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严密监测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XX。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
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
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设置重点防范时期和区域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人员配置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加强值班调度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政府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政府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发改委: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公安局:负责指挥事发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武警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解放军、武警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武警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政府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6.4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政府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冬季护林防火工作,实现“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的任务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各村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村级冬季森林防火指挥部,村支部书记担任总指挥,村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按照网格化要求,把护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和第一道工序来抓,在提高思想认识和防火意识上狠下功夫。通过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广播村村响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野外用火规定。每个建制村在进山路口和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并粉刷标语不少于2幅。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完善应急机制,做好扑救工作。
各社区、各村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办法进行完善,落实物质,补足配齐各种扑火工具、车辆、通讯设备;要落实不少于20人的灭火队伍,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火情火险零报告等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及时通报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发生森林火情火险后,确保火情火险处置科学有度。
四、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纵火行为。
坚持依法治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派出所要从第一把火查起,一查到底,将火灾肇事者绳之以法;对顶风作案、无视防火法律、法规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重大和有影响的.护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社区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职能,主动到村检查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林业站将对各社区、各村落实护林防火措施,村级护林员上岗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及时、护林员上岗不尽责,发现火情隐患不作为、不报告、组织扑救不得力等消极懈怠、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坚决追究社区、村主要领导人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4
一、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责任人:xx)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责任人:xx)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责任人:xx)
(4)学校领导在向梁山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责任人:xx)
二、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责任人:xx)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责任人:xx)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责任人:xx)
三、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四、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园)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5
观音山学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周边的各种森林火灾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早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森林火灾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组织机构
1、机构设置
组 长:xx(总指挥)
副组长:xx
成 员: 全体教职员工
2、工作小组及职责:
①组长职责:对事故抢险过程的总指挥、上报、部署处置任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灭火和事故调查工作。
②灭火行动小组:
组 长:xx
组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③疏散引导组:
组 长:xx
组 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④通讯联络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江东中心校办公室。
⑤安全救护组:
组 长:xx
成 员:xx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森林火灾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灭火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森林火灾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联络组在向学校、中心校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疏散组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救护组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6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4.警钟长鸣。村救火队应在接警后半个小时内赶赴现场。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20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指挥村应急队和村民,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现状
1.当前防火现状。我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山与地交错且不一致,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时有发生,且全镇地形复杂,路状不好,车辆无法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非常大。
2.当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来森林防火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灾点消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动电话信号差,每次遇到火险发生,很难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对防火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村民外出务工,防火工作难度大。现在外出务工的都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经发生火灾,山高路又陡,很难组织年青劳动力上山扑火,造成火势蔓延,给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3)森林覆盖率高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镇森林覆盖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来山地易燃物增多,这些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
(4)违规用火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村民思想上对防火不重视,随处烧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违规炼山、上山随地扔烟头、上山祭祀等现象,是直接产生火灾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灾和事故也是导致火灾的原因之一。如打雷、电线杆倒塌、高压线经过山林,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隐患。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长: 各村(居)委会书记
副指挥长:各村(居) 委会主任
成 员:各村(居)委会副主任、村委委员、监委主任、各社社长工作职责:
1.指挥长职责: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会议,通报火情事故情况,安排扑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灾情况、调度指挥救火工作。③根据需要,成立扑火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火灾查处工作组、善后处理组等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火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
