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协议书

时间:2022-06-22 08:29:3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证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保证协议书

保证协议书1

  债权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连带保证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债权人简称甲方,连带保证人简称乙方。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协议,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大写)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方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事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未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负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协议一式贰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

  连带保证人(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证协议书2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证协议书3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备案用。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复印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 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保证协议书4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就保证责任承担形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或效力,分为三类:连带责任、代偿责任和赔偿责任。《担保法》第二章“保证”这一个章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章“关于保证部分的解释”中,都比较明确的规定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现对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有关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作一简单归纳,以期在实务操作中能有所帮助。

  一、法律禁止的保证人主体

  保证人应当是具备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然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下列几类社会组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它们作为保证人可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

  1、国家机关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八条也有近似的规定,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公益性的社会组织

  益性的社会组织是指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担保法》第九条规定了该类社会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立法宗旨是保障这些机构能为社会更有效地提供正常的公益服务,避免陷于困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私立学校、私人诊所等非事业单位仍可以作为保证人。

  3、法人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

  从《担保法》第29条规定来看,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保证,法人是否承担责任或承担多大责任,应该结合保证人是否经法人授权、是否超出授权范围以及债权人有无过错的各种因素综合分析来加以确认。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时,保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支行和未经总行书面授权的各级商业银行对外提供保证,则该保证合同无效。但信用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外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为有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债权人所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一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行为人和无处分权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则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别须经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和权利人的追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实施的无效民事行为

  保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法定的条件,对此,《民法通则》第55条作了具体规定。债权人、主债务人、保证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出现《担保法》第30条规定的内容,则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

  主合同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保证合同当然无效,保证人不应当负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上述情形较为常见,保证人被骗承担保证责任,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2、主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前者规定于《担保法》第30条第二项,后者规定于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0条,在这两种情况下,保证人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因此保证合同无效,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3、以贷还贷的情况

  以往的观点认为“以贷还贷”是一种欺诈行为,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在肯定上述观点的同时,明确在两种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一是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

  三、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实施的行为而引起的

  在实践中,债权人与主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设立、变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使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一般包括下列几种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若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应视为成立了新的法律关系,从而解除了原来的保证合同,故免除了保证人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

  保证人仅对主债务人负保证责任,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而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与新的债务人确立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自然解除,保证人也就免除了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只是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已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也就免除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应属无效,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保证的,即保证人有过错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保证责任期间问题

  保证责任期间问题,《担保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应从其约定。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对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对保证期间进行了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了保证责任。

  五、催告权和追偿权的行使

  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如果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书面要求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诉讼上的请求,而债权人在收到保证人的书面请求后一个月内未行使诉讼请求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人的催告权出自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1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双重担保(既有保证又有抵押)

  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届满后得以偿还,有时设置双重担保,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往往遇有免除保证责任的可能。

  1、债权人放弃抵押物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抵押物价值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2、保证人的抗辩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此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代偿责任,先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履行债务,实际上此类情形往往最终免除了保证责任。

  3、债权人怠于行使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七、主合同属刑事犯罪案件

  主合同系刑事犯罪案件,主合同的标的物实质上是赃款或赃物,属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保证人不该承担赃款或赃物的保证责任,故免除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保证协议书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目的

  为确保甲方质量,保证体制有效运行;确保乙方供货质量的稳定,满足甲方用户的最终产品需求,防止不合格品配套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2、 适应范围

  本协议适应提供甲方产品配套的乙方。

  3、 双方合同涉及的内容

  3.1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当准确无误的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交货期限、交货方式、质量保证期限。

  3.2甲方如需要对已下达,但尚未执行的合同(订单)内容进行更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确认并纠正合同(订单)内容。

  3.3甲方向乙方下达的合同订单,应附加工、购买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要求。如甲方不能明确提出的质量技术指标可使用国家标准或由乙方代为提出,双方同意后形成书面记录。

