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3 14:42:0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集锦15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一、目标

  为了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配合消防部门积极开展重大特火灾事故的扑灭、人员救护及善后工作,结合我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全镇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尽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处理好各类突发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我镇的稳定工作。

  二、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本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成员由各站办所负责人担任。下设现场指挥组、现场扑火救援组、交通管制组、应急救护组、现场管理组、后勤保障组、媒体联络组、安抚组、调解组。

  (二)各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组长由政法委员担任,组员由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三医院院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指挥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2、现场扑火救援组:由镇专职消防队队长及各村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主要任务是执行现场指挥组的指令,服从指挥和调度,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扑灭火灾,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交通管制组:由交警中队队长负责,主要职责是保证灭火抢险救援现场道路畅通。

  4、应急救护组:由三医院担任,主要职责是:及时调集救护车辆、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开展现场救护及后续伤员各项救治工作。

  5、现场管理组:由综治办负责,镇派出所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火灾现场区域的划定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现场,以便消防机关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

  6、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参与扑火救援相关工作人员的后勤支持,及时提供扑火所需物品、器材,同时提供对死者家属吃住等后勤保障。

  7、媒体联络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职责是:采录和整理火灾现场资料,做好火灾现场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无关人员的现场采访报道,根据指挥部对火场的起因、定性、损失等的调查,适时、准确地报道。

  8、安抚组:由民政办负责,工、青、妇参与。主要职责是:对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稳定死者家属等人员的情绪及时掌握死者家属的困难,协同后勤保障组、调解组处理善后事宜,以防事态扩大。

  9、调解组:由镇司法所负责,主要职责是对死者家属经济赔偿问题的调处及有关法律提供咨询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镇火灾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必须亲临火灾的现场,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管理和协调,及时就地解决各种矛盾问题。

  (二)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火灾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

  为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充分了解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措施,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校园火灾事故的界定

  1、由于电器使用不当或电器及线路故障引起的线路短路等造成的校园火灾。

  2、因设施故障引发的校园火灾。

  3、由于学生玩火引发的校园火灾。

  4、不法分子蓄意纵火造成的火灾。

  二、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火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火灾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到就近的操场、马路等开阔、通风的地带。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火灾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火灾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xx孙金山

  副组长:xx

  成员:xx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联络协调组

  组长:xx

  组员:xx

  学生转移组

  组长:xx

  一组组长:xx

  组员:xx

  二组组长:xx

  组员:xxxx

  三组组长:xx

  组员:xxxx

  四组组长:xx

  组员:xx

  五组组长:xx

  组员:xx

  抢险救助组:

  组长:xx

  组员:xxxx

  防疫安置组

  组长:xx

  组员:xx

  物资管理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年级组,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火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火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火灾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火灾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火源或危险地带,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开阔和通风地带,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4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操场、马路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火灾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火灾发生后,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火灾事故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四、处理原则

  (1)“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护措施,向县消防大队报告,并在1小时内将核实的情况通过电话向县教育局和县医院报告。

  (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快速反应”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我校将本着谁发现谁是第一处理人的原则,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学校全体领导班子和教师将紧急行动,相关负责人员各司其职,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乡镇(街道)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4.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各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1.4.4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5 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5.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1.5.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1.5.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户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1.5.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区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1.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黄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成员: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供电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相关燃气公司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1.2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区政府报上级政府请求增援。决定召开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情、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处置。

  (2)黄岩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灭和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牵头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区安监局:在危化品火灾事故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应急物资到场参与扑救;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4)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治疗工作,统计汇总救治人员情况;组织相关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减少人员伤亡。

  (5)区经信局:根据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加强管辖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实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提供着火建筑物的设计图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火灾中受损建筑物安全情况提供鉴定。

  (7)区委宣传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8)区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会同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做好重大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会同区消防大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督促相关预案修订完善。

  (9)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加强管辖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参与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和事后调查工作。

  (11)区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火灾事故的事后调查工作。

  (12)区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气象保障,并提供与火灾事故有关的其它气象参数;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协调环卫等部门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协助黄岩公安分局维护火灾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管辖的燃气公司、燃气站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做好燃气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因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会同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调查处置;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督,督促物业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14)区民政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火灾中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灾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区财政(地税)局:保障区内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工作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相关规定,落实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

