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29 20:09:4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汛应急预案14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汛应急预案14篇

  防汛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洪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洪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洪领导小组

  组长:周信伟副组长:熊湖南

  组员:余泉昌褚堂全李荷英和平原和照宣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防洪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防洪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洪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报告上级部门

  三、防洪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洪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洪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洪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洪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坚持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老师必须到岗。

  4.值日教师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

  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防洪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⒎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四、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应急预案 篇2

  一、学校汛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龚庆华

  副组长:吴小东、莫永东

  成员:李翼、龚伟、牛丕斯、胡友升、庞忠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龚庆华: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吴小东:负责初中学生在校安全,对教学过程负总责。

  莫永东:分管学校安全工作,做好安全记录。

  李翼:负责校外安全和实验药品、器材管理安全,抓好防汛安全。

  龚伟:负责小学学生在校安全。

  牛丕斯:负责学校后勤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胡友升:负责学校校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庞忠:负责学校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

  二、现场指挥系统: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副校长各负其责,协调各教学班统一行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非正常工作日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即校级领导值班、中层干部值班、责任片的教师值班。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由校内值班报告学校校长和职能部门如急救120、匪警110、……,校长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及其它领导部门报告,报告要详细,要及时,要如实上报。

  四、建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对安全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对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培训,学校成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今年全年安全工作专项资金为2万元。

  五、建立安全工作通讯联络电话:

  急救120匪警110民警*****值班电话******

  防汛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调动全社会力量,团结抗洪。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总办公室《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诸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见诸政办发[2013] 号文件《关于2013年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意见》。

  指挥部负责城区防汛的应急指挥,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指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局,负责城区防汛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070718。

  (二)洪水预报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诸城市气象局发布的降雨预报进行预警: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城区24小时降雨量达到243.9毫米),或发生百年一遇洪水(城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326.7毫米)时,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气象、水利部门做好水情、汛情分析预报,及时提出防汛抢险建议;市财政局、市商贸局、市经信局等部门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供电部门保障抢险和灾区用电;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做好灾区的生活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市人防办负责用报警器发出鸣叫,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向市区居民播发,通知紧急撤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财产转移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省、潍坊市下达的防洪、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安排抢险救灾所需地方资金。

  2、密州街办、龙都街办、经济开发区、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各成立一支500人的抢险队伍,各准备沙子1000方、编织袋10000条、铁丝2吨、木桩300根。同时,对城区地势低洼、易发生洪灾的社区实行重点防护,并组织社区抢险突击队及时到位开展抢险救灾、组织群众开展自救。

  3、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成立500人的抢险突击队,准备编织袋20000条、铁丝3吨。同时,组织所属各企业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管护,及时排除险情,保证安全。商务局组织对龙城市场、密州商城等直辖市场和百盛商场、仁和五交化、利群商厦、人民商场、商业大厦、中百大厦等商业流通单位的抗洪抢险。同时,作为市里的抢险预备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市住建局成立500人的抢险突击队,准备沙子1500方、编织袋10000条,重点负责建筑工地的抗洪抢险。同时作为市里的预备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城区危旧房屋进行排查、维修,协调各社区、住宅小区做好小区的防护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

  5、市市政局成立200人的抢险队伍,重点对城区府前街、人民路、和平街、繁荣路、兴华路、龙源街、东关大街、密州路等重点路段的排水设施进行疏通,保证下水畅通。组织专业巡查队伍,对市区主要道路上的桥涵等进行24小时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除险抢修,保证安全。同时组织供气供水供热等企业的抢险突击队,在加强管线巡护的同时,对水毁管线进行及时抢修,保证安全。

  6、市城管局成立200人的抗洪抢险突击队,负责及时对雨水箅子清理和路面积水清扫、绿化带积水排放,及时清理被风雨损坏的户外广告牌匾。同时作为市抢险预备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7、市卫生局负责组建抢险医疗队和卫生防疫队伍,搞好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工作,确保不出现疫情。

  8、市公路局成立300人的抢险突击队,并按计划备好货车、客车,随时听从指挥部的调用,并负责对四条外环路及有关桥涵进行24小时监护,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保证与外界畅通。

  9、市水利局成立200人的抢险队伍,1000方沙子、20000条编织袋,1000条木桩、5吨铁丝,重点对三里庄水库和九龙河、潍河城区段进行监控,将河道水位降至排水管道底部,保证泄洪畅通。科学预测洪水流量,合理调控三里庄水库闸门,确保水库和下游河道安全。

