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18 18:20: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进行,预防施工期间发生车辆伤人和紧急情况,我项目部对其作出应急响应,并实施有效应急控制,以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应急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指挥:罗文涛项目经理18191221919指挥:张增龙项目副经理18091250191组长:蒋华斌冯卫星

  组员:安全、协调部全体成员,工程科、现场管理人员通讯联络组:何科(调度)

  中国中铁二局陕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项目部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电话:120: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并提供应急工作所急需的资源,全力妥善组织救护工作,尽可能把事故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和上报工作。

  组长职责:负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整个现场的指挥、信息的提

  供、内外部的交流与协作、救援人员的调度与安排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同时,定期组织有关对该方案的评价与修订。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的工作,做好与事故救援部门,医疗急救部门的联络和联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车辆,组织应急成员积极进行救援活动。在组长不在时,代替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对该方案的评价、修订。

  成员职责:在接到紧急救援的命令后,积极开展救援活动,同时及时将现场的信息反馈到应急预案组织组长,做好救援现场的重要设备、伤员的临时抢救与保护、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其它人员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协助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工作。有参与培训和评价、修订该方案的义务。

  项目部其它人员在接到命令后,有积极参与救援的义务。同时,有参与培训、对方案的修订、评价等建议权。

  公司质安部有协助向保险公司报警的义务。

  三、预防与预警

  1、危险点监控:

  (1)、制定并落实项目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2)、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保持车况良好,做到病车不出场。

  (4)、如出车途中发生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及时向救援组报告情况。

  (5)、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互相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6)、综合办根据具体情况派车,尽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对路况不熟的驾驶员或其它人员出车。

  (7)、综合办负责对车辆各配备一个有效的消防器具。

  (8)、综合办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专业考试,并定期对车况进行检查。

  (9)、救援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

  2、预警行动

  一旦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按下列措施进行:

  (1)、事故车辆必须立即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交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项目部救援组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组长,如副组长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组长,如此类推。报告内容: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等。

  (2)、现场人员同时要在救援组未到前采取合适方法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先救人,后救财物(设备);先救重伤者,后救轻伤;先救重要财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时,先救人后灭火。

  (3)、救援组人员接到险情信号后,应迅速报告当地交通事故报警中心(122)和医疗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门报

  警(119)。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同时,组织安排救援所需的车辆、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4)、如当地医疗急救人员未到时,项目部救援组应积极进行自救,自救原则同第2条。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

  (5)、现场人员或救援组人员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做好现场勘察和人员、交通疏散。如有设备救援,采取的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起吊设备时应遵守《起重作业安全规程》,灭火时应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质部根据车辆保险证所提供的保险报警号码(中国人保报警电话95518)向保险公司报警。

  3、信息报告与处置

  现场施工进度及质量应在相应的时间段进行班前、班后活动,项目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时给施工人员进行交底,每日施工负责人要按时把现场施工情况反馈给项目部,如有违规者不及时报告,项目部有权给施工人员进行严厉惩罚。

  四、应急响应

  1、报警与相应级别确定如一旦发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轻者,造成人员擦伤、碰伤、骨折等轻伤,车辆撞(碰)损等一般性或记录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员重伤、车辆报废等重大交通事故。报警时,应报清事故具体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情况及事发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2、应急启动:

  如在现场发现有人受到车辆伤害时启动本防车辆伤害应急预案。

  3、救援行动:

  (1)、人工呼吸

  现场伤员可能出现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则对于现场救助人员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来进行救助。在进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将伤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将下颌角托起,使伤者畅通气道,然后解开伤者的衣领扣、松开上身的紧身衣,解开裤带,然后就进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对于面部出血,应用手指压住下颌角(下巴颌)前一横指处的血管;颈部出血,应用四个手指并拢,在颈部凹陷处可以触及颈动脉的搏动,手指放在搏动处,拇指放在伤员颈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进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对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个手指将肱动脉压向肱骨上,对于下肢,用双手拇指向后用力压迫大腿出血止血点部位(腹股沟的中点稍下方股动脉处);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上窝,将锁骨下动脉压向第一肋骨。

