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具体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切实提高全员防控能力,有效阻止传染病的传染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崂山区育才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二、疫情监测和日常疫情应急处置
(一)学校日常疫情监测
1.开学前的师生疫情监测。对未返校的师生,通过学校重点人群排查、学生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摸排、日常师生体温监测,每天两次体温上报、近期出行轨迹等进行详细摸排和疫情监测。
2.开学后的校内师生疫情监测。入校时的师生,通过上级安排的核酸检测以及入校前师生体温监测、晨午检症状监测、各校内场所体温监测情况进行疫情监测。
(1)入校时:学校大门口设有六个入校通道(1-6)其中1-4个通道为正常通道,其余两个为备用通道,如遇学生发热或紧急情况学校立即启用其他两个备用通道。具体安排为:
职责:门口检测体温,大门口靠近门卫室为通道一,以此类推
通道1:张笑
通道2:曲秋鲁
通道3:曹洋
通道4:孙宝郡
通道5.腾溪
通道6:贾馨娜(复测体温)
值班领导:李珂慧
教学楼正门入门处:于田斌负责站点值班的教师负责提醒学生前后保持两米距离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校园东侧鱼池附近:郭小贺负责站点值班的教师负责提醒学生前后保持两米距离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正门一楼连廊东西门站位:王琪负责站点值班的教师负责提醒学生前后保持两米距离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一号楼一楼连廊站位;负责站点值班的教师负责提醒学生前后保持两米距离及紧急情况的处理。
(2)具体实施:
1.路口和校外分别设有家长志愿者和教师护学岗沿途教师组织学生路队,提醒学生不要聚集,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
2.门口测温教师佩戴手套、学生到门口出示打印的健康码,测试体温(腕部)语言:同学早上好,请出示健康码。请收好,测试一下体温。
Ps:大门口内侧设临时留观室
路途中设有21个执勤站位点,沿途值班教师提醒学生以地上两米线为参照保持安全距离。
(4)关于晨检
学生错峰错时按照规定路线走到班级,由班主任老师教室门口进一步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逐一登记,学生上交一书一表:防疫承诺书(第一天)、当日自测体温登记表,身体情况报告:如有身体不适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培训要求做好逐一上报。
学生体温正常者进入教室后拿出自备的湿巾进行桌面的第二次的清理和擦拭。第二次的擦拭是为了进一步以确保残留物的彻底清除。
(5)关于上课
1.错时上课
2.去卫生间:第一批4人,之后每回来一个再去一个,卫生间内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不滞留
3.出班打水:第一批3人,之后每回来一个再去一个,每次只能有一人进入打水间打水,保持安全距离、不交谈、不滞留、不泼水。
4.班内做到五不:不喧哗、不聚集、不串位、不打闹、不搂抱。
5.走廊一要三不要:要靠右侧行进,不要串楼层、不要串班级、不要交谈。
(6)关于午餐
1.错时午餐
参照作息时间表
2.餐具:食堂提供
3.路队:每位同学位置固定且与餐厅打饭顺序相同,走廊2列纵队排好,前后左右保持安全距离。下楼时1列纵队行进,前后保持安全距离,转直角弯,不交谈、不嘲笑、不滞留。
4.餐厅入口测体温:保持间距、正常通过,体温异常转由校区复测
5.洗手:一次2人,间隔1个龙头位置—七步洗手法—烘干
6.打饭:依次进入7、5、3、1号学生窗口,每个窗口控制2人按隔离线路队
7.就座:打完饭后,从窗口右侧退出,沿箭头指示通道方向到各班指定位置就座,第二组吃饭人员坐位要坐到第一组同学的对角线座位就坐,第一组吃饭结束食堂人员要立即进行桌面和地面的相关清理。
8.摘口罩:取一张餐巾纸平铺在餐盘前方,双手取下口罩挂耳绳,内侧朝下放在餐巾纸上,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外侧
9.再洗手:用学校统一配发的手消毒液清洁手部
10.用餐:快速、安静、空盘
11.戴口罩:双手勾住挂耳绳拿起口罩、戴好,注意手不要触碰口罩外侧
12.倒餐盘:按次序离开座位,沿箭头方向到达垃圾收集区倾倒餐盘,之后从出口离开餐厅,期间保持前后安全距离
13.回班:沿路面指示回教学楼和班级,路线与早入校入楼入班一致。
(7)关于午休
1.错时午休:
参照作息时间表
2.纪律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不喧哗、不串位、不出班
(八)关于放学
1.错时放学:
参照作息时间表
2.路队:每位同学位置固定,按照两个路口分为2列纵队,班主任领一队,配班教师领一队,每天前后顺序相同,前后保持安全距离。下楼时1列纵队行进,前后保持安全距离,转直角弯,不交谈、不嘲笑、不滞留
3.点对点交接:班主任与配班教师各带队到指定路口,学生见家长报告老师才能离开
(二)师生出现疑似症状的应急处置
1.学校中发生急症患者,第一责任人联系校医实施抢救,必要时和驻校医生一起实施或立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转运定点医院治疗,班主任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2.与此同时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发现体温超过37.3℃或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应由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留观点,确认规范佩戴口罩。隔离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对发病地点要及时实施消毒封闭,严格控制人员出。收集、整理、记录病人信息并报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实施隔离计划,组织完成消毒等工作。学校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1)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且确认体温≥37.3℃的或者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逐级上报,由学校拨打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家长相关情况病因并进行跟踪。学校迅速隔离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对发病地点要及时实施消毒封闭,严格控制人员出。收集、整理、记录病人信息并报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实施隔离计划,组织完成消毒等工作。
(2)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长—学生发展中心姚立主任—孙颖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醒家长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病因跟踪。
(3)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由驻校医生就地处置,密切观察,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病因跟踪。
3.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2-66711391)。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前期由驻点医务人员,后期由校医或学校联络人拨打医疗组值班电话0532-66711391,由医疗组联系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绿色通道予以诊治。
4.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有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若确诊其他传染病,需要进行相应治疗,隔离至痊愈且满足相应传染病隔离时限再返校。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学校做好病情跟踪,根据医生要求学生返校后对学生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
三、启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当疾控组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学校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立即启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一)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
(二)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要求,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做好密切接触者转运。
(三)环境清洁消毒。做好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过的场所,如家庭、校内场所、转运工具等的消毒处置。
(四)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群防群控,及时为师生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如师生出现心理不适或情绪困扰,由学校心理辅导室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或拨打崂山区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热线,进行线上心理健康咨询。
