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使物业所管辖区域在自然灾害来临时作好各种预防工作,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a. 检查应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良好;
b. 检查急救箱,确定各项基本药物齐备;
c. 将紧急应用电话表张贴物业明显的地方;
d. 提醒业户搬离放在窗台及花架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e. 天台沟渠、地漏的清扫工作,要落实到人;
f. 搬离放在围墙顶及其他高处的各类物件;将安装在挡风处的灯罩、知识牌等绑好或移走;检查天台、平台下过道及各处水渠,确保其畅通;
g. 紧闭所有门窗、电梯机房及垃圾房等处的门窗,还必须做好防火措施;
h. 加固所有树木或用绳索捆好,将盆栽花卉移至低处或隐蔽角落;
i. 留意媒体有关热带风暴进展的消息,及时将最新风暴信息张贴物业宣传栏或适当的地方以便业户了解风暴的进展;
j. 遇八级以上热带风暴/台风时,非当班人员须与监控中心或本部门主管联络,听候指示;
k. 员工为本身安全应避免逗留在空旷地方,如须执行紧急任务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l. 如风暴储蓄昼夜不停,员工需轮流值班,无论任何事后管理处都应有值班员接听电话;
m. 风暴来临时,当值、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勤巡逻,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督导工作,真正做到“三个关键”:在关键的时候,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解决关键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配合作用;
n. 热带风风暴/台风警报解除后,管理处应即时进行检查及填报风暴损毁报告,保洁人员迅速清理由风暴所造成垃圾淤塞的渠道。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 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 曹永红 段英俊
成 员:高 强 樊永昌 王德锁 魏东江 陈荣瑞 李宏斌 陈孝军
何斌社 郭 婷 张鹏亮 魏宝江 王彦博 毛建英 曹继平
杨 超 任 云 杨 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冰雪、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安保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机构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佑俊
副组长:李丽芳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班主任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及职责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四、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五、应急结束
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象山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当的教育机构。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局、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直属学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教育局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乡镇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教育局参与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和分管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县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协同县政府和学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乡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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