  10、市气象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汛情雨情严密监视,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指挥部。

  11、市供电公司成立100人的抢险突击队,10部抢险车,加强对重要供电设施的管护,快速抢修受损线路和设施,确保及时供电。

  12、市教育局成立100人的抢险突击队,并备好相应物资,重点对城区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进行保护,一旦水灾发生,及时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后放学,或由教师组织集中护送低幼学生等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13、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等通信单位在灾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14、市民政局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备好物资运送车辆,做好抗洪抢险人员的食物和饮水供应,并协调单位和社区为转移出的群众提供所需食物和饮水。

  15、市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的防汛宣传工作,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16、市人防办:按指挥部要求,发布预警信号。

  17、市人武部:协调驻诸部队成立500人的抢险突击队,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四)抢险力量组成及通信系统

  1、防洪抢险力量组成。密州街办、龙都街办、经济开发区、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商务局及驻军抢险突击队,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同时其他系统的抢险预备队也随时听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投入抢险救灾。各突击队接到命令后,2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同时,各部门、各单位的抢险突击队按照分工立即投入抢险。必要时,由指挥部调动社会其他力量投入抢险。

  2、通信系统。利用有线电话和无线电话组成通信网。有线电话系统和无线电话系统分别由诸城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负责。

  三、预报、预警

  (一) 预警程序

  一级预报: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信息,预测出可能发生超标准频率洪水后,通知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时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级预报:指挥部根据降雨和汇流情况,确定城区和三里庄水库出现百年一遇以上量级洪水时,向风险区域所有单位和居民发出二级预警信号,各单位和居民群众做好准备,转移重要物资和档案资料。

  三级预报:当城区各单位、居民听到三级预警信号后,马上开始指定路线向计划安置地点转移。

  (二) 预警信号

  一级预警指挥部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开发区、街道发出通知。

  二级预警通过市人防办警报器直接向全市发出1分钟长音信号。

  三级预警通过市人防办利用警报器连续发出短促音信号。

  (三) 运输车辆和抢险物资安排

  1、运输车辆。被征调车辆的单位在接到一级警报时应做好车辆准备;接到二级警报后运输车辆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命令,立即开赴抢险现场,担负救护人员和转运物资任务。

  2、抢险物资,按本预案计划进行储备,随时调用。油料供应由中石化诸城销售分公司负责;食品由市民政局、商务局负责。

  3、市公安局及时派出治安警力,对受灾地区进行特别管制,对特别严重的灾害地区,必要时可依法实行紧急状态。

  四、应急响应

  (一)五十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根据我市防洪工程现状,属标准内洪水。指挥部将派人加强巡视,严密监视水情变化,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抗御超标准洪水。

  (二)百年一遇洪水防御方案

  当发生百年一遇洪水时,三里庄水库、九龙河、潍河城区段是防汛重点,指挥部调度突击队加强巡视监护,并及时指挥各街办、各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三)应对措施

  发生不同频率的洪水时,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做好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一是气象、水利部门及时做好水情预报,进行工程抢险技术指导;二是指挥部要组织各大系统、各部门、单位做好人员调配、防汛物资调运准备;三是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灾区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破坏、盗窃分子;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疾病传播;四是石油、电力等部门落实好本行业、本单位的抢险措施,保证供油供电。

  (四)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由市人防办负责。预警信号要传达到每个单位和居民群众。听到二级警报信号后,各单位和群众立即根据事先拟定的计划做好撤离准备。当听到三级警报后,按照计划方案,听从指挥员指挥,配合抢险队员的行动,有秩序地安全转移。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发布紧急撤离广播和电视滚动字幕显示,并发手机短信告知。

  (五)撤离路线、安置地点

  应急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是:九龙河以东,往东撤到古城子岭;九龙河以西,沿龙源街向南撤到王家屯岭;三里庄水库区域居民要向东、西、南三面岭地转移。发布转移命令和信号后,各单位、社区要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迅速转移。

  (六)运输车辆调配

  密州街办、龙都街办、经济开发区、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要各准备大型客车10辆,交通局准备大型客运车辆50辆,商务局准备大型货运车辆30辆,由指挥部统一调用。

  (七)医疗与卫生防疫

  医疗及药品供应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从市内各较大医院抽调身体好、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医生和护士,组建5个巡回医疗救护队,每队10人。另外,每队装备1台救护车,以便救治伤病人员,各医院120救护车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护。