  4、 质量标准的说明

  4.1甲方通过图纸、标准或指定样件等方式,向乙方说明产品的质量标准。

  4.2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有异议时,或者希望变更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申请,进行协商确定。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合格率:

  产品不得低xx于%,质量保证期年。

  5、 质量检查确认

  5.1乙方根据双方协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出具乙方每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交乙方产品的《检验基准书》、《QC工程表》及其他此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给甲方确认。

  5.2质量检查供货初期在进行,正常时在进行。

  5.3属双方协定或国家强制性检验的项目,甲方或乙方不能完成检验时,必须在甲方质量管理部门指定的国家试验机构进行,检验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配套件进行检查,或是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察。

  5.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改变或关键工序、设备发生改变时必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6、乙方的赔偿责任

  对于配套发生的问题符合下面某一项时,乙方要负责下述7.1所约定的赔偿责任。

  A:未使用的乙方产品完全不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

  B:乙方单方面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影响甲方产品的交货时间。

  C:配套件经乙方货源地验货后,由乙方保管不善或维护不好或运输过程造成的问题(本条款适用由乙方保管运输的产品)。

  D:乙方供应产品在甲方地检验的零散不合格品。

  E:乙方产品已验收,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产品超过(含)3%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F:由乙方不合格引起的甲方产品售后维修、退货、运输等费用。

  G:甲方无法判断,乙方出厂合格,而实际与要求质量不符合,造成的其他问题。

  H: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1个百分点。

  J: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批次产品合格率低于4.3项2个百分点。

  K:因甲方客户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批次合格率低于上述J条百分点。

  7、索赔

  7.1当乙方产品符合本协议第6项各子项内容时,乙方应按下述第6项各子项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进行赔偿:

  A:是由甲方提供的配套件以外的产品缺陷造成的问题。

  B:甲方不与乙方协商,改变配套件结构或变更式样,由此引起的问题。

  C:甲方产品交给最终用户后,产品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不正常的使用、保管或擅自改变结构,由此引起的问题。

  D: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图纸缺陷引起的问题。

  E:由于甲方不适当的使用修理引起的问题。

  F:由于甲方保管不周或维护不好造成的问题。

  8、其他

  8.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盖章)

保证协议书6

  甲方: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 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证?元;B型?? 元;C型?? 元;D型?? 元;E型???元。甲方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δ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Υ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八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有Υ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δ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一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保证协议书7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保障甲、乙双方长期的汇票贴现业务顺利进行,双方根据《合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 乙方在市场上买入汇票并向汇票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支付方式视保证金模式而定,以下详述),由甲方代乙方向汇票承兑行发查询,并向其支付实际贴现金额。为保证乙方于甲方向其支付实际贴现金额前,已将买断贴现金额全款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 保证金模式:

  第二条

  1.1) 100万保证金模式: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保证金,乙方在市场上买入票据后,将买断贴现金额划入甲方账户,随后甲方及时、全额地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此后,在甲乙双方选定的贴现日,甲方为乙方向银行查询汇票,并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2) 500万保证金模式:乙方向甲方支付500万保证金,乙方在市场上买入票据后,将买断贴现金额直接划入汇票权利人账户,同时将相关打款凭证向甲方出示。此后,在甲乙双方选定的贴现日,甲方为乙方向银行查询汇票,并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3) 在本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乙方选择_____保证金模式,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保证金划入甲方账户。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 收取乙方事先支付的保证金,并保管保证金;

  2) 根据资金成本与市场行情决定甲乙双方的实际贴现利率;

  3) 在100万保证金模式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将划入汇票权利人的买断贴现金额划到甲方账户,再由甲方划给权利人;

  4) 在500万保证金模式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

  已经向票据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的凭证;最后实际贴现金额只能划入以下经乙方法定代表人认可的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账户变更需经甲方同意。

  2. 甲方义务

  1) 为乙方向票据承兑行发送查询,并及时接收承兑行的查询回复书;