2.成员职责:①了解火情详细准确情况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主管领导,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上下不间断联系,直到扑救结束。②提出“处理扑救方案”的建议。
(二)火情预报组
组 长:郑如刚
副组长:蒋克兵、毛盛杜
成 员:李小红、田 玲、蔡 俊、各驻村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三)火灾救援应急工作组
组 长:郑如刚
成 员:蒋克兵、毛盛杜、李小红、何智雄、何红梅、蔡 俊、
康东旭、李 毅、马仁焱、阳 出、吴凤菊、周俊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药品、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1.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预案级别、失火范围、毁林种类、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①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②紧急预案:
村内
柏树、桤木、杂木类
15亩-100亩
③危急预案
跨村
柏树、桤木、杂木类
100亩以上
2.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村指挥长,同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村指挥长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指挥长向各村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村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村指挥长电话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指挥长向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设施,号召全村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村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镇扑火动员令,全镇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五、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应急队。
2.组建1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
3.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费用由各单位、村负责。
4.调用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长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组范围内的,一般在十分钟内到岗到位。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二十分钟内到岗到位。
六、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
(1)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责任状、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队伍建设
各社都必须要配备专职人员护林,特别是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各村要增配人员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进行24小时巡逻看护。
2.信息报送和处理:出现火情,应当逐级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七、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村组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组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社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八、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防火预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xx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护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镇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林业的领导、武装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包片的两委成员、林区派出所所长、林业站站长、镇中小学中心校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森林资源监管员组成,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实行包片包村责任制。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实调整。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整、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纸、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队伍建设
1、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配备26名森林资源监管员负责全镇13个村的日常看护,各村在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对重点林区野外用火专职进行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上成立由机关干部为主的20人的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及相关部门38人的扑灭预备队。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扑火预备队。要按照《xxxx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通讯、车辆、保障xxxx落实,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集中管理,集中培训、演练,随时应对突发森林火灾。
3、巡逻队的建设。镇及各村的护林队员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对辖区进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镇及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各村及有关单位领导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1、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焚烧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2、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林区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严格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将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与村主要干部领导工作挂钩,同时要求各村对村级两委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此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落实。
4、要突出重点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指:进入森林防火期,天气持续无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时段;冬至、春节、清明等节日,早上8点至晚上8点。重点区域指:田边、路边、山边、果园边、公墓区等。重点人群指:老、弱、病、残、痴、呆和未成年人及外来乞讨人员。进入防火期后,对重点时段实施重点安排,重点管理;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巡查;对重点人群及公墓区全面摸排,建立档案,明确监护人和村联系人,实行镇、村、监护人三级监管。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各级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电话:xxx);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扑救工作
1、扑救预案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镇,要快速通报其他村、镇或林区单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涉及我镇村及林区的火灾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村要迅速调动扑火专业队、预备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镇直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扑救队、预备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要视情况,立即对相邻村、镇级扑火专业队和镇直部门、单位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各级专业扑火队、预备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领导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时,要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临时指挥机构的设立。火灾现场山下成立临时指挥部,负责扑救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同时山上成立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指挥员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指挥工作。山上指挥所和山下指挥部要随时保质联络畅通,领导及指挥员要佩带指挥红袖标。重点林区或重大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山下临时指挥部由镇领导、村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山上指挥所由指挥部临时任命的指挥员,村主要领导组成。
5、安全保障。各级扑火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6、交通及医疗保障。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沿途指挥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场的岔路及拐弯处安排有关人员佩带标志做引路向导。医院救护车、救护人员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待命。