  (16)区供电局:负责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扑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7)区人武部、武警黄岩区中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和预备役队伍、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8)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时开辟救援车辆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参与交通道路事故引发的火灾调查、处置。

  (19)黄岩自来水公司:负责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铺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水源充足。

  (20)区相关燃气公司:落实企业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涉及燃气设施或燃气设施周边区域火灾的,负责采取相应的关闭现场燃气阀门、抢修设施等措施,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1)事发地乡镇(街道):协同做好火灾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办事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大队负责人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火灾事故报警并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制定全区消防应急设施建设和救援演练方案并督促实施;统计分析全区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现场指挥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附近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加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组成

  由区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2.3.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一线指挥救援,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下达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保持与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3 预警预防

  3.1 风险评估

  我区是台州老工业基地,低小散企业多。一些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经营户,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全区消防基础设施也较为薄弱,消防现役力量主要驻扎在主城区,对于一些偏远乡镇的火灾难以第一时间控制。不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3.2 火灾预防

  区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城市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全区各乡镇(街道)消防站,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及时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工具、救援物品,明确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3.3 隐患消除

  黄岩消防大队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黄岩消防大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黄岩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3.4 火灾预警

  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黄岩消防大队实行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预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指挥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尽可能遏制火灾蔓延、扩大,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黄岩消防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在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视情向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同时设立,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及预计可能发展成一般(Ⅳ级)火灾事故的,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应急响应措施:

  (1)灭火抢险: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黄岩公安分局、区供电局、黄岩自来水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医疗救护:由区卫计局负责,负责现场伤员救护、转运工作,组织相关医疗专家抢救事故重伤员,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保障事故伤员得到充分救治。

  (3)现场警戒:由黄岩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现场保护。

  (4)环境监测: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气象局、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并组织实施污染物的环保处置措施。

  (5)专家指导: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专家组、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危化品火灾事故,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危化品的鉴别和应急处置,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实施针对性的扑救措施。

  (6)事故调查: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黄岩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闻记者的采访接待和社会舆论的引导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发地的乡镇(街道)、黄岩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做好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参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如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增援、支持的,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落实。

  涉及危化品火灾事故的,同时启动《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4.2.2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应对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可能发展为较大(Ⅲ级)及以上等级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本预案,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除实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警戒范围,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周边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同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报送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涉事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紧急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一般(Ⅳ级)及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应力争在30分钟内上报,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在一个小时内采用专用信息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口做好紧急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之前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了解、核实情况,报区相关领导审阅,并根据事态发展续报有关信息。

  4.4应急结束

  发生一般(Ⅳ级)及以下的火灾事故,已经扑灭火灾、消除次生灾害发生因素,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决定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政府对火灾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2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的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3恢复重建

  事发地乡镇(街道)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黄岩消防大队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尽快消除隐患,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5.4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区经信局、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落实。

  6.3 力量和装备保障

  区政府制定计划实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设、专用装备设备购置,加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改进灭火技术,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明确乡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先期处置。

  7 宣传与演练

  7.1 消防宣传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 组织培训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经常性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义务(兼职)扑救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3 预案演练

  黄岩消防大队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 附则

  8.1 术语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黄岩消防大队负责制定与解释,每3-5年进行复审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黄岩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黄政办发〔20xx〕106号)同时废止。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4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24小时校园值班制度,尤其是在节假日、夜间,当发生火灾时,行政值班领导除直接向校长报告情况外,同时负责调度学校有关处室对火灾进行扑救和对人员组织疏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保卫处、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学生发展中心、医务室、全体班主任

  二、具体职责

  1、总指挥:

  2、副指挥:

  3、报告:分管校长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

  4、负责救治:校医

  5、保护现场:安全保卫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值班组

  6、协助调查:安全保卫处、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学生会、及其它有关人员

  7、调动人员: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全体班主任、学生会

  8、心理疏导:学生发展中心主任

  三、火灾应急措施

  (一)现场领导主要工作

  1、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教职工、门卫)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物资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2、 指派专人迎候专业消防人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等。

  3、 指派专人(后勤主任)切断电源,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

  4、 指派专人(校医、安全保卫处主任)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二)现场教职员工的主要工作