  2) 及时向乙方出示查询回复书,并保证查询回复书的来源与内容真实;但此处“内容真实”仅表示甲方提供的查询回复书内容与查询银行提供的一致,不对查复书所反映的票据真实状况负责,乙方风险自担。

  3. 乙方权利

  1) 在1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其预先划入甲方账户的买断贴现金额及时、全额地划入票据权利人账户;并在贴现日或贴现日以后双方商定的日期,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2)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贴现日或贴现日以后双方商定的.日期,将实际贴现金额划入乙方账户。

  4. 乙方义务

  第三条

  1.*******

  2.*******

  3.*******

  4.1) 保证其在市场上买入的票据真实有效,无挂失、止付、冻结、他查等情况; 2) 由甲方代发查询的汇票必须由甲方贴现; 3)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乙方必须真实地将买断贴现金额划入汇票权利人账户,并出示真实打款凭证,禁止通过任何手段伪造打款凭证。 风险承担与损害赔偿 甲方代乙方发送查询的汇票,最后因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无法贴现而成为二查票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汇票经查询发现有挂失,止付、冻结、他查等其他瑕疵而不能贴现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汇票查询后,到期解付前,发现汇票为“克隆票”、假票或在此期间被挂失、止付、冻结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涉及诉讼,相关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票面总金额的10%作为损害赔偿金。 在500万保证金的模式下,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示的打款凭证系伪造,或乙方并未真实地向汇票权利人支付买断贴现金额,由此造成甲方或票据权利人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票面总金额的10%作为损害赔偿金。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四条 保证金的保管、调整与退还

  1. 乙方应于本合同成立后,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该保证金,不能挪为他用;

  2. 根据甲乙双方合作规模的变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均有权提出对保证金数额的调整;双方应本着保障贴现安全、有效利用资金的目的,合理调整保证金;

  3. 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全额退还保证金;但保证金的退还应当于双方最后一次合作的票据到期解付之日以后 ,且甲乙双方贴现业务已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 合同的期限、解除与违约金

  1.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根据合作情况,双方均有权提出对合同期限的顺延;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情形,受损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当于保证金____%的违约金;

  3.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根据《合同法》第93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____%的违约金。

保证协议书8

  甲方:彭水县xx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___

  乙方:___联系电话:___

  身份证号码:___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保证协议:

  一、甲方保证:

  在乙方不违反甲方制度,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司利益、努力工作的前提下,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尽量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条件、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二、乙方保证:

  (一)与过往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与过往任何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三)所提供的身份证等其他证件真实无假;

  (四)已认真阅读并认可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自愿履行文件中规定的个人责任和义务,自觉、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及公司其他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

  三、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证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伤,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若同时违反以上保证协议,按责任大小分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乙方(签名):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证协议书9

  买方:深圳**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5-88xxx9

  传真:0755-8xxx2

  卖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一、目的

  在双方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为让卖方更明确、全面了解买方的质量标准、要求,买卖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二、定义

  交货批次不合格率:来料检验不合格批数 / 卖方交货总批数。

  交货批次:每个物料代码、每个合同号、每次交货计一个交货批次。

  批次不合格:某个物料代码、合同号交货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任一条款要求,则判定为批次不合格。

  产品的一致性:指批次产品之间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基础上保证与认定样品或小批量在外观、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

  DPPM:Defective Pieces per Million 百万分的不良率(不良品个数 / 投入总使用数量×1000000

  PCN:Product / Process Change Notice 产品/工序变更通知。

  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 工程变更通知单。

  QSA: Quality System Audit 质量体系审核。

  QPA: Quality Process Audit 质量工序审核。

  PPAP: 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 生产件批准程序。

  三、质量保证

  1. 产品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买方向卖方采购的所有产品。

  2.卖方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标准、要求:

  (1)买方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规格书 (SPEC(系统性能评估测试)、DQA(设计质量)零件判定书、IQC检验指导书等);

  (2)买方委外加工图纸、菲林、CAD(pro-e)软件等最新版本资料要求;

  (3)买方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样品或限度样品);