  (3)、骨折处理

  现场急救的目的是防止伤情恶化,为此,千万不要让已经骨折的肢体活动,不能随便移动骨折端,以防锐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肤、周围组织、神经、大血管等。首先应将受伤的肢体进行包扎和固定,对于开放性骨折的伤口,最重要的是防止伤口污染,为此,现场抢救者不要在伤口上涂任何药物,不要冲洗或触及伤口,更不能将外露骨端推

  回皮内。抢救者应保持镇静,正确地进行急救操作,应取得伤员的配合,现场严禁将骨折处盲目复位。待全身情况稳定后再考虑固定、搬运。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属夹板,如果现场没有现成的夹板,则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伞柄、木棒、树枝等物代替。固定时,应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选择夹板长度应与肢体长度相对称。夹板不要直接接触皮肤,应采用毛巾、布片垫在夹板上,以免神经受压损伤。

  (4)、转送治疗

  原则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当地无条件救治,需及时转送至条件好的医院。转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证输液,减少休克发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畅。

  3)、伴有吸入性损伤者,需抬高头部。

  4)、注意创面简单包扎。

  5)、注意复合伤的初步处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运输途中要尽量减少颠簸,减少休克发生可能性。

  4、应急恢复

  救援之后应针对已发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隐患的危险点再次进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类及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恢复事故发生之前的'应急措施。

  5、应急结束

  救援行动完毕之后应对现场伤员进行扶持,并及时收回应急工具,关闭应急预案,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1)、应急任务结束以后,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各项设施损失的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防车辆伤害应急工作;

  (2)、为提高防车辆伤害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触电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五、应急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应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想结合、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运作。

  2、应急物资保障

  围绕“明确一个机制,建立一个数据库”的目标,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系统。总公司各二级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带、氧气袋等。

  (2)、抢险工具:铁锹、撬棍、千斤顶、麻绳、气割工具、加压泵、消防斧、灭火桶、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带、防雨帐篷、应急灯、小型柴油发电机、柴油、对讲机、电焊机、水泵、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救生衣、灭火器、灭火机、消防水带、消防水池。

  (4)、设备:挖掘机、小型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平板货车、液压汽车吊、面包车、发电车、机动翻斗车、救生船、救护车、消防车等。

  3、经费保障

  应急经费用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通过各单位的年度预算予以落实,要求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做到专款专用,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的各项活动开支。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六、培训与演练

  应急预案制定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施工员工的培训,要经常提醒他们对于遇到突发险情时应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提高他们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识。按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适时组织不同形式的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不断完善,强化和提高处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3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车辆使用频繁,分布较广,现场作业环境和驾驶人员个体存在差异,车辆的新旧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比较复杂,可能造成的车辆伤害各不相同。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造成车辆伤害:

  1)车辆驾驶员因违章操作、酒后驾车等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维护保养不到位发生故障;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以减少对人体的伤害为最基本原则。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伤情,并根据伤情需要,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所在单位(项目或部门)车辆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层层落实执行;

  3)定期分析车辆安全状况,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运行车辆状况符合安全行驶要求;

  4)乘车人应对驾驶员违反交通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

  5)非专职驾驶人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人员有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定期组织驾驶员对交通法规进行学习,并通过事故案例教育驾驶人员,将人为因素引发的车辆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大客车在出发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检查,确认。

  4.2预警行动

  1)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体系,组织车辆管理部门、安全部门等定期进行车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起重机械的潜在危险,使隐患得到整改和处理。

  2)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机械已有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带病上路。

  5、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参见《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机构寻求支援。

  2)现场报警方式

  报警主要采取移动电话、对讲机、口头等方式报警。当事人或知情人应首先向现场负责人报警,同时向周边人员呼喊,请求支援;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必须组织人员开展施救工作。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各班组、施工作业队、工区、项目部职能部门、项目部、分局等负责人的电话号码,定期在本单位内部发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参建人员。