7、器具装备。各村、单位被抽调的扑火队也要携带铁锹、扫帚、斧头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8、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五、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门同意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7
为建立森林火灾扑救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我乡森林火灾处置应急能力,保障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快捷的组成扑救体系及时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火灾扑救指挥部。乡党委书记为指挥长,乡长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扑火现场指挥部、火情分析组、人员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
二、职责和分工
火灾扑救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处置和跨区域火灾救援;
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器械、物资等调度、指挥工作;
并对火灾事故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和处理善后工作。
扑火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扑救和火情侦查,及时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汇报火场情况。
火情分析组:负责火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人员调度组:负责按照火灾扑救指挥部和区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整人员组织扑救工作;
负责加强同各单位的联系。
后勤保障组:负责防火前线人员的食物供应,防火物质的储备供应,医疗救护,维护扑火现场和交通秩序。
善后处理组:负责火灾责任查出,灾情统计上报和善后处理。
三、先期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组织动员防火应急队伍就近开展先期处置;
村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乡防火办。
乡防火办接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必须了解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救情况、现场指挥等基本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带班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情况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
根据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示,组成扑火现场指挥部;
及时将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传达给事发地村委会及相关人员;
并确定留守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记录。
四、扑火指挥
扑火现场指挥部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执行火灾扑救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
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
及时判断火灾发展趋势,研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迅速控制火势,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报告。
五、扩大应急
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报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六、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扑火现场指挥部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并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指挥长批准,由扑火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七、后期处置
火灾扑救指挥部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
八、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本着森林火灾扑救就地就近原则,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
第一梯队:各村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
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组应急队伍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火灾扑救指挥部的调遣。
第二梯队: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由火灾扑救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集结调遣。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援。
(二)通信联络: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乡镇、火场内部,以及各扑火队伍指挥员的联系。
九、注意事项
(一)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要善于观察烟、火、植被、天气、地形、人员装备等情况。
(三)时刻牢记六突六不突:
一是从火线侧翼突入,不从火头逆风处突入;
二是从山脊弱点突入;
不从山谷火险处突入;
三是从山下向上突入,不从山上向下处突入;
四是从成林边缘突入,不从灌幼密林处突入;
五是从宽平之地突入,不从窄沟狭谷处突入;
六是从依托之处突入,不从植被茂密处突入。
(四)队伍撤离时的安全:
一是注意清点人数;
二要小心谨慎,防止坠石和摔伤。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
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
四是居高眺望,流动巡护。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xx
三、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街道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种茶叶、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等行为。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相关后勤物资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扑火器具的储备
半专业扑火队应储备柴刀、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七、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9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0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辖区内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办事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
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
1 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辖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杨彩虹(办事处主任)副总指挥:阴超峰(办事处副主任)成 员:王晓斌、郭战宏、董翼飞、王书宏、杨亮、王莉、姚琪德、孙爱丽、王琦、赵华杰、寇艳鹏、杨鹏翔、杨飞、李建喜、严小刚、杨松山、宋永宁、李东远、丁爱香
办公室主任:王书宏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森林防火应急工作组
1、火情预测预报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森林火情的'预测,保持与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及时向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做好火情调查,编写火情通报。
2、火灾救援应急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队参与重大火灾的扑救工作。
3、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区内群众的紧急安全转移,负责转移群众和扑火应急队员的基本生活及伤病防治,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电力和通讯保障。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扑火救灾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物资、扑火工具等的调拨和储备工作。
四、应急预案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预案级别
按照发生火灾的范围划分,应急预案分为村级预案和办事处级预案。按发生火灾的程度来划分,每级预案又可分为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和危急预案三个级别,各级预案的划分标准为:
预案级别 标准失火范围 毁林种类 火源周围连片面积 初级预案 村民小组内 杂草、灌木类 15亩以内 紧急预案 村内 松、杉、杂木类 15亩-150亩 危急预案 跨村 松、杉、杂木类 150亩以上
二、预案的启动方式
(一)初级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由办事处副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2、启动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半小时内,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由办事处副总指挥发布启动初级预案的命令。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到岗到位。
(2)各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到岗到位。
(3)村应急分队聚集待令。
(二)紧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办事处总指挥必须在15分钟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指挥部总指挥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紧急预案的命令。