  (4)如买方在(1)、(2)、(3)有未明确的标准或规格要求,以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依据;

  (5)涉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3.包装、标示等要求

  (1)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包装方案并经买方书面认可,以充分保证产品在规定使用和储存期内,能达到防静电、防湿、防震、防霉、防野蛮装卸等要求及相关质量与环保要求。

  (2)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卖方名称/标志、买方材料代码、产品型号规格、内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和定单号/环保标示、条码(买方明确要求的物料);最小内包装也应标明:买方材料代码、产品型号规格、内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环保标示;需要时,单个产品上也应有厂家独特标识(产品型号或其他代号);有安规或3C标识要求的按其相应认证要求进行标识。以上标示不得随意修改,如有更改必须重新张贴新标签。

  (3)所有物料应明确标明生产批次信息,而非交付日期;不同生产批次不应混装。如一个送货批中有两种以上生产批次,应在送货清单或外包装清单上明确列出批次和数量,最小内包装箱内只能是一个生产批次。返工批次或首批送样产品(含:PCN(认证方案)/ECN后生产的首批产品)或尾数等特殊类产品应单独包装,并在外箱上做好相应标示。

  4.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1)买方向卖方批量采购新产品前应指定专业接口部门(如DQA)对样品进行认定,并提供有效书面报告(如零件承认书)或样品交卖方回签。

  (2)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属于买方有环安认证要求的器件/部件, 卖方应确保与认证测试时样品一致, 并能随时向买方提供有效正确的环安认证证书。

  (3)卖方应确保批量产品与买方承认的样品(包含材质要求等)保持一致。必要时双方可封存样品, 当发生规格或要求不完整或不明晰时,可以样品作为参考。

  (4)任何重要原材料的关键件(重要材料清单送样承认时应提交买方确认)规格、生产工艺与工序、生产场地等的变更,应提前以PCN / ECN等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确认方可变更。

  (5)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第五条第5款的约定执行。

  (6)当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允许买方或买方客户到卖方或其上游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并定期向买方提供实际生产产品的质量数据:

  ① 每批来料到料前必须将规定的相关出货检验报告(含必要的试验报告)电子档发到买方指定的邮件,有要求时必须在出货前上传电子档检验报告在买方采购系统,作为入库的依据,否则买方拒绝接收;

  ② 每季度提供产品的信赖性报告及关键工序的SPC统计分析报告;

  ③ 每周或每月需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数据或周/月报表;

  ④ 针对买方要求的关键参数CPK≥1.33,并按要求定期提供相关测试报告;

  ⑤ 买方供应商管理所需要的其他报告。

  5.管理体系要求

  (1)卖方应建立以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体系,并应通过买方审核:(可多选)

  ■①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必选)

  □②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③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

  □④ QC080000 有毒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⑤ EICC (电子行业行为规范准则);

  □⑥ SA800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⑦ 其他;

  非环保材料可以免除QC080000的要求

  以上必选项,未通过之体系,需拟定完成计划报备给买方。非必选项买方鼓励供应商积极努力完善各方体系。

  (2)卖方应建立质量改善系统, 积极主动执行买方各类材料标准和质量目标, 充分认证并管理其上游供应商, 并配合买方 SQE参与各项持续改善计划(CIP)。

  (3)卖方应建立严格的AVL管控系统, 若有任何变更, 需提前通知买方SQE, 在没有得到买方许可前, 不得做任何变更。

  (4)卖方应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买方产品的质量事务,其中包括 JQE、FAE、驻厂QC等。

  6.物料验收

  (1)卖方所提供物料皆以满足买方规格及本协议规定要求为前提,只有经过所有程序并检验合格后方能交货。

  (2)买方进料检验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以MIL-STD-1916及材料执行标准进行来料验收,并推动卖方提升入料品质水平,逐渐实行免验。(抽样计划可与SQE确认)