  1、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10”“120”。

  2、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3、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职员工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4、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三)注意事项

  1、 火灾发生时,所有师生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预案程序处理;

  2.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3.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行走或匍匐、湿布捂住口鼻;

  4.疏散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学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学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教导处、年级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协助处理死亡学生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学生的家长的食宿。

  2、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总务主任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5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责任人:校长

  总指挥:总务主任

  医务负责人:校医

  成员:中层干部、团委书记、班主任

  (一)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二)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三)灭火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五)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报警程序:

  (一)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二)发现火灾第一人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为:地点、火情、着火物质、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水电工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三)责任人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四)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三、应急处置:

  (一)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地点:学校大操场),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二)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

  1。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3。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三)灭火:

  1。保安员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四)保护现场: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五)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二)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三)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6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根据分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炼铁厂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

  三、危险源点确定

  各高底压配电室、电缆沟、高炉主控楼地下室、皮带运输系统、液压站、主抽风机房、各润滑油站、润滑点、主控室、喷煤煤场、煤粉仓及直接相连的喷煤系统、煤气储备、净化及运输系统等,遇引火源或设备老化及操作不当容易造成火灾的位置。

  四、炼铁厂义务消防队

  队长:张文龙

  成员:杨致宇 徐锐 司继浩 夏艳涛 王斌 刘海义 辛井山

  韩金龙 高志江 刘传涛 刘亚东 刘伍一 时振坤 张立新

  王雨 乔建国 杨峰严 英训 夏明义 张勇 石红雷

  刘艳虎 张广远 贾章孩 候留义 王艳林 王红超 郭小雷

  王滨 李世鹏 张余江李瑞山

  五、事故处理、报告程序

  1、事故处理

  1.1油脂类着火,当班人员及炼铁消防队员用干粉灭火器或消防沙进行灭火。通知当班调度、车间主任,根据火势情况然后通知总指挥,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1.2电器着火,当班人员应首先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扑救的同时,

  1.3煤气设施着火,当班人员应及时上报调度主任和煤气防护站;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以防回火爆炸,直径小于150mm的煤气管道走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4焦炭、原煤着火,小范围着火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员工及炼铁厂消防队员自行灭火,大范围火警应报告公司调度室或经总指挥批准直接报警。

  2、报告程序

  2.1当班人员发现火灾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首先通知当班调度、厂消防队、本车间主任、总指挥,根据火势情况由当班调度通知公司总调。

  2.2当班人员发现火灾火情较大时,可直接通知总指挥、总调或直接报警。

  报告完毕,应当在事故现场适当位置设置警戒,并安排人员到最近的醒目路口接迎救护车。安排事故处理人员后,应当组织人员做好生产的恢复工作,并及时清点人数,解除警戒。

  六、应急响应及措施

  1、接到火情情况之后,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所有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抢险救灾状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得离开厂区,轮流值班。

  2、厂消防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汛情现场,并携带必要的工具、材料。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进行灭火。

  3、层层建立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火情、人员伤亡、道路疏通情况、电力、设备、通讯等设施损坏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4、对于重点要害部位出现火情时,如主控室、配电室、液压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情扩大。

  5、在进行灭火过程中,应避免发生烧伤、烫伤、其他事故的发生。

  七、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2、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和车间领导的直接安排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7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1.2 编制的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事故等级

  2.1 特别重大火灾(Ⅰ级)

  2.2 重大火灾(Ⅱ级)

  2.3 一般火灾(Ⅲ级)

  3 组织体系

  3.1 XXX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3.2 应急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3 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4 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

  4.2 指挥支持系统

  5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5.2 分级响应

  5.3 现场应急处置

  5.4 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

  5.5 信息发布

  5.6 现场清理

  5.7 应急结束

  8.3 预案解释部门

  8.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的目的

  规范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紧急处置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决策科学化、保障统筹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X市境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的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按省政府要求另行制定。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特勤队伍的骨干作用、各类专家的指导作用、各单位协同配合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全市消防部队应急重特大火灾的救援能力。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预防工作与应急救援相结合。加强火灾预防,抓好队伍、装备建设以及各级预案演练等工作。