  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由市防疫站组建防疫队伍,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全力进行监测和巡回消毒,防止流行性疫病的发生。

  (八)新闻报道

  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抗洪救灾宣传报道工作,要对宣传稿件进行严格审查,把握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九)应急结束

  城区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结束后,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实际情况,发布解除应急命令,转入正常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 篇4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园园舍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可能发生的事故后,迅速、有序、有效地展开应急与救援行动,减少我园财产经济损失,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大风车幼儿园园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园教职员工

  二、原则和任务

  1、基本原则

  ①、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②、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③、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基本任务:

  ①、迅速控制事故现场;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消除危险因素;

  ④、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三、事故应急监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校舍安全的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本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幼儿园园舍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建立和健全园舍安全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园舍安全工作,组织宣传、学习、等活动,建立园舍安全工作机制。

  3、幼儿园负责人对本园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制定本园安全责任制度,进行安全和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4、根据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校舍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平安。

  5、进一步强化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对于校舍险情及时发现、果断处理、确保安全。

  四、事故应急处置

  1、突发园舍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报告上级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采集事故证人、证物、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五、校舍安全事故调查和结案

  1、幼儿园园舍安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正确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调查材料,处罚决定等所有资料整理归案。

  防汛应急预案 篇5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防汛应急预案 篇6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的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

  副队长:

  组员:

  三、报警程序

  学校当日值班领导(班主任)→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学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校舍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应急预案 篇7

  为确保安全度汛,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医院防汛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汛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仓库安全度汛。

  二、成立防汛组织,加强汛期领导。

  防汛小组:组长:xx洁

  副组长:x瑛、xx山

  成员:x斌、xx梅、x琴

  三、防汛措施: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电话通知所有防汛人员,防汛值班电话:xxxxxxxxxxx

  (二)汛前对仓库房屋、下水管道、排水系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物资抢险:接到汛情报告,立即将各种物资、账务转运保管。

  (四)遇到特殊情况急需防汛物资时,与后勤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

  防汛应急预案 篇8

  雨季即将来临,时有强降水过程,甚至会出现大到暴雨,极易引起山洪爆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汛期极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关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和中心校有关防汛文件精神,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汛期的安全工作,其严峻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思想上要有充分的认识,工作上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大洪灾,立足高险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着眼于汛期防洪抗灾,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地做好汛期防洪抗灾应急安全工作,维护好校园社会治安,确保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防汛救灾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以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到及时安排,及时布置,及时抢险。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XXX、(校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班主任、保安人员

  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和组织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请求指示;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学校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

  1、防汛抢险、安全保卫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2、救灾安置、后勤物质保障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年部领导、班主任

  3、通信联络、灾情统计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XXX、同志负责向上级及时汇报灾情。

  四、报告制度及程序

  学校发生灾情时,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学校汛期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学校在最短时间内写出灾情书面报告,报告灾情情况,灾区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灾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预防为主,排除隐患

  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求学生不能到江河湖、水库边、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山洪及地质灾害的地区游玩,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强风暴发生时,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倒塌、滑坡等地方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师生造成人身伤害。

  (二)加强巡查,确保汛期防汛值班制

  安排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收听收看当地天气预报等信息,如遇第二天有雷雨或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时,收集信息的老师应及时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位班主任,做好通知本班学生做好汛期的安全防范准备。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班时要手续清楚,签名移交下一班。

  (三)加强排查

  汛期期间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加强宣传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学校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防汛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师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

  (五)防汛抢险队注意事项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全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六)停课工作安排

  学校接到上级的停课指示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的前提下疏散学生;对无法回家而在学校停留的学生,学校要做好学生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汛期学校突发事件措施

  如若学校受淹,待洪水开始退落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清扫污泥垃圾。同时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注意事项

  1、防汛救灾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不能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应急预案 篇9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教育员工如何正确、准确、迅速处理突发事件,为确保汛期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我公司的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二、演练目的:

  在遇到暴雨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员工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面临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三、演练规则: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面规划、常备不懈、全力抢险。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防汛抗洪设施设备、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练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背景

  因连日暴雨,我公司生产现场发生水灾事故。演习指挥部设在主控室。

  (二)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xxx xxx

  副组长:xx xx xx xx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发电运行中心相关人员

  (三)演练救援分组:

  1、正门口堵水组

  xx带队负责公司正大门的堵水防洪工作。

  2、东门口堵水组

  xx带队负责公司东大门堵水防洪工作。

  3、南门口铲车泄洪组xx负责南门口铲车泄洪工作。

  4、排水组

  xx负责厂区内积水处排水。(两个点需要接泵排水

  1、东大门

  2、空压机房南侧)

  5、后勤保障救援组xx负责后勤的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

  1、物资准备:排涝泵潜水泵1台、排水管50米、移动配电箱1台、铁线1捆、普通潜水泵2台、排水管50米、麻袋、编织袋100条、铁锹30把(铁锹、麻袋、编织袋、铁丝潜水泵、排水管、移动配电箱等必要工具,由设备维护单位准备随车到演练现场)、照明设备、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等;

  2、演练参加部门人员及车辆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综合办公室、物资供应部、后勤服务中心、发电运行中心、党工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计监察部全体人员参加。

  车辆:综合办准备一辆工具车,一输小车备用,发电运行中心准备一辆铲车。

  (五)演练地点:办公楼前

  (六)演练程序:

  1、xxxx年xx月xx日上午10点整,各部门参加演练人员到调度楼集合待命。

  2、10点00分,由演练总指挥宣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活动始。

  3、演练开始:

  10点05分,调度室接到汛情报告,必须问清受灾地点、受灾范围、时间、现场运行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是否有遇险人员等,并作好详细记录,随后,立即向演练领导小组报告。

  10点05分,演练领导小组下达命令,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10点10分,到达事故现场后,演练领导小组将救援人员分成4个小组,从中指定小组长1名,负责落实组长的指令和本小组的组织协调。

  10点30分,演练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我公司南大门情况紧急,需要派铲车增援,演练领导小组命令南门口铲车泄洪组马上派铲车向南大门支援并汇报救援情况。

  10点40分,各个受灾区域情况得到有效控制,演练领导小组下令本次演练结束。 10点45分,在得到演练领导小组结束指令,可以退场的指令后,并进行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本次演练情况,总指挥做演练总结。本次演练结束。

  防汛应急预案 篇10

  一、目的

  为了保护职工人生安全,确保在雨季汛期来临时,确保工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现场正常施工,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防汛文件精神,为此制定《XXX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XXXX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X组员:XXX XXXX工程项目部雨季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在项目办公室。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三、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脚手架加固以及电器设备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1)、XXX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协调工作。

  2)、XXX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施工和成品保护情况。

  3)、XXX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4)、XXX负责现场材料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准备工作。

  5)、XXX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四、材料准备:

  根据项目部工程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1雨衣雨裤套50

  2雨鞋双50

  3水泵台5

  4水泥袋个1000

  5铁锨把100

  五、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检查,凡不符合标准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作业面、外架子进行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场地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现场水泥码放仓库内水泥堆放时底部应垫起并铺油毡,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对水泥库屋面防水进行彻底检查,做到未雨绸缪,防止渗漏雨水造成水泥损坏。

  5、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6、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安装接地安全装置,电源线路要绝缘良好,要有完善保护接零。

  7、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8、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同时采取有力处置措施。

  9、防汛小组成员手机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开通。

  六、生产自救恢复措施及程序

  1、抢险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产自救。首先清点排除险情及隐患。

  2、继续观察险情发生发展态势,并与地方防汛抗洪抢险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为恢复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得到当地防汛抗洪有关单位支持和协助。

  3、对损坏设施应制定修复方案及再次遇险预防措施,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修复整改实施完毕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防汛应急预案 篇11

  为加强对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SG2-21标工程施工现场雨季防汛工作的管理,保证防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监理组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现场防汛管理小组:组长(总监理工程师):龙国友

  副组长(总监代表):姜飞、张平社、李长付组员:何江锋、盖学文、孙鹏、黄建国、宋振修、张长朴、张广育、穆耿、苟小华、窦顺录、蔡庆阳、赵珍珍等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审查施工防汛应急预案;对施工单位防汛提出意见和建议。全面负责监理方现场防台防汛管理工作。

  副组长: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方现场防台防汛管理工作。组员:何江锋、盖学文、孙鹏、黄建国、宋振修分别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各车站应急物资的准备情况;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重点项目的检查。

  组员:赵珍珍通过各种渠道、各类媒体收集台、汛信息。组员:张广育根据汛情及险情的需要,组织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开展监测监控,并及时上报监测监控结果。

  其他组员:根据防台防汛管理小组的统一安排,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及对现场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检查,及时向管理小组组长汇报防汛工作情况。