2、启动人员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本村的应急队人员和抢火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3)办事处应急队抢火人员调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预案的启动
1、启动方式:必须在5分钟之内,由办事处总指挥电话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办事处总指挥向各村主要领导发布启动危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通讯
5 设施,号召辖区人民紧急动员,自觉参加灭火战斗。
2、启动人员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全体人员到岗到位。
(2)办事处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3)以失火点为中心,发布全办扑火动员令,辖区各村应急队伍及扑火人员到岗到位,迅速组织扑救山林火灾。
(4)按照火情的发展,及时请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增援。
四、扑火队伍的组成及调用
1、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100人的防火应急队。其中:企业80人,由王石凹煤矿牵头负责;办事处机关站所与干部职工20人,由办事处农办负责;
2、各村组建30人的扑火突击队。
3、各单位、各村扑火灾突击队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扑火器材,其费用由各单位、各村负责。
4、调用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队和其他村扑火突击队,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总指挥下达命令,无论什么情况,各个应急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其中属本村范围内的,一般在半小时内到岗到位。属本办范围内的一般在一个小时内到岗到位。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办事处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6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区界、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公顷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7 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六、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办事处各村主任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办事处、村级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七、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1
为进一步提高我街道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街道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地保护条例》、《国家处置重、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街道辖区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我街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
副指挥长:
专职副指挥长:
总值班主任:
成员单位:林业站、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城建办、水管站、中小学校、农业办、计生办、农经站、综治维稳办、各村。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长兼任。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组、治安保卫组、扑救队、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
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
火场指挥组组长:成员由安监站、各村工作人员。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组长:
成员:由综治维稳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办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扑救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监站工作人员。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医疗救助组组长:县医院院长
成员:县医院工作人员。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示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林场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防火工作。街道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街道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街道、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街道干部到一线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街道林业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有功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2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它具有暴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严重的特点。根据我镇所辖村、社地形复杂、杂草茂盛、灭火难度大的实际,为在思想、组织、物资、人力上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一旦发生山火,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镇情概况及起火原因
我镇地处xx区西南边缘,辖15个村、2个林场、83个村民小组万余人,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森林面积公顷。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社,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山火很难控制,稍不留意,则酿成火灾。
起火原因:我镇森林绝大部分属于中幼龄林,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林区特点,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灾是扑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数小时内扑灭,大的火灾不得过夜。
2、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扑救,应以本村、社自救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发生火情边扑灭边报告,防止各自为阵、孤军作战。
3、扑灭山火的人员要服从指挥、行动有序,指挥长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火情传报
镇、村护林防火机构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接受火情报告,火情传报主要依靠村、社干部、林场专职护林员、镇防火领导小组。值班电话:5520x
四、森林防火等级划分
按我镇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面积、蓄积,林内人员活动情况、防火难度等因素,将我镇15个村、2个林场均分为一级防火区和二级防火区。章怀林场,5、8、9、12村,五五林场均为一级防火区;其余各村为二级防火区。
五、扑灭救灾力量准备
1、以村为单位组建1~2支半专业化或季节性义务灭火队,每队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队长,队员由民兵、青壮年组成,队员花名册以村为单位三月底前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镇人武部负责动员、组织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作为按指令支援友邻地区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六、扑火救灾的物资、后勤保障
物资准备:各村义务灭火队员各备弯刀一把,每小组3把铁铲,多个铁桶、盆,电喇叭一个。
后勤保障:重大火灾扑救必须妥善解决食宿、饮水、医药、通讯、车辆等问题。在灭火期间,镇卫生院要服从调遣,安排好医护人员和药品,经费由财政、粮食、卫生部门协调解决。
七、灭火救灾的.指挥机构及实施步骤
1、林区村、社、居民见火要报、见火要救,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鸣锣、喊话、树立标志等多种信号,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之中。
2、一般火灾、荒火由所在村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组织扑救;重大火灾由镇组织扑救,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请求援助,扑灭后,当地公安、林业站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3、各村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防火预案,一级火险区的村要对义务灭火队员进行必备的灭火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3
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的天敌,它具有暴发性、蔓延性、发展迅猛、损失严重的特点。根据我镇所辖村、社地形复杂、杂草茂盛、灭火难度大的实际,为在思想、组织、物资、人力上充分做好准备,做到一旦发生山火,及时组织力量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镇情概况及起火原因
我镇地处xx区西南边缘,辖15个村、2个林场、83个村民小组2.4万余人,幅员面积42.3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503.9公顷。境内山峦起伏,森林分布不均匀,大部分森林集中在个别村、社,林内大路交错、人员活动频繁,山火很难控制,稍不留意,则酿成火灾。
起火原因。我镇森林绝大部分属于中幼龄林,从曾发生过的荒火原因表明,我镇森林自然起火可能性极小,全为人为因素造成,尤其
是行人吸烟、迷信用火、小孩玩火、野外用火是导致火灾的危险苗头,也是预防山火发生的关键。
二、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我镇林区特点,扑救火灾的原则是:
1、扑救森林火灾是扑早、打小、打了,一般山火要求在数小时内扑灭,大的火灾不得过夜。
2、发生火灾要组织力量扑救,应以本村、社自救为主,毗邻村社支援为辅,发生火情边扑灭边报告,防止各自为阵、孤军作战。
3、扑灭山火的人员要服从指挥、行动有序,指挥长要查明火情,合理布置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火情传报