  2 事故等级

  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特别重大火灾(Ⅰ级)、重大火灾(Ⅱ级)、一般火灾(Ⅲ级)三级。

  2.1 特别重大火灾(Ⅰ级)

  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造成50人以上重伤(中毒),造成2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2万人以上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2.2 重大火灾(Ⅱ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5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紧急疏散转移的火灾事故。

  2.3 一般火灾(Ⅲ级)

  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的火灾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 组织体系

  3.1 XXX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XXX市人民政府成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燃(煤气)气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广电局、驻军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在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时,XXX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必须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迅速组织指挥救灾工作。

  3.2 应急指挥部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火灾扑救工作;

  研究确定火灾扑救方案;调用各种火灾扑救物资和交通工具;负责调配处置现场联勤保障物资;发布有关信息。

  (2)总指挥职责:组织编制和批准《XXX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此应急预案的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演练效果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补充和修改预案;

  在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决策预案启动,下达处置指令,全面组织指挥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救援。

  (3)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抓好本预案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总指挥因特殊情况不在位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4)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分工:承接重特大火灾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和各联动单位赶赴现场参加事故处置,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请示调动驻连部队参加处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现场宣传,统一扎口报道工作。

  (5)市消防支队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部队开展演练,组织部队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进行熟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抢险救人、灭火、疏散,尽力消除危险源,控制火势发展,消灭火灾以及搞好消防监护等工作。

  (6)市公安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负责组织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

  (7)市安监局职责分工: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时,启动本级预案,到场参与处置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专家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非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时,履行本级职责,负责对火场附近危化品单位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8)市卫生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火灾事故现场急救、受伤人员救护与转移治疗应急预案,确定救护医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救护车辆、救护药品的调配,负责现场伤员的急救与转移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并报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9)市建设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火灾时建筑物倒塌方面救援预案。事故时,组织指挥本部门应急分队参加事故处置,提供地下各种管道建设情况,与其他单位搞好协同配合。

  (10)市环保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环境测定,分析危害成份,及时发出区域警告,提出控制范围并不断对现场实施监测。在发生危险化学物品火灾事故时,负责调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

  (11)市气象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各种气象资料,为事故处置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12)市移动通信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负责组织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13)市供电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供电安全应急预案,事故时,根据现场需要,能随时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并确保应急用电需要,快速修复损坏电力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4)市自来水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市政消防管网供水应急预案,事故时,根据现场指令,能保证事故现场及周围市政管网消防用水需要,快速抢险修损坏的市政供水管线,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15)市供气公司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事故时,根据指挥部指令,迅速切断现场供气,快速抢修损坏的供气管道,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16)市广电局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本级预案,根据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指示,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对事故进行报道。

  3.3 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各成员单位在制定本级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在全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通信联络方式;

  (2)明确本单位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3)明确本单位应急预案启动运行的方法;

  (4)明确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各其他各种相关保障措施;

  (5)明确本单位救援力量在应急救援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6)明确本单位开展本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要求;

  (7)明确本单位参与应急救援的奖惩措施;

  (8)明确本单位本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管理要求。

  4 预防机制

  4.1 信息监测

  全市火灾监测网络主要分为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支队两个层次,主要以市消防支队为主作为火灾监测点。

  4.2 指挥支持系统

  依托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支队指挥系统迅速将火灾信息传递到市政府,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上报省总队、省公安厅和省政府。

  5 应急响应

  5.1 事故报告

  全市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由市消防支队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上报市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市政府办公室及时核查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遇有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因火灾伤亡的,要及时通报XXX市外事局和XXX市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5.2 分级响应

  发生Ⅰ级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Ⅰ级响应预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行处置的同时,及时将火场情况报告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并执行省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发生Ⅱ级火灾事故后,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Ⅱ级响应预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发生Ⅲ级火灾事故后,由各县、区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县、区级响应预案。

  5.3 现场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时,市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提出现场处置方案,调动当地各相关单位力量和物资,下达作战指令,保障指挥畅通有序。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若干救援小组,其组成及其职责如下:

  (1)前沿作战组。由市消防支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是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消防部队和各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抢险救人、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发展、现场灭火和消防监护等工作。