(五)封锁学校。根据疫情特点,科学研判,及时提出区域封锁建议,必要时对相关区域实行封闭管控,封锁区域实行停工停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保障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对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夯实责。
(二)加强部门联控。与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保持联动机制,遇有学校发生疫情迅速启动联动机制,确保疫情得到迅速处置。
五、全校教职工及学生排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学生:
1.开学前:通过班主任向全体家长、学生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学生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大数据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开学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学生入校时,在校门口由值班领导、值班老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前或午休前,由本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完成)——体温正常上课、上岗。
体温出现≥37.3℃等不适情况
(1)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且确认体温≥37.3℃的或者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长—学生发展中心姚立主任—孙颖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学校拨打120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病因跟踪。
(2)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的,逐级上报,顺序为发现情况的教师--校医和班主任—级部长—学生发展中心李珂慧主任—孙颖副校长--崔仁波校长。
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提醒家长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病因跟踪。
无流行病学史的确认体温<37.3℃但有不适症状的,由驻校医生就地处置,密切观察,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病因跟踪。
教职员工:
1.开学前:孙颖向全体教职员工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教职员工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群里接龙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开学后:体温正常无不适教职员工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各办公室室长和后勤、食堂负责人员完成)——体温正常上课、上岗。
3.开学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王锡彬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藤溪,藤溪上报孙颖副校长,校医王锡彬做好病因跟踪。
后勤人员:
1.上班前:盛国向全体后勤人员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后勤人员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微信群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上班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后勤人员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盛国已排查无新冠肺炎病史及接触)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上岗——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李连刚完成)——体温正常上岗。
3.上班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王锡彬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盛国,盛国上报孙颖副校长,校医王锡彬做好病因跟踪。
餐厅人员:
1.上班前:高楠楠向全体餐厅人员下发通知,并督促全体餐厅人员每天在家自测体温并在微信群打卡,打卡内容包含旅居史、接触史、健康、体温等有无可疑情况。
2.上班后:体温正常无不适后勤人员入校时,在校门口由保安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入校上岗——校内午检体温(午餐后、午休前由高楠楠完成)——体温正常上岗。
3.开学后:体温出现≥37.3℃等不适——第一责任人(测量体温者)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由校医王锡彬复测体温、复核信息,参照学生身体不适处置流程,上报程序为:第一责任人上报给校医和高楠楠,高楠楠上报吕雪峰,吕雪峰上报孙颖副校长,校医王锡彬做好病因跟踪。
因公事需进校外来人员:
1.出示健康码--保安测体温——体温正常——详细登记来访者个人信息——来访者扫码青岛公共场所登记码——放行
2.保安测体温——体温异常——禁止通行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2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迅速反应。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群防群控,迅速、有效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各单位落实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各守其地、各负其责,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四)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各单位做好外地返邵返校师生摸排登记备案。要全力保障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到位。认真做好健康监测、教室通风、校舍消毒等重点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工作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学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园)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达到要求的才能正常开学。
(二)各级各类学校
1.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告知学生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返程期间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入校(园)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护知识。
2.落实返校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定落实师生员工居家观察要求。做好本校学生错时、错区域、错层次返校安排,返校教职员工凭健康码或健康卡、返校学生凭健康卡入校报到。
3.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模拟演练。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师生体温检测,划定体温检测区域和师生进校路线,包括到教室学习、食堂就餐、宿舍就寝的具体路径等,安排专人在教学楼层、食堂、宿舍等地方值守,引导学生有序通行。设立临时观察室、隔离点,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储备防控物资。按照“县政府调配一批、县教育局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免费为师生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控物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及时补充。
5.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做好晨午检工作,寄宿生增加晚检工作,把好师生健康关、入校关和日常监测关,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通风消毒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要定时通风换气,按照每天3次、每次30分钟的标准;严格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做好相关工作;对门把手、门帘、水龙头、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细节地方注意消杀毒,每天中午和晚上各消毒一次。
7.校园环境整治。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清扫和消毒工作,选用适当的消毒方式,注意避开师生在校时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干净、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8.食堂就餐管理。加强师生食堂管理,定期通风,采用合理、安全的方式对食堂师生餐饮具进行消毒,做好相关记录,保持储存间、操作间、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实行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带好口罩;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错峰、分盘、分段、分散就餐。
