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赁协议书模板合集四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协议书 篇1
甲方:下二坝村五社
乙方: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杜得礼
使用地地点:本社后湾盘沟上原公地及荒山东西70米,南北80米。共计8.4亩。
使用用途:在此地修建养殖场
使用范围如下:
1、 此地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使用权,不得拍卖和租赁他人。
2、 此权只有下二坝村五社,如租赁他人甲方将受到每年每亩1000元租费。
3、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使用期间要将道路、水沟畅通,不能占用或堵死,以免影响他人。
4、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修建,不得随意扩展。
5、 使用期在20xx年10月起动工修建。
6、 使用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使用期为50年。
7、 此荒地如遇国家征用,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收取修建设施费用,土地征收权由甲方所有。
8、 本协议由社员大会协商达成一致通过,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甲方):上海力谊工程机械有限公司___
承租方(乙方):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公司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XX月30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5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⑴、350T租金 51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⑵、70T租金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⑶、65T租金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⑷、50T租金7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 25万 元。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xx年8月10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风机吊装
3.施工地点:山西神池县楠华山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10万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第九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 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0 小时,超出部分按 8 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2 天(维修时累计 20 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
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租赁协议书 篇3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荒地租赁协议书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并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荒地租赁协议书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荒地租赁协议书。
10.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附件构成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租赁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乙方租借甲方场地合作开办跆拳道(此项目只针对5-20岁儿童、青少年以及成人),项目培训签订协议。
一、双方责任及利益分配
1、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设施、广告牌制作、及负责水电开支。
2、乙方负责跆拳道项目技术开发及教学工作,负责安排教练上岗及薪酬开支,制作教学流程及活动策划,制定乙方范围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教练、学员进行考核、监督等工作。
3、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学费收支,所有收费开支一式四联单收据,供甲、乙双方及学员保存及核对(学费定价双方商定制定收费标准)。
4、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本场地的招新表演及宣传工作,期间产生费用由双方对半承担。
5、利益分配按所收学费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甲五、乙五),对账核算分红及转账方式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学员服装及考核费用统一由乙方统一收取支配。
6、学员服装必须有印有玄武国际武道素质教育字样及盛世天元标志。
7、学员到本场馆授课前必须在前台刷卡或登记认证,防止其他道馆的学员过来扰乱课堂秩序。
8、乙方在甲方经营场所方圆四公里内不得开展跆拳道培训班,如若发现未获甲方同意私自开展培训活动或者带领甲方学员到本馆进行学习,则算乙方违规,甲方可有权支配双方合作项目财产不与乙方分红并终止双方合作。
二、教学地点及设施
1、教学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马市场旁盛世天元健身馆3楼
2、甲方负责跆拳道训练项目所需的场地、道垫及脚靶等。
3、教学时间:暂定周末10:00—15:00,寒暑假待定,具体时间课程安排由甲乙双方讨论后决定。
三、器械管理及安全
1、学员进出场地由家长亲自接送,避免在进出过程中小孩子打闹碰撞到健身房内器械引发安全问题。
2、学员报名及参加训练时应询问家长及小孩是否有生理及心理上的疾病并签订相关免责协议,如若有,根据其严重程度不予接受或者休假带伤好后才能参加训练。
3、甲方跆拳道场外的健身器械,甲方巡场教练员需告知家长,小孩不能随意触碰(教练上课也会强调),以免引发安全问题。
4、学员在场馆学习期间进出场地(如课间上厕所,教练在场馆内需管理课堂秩序,无暇分身监督学员),甲方巡场教练有责任负责监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5、教学上的失误,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教练员未看管好健身器械,任小孩子玩耍造成的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场外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学员受伤,由甲乙双方和其家长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四、场地使用合作期限
1、合作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提供教学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教练员负责教学工作。
2、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如需作废或延期需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五、违约金
双方如有特设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由另一方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双方若有违约情况,则双方合作项目财产由另一方支配。
六、备注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利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2、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连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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