  (2)通信保障组。由市公安局、市移动通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现场有线、无线联络,保证通信畅通。

  (3)安全警戒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XXX警备区等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现场警戒、车辆疏通、疏散群众、维护治安秩序和加强防范控制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及火灾发生地有关医院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护队伍对现场受伤、中毒人员救护、处置、防疫等工作。

  (5)新闻报道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及市消防支队负责同志、受灾单位或其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对外报道等工作。

  (6)联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后勤部门和市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食宿及救人、灭火器材和参战车辆的油料供应以及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等。

  (7)技术专家组。由市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化工、环保、气象、建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救人、灭火、防毒、防化、破拆等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解决火灾扑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8)涉外工作组。由XXX市外事局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处理涉外火灾发生后的各项工作。

  5.4 受灾群众救助和安置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要全力组织营救被困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医治。

  5.5 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由市广电局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和受灾单位或其上级领导部门,按照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应急指挥部要求,协调组织采访和新闻发布工作。

  5.6 现场清理

  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市建设局、环保局、安监局、卫生局等部门,对火灾造成的有毒气体、废墟、垃圾及污染物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5.7 应急结束

  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后,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灾情警报,必要时发布公告,终止应急状态。

  6 后期处理

  6.1 损失评估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按照有关规定,应急指挥部指派调查组进处事故现场,了解火灾情况,确定火灾原因,评估火灾损失,核实伤亡数目,撰写并提交火灾原因调查报告。

  6.2 补偿措施

  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根据火灾损失评估结果,给予受灾群众适当经济补助。对参加保险的,保险公司按规定迅速进行理赔。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7 保障措施

  7.1 医疗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市卫生局必须迅速组织医疗救护队进入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就近送医院进行治疗。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责令市卫生局协调其他地区的医疗机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7.2 交通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后,市公安局要立即采取措施,保持道路交通畅通,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事发地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7.3 通信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时,由市政府组织协调市电信局、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全力做好重大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视情开通专用电话、电台等通信网络。火灾造成公用电信网阻断时,调用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保障队伍,为当地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部提供临时应急通信。同时积极组织通信事故区域的路由迂回调度以及故障通信设施抢修,必要时对通信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需要。

  7.4 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部队是扑救火灾的基本队伍。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专业力量或驻连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7.5 安全防护

  消防人员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应配备各种消防器材、车辆工具、搜救犬、安全防护服、空气呼吸器等,完成消防任务后报请现场应急指挥部同意离开现场。

  7.6 装备保障

  市人民政府政府要为消防支队配备、更新必需的防护、灭火、救人、破拆、堵漏、防化洗消等设备提供保障。消防支队要做好各类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及时开展抢险救援。根据灭火需要,可调用市建设局、交通局等部门的抢险机械设备。

  7.7 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7.8 技术保障

  吸收专家参与指挥决策,科学制定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9 教育培训

  应急指挥部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和现场救护技能培训,增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预防、自救、互救的水平和能力。

  加强参战人员培训,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8 附则

  8.1 奖励

  在应急救援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紧急避险,防止灾害发生或事故处置有功,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8

  所办公大楼、各生产班组的办公场所、各变电站、员工宿舍、、配电室以及变电站内电缆夹层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1.1迅速报警(报警电话:119),及时启动报警系统。报警者应准确地向消防队说明发生火灾的时间、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状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消防车辆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救灾灭火。并要汇报最高管理者、经济保卫部(2270)、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安全员、急救人员,以上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若发生人员伤亡,当事人应向卫生所(0711-8142791)或向事故现场就近的医院和120报告,请求支援。

  1.2若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向119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监察部、经济保卫部,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经济保卫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疏散过程不出现人员伤亡、拥挤或事故扩大,敦促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2210)关闭电梯,防止人员从电梯疏散。

  1.3遇到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1.4变压器、油开关等注油设备着火时,应当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

  1.5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1.6一般情况下起火的10分钟内,是扑救最有利的关键时间,超过这一段时间,由于火势发展,普通的灭火办法无剂于事,因此,在火灾初始状态时,所有在场人员要边呼救、边灭火、边抢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扑灭初始的火势,并应设法尽快脱离危险火区。