  3)通讯、联络方式

  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各单位、部门等负责人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通,随时接收应急救援报告和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电话、对讲机、网络进行联络;有条件的`单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应急车,在电话、对讲机、网络中断的情况下,利用车辆进行内外、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4)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为了救援单位及人员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开展救援,报警内容必须简练、准确。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内部救援能力不足时,主要向邻近请求协调其他单位救援。必要时,向社会救援组织发出应急救援信息,如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进行事故分级,并分为三级应急响应。

  2)响应分级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事故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时,由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时,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6.2响应程序

  1)Ⅰ级响应程序

  当事故达到Ⅰ级应急响应标准时,由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按照如下内容响应:

  a、事故单位将事故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c、按照应急报告程序及时向四川省安监局、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故发展态势。

  2)Ⅱ级应急响应

  当达到Ⅱ级应急响应标准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各救援小组成员到位,先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

  b、公司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意见。

  c、应急指挥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3)Ⅲ级应急响应

  当事故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时,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响应:

  a、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到位。

  b、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研究制定决策救援方案,统一指挥和调配本单位(部门)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请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门采取应急行动,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c、应急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如下应急准备:应急办公室立即向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到位,并按照应急指令下达程序下达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应急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6.3处置措施

  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当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打开车辆示款灯;

  (2)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发生;

  (3)车上人员应立即下车,避让到右侧路肩或紧急停车道内;

  (4)向当地交通警察报告事故发生的实际地点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待救援;

  (5)向本单位负责人和保险公司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安排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6)现场发现有人员伤亡时,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直到医护人员到达;

  (7)在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

  (3)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

  (5)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车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6)机动车辆起火后,现场无法控制,应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内部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服从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配。管理责任人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数量合理。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4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

  1.2危险源

  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类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3.2生产安全事故

  1.3.2.1作业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

  1.3.2.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

  1.3.2.3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

  1.3.2.4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2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

  3.1.1.1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3.1.1.2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3.1.1.3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

  3.1.2预警方式、方法

  3.1.2.1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2信息报告

  3.2.1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2.2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3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3应急响应

  3.3.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为最高。

  3.3.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3应急行动

  3.3.3.1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3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3.3.3.4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3.3.3.5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3.3.4资源调配

  3.3.4.1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部门给予医疗救护队伍、技术专家等救援支持。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工作。

  3.3.5应急抢险

  3.3.5.1当发生险情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迅速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迅速上报公司应急办。

  3.3.5.2一般突发事件

  3.3.5.2.1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按照一般事故简易快速处理流程执行。

  3.3.5.2.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人力行政中心协商恢复赔偿事宜。

  3.3.5.2.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的,用像机或手机拍照,固定证据,并将车移至相对安全的地带,摆放警示标志;同时拨打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经过,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踪协助驾驶员进行处理。

  3.3.5.2.4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3.3.5.3较大突发事件

  3.3.5.4车辆发生伤人事故,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城区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值班调度员。应急办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应急预案。

  3.3.5.5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并有人员伤亡。应急办接到报警核实后,根据现场可能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调集救援人员、施救车辆(吊车)和急救箱、钢丝绳、千斤顶等物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人员进行人员抢救和设备抢救,调查事故经过,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善后处理。如在现场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应及时请示应急领导小组扩大应急,启动公司级综合应急预案。

  3.4扩大应急

  3.4.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汇报;

  3.4.2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部门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4.3必要时公司应急总指挥部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3.5信息公开

  3.5.1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5.2事故调查组应在2小时内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对媒体、社会、居民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3.5.3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将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公开发布。

  3.6后期处置

  3.6.1救援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

  3.6.2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

  3.6.3公司组织各方资源开展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6.4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日内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填写事故原因分析记录,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报请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3.6.5安委会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6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3.7应急保障

  3.8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9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等应存放在现场医务室或办公室;

  3.10抢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现场仓库;

  3.11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存放在现场仓库内;

  3.12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由个人分别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备值班急用车辆,停放于小车库、办公楼门前;

  3.14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图表资料:包括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压力管路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给水排水系统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4.处置措施