  (3)卖方所提供物料Date code (或生产日期)必须在买方规定有效期内。

  (4)卖方每批应按免费提供1-5pcs 样品 (具体数量视物料类别而定) 供买方IQC进行破坏性试验。

  (5)经买方同意, 卖方可以对被退回产品进行筛选或返工。卖方任何返工或挑选均需在受控制程中进行,必须制定返工的SOP,当买方提出要求时卖方应通知买方SQE现场确认。受控制程具体包括:

  A、返工或挑选的产品需要有明确的标识及追踪信息;

  B、预防产生外观不良;

  C、检测方法明确化;

  D、返工不良数量需确认并通知买方SQE。

  (6)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买方退回卖方之物料 (要求报废物料除外) 必须按上述约定进行返工或筛选, 如卖方未进行返工或筛选直接再次销售给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

  (7)进料检验只是验证卖方产品质量的环节之一,仅作为买方是否入库的依据。卖方品质保证应覆盖买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料检验合格不能免除卖方产品其后出现品质问题的责任。

  (8)卖方有责任配合买方执行免检,并向零缺陷方向不断努力。

  7.质量目标

  (1)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 进料允收率,特采率,批量质量事故等相关质量指标必须达到买方的要求。具体参见年度供应商质量承诺书。

  (2)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在买方来料和生产线、客户端不允许发生批量质量事故,安全问题,可靠性问题。一旦发生,无论是否对买方造成实际品质损失,买方有权根据第五条第5款的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买方以邮件、书面或其他形式反馈的材料异常等质量问题, 卖方在后续供货中不得重复发生。

  (4)卖方应在每月的质量月报中评估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并努力改善。

  8.不合格品处理

  (1)卖方提供产品不符合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或规定的质量要求,买方有权提出退货,卖方应无条件接受。

  (2)卖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在买方使用或客户端出现质量问题时,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确认,在24小时内给出紧急对策和故障原因,三个工作日内回复书面的改善报告;如属卖方不进行确认或逾期未办理退货等,买方有权按该批物料价值的10%收取管理费,且对物料的质变不负任何责任。

  (3)卖方承诺如规格书所规定条件下保质期 (寿命要求)内产品(含: 终端客户使用产品) 如出现材料本身质量异常或无法满足SPEC要求,按第三条第8款第(2)项约定处理。

  (4) 针对环保高风险产品,或为了避免不良品的混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将不良品进行销毁处理,卖方应允许买方监督执行。

  (5)卖方提供的产品在买方任何环节发生不合格(来料、制程、仓库、客户端),如不良可以通过简易挑选等返工方式处理,因买方迫于生产计划和客户交期,买方可以安排卖方在其返工区域进行紧急返工。卖方需安排专人跟进返工以及进度和品质,自带返工相关的工具和设备。买方向卖方收取返工管理费和场地租赁费用:(人工时价)/小时,此费用由卖方返工人员签字,并由买方每月在卖方货款中扣除。如卖方返工人员不服从买方管理,违反买方的规章制度或相关纪律要求,买方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相关处罚金额由卖方承担。

  (6)卖方产品在买方发生质量或相关管理问题时,买方可根据本协议或有关规定发出《索赔通知单》,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字回传,卖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否则将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7)由于卖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 买方SQE发出的SCAR, 卖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回复(国内供应商三个工作日,海外供应商七个工作日), 并采取有效对策确保同类不良不再重复发生(重复发生指同类材料同一原因或现象在一年内再次发生)。

  四、 绩效考评和改善

  1.买方依据卖方提供产品在各阶段的品质表现,对卖方品质绩效进行考评,并定期通报给卖方。如考评为C级,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的系统的改善报告并要求品质负责人或高层领导到买方检讨改善,买方跟踪1个月无改善,则买方有权减少卖方订单,取消新料号选型,甚至取消卖方订单和供应商资格,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卖方连续两个月被评为C级,或连续三个月来料允收率不达标,或发生严重品质事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派驻厂人员处理相关品质问题和对物料进行检验,直至品质恢复买方认为可以取消为止。驻厂人员管理费用为300元/月(住宿费用除外),买方直接在卖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如卖方驻厂人员不服从买方管理,违反买方的规章制度或相关纪律要求,买方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相关处罚金额由卖方承担并直接在卖方货款中扣除。