四、森林防火等级划分
按我镇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面积、蓄积,林内人员活动情况、防火难度等因素,将我镇15个村、2个林场均分为一级防火区和二级防火区。章怀林场,5.8.9.12村,五五林场均为一级防火区;其余各村为二级防火区。
五、扑灭救灾力量准备
1、以村为单位组建1~2支半专业化或季节性义务灭火队,每队10~15人,由村主任任大队长,队员由民兵、青壮年组成,队员花名册以村为单位三月底前报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镇人武部负责动员、组织民兵完成本地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作为按指令支援友邻地区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六、扑火救灾的物资、后勤保障
物资准备。各村义务灭火队员各备弯刀一把,每小组3把铁铲,多个铁桶、盆,电喇叭一个。
后勤保障。重大火灾扑救必须妥善解决食宿、饮水、医药、通讯、车辆等问题。在灭火期间,镇卫生院要服从调遣,安排好医护人员和药品,经费由财政、粮食、卫生部门协调解决。
七、灭火救灾的指挥机构及实施步骤
1、林区村、社、居民见火要报、见火要救,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鸣锣、喊话、树立标志等多种信号,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状态之中。
2、一般火灾、荒火由所在村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组织扑救;重大火灾由镇组织扑救,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请求援助,扑灭后,当地公安、林业站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3、各村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防火预案,一级火险区的村要对义务灭火队员进行必备的灭火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4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元旦期间全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现根据《濂溪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确保元旦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处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基本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时间
本预案适用于濂溪区虞家河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时间:元旦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日,春节为:20xx年1月26日(农历小年)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节)。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巡山护林员要加强巡查密度,延长巡查工作时间。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区防火办。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全面落实“五个禁止”,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和督查。天晴期间,要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全天候巡逻;所有村干部要深入包干区蹲点,检查和杜绝野外火源,督促巡山员到岗到位情况。
4、加强对痴呆傻等“五类”特殊人员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5、加强元旦期间踏青、游乐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工作,设卡守哨,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三)落实应急措施
1、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缺什么、补充什么”的原则,充实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如需外出,按规定指定责任人,办理责任移交,并报上级备案。不准关机,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乡村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出击火场的准备。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乡每天要安排1名领导带班和2名同志值班;村(社区)必须安排1名干部值班。
四、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必须坚持每天16:30左右向乡防火办(0792-8993888)报告值班情况,有事报火情,无事报平安。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区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专业队、半专业队伍扑火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以便向市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乡村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禁止老年、妇女、儿童和智障人员参加扑救。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乡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区专业队为第二梯队,其他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三梯队。
2、区内跨乡镇街道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申请支援,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乡镇(街道)申请,就近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乡镇支援。
3、申请市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由市指挥部就近调动其他县(区、市)的专业森林消防队、火情特别严重的由市指挥部向省总指挥部申请,省武警森林部队和航空护林飞机实施跨区域支援。
(四)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扑火前线指挥部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区元旦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视火情处置要求,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成员由区指挥部指派相关领导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组成。
2、工作机构——基地指挥部
成立基地指挥部,成员由区林业局副局长、防火办主任桂凯和发生火灾的该乡镇(街道)防火办主任组成。具体负责火情调度、信息收集、协调和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前线指挥部扑火。
3、启动条件
庐山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军事仓库)等重要区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预案;对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大森林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元旦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2、对发生在敏感地区、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派督导组前往火场指导工作。
3、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在元旦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不仅要追究火灾肇事者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问责,决不手软。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参照设立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和相关工作。
3、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县级森防指负责设立,当地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1、市林业局:承担市森防指办有关工作职责;执行市森防指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做好拟定各类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调各级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处置等各项工作;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督促火灾发生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评估上报工作;提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市发展改革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火灾发生地通信安全畅通。
4、市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5、市民政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核查报告灾情,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有关殡葬工作。
6、市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消防监管。
8、市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管理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市森防指和市委宣传部授权下,负责火场扑救、火灾现场火险等级、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和扑救森林火灾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12、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所管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负责组织扑救力量对其他森林火灾实施增援。
13、市卫生局: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等工作。
14、市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受理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处理工作。