  4.1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措施果断;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2危险源监控

  4.2.1监控方式

  车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4.2.2监控方法

  4.2.2.1车辆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对车辆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

  4.2.2.2车辆使用单位应在车辆操作过程中严格按操作规程。

  4.2.2.3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运行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

  4.2.3预防措施

  4.2.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4.2.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4.2.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4.2.3.4相关路灯设置限速牌,限制车速、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4.2.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4.2.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4.2.3.7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4.2.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3处置措施

  4.3.1车辆起火事件处置措施

  4.3.1.1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员。

  4.3.1.2值班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相邻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3.1.3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单位值班员;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4.3.1.4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4.3.1.5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应急办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领导小组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1.6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配合交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2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3.2.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应按规定汇报。

  4.3.2.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造成事实、责任无争议的,且符合当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规定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车属单位安全员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处中心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较轻的,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不能及时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现场按规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开车辆警示灯,在交警部门人员未到场前做好其它车辆通过导流。

  4.3.2.4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0求救,保护好现场;同时应报告预警中心,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4.3.2.5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找不到其它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进行表划。

  4.3.2.6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3.2.7事故后在驾驶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出警人员和应急办的联系。

  4.3.2.8应急办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出现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急办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3.3车辆故障应急处置措施

  4.3.3.1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4.3.3.2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等待支援。

  4.3.3.4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抢险救援组队伍,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可拖至专业维修厂修理。

  4.3.3.5运料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应急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4.3.3.6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车辆下面或驾驶室内时,救援队伍应立即采用扩张工具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救援时,各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合作,采取适当警戒预防措施,防止车辆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4.3.3.7发现事故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时,应紧急疏散现场人员,严禁烟火及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将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盖地面油污,同时将随车灭火器准备于现场待用,避免发生燃烧爆炸。

  4.3.3.8发现有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时,及时调动、使用起重机械,撬捧、千斤顶等工具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或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破拆车辆,解救被困人员。

  4.3.3.9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

  4.3.4车辆火灾或漏油应急处置措施

  4.3.4.1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机车熄火,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发生油料泄漏时,立即疏散无关人员。严禁点火源出现,应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发生燃烧爆炸。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时,可将破裂处擦干净,涂上肥皂,用布条或胶布缠绕在油管破裂处,并用铁丝捆紧,然后再涂上一层肥皂;

  4.3.4.4油管接头漏油时,可用棉纱缠绕于油管接头,再将油管螺母与油管接头拧紧;还可将泡泡糖或麦芽糖嚼成糊状,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现象。

  4.3.4.6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开展善后处理。

  4.3.4.7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办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将事故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和结果书面上报事业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2在抢救的同时拨打 120 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 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3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4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 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 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 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7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 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8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 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9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注意事项

  4.5.1不要轻易移动受伤者,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5.2有出血时,应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5.3如果发生骨折,用双手稳定及承托受伤部位,限制骨折处活动并设置软垫,用绷带、夹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伤肢;

  4.5.4发生断指(肢)应立即止血,应马上用止血带扎紧受伤的手或脚,或用手指压迫受伤的部位止血。伤口用无菌纱布或清洁棉布包扎,将断指(肢)也要用无菌纱布包扎,有条件的与冰块一起放入干净胶袋,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手术;

  4.5.5如果伤者出现呼吸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

  4.5.6现场自救和互救

  4.5.6.1在抢救伤员过程中要做好周围倒塌物体的加固、监控工作,保证自身安全。

  4.5.6.2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4.5.6.3紧急情况下,可以动用肇事车辆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但要做好标记,并留人看护现场。

  4.5.6.4要保持冷静,保护好事故现场,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4.5.6.5若事件现场有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可能产生爆炸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将人员救出后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4.5.6.6扑救车辆火灾时,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灭火器,且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风口。

  4.6附件

  4.6.1指挥部成员通讯联系表

  4.6.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通讯联系表

  4.6.3应急救援外部通讯表

  4.6.4公司应急救援各小组通讯联系表

  4.6.5公司伤员心肺复苏法现场救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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