  二、汛期信息收集

  1、信息来源: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杭州地铁公司。

  2、信息媒体:通讯、广播、电视、传真等。

  三、防汛应急措施

  1、汛前的防护准备工作:多方渠道收集汛期信息,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2、值班制度:汛期间,总监(或总监代表)必须现场值班;平常时间以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主,其他监理人员配合轮流值班。

  3、重点部位、重点项目的检查:

  ①防汛应急预案、物资备置落实情况。

  ②防汛人员组织落实。

  ③大临设施及大型设备机械有抗风防护措施,固定牢靠。

  ④各出入口、竖井及材料输送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安全防护措施落实。

  ⑤现场高空悬挂物固定、高层临边物料堆放防风措施落实和分散物料清理工作落实。

  ⑥现场排水系统措施落实。

  ⑦危险部位的人员安全撤离措施。

  4、发生汛险情或灾难时的应急处理:

  ①及时向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报告,并每隔半小时通报一次情况。

  ②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③落实施工单位按防汛预案组织抢险救护。

  ④有组织的保证危险部位的人员安全撤离,做好救护保障工作。

  ⑤做好工程资料的封存。

  四、通讯联络防汛办公室:

  救护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现场值班电话(监理部办公室):

  防汛应急预案 篇12

  一、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

  防汛的预警,以上级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的信息为辅,具体由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经同意后发布,通知相关小分队和村(社区)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要按要求准备好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乡镇急办。

  二、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社区)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楼道、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社区)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社区)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5)村(社区)保案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社区)生活秩序。

  (6)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

  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职员。

  3、灾后

  (1)村(社区)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社区)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职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社区)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社区)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社区)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社区)书记签发后上报乡镇政府。

  2、调查评估

  由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职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防汛应急预案 篇13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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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日期:二0XX年六月三日

  松铜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

  防汛应急预案

  为加强松铜四标施工现场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级单位及当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降低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指导思想

  在汛期将临的情况下,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洪防汛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杜绝防洪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坚决做好防洪度汛措施的落实。

  2.组织机构

  2.1防洪度汛领导小组

  根据防汛工作要求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和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项目部的防汛工作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并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安华

  副组长:孙斌杰、廖胜荣、周镭、张仁友、宋琳

  组员:黄正浩、张金试、张试洪、张天礼、肖银涛、潘珍富、张少峰、李峰、粟小飚、景清容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上级单位防汛组织机构在汛期的各项指令、文件要求;

  2、负责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时收集汛期各项安全动态;

  4、制订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建立及抢险物资的准备;

  6、负责恢复常态后的善后处理,组织恢复生产,总结经验,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2.2防汛抢险队

  一工区防汛抢险队队长:张少峰,队员:一工区施工作业人员;

  二工区防汛抢险队队长:肖银涛,队员:二工区施工作业人员;

  三工区防汛抢险队队长:潘珍富,队员:二工区施工作业人员;

  抢险队归属于工程抢险组,由防洪度汛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平时落实防洪措施,应急时按照抢修方案实施紧急抢险任务。

  3.小组分工及岗位职责

  3.1小组分工

  3.2小组岗位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负责现场考察,召集队伍、调动资源,下达抢险任务,制定抢修方案,解决抢修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2、通讯联络组岗位职责

  快速将汛情向项目经理汇报,说明汛情地点、严重程度,负责及时做好各相关小组之间和上级单位的通讯联络,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为以后工程索赔事宜提供有效资料。

  3、工程抢修组职责

  负责组织发出警报,保护人员及重要物资撤离危险区域,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组织按方案进行抢修,在工程抢险组组长的协调组织下,按时保质完成下达的抢险突击任务。

  4、外部协调组职责

  负责组织联系社会的援助,协调外援的抢险工作。正确处理好和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

  5、物资供应组职责

  负责组织抢修机具、材料的调配。

  6、设备保障组

  保障抢险现场的设备安全使用;负责损坏机械、车辆的拆除、维修或退场工作。

  4.汛前保障措施

  4.1一般保障措施

  1、根据职责,各分部对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备充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物资部门对储备物资的数量、品名、存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检查核对。

  2、配合所在地区组织好抢险队伍,对重要设施设备做到有专人负责。

  3、制订相应应急预案。

  4.2专项保障措施

  一、二工区路基工程汛前保障措施

  1、疏通并深挖路基沿线所有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

  2、在涵洞出入口,被路基阻断的排水沟处埋设涵管。

  3、所有路基两侧边坡每隔30至50米做急流槽。

  4、遇有中雨、大雨、暴雨天气,安全员全线巡逻不少于两次,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及时排除险情。