9.加强心理辅导。面向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邵教职员工、学生的人文关怀,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10.疫情报送工作。提前指定疫情报告人,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错报;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疫情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
初次报告: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进程报告: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11.信息发布要求。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置
1.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者,由专业防护人员负责引导至固定的隔离观察场所,并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健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其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联系定点医院,派遣专车就诊治疗,途中注意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患病师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随访,做好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师生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3.学校在相关专业防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教室、宿舍、隔离场所等地方的通风、消毒工作,做好防护措施;暂停组织室内场所大型集体活动。对患有其他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对患病师生每日追踪,了解疾病转归。
4.密切关注疫情,必要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应对、按规定处置网络舆情。进一步完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有必要时增加晚检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6.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对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解决突发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各学校按照新冠肺炎突发疫情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进行报告,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2.物资保障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尤其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设施设备(隔离场所、观察室、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3.人员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请求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其他工作
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因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疫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后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新冠肺炎突发疫情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突发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3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肃省联防联控机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生活物应急保障预案》、《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发改、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应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按照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发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配置资源、保障供应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平急兼顾,随时应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判预警。建立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政府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应急准备。
第四条依据《庆阳市商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市级(Ⅰ级)、县(区)级(Ⅱ级)和乡镇级(Ⅲ级)三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人口超过50万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1.县城所在地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名单见附件)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在2小时内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通报情况。
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按照应急保供工作原则,建立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市级(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统筹协调处置,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市场运行和保障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适时调整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短缺、不断供。
第十三条发生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二)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物资余缺调剂;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投放县级储备物资,当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申请投放市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
(五)当国内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时,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开展进口;
(六)当突发事件导致生活物资不能及时充足供应时,可采取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当出现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通过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设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八)当出现生活物资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县政府及其部门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励引导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集体团购+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闭小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十)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专项捐赠。
六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频次。深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对市场情况全面调查,做到信息监测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摸清生活物资货源渠道、销售库存、价格走势等情况,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
第十六条应急生活必需品销售网点
