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协议书

时间:2024-06-02 10:12:4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份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份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股份协议书

股份协议书1

  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广东小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小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一定股权期权,且就股权的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授予资格及数额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工作,为甲方提供服务,系甲方聘用的职工,现担任 一职。

  2、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授予乙方 %公司股份。视为乙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相应股份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如公司未能盈利或存在经营损失,则乙方不予参加利润分配或承担经营损失。若乙方日后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且公司效益良好,经股东会决定,可适当增加授予乙方一定比例的股份。

  第二条 股权持有期

  乙方持有的股份及其收益分配权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第三条 股东权益

  1、在甲方盈利情况下,每会计年度内甲方应不少于一次向乙方分配公司红利;乙方取得的股份红甲方将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

  2、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按一定比例降低乙方所取得股份,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3、乙方所持有甲方的股份,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并不具备所有权、经营决策权和表决权以及其它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不得无故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无故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与甲方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甲方和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兼职或从事与甲方所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竞争的活动或业余工作;

  3、乙方承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的 年内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甲方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事务;

  4、任职期间,乙方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本公司未知情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机密,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乙方需承担赔偿损失,同时接受甲方开除、无偿收回股份等处罚;

  5、乙方保证所持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份:

  1、违反第四条所述之保证;

  2、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3、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或重大决策失误,使得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5、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6、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实行收益分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质取得甲方之相应股份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持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后期与道坪镇人民政府及双山坪公司手续工作由甲方肖家斌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协调矿山地方工作,确保乙方投资生产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将有关符合法律的开矿手续、协议书、地质说明和有关文件一同交与乙方)。

  二、经乙方多次考察并自愿出资总价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元),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先付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给甲方,以后在确保矿山生产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协议支付款项。直至付清剩余的'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后矿山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延误生产,上交款应顺延,直到恢复生产方可按协议条款执行,如人为造成停产,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矿山以前挖出的所有矿归甲方所有,三角湾现有的住房、水电、道路等完好交给乙方。

  四、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废渣有足够的倒放处,矿山每年除审核签定、延续手续外,如造成断续,甲方应负经济责任。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不按时支付甲方转让费,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采矿行为,并收回矿山,乙方所付资金不予退还,甲方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甲方有关联的人在矿山扯皮造堵达到三天以上,按挖机一天赔偿500元,装载机300元,人工100元赔偿给乙方,直到恢复生产为止。

  七、甲方三角湾矿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八、转让后在三角湾矿点的生产及安全工作属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无权干涉。

  九、甲方负责帮助乙方征收所需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款,甲方以前所征收过的土地和迁坟等有关手续应无偿交予乙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生效,并具有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协议书3

  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_____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_____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_____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___%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_________%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年月日签署时间:_____年月日

  签署地点:签署地点:____

股份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商铺位于中山北路1929号总建筑面积496平方,总投资乙方出资元,拥有中山北路1929号雅泰SPA足道股权。

  二、合作期限

  中山北路1929号租赁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29日止,后期续签合同后,如不用装修的'情况下,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无需投资,正常参与分红。

  三、权利和义务

  乙方把投资金额在合同签订时交给甲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乙方有权查询甲方投资操作情况。

  四、法人由甲方持有,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

  五、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及分红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或分红。

  六、结算方式

  每月收益有盈利时,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红,分红时间为每月1至5日。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手机:

  手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字串7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 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字串5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于 年 月 日在 市 地 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

  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甲方出资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公司合作期间,公司所有客户归公司共同所有,如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拉拢客户转平台,将按公司所有客户赚取盈利______________%赔偿。

  3、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4、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______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__保管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份协议书7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似水年华”KTV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转让金额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暂由乙方使用,但相关费用及乙方引起的债务全部由乙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转移相关手续(法人过户)。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该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未转让时,如因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失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协议书8

  隐名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拟和丙方、丁_(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___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_;而丙方、丁_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_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___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___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___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

  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___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___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___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___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___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_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

  关于___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

  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___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月_日止共为_年_月。

  第十一条:

  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_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

  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

  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

  隐名合伙人(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作项目

  现有甲、乙、丙合股(合股)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2、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该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占有该公司股份______%;丙方占有该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三方可以提取净利润的70%,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第三条 投资或者转让股权

  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股期限:

  合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三方无人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A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股: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入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入股人的投资股份的60%退出。非经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股,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的6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在合作期间,无论哪一方以公司的名义产生的利益均属于公司,不属于个人所有,必须三方同时知晓。净利润的分配按照联系订单与出资进行分配。

  2、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股期限满;

  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④正常运营情况下公司亏损由三方共同承担。

  纠纷的解决

  三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五条 事务执行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33%。

  6、公司正常运营后,所采购物资质量及价格必须三方认可。

  7、公司所招聘员工必须非三方亲属。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三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合股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共同合股人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协议书10

  委托人(甲方):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

  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十条 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一)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________%。

  (二)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________%。

  (三)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________%。

  (四)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________%。

  (五)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_______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 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任期________年(每届最长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

  (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 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_______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____________市签订。

  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协议书12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2、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3、丙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4、丁出资人民币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 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 不参与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 方应充分听取 方的意见,在 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13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丙: 身份证号:

  现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上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砖厂,总投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第二条:本合伙协议组成合伙砖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议以举手表达的形式共同决议砖厂的大小事宜,维护砖厂的共同利益。

  第三条:本合伙砖厂经营期限为永久,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经营砖厂,砖厂的所有财产(包括砖厂的`所属土地和变压器)一律按股份的百分比分配。

  第四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砖厂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外两方应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

  担的部份。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入伙在任何一方无需向另外两方说明,另外两方也无权干涉。

  第六条:合伙三方任何一方出现意外事故或者死亡,其直系亲属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由另外两方按现有资产的百分比进行合并,但必须征求其家属意见,不得强制合并。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处理砖厂的所有资产(包括土地和变压器)按照甲、乙、丙三方的投资比例负担自己的盈亏。

  (一)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二)合伙经营的砖厂无法继续经营;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如果砖厂必须处理资产,同等价格,合伙人有优先收购权。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合伙三方可以补充规定(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伙三方也必须遵照履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伙人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三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股份协议书14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资料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状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状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股份协议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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