  1.7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1.8遇有明火时,应将头发和衣服浇湿以防着火上身,如身上已着火,应迅速就地浇灭。

  1.9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1.9.1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1.9.2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1.9.3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1.10预防措施

  1.10.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火灾警报系统、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1.10.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1.10.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干部职工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非政府机构

  为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能够顺利、安全的实施,设立指挥部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总体负责管理机关办公楼安全应急预案的实行和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

  职责:在总指挥领导下,负责管理现场统一指挥救火、撤离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保证救火、撤离行动能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指挥部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

  (二)救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灭初起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抢险。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能够迅速、及时、准确传达。

  (四)撤离鼓励组

  组长:

  成员:人教股、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到安全地方,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行动顺利进行。

  (五)防水急救组

  组长:

  成员:法制股、监察室、个私协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并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保证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联系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二、处理程序

  (一)接警报警应急程序和措施

  1、工作人员辨认出火情后应立即查清着火地点、边线,并通告办公室人员赶赴现场不予证实,确认后应立即拨通“119”火警电话,知会着火地点,着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获救人员情况。同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逐级报告直到总指挥。

  2、发生火险后,楼内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清点本楼层人员安全撤离,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

  3、报警同时必须通告通讯联络组,易于及时采取措施和协同各小组的行动。

  (二)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直奔通告后至现场统一指挥选定的地点子集。

  2、调集灭火行动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发劝导楼内工作人员指令,根据现场火情,利用手机或电话通告撤离鼓励组对现场积极开展工作。

  4、下达各小组行动指令。

  (三)救火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救火行动组成员收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现场。

  3、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的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电器、微机起火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4、如火势很大,暂时驱散没法,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使用加热、隔绝等措施,避免火势进一步扩散,等待消防队赶往协调顺利完成救火任务。

  5、采取隔离措施时,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应按统一指挥将易燃物品及时搬到安全地点。

  (四)撤离鼓励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导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着火现场组织疏散。

  2、根据火情向须要撤离的人员收到通报。

  3、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员工,再疏散危险物品及其他物资。

  4、派员负责管理鼓励消防车及消防人员步入起火现场。

  5、派员负责灭火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五)通讯联络应急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组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指挥部转告火场信息和表达指挥部命令。

  (六)防护救护应急程序和措施

  1、防水急救措美对大楼推行警戒,确保消防车前进畅通无阻,避免毫无关系人员步入现场,保护不好现场秩序。

  2、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3、对伤势轻微的'及时拨通“120”救护电话。

  4、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楼并进行安置。

  5、协调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救治火场内获救伤员及关键物资。

  6、灭火结束后维护现场原始状态,配合调查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组应迅速调集运送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及时确定消防设施故障。

  3、灭火结束后,后勤保障组在指挥部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应急对策和建议

  1、大楼工作人员发现突发火灾,首先保持冷静,认清火势走向,判断最近安全出口位置,可以就近用灭火器进行力所能及的灭火以控制火势,保障逃生的顺利通道。

  2、如果走廊或者房间外出现火灾,碰到不透明化门,首先必须小心鼠标房门金属部件,一旦咳嗽不要关上房门,行经另外的安全出口,如果火势很大难以灭火,可以回到房间,躲进保温较好的房间,第一关不好门窗并用水淋湿棉织品阻塞门和其他通风处,及时和外部联系求助。

  3、如果房间通道内有烟雾,请用湿布或毛巾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切忌慌不择路或跳楼逃生。

  4、在抢修救火中,楼内工作人员都必须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动促进作用,搞好协调救火和撤离等工作。

  5、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6、各小组人员必须协同作战,共同完成应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四、其他

  1、预案贯彻落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预案,熟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灭火,全力将火灾消灭在初始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0

  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检查,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与锅炉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教育与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校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上课时教室前后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与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与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学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镇联校、镇政府与教育局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校舍发生火灾时,当班或值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判断火灾情况。若能冲出火灾区的,应指导学生用毛巾浸水后低身有序地沿楼梯到达底层地面开阔地。下楼梯时要有秩序,不可拥挤,推搡。火灾太大,一时不能出火灾区的,应采取其它应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抢救小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6.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7.警戒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需心理疏导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12.有人员受伤的及时通知保险机构。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1

