后期处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邹平黄河河务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管理范围内的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辖区安全事故和水域抢险救援事故警情任务,参与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务系统事发单位的请求,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

  2.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基层管理部门,其义务与职责主要体现为:

  (1)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2)配合专班开展应急救援。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员疏散、救济、安抚、事故调查与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专班视情可设立以下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在专班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专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保障组。由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安全、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制定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3)抢险救灾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乡水务局、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专班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运行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6)舆情处置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监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处理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确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情况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预警预防

  3.1预防

  市城乡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同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2监测

  市城乡水务局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水务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时监测发现和处置事故风险。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水务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险情处置,逐步实现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预警级别

  根据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发布预警

  市城乡水务局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市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及市政府。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3.3.3预警解除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由专班研究决定,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三级响应

  核定为未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专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情况,通知专班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好二级响应启动准备。

  4.1.2二级响应

  核定为一般事故(Ⅳ级)的.,由专班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上报: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应当通过电话快报和书面上报相结合的形式,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专班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调动有关队伍、现场工作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电力、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7)根据程序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8)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9)需要外市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滨州市政府提出请求。

  4.1.3一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和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较大涉险事故的,分别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其指派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二级响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办公室,电话直报邹平市、滨州市、省安委会办公室,5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电话直报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直报,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市城乡水务局实行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报市政府、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及有关部门。

  市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工作日期间):xxx。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xxx。

  4.2.2报告内容

  (1)电话快报

  电话快报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书面报告

  文字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1)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市城乡水务局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4响应程序

  4.4.1基本应急

  (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专班办公室立即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专班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各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4.2信息发布

  水务系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4.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工作组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时,经专班批准,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做好污染物的处置、生产秩序的恢复、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相关受影响人员的安置、工程的修复重建以及善后赔偿等工作,并根据市安委会以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5.2事故调查与评估

  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调查与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互联网等方式,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6.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保持完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3应急队伍保障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周边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6.4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事故发生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及其他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5资金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市财政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资金的审批和划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6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必须保证交通工具及时到位,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特殊情况下可以调用社会车辆参与救援,事件处置结束后据实予以补偿。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培训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水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应对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应急演练

  市城乡水务局、局属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针对水务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8.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应急预案12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生产应急预案1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大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救援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地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需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用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大概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升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本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首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相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帮忙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固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相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报告。

  报告内容首要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首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大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大概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用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救援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必需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大概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碰到大概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大概造成次肇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生产应急预案14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预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生产应急预案15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分行安全运营,根据《xxx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隐患领导小组: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营业场所、自助银行、现金押运防盗抢、防破坏、防火灾事故为重点,根据安全保卫工作评估标准,具体做好对安全防范设施设施建设达标、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检查,同时做好内部安全宣传教育安排。

  三、实施方案

  1、xx月xx日-xx日,成立安全隐患自查领导小组,完成安全保卫工作自查方案上报。

  2、xx月xx日-xx日,实地检查一楼营业部和监控室、机房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对照《评估标准》第一部分的'营业场所安全(物防设施、技防设施)、第三部分的运钞交接款安全、第四部分的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范能力、第五部分的内部消防安全和第六部分的机房安全,认真逐个逐条检查,做到有文字记录,有书面材料。

  3、xx月xx日-xx日,对照《评估标准》第七部分的案件防范能力和第九部分的其它内容,对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案件防范要求、各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安全保卫档案进行修订整理,开展一次综合演练,开展一次内部安全宣传集中教育。

  4、xx月xx日-xx日,对本次检查进行评估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审核后,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自我评估打分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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