  5、保证现场至少一台皮卡车,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2辆运输车,以备抢险。

  6、及时收集天气预报信息,由调度室负责。

  二、桥梁工程防洪措施

  1调度负责汛期接收、分析各类气象及水情预报,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准备防范对策。

  2、应急器材在雨季前备齐,专库专项保管。防洪设备在防洪期间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调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防洪物资。

  3、汛前全面检查用电设备,及时增加用电安全设施,下雨时覆盖电器设备,防止因阴雨潮湿漏电造成触电事故和设备事故。

  4、视承台基坑水位情况,设置潜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为了防止下雨时由于风雨的影响而断电,工地上备一台发电机,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检查中,确保供电线路畅通,定期起动发电机,确保发电机无故障,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断电,立即用发电机供电。

  6、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雷锋桥施工现场备草袋50个,以便装土制作围堰,保护基坑以免坍塌。

  防汛应急预案 篇14

  根据今年前期干旱,后期降雨频繁的天气变化,加之xx矿山刚开采,生产和管理都还不规范,矿山内废土多,堆淋点多,这给安全上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和管理的严峻形式。为确保石山工人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底圩石龙xx矿山的生产实际,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有效预防好矿山的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好正常的生产安全秩序,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乡党委、政府特成立矿山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联系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担任,成员分别由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司法所所长、广播电视站长、财政所所长、乡党政办公室主任,乡政府民政助理员等担任,为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如下:

  乡长:对矿山的防汛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矿山安全的各项工作具有领导、协调、指导和帮助的责任。

  副乡长:要经常到矿山了解各项安全工作,做好防汛工作的指导,要认真排查汛期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

  派出所所长:对矿山的安全工作具有指导、协调、配合责任,经常深入矿山讲授安全防范知识,并对汛期安全隐患大的地方进行认真的排查,如有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要及时排查处理,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

  卫生院院长:对矿山的食品卫生安全作经常检查,对矿山发生群众疫情、中毒、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作出应急措施,及时出诊。

  财政所所长:对矿山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因矿山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群众群体伤亡的,在主要领导同意的前提下,要保证经费的投入,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司法所所长:对矿山安全工作要经常指导、协调、要经常深入矿山传授法制知识,使矿山一定要按法制化、制度化的规程进行生产。

  广播电视站站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矿山安全的防范知识,把外地管理经验和安全工作典型事例宣传到矿山,到周边村寨,使矿山工人和周边群众提高安全意识。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做好乡党委、政府对矿山安全工作安排布置的上传下达,对上级下发的对矿山安全防汛工作的文件、传真电报等要做好传阅、督办及上报工作,要安排人员值好班,坚持在汛期内24小时不离岗的值班制度。

  乡民政助理员何启能:要做好防备救灾抗灾工作,一旦矿山发生灾情,要及明筹调救灾物资,保证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不再出现非正常的死亡现象。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工作原则:促使全乡干部职工和矿区内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做好防汛工作及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迅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努力搞好矿山防汛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尽量减少汛期内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把不因人为因素发生的灾情造成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组织管理

  乡矿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矿山在汛期的安全工作。

  主要职责:在底圩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落实矿山在汛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收集信息,认真排查隐患,分析、研究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组织、协调汛期内的抗洪抢险工作。

  四、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常识教育宣传,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要时时提醒矿山施工人员的安全注意力,提高安全生产的警惕。

  (二)预防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矿山安全的管理监督,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在汛期内要经常组织到矿山进行检查,要认真排出隐患,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

  五、应急

  (一)应急措施

  1、在乡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成立应急分队,及时赶赴灾区现场。

  2、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重要”的原则,充分调配医务人员到现场出诊抢救,首先抢救伤员,再抢救财产物资。

  3、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救灾。

  4、如有山体滑坡现象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调离群众,做好安置和生活困难的解决。

  5做好防洪准备,制定一定的防洪栏沙袋。

  (二)反应措施

  1、矿山人员如发现灾情事故要及时向村委会或乡政府及时汇报。

  2、乡政府接到灾情后要及时深入调查,进一步核实,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和向安监部门汇报。

  3、在请示汇报期间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控制灾情的扩展,调动一切能够发挥的力量解决灾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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