  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结膜炎、水痘等)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是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校园网络成员:

  二、传染病发生报告程序、内容及疫情

  1.报告内容:传染病发生人数、发生地点、时间、治疗措施及发展趋势。

  2.疫情:传染病发生的现场、发病人数及临床症状。

  三、预防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1.执行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2.病假登记,对缺席的学生做好原因调查。 3.管理好易感人群。

  4.切断一切传播途径。

  5.进行个人保护,进行预防免疫。

  四、一旦学校发现传染疾病后所采取的一些措施:

  1.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及时组建处理病情的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成员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立即通知传染病医院,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戴防护口罩、手套,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转市传染病医院并通知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工会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也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学校安全办公管理人员或卫生保健老师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去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出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办、区疾控中心,并对病人跟踪了解。

  7.如传染病烈性传染,请示区教育主管部门和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有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学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此项消毒可请防疫站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

  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员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2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协调人力物力,下达应急指令。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火灾事故工作各专门小组

  1、灭火处置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组织身体强壮的老师迅速处置,携带灭火器先行扑灭火灾。

  2、报告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迅速拨打119.110报警,上报(xx)。

  3、学生疏散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紧急与有关人员及班主任疏散学生,把学生送到安全处。

  具体措施:

  (1)陈校长统一指挥,其余校领导负责操场学生安排,主任分层负责指挥,语数教师负责所教班级,美术教师(中楼梯)、体育教师(西楼梯)、后勤教师、音乐教师(东楼梯)负责楼梯指挥。

  (2)学生按平时所教自救自护知识有顺序、快速地从教室前后门出教室,分别从东、中、西楼梯下楼。

  (3)全体师生有序、安全、快速地撤至操场。

  4、救护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求助。

  5、接待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如发生学生伤害,负责通知有关家长或亲属,如实告知情况,做好家长稳定工作。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3

  1 组织机构

  1.1指挥部

  (1)总指挥:李永杰。全面指挥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于俊朝。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1.2灭火行动组。组长:雄伟 人数40人。

  1.3通讯联络组。组长:何智 人数2人。

  1.4疏散引导组。组长:马志兵 人数4人。

  1.5安全救护组。组长:郝玉龙 人数1人。

  2 安全处置程序

  2.1任何人发现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并及时上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不在时及时通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2.2安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现场,落实情况组织部署工作。同时,通知灭火小组,组织人员到现场灭火;通知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员及物资疏通工作;通知安全救护小组,组织现场救援工作;通知通讯联络小组,负责对外联络(救护电话120、火警119、匪警110)。

  2.3通知通讯联络小组,拨打“119”“110”“120”时应说:“我是廊坊北方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我单位起火了(讲明起火部位及火情)或我单位被盗了或我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讲明伤员人数)请救援,我单位在廊坊光明西道62号。”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路口、门口迎接救护人员并引导到出事地点。

  3 火灾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3.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通各安全出口、通道内杂物,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3.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通,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3将火场内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扑救。

  4.2消灭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4.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保证人员的安全。

  4.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

  5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5.1发生火灾要划定警戒线,确定警戒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坏人借机破坏和盗窃。

  5.2安全救护小组及时赶到现场,做急救处理,严重伤亡等待医院救护。

  5.3事故处理后,保护现场,等待调查组到来,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5.4发生设备、人身伤害事故时,所在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单一式四份(专职设备管理员、企管科、厂医、人力资源科各一份),事故报告单要求过程详细、真实。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4

  为提升管理处应付火灾事故的处理能力,快速、有序、高效率地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保证高速公路安全通畅,最大限度地增加火灾事故导致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于管理处辖段内火灾的防治与应急准备工作、信息报告、应急处理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始终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实行积极主动有效率的措施,优先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道路、收费站安全通畅。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推行分级积极响应、分级负责管理、上下协同、部门协同,明晰责任人及其统一指挥权限,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参予应付工作的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付。

  4.依法依规、快速高效。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

  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构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同有序、快速高效率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形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强化火灾事故的防卫和处理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设立管理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缩写“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短: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管理处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同意火灾事故的处理决策和应付措施,协同有关实行处理事宜;

  (3)评估应急处置效果,适时调整方案;