第十七条县生活物资保障部门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工作程序,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处于常备状态。形成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第十八条要落实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制度,形成生活物资保障合力。坚决落实生活物资应急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的车辆优先通行、免费停靠等措施,畅通生活必需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便捷通畅。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县范围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市场保供及防控组、后勤组、干部自身防控组等四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二)市场保供及防控组。
(三)后勤组。
(四)干部自身防控组。
三、预警和重点保供企业
(一)预警状态,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异常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重点保供企业将合力超市等5家超市及余庆县农产品智慧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企业作为全县生活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名单附后)。
四、应急状态和应急响应流程
按照就近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内跨乡镇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一)应急状态
1.紧张状态(三级):3个及以上乡镇出现群众大量抢购;全县粮油、肉蛋奶、食盐、蔬菜供应连续7天处于紧张状态;全县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2.紧急状态(二级):全县大型超市粮油、肉蛋奶、食盐、蔬菜供应处于非常紧张状态;全县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3.特急状态(一级):全县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粮油、肉蛋奶、食盐、蔬菜供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响应程序和措施(见附件)
五、应急措施
(一)综合协调。贯彻落实省、市、县、乡(镇)有关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高效畅通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判断,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保持与市商务局及县内各乡镇密切联系,及时请求市商务厅进行协调指导,并到相关乡镇协调指导物资保供工作。
(二)生活必需品物资信息收集。掌握各乡镇粮油、蔬菜、水果、肉类、蛋奶库存(储备)情况,全县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生活物资日均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做好储备冻猪肉市场投放;掌握本地大型粮油果蔬肉类蛋奶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经营场所监测。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粮油果蔬肉类蛋奶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粮油、蔬菜、水果、肉类、蛋奶等生活物资不脱销、不断档。
(四)市场流通价格监测。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粮油果蔬肉类蛋奶等生活物资的日均储备(库存)、销售和价格波动情况,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保护合规合法市场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核心作用。
(五)隔离酒店和管控小区保供。掌握疫情防控期间隔离酒店和管控小区的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组织协调大型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隔离酒店和管控小区的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
(六)市场秩序监管。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加强粮油、蔬菜、水果、肉类、蛋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监管。
(七)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蔬菜、猪肉、食盐价差,申请县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八)奖惩措施。按照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迫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5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及历下区教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因本次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认真学习精神,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
学校教职工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组织指挥体系,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报告小组和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预案的制订,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动员、组织和协调,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决定防控工作具体措施;相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挥、协调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第一党支部办公室和学生处,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对疫情防控工作定期督察等工作。
(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爱华
副组长:李波、李笃强、郑国栋
成员:李明芳、王薇、王莹、齐汉亮、王梦君、刘瑞雪
(二)疫情报备组
组长:王薇
成员:杨晓虹、曹源、孙文静、杨立飞、赵嘉仪、任广君、徐勤义
(三)环境消毒组
组长:李明芳
成员:王春晓、物业消毒人员、门卫安保人员各班主任
(四)防控宣传组
组长:王梦君
成员:贺文清、徐勤义
(五)线上教学和技术支持组
组长:王莹、齐汉亮
成员:王向阳、梁山、何洁
(六)财务储备组
组长:刘瑞雪
组员:张玉鹏、牟洁、王春晓
(七)志愿服务组
组长:孙瑜
组员:韩祥鹏、盛宏、徐云霞、党团员教师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发现演练中的各种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负责对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和疫情形势的宣传,正面引导舆论,消除恐慌心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局面。
全校教职工全员纳入防控队伍:班主任为网格长的学生及家长防控网络;教研组长为网格长的教师防控网络;后勤主任为网格长的服务人员(含各类高暴露人群)防控网络。
三、疫情信息报告程序
(一)报告流程
(二)报告内容
1.按上级要求延期开学时间,延时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开学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健康生活知识,有效落实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立即报告学校所在区域疾控中心,同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开学后,每日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学校工作小组成员每天下午9:30之前向卫生室报告各班级实际情况,完成相关记录。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杨立飞每天上午10:00之前向区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实际情况。
山东省教育疫情防控平台和核酸检测系统摸底速查工具平台由曹源、杨立飞密切关注、认真填报,对平台推送信息及时做好处置。
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及宣传
(一)疫情防控措施准备落实
学校对疫情防控物资要有储备,做好校园集中消毒、传染风险排查、隔离学生学习支持、疫情动态监测等开学准备工作,安排落实好开学后的日常防控。待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秩序。
(二)疫情防控措施宣传要求
全力做好本次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健康生活知识,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为学生居家学习提供支持。
(三)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内容