15、市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16、市水利局: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兼顾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新修订的全市大、中、小水库、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17、市教育局、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18、市气象局:负责火场附近实时气象观测,组织气象专家对气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火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预报预警火场及周边天气形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19、烟台警备区、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协助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增援工作。
(三)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综合调度组、火场指导协调组、专家与通讯组和支持保障组等工作部门。
1、综合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组长由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森防指办工作人员参加。
负责建立与火场指导协调组的沟通联络;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处理反馈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信息;根据火场指导协调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必要时请示调动直升机参与灭火;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起草上报扑火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承办市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2、火场指导协调组组成及职责任务。由市林业局牵头,烟台警备区、市公安局、武警烟台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参加。
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森防指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指导当地政府落实国家林业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现场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承办省森防指交办的其他事宜。
3、专家与通讯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均设立专家与通讯组。专家与通讯组由熟悉森林防火、通讯、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方面专业知识的有关人员组成,配备火场及周边的地形图、有(无)线语音通讯、摄像及图传、测绘等设备。
负责与综合调度组建立有(无)线通信联络,保证火情信息及火场图像传递畅通;根据火场信息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气象、通讯部门将流动气象观测车和通讯应急保障车开到指挥部,及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和通讯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地理信息资料。
4、支持保障组组成及职责任务。支持保障组由市森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向森防指指挥、副指挥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由市森防指决定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支持保障工作。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瞭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因子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因子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烟台电视台、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烟台气象局网站,市林业局负责通过市林业信息网联合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共同加强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时,在烟台电视台及时通过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向全市发布。市林业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林业部门报告。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政府及林业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及林业部门报告,逐级上报到市政府及市森防指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县级森防指应每隔2小时向市森防指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序、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管委)森防指负责指挥,根据响应等级做好扑火力量组织动员、火灾扑救、扑救兵力调动、转移安置人员、伤员救治、重要目标保护、扑火安全防范、善后处置、社会治安维护、信息发布、火场清理、应急结束等工作,市森防指给予指导和支持;跨县市区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和指导。
(一)分级响应。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2个响应等级。
1、市级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的;
(2)受害林地面积初步判断超过20公顷,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
(3)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区域或发生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的;
(4)可能发生过夜火和交界火的;
(5)其他需要市森防指组织扑救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市森防指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和市森防指要求确定)进入指挥位置。
(3)市森防指派出火场工作组赴火灾现场,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烟台市警备区、烟台市武警支队、公安消防等市级应急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火场救援。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森防指要求开展好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市级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2)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起火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其他林区起火1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严重威胁到城镇、居民地、重要国防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市森防指启动市级Ⅰ级响应。
响应措施:
在市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指挥率领副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第一线,市森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市森防指分工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市森防指组织专家组有关成员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灾发生地火险形势,研判火灾发展态势,提出科学有效的扑救意见或建议。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
(4)根据火场天气实况,由气象部门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5)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调派直升机实施灭火增援。
(6)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向省森防指请求调动其他相邻地市森林火灾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7)根据国家、省森防指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8)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二)响应程序。根据火灾情况报告,当火情出现符合市级预案响应条件时,经市森防指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市森防指办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专家组成员启动应急响应。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程序。
五、应急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市、县市区、国有林场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为扑救火灾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级森林防火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扑救森林火灾应急经费。森林火灾灾害发生后,按需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四)后勤保障。各级森防指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五)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级森防指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各县市区森防指每年都要组织专业队、半专业队进行1—2次的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当地政府应组织开展火烧迹地的林木恢复。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县市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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