  (4)向上级应急筹办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继续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非政府实行现场处理工作,协同、协调当地政府及公安、消防、医疗急救、武警等部门实行处理行动;

  2.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递、通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负责管理非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实行救援行动;

  4.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管理现场处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行24小时值守接报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信访、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火灾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负责管理信息系统通信确保工作,负责管理交通突发性火灾事故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转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管理草拟关键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建议,统一向集团公司上报应急工作材料;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主办应急指挥部信访部门的其他工作。

  2.灭火救援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负责管理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统一指挥,确保行动安全;

  (3)当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火情;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

  (6)主办应急指挥部信访部门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人员、保洁人员共同组成。

  (1)在火灾处置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非政府、协同堵塞火灾事故引致的道路、收费站阻塞,协调公安交警部门搞好劝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4)主办应急指挥部信访部门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1)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2)负责管理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确保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性火灾情况、应急处理措施、获得的主要成绩、存有的主要问题等展开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防治预警

  (一)预防与预警原则

  本着晚辨认出、晚报告、晚防治、晚处理的原则,创建健全防治和预警机制,搞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防治、预警工作。

  (二)预防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非政府检验、修理,保证较完整有效率;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非政府防雷检查,及时消解火灾隐患;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对出现火灾可能性很大的区域,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创建消防档案,确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严禁标志,推行严格管理;推行每日防雷巡查,并创建巡查记录。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收到火警报告后,必须立刻以电话向应急指挥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门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5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火灾事故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管理;配电室及用电线路的巡查维护;生活区宿舍、食堂的防火管理等。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职责

  3.1 火灾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3.2 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 应急预案内容

  4.1报警

  4.1.1一旦着火,发现人要将火灾信息迅速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将信息传递给公司安全部门并立即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

  4.1.2接报后应立即了解着火、爆炸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

  4.1.3确认火灾后发现人立即拨打119或110。

  4.1.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事先明确火灾的位置和各成员的职责,在确认火灾时,能迅速组成并向各班组、应急救援队发出批示:

  a 根据火灾情况,组织职工从疏散通道疏散。

  b 掌握火势发展情况,调整力量,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防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c 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带领职工服从统一指挥。

  4.2救灾指挥部七大工作

  4.2.1通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1) 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知;

  (2) 根据火情决定需要通报疏散的区域,通报顺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到的着火层以下各层;

  (3) 通报方式:对讲机、电话、派人现场通报;

  (4) 通报要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人员情绪。

  4.2.2疏散与救护:疏散和救护是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的关键措施。

  a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安全门在上班时间保持常开状态,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指示;

  b 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班组,由专人(具体由应急救援队负责)负责引导疏散人员查清是否还有人在应该疏散的区域,稳定被疏散人员的情绪,并应对现场伤员进行护理,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准备好车辆随时准备运送伤员到附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c 注意事项:应按被疏散人的年龄、性别引导至不同的疏散通道。

  4.2.3组织灭火

  01. 在火灾现场的相对安全点,由项目部及各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灭火指挥组;

  02. 灭火指挥职责

  a 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b 及时向灭火指挥组汇报火情;

  c 根据火情,及时切断电源、或燃气源;

  d 指挥参战实施灭火、疏散、抢救伤员;

  e 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沿水平或纵向蔓延;

  f 检查灭火人员和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g 指挥使用消火栓进行灭火;

  h 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组织灭火抢救。

  4.2.4防烟排烟

  a 启动相关部位的排风排烟设备;开启相关部位的排烟窗进行自然排烟;

  b 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匍匐于地面的'方法防烟。

  4.2.5安全警戒

  a 外围警戒:指挥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外围秩序,为消防队到现场灭火的展开创造有利条件;

  b 火场外部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消防车进入现场,为消防队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

  c 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2.6通信联络

  a 建立通讯网络,使各级有关人员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

  b 各人员电话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畅通,消防专用电话、直通现场的电话要设专人接听,及时传话。

  4.2.7设备保障

  a 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不间断;

  b 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与完好;

  c 保证伤员救护工作的运输车辆。

  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及其电话号码:

  1.1 值班电话:

  1.2 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6 事故后处理工作

  6.1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6.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6.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6.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 附录

  7.1应急设备清单(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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