1.出门戴口罩,勤用肥皂或带有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洗手。
2.咳嗽或打喷嚏时捂住口鼻。
3.吃熟透的肉、蛋等食物。
4.避免与呼吸道感染患者密切接触。
5.避免近距离接触野生动物或活牲畜。
6.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7.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症状一定及时就近就医。
8.班级和师生活动场所早晚定期打扫卫生、按规定时间错时消毒。
工作措施与宣教内容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卫健部门、市区教育局具体要求及时调整,随时下发。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7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和《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成立昌里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1.领导小组
组长:李绪刚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成员:谭振山黄涛王德强许志文高明昌王健壮孙华美及各班主任
2.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疫情摸排情况(附件3),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
3.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明组织纪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假期紧急应对
1.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上课。
2.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培训辅导活动。学校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3.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相关公告。
4.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5.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关心农村学校师生健康,及时了解每一名师生情况,开展好健康教育。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和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重点疫区就读的平度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6.做好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7.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和体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执行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做好开学或延期开学准备。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发展情况和青岛教育局要求,按程序决定学校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强形势研判,确定开学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及时发布开学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统一规定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做好家校沟通,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三)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优秀师资力量录制课程资源,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网上学业辅导。有条件的可开展在线互动教学。
(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要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五)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校园消毒方案,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教师和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
(七)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八)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告知教师、学生和家长,师生返校前要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解除之前,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市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七、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平度市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8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xx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9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0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处置疫情,有效采取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内的发生和
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扩散”目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早”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充分利用金24小时处置时间,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作用,以最小成本在最早时间、最小范围控制住疫情。
三、突发疫情处置
1.学校总指挥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报告。责任人:姚丽君
2.学校总指挥坐镇学校统一指挥,各分管负责同志、各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部立即到岗到位。责任人:姚丽君学校班子成员
3.学校第一时间告知师生员工共同居住人,提醒其自动居家隔离,不到公共场所活动。责任人:朱晓斐
4.学校总指挥立即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做出系统具体决定。责任人:姚丽君
5.学校立即封控相关楼宇,人员不进不出,指定一名校领导现场统一指挥,专人专班立即到现场作出部署安排。责任人:张兰会
6.学校立即实行封闭管理,关闭学校各进出口,人员只进不出。责任人:邹国荣
7.学校全体人员停止流动活动,从严从紧测体温、戴口罩、场所消杀等。责任人:张兰会、李崇
8.由一名校领导带专人专班为师生员工,特别是封控楼宇提供疫情防控物资和基本生活必需品,公布统一服务热线,确保服务保障到位。责任人:张兰会、李崇
9.由一名校领导带专人专班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对密接、次密接者,尽可能扩大范围排查。责任人:朱晓斐、孙灵利、张兰会、李崇
10.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做好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情绪纾解。责任人:李芸、张珊
11.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做好线上教学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质量。责任人:刘晓燕、房丽丽、张金娣、陈丽娜
12.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负责学校网站和公众号运维,发布应急安排,统一一个出口对外。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挥网评引导作用,启动与网信、公安部门的舆情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责任人:张兰会、于莹莹
13.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对所有参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和志愿服务者做好个人防护,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责任人:朱晓斐、孙灵利、班主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专人专班负责的疫情防控机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任总指挥,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立即进入作战状态,迅速启动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启动“一日两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负责人人:姚丽君
