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逃生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2 16:34:0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火灾逃生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1

  为了不火灾事故产生造成现场缭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产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形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兼顾指挥,公司肯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期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产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负;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负。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产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产生早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产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刻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刻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刻通知全厂戒备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部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保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气力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刻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形,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形、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掌控火灾情形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刻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形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形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形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形。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刻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形,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形,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刻盘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质,尽快肯定人员伤亡和物品缺失情形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和谐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修理组配合相干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产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失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部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产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稳定;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平静,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平静,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险地,不贪财;不要由于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刻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2

  一、目的

  停工期间为确保项目部上下能全力处置火灾事故,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的。进展,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缺失和影响,保护公司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

  二、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和谐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1、负责立刻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坚持现场秩序。

  3、负责立刻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形,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质、车辆的调度。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立刻报警。当接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产生信息后,指挥小组要立刻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扑救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产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刻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依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样”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质,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如果厨房食堂起火,不得使用消防水直接灭火,一定要使用干粉灭火器对起火地点进行控制。

  3、协助消防队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要扼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形,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专业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转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5、现场保护。当火灾产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保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刻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算,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能着落到最低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依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形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贵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由于着火的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产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造成消防人员的伤亡。

  4、硫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由于这三种强酸遇火后产生强烈的发热反应,引发强酸四溅,乃至产生爆炸。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后,千万不可用水扑救,由于它们会与水产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气体——氢气,不但火上浇油,而且极易产生爆炸。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3

  一、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车间)应立刻盘点本部门(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质,尽快肯定人员伤亡和物品缺失情形并汇报上级做好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和谐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修理组配合相干部门(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产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作失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部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产生。

  二、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稳定;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保持平静,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平静,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险地,不贪财;不要由于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5、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使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刻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4

  为了不火灾事故产生造成现场缭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火灾产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本产地实际情形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兼顾指挥,公司肯定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期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产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组长担负;节假日期间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负。

  2、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与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火灾抢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车间各骨干组成,在总指挥与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产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产生早期的应急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车间)产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刻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刻通知安全负责人。

  3、当班安全员接到火警后,立刻通知全厂戒备并通知主任迅速调集全部人员利用身边的灭火器材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保护与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气力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刻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形,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与具体位置、燃烧物质、人员围困情形、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使消防队员掌控火灾情形与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救灾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刻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形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供水组、抢救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形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形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形。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刻向消防队详细汇报灾情情形,协助消防队制定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个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形,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火灾逃生应急预案5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

  1.2制定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斗争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干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样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样)。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缺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缺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缺失的火灾。

  Ⅳ级(一样)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缺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肯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推敲产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肯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行救人,限度地减少缺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和谐各方灭火救援气力,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行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证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重视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设备器材、物质供给、资金保证,定期组织展开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缺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负。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以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托付,和谐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保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固;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惧突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触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托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展开一样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质设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负。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证预案,并组织展开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设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肯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保护现场秩序,实行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刻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行交通管制,全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戒备,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刑侦部门负责触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干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质挑唆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须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行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斗争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和谐相干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和谐、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形。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干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根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暂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证紧急、特种物质以及抢险救灾物质交通运输的组织和谐工作。

  市通讯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讯的保证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计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干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行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剂。

  2.4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产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产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样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主座担负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形,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整体作战方案,视情形设立作战指挥组、通讯联系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证组等,必要时划分斗争段(区),分别组织实行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形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剂气力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戒备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质,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讯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证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样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肯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视察、搜集现场相干情形和信息,判定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困难。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1.1各区县和有关部门依照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形、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产生火灾后的财产缺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展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展开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气力展开群防群治,全力排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展开具有特点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活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觉火灾,火灾事故产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气力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产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气力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形,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讯等专业抢险和保证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指挥和谐

  现场指挥部组织和谐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和谐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证,包括和谐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和谐处置。

  4.3应急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以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缺失等影响社会稳固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气力(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气力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产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产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讯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产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产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产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产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肯定的其他一样火灾事故。

  4.3.2响应等级肯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推敲产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肯定响应等级。

  4.3.3响应启动与调剂

  火灾事故产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形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产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气力、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形和采取措施的成效,对响应级别进行调剂。

  4.3.4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刻调集灭火救援气力到场实行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和谐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干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依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证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协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照职责展开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系,确保指令畅通。

  4.4应急终止

  4.4.1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终止指令。

  4.4.2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避免复燃或爆炸。复原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产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产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算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情势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根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火灾事故产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挑选空空地或暂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接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缺失程度,根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和谐社会、个人展开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行。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消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设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火灾事故救援终止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体会教训和复原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火灾事故处置终止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形以书面情势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产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产生的时间、地点; (2)产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产生火灾事故的扼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缺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定;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形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各单位根据实践体会,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显现。必要时连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证

  6.1应急气力保证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气力,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气力。

  6.2经费保证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当的经费,依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证。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证。

  6.3物质设备保证

  灭火救援物质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求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质。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利、公道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质。

  6.4医疗卫生保证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展开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形。

  6.5交通运输保证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质、设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证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行定向、定时封闭,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首创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讯保证

  产生火灾事故后,依靠通讯部门确保通讯畅通。当产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讯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讯网络,保证通讯联系的畅通。

  6.8科技保证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计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干知识和技能培训。担当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控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成效。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形、火情设定、气力部署、扑救计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终止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判,总结演习的基本体会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点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保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斗争终止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嘉奖。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缺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说明。

  8.2.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依照本预案肯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证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别情形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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