(二)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强化流调信息共享,公安、教育、疾控等部门要共享密接、次密接者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涉学校相关信息推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管控、检测等工作。学校要将自行摸排的重点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
负责人:朱晓斐
(三)强化物资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人:李崇
(四)强化应急演练。
开学前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每位教职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及各环节处置要求。
负责人:邹国荣(工会主席)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1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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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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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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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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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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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保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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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2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3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4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在校园内发生、传播,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体系
(一)成立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树栋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落实上级关于预防疫情工作指示精神,指挥与领导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关注疫情,研究措施,督促和检查工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抓好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稳定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忠杰,成员:各级部主任。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整体统筹、协调和调度,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2.医疗后勤组。组长:张学宁,成员:姜海涛、宫贵波、保安及校医。负责做好物资储备、供应工作,负责口罩、消毒液和测温仪等应急物资调配,负责各处室、各班级和公共场所的医学处置、防护、消毒清洁等工作。
3.信息数据组。组长:辛庆波,成员:全体班主任。负责统计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处置相关数据。
4.教学调控组。组长:谭运腾成员:各学科领导。负责学校教学调整和师资调配等工作。
5.宣传教育组。组长:徐英武李玉文,成员:孙胜敏王璇。负责师生疫情防控处置的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发布信息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处置流程
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1.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症状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校领导。
2.异常症状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可继续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3.在临时留观点,对有异常症状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国内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上报海阳市疾控中心)和海阳市教体局。如果体温<37.3℃,由定点联系医院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4.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临时留观点应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应各自单独留观。临时留观点要配备水银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手套、一次性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消毒喷雾器等物品,可供等待转运人员短暂休息的椅子或床等其他物品(负责人:张学宁:)。
三、转运与诊治
5.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组织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为小学生的要通知家长。学校所在市出现本土疫情的应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其他地区可由学校专车运送。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和患病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6.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责任人:)。患病人员返校时,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具体责任人:班主任)。
7.初筛阳性的,学校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学校疫情报告人同时上报海阳市教体局、海阳市疾控中心以及海阳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三、应急启动
当师生员工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迅速开展以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5.应急机制启动。学校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海阳市疾控中心和海阳市教体局:,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校统一指挥,全面启动校园封闭,人员只进不出,全校静止,禁止流动,禁止聚集。迅速做好病例学习、生活和出入场所的封控,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和靠近。
6.流调溯源。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学校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由市指挥部对相关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级部主任))。
7.通风消毒。疾控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确诊及疑似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8.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学校教学活动暂时转为线上教学,避免其他师生交叉感染。
9.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要按照海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应对舆情。
四、有关细则
10.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海阳市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选择居家下风向位置的居室。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11.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海阳市教体局和海阳市疾控中心),研判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咳嗽、咽痛、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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