  3、卖方月度考评为D级,则买方有权取消所有订单,卖方必须进行系统性整改,并提交书面改善报告给买方,并由卖方第一负责人对买方进行检讨汇报并改善情况。同时必须经买方现场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交易。

  五、 质量赔偿责任

  1.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质量标准、要求, 无论买方是否进行入厂检验或样品确认,都不能免除因卖方产品不合格应承担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或)终止本协议、采购订单和采购框架协议;同时,买方可暂停支付卖方货款,并发出《索赔通知单》, 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字回传,或提出书面异议, 违约赔偿金额可以直接从货款中扣除;由于卖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隐患,买方须进行市场召回或进一步追踪的,买方有权从卖方货款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问题处理结束后再退还卖方(不计利息)。

  2.质量赔偿责任范围

  质量赔偿责任 = 违约金 + 直接损失 + 其他损失

  (1)违约金:卖方因不符合本协议约定及买卖双方达成共识的其他要求(如质量检讨会议决议等)而支付的除损失赔偿以外的金额。

  (2)直接损失:因卖方产品不良造成的买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单价差额、报关、进出口税、运输、仓储、检测、误工费用、损失的元器件 / 部件/ 成品 、维修或返工工时、委托第三方测试费用、买方客户提出的索赔额等。

  (3)其他损失:可预见的损害或可预期的其他利益损失(如买方客户订单取消或减小而导致的利润损失、材料 / 半成品 / 成品无法消耗以及第三方提出索赔额,信誉损失等)。

  3.卖方产品在进料验收环节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需向买方承担的相关违约责任:

  ①卖方来料验收不合格,造成货物积压、交货延误、订单调整等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买方退回卖方之物料 (要求报废物料除外)必须按本协议约定要求进行返工或筛选, 如卖方未进行返工或筛选直接再次入料,一经核实,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重复发生则违约金加倍。

  ②卖方进料检验不合格,则每次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如买方迫于生产计划和客户交期,可针对卖方不合格进料进行特采使用,不合格进料如需买方另外加工使用,则加工费费用另计,由卖方承担。

  ③卖方批量供货给买方的产品, 在买方来料和生产线使用时不允许发生批量质量事故。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无论是否对买方造成实际品质损失,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3000万元,由买方依据不良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

  4.卖方来料在买方生产线使用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需向买方承担的相关其他违约责任:

  卖方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买方生产线停线、材料报废、半成品或成品返工(或报废)等,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① 买方返工、停线工时:(按人工时价)/ 人小时(单位:人民币)。

  ② 材料报损:原材料损失以含税购价计算,成品报废以出厂价计算。

  ③因材料品质问题导致买方产线停线,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5.供应商私自变更材料等的违约责任

  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买方物料SPEC及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从严追究物料制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简化工序、设计/ 工艺 / 材料 / 设备 / 生产场地/重要变更不通知买方” 等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卖方所供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给第三方。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3000万元,由买方依据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买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且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卖方产品在买方客户端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违约责任

  (1)卖方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买方客户端产品被批量退货或索赔,卖方除赔偿相关损失之外,还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7.卖方产品重复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违约责任

  (1)买方在来料、生产线、客户端反馈给卖方的品质问题在一年内重复发生(包括短装、混料、错料等),则按以下约定处理:

  A、在进料检验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B、在生产线发生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C、在客户端发生的品质问题,重复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再次发生则违约金加倍,以此类推。

  8.卖方因其他质量问题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卖方将产品以低规格代替高规格或以次充好供货给买方,买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对于因此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买方还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处理。

  (2)卖方所提供产品违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买方在卖方现场稽查或以其他途径发现卖方弄虚作假,如卖方发生前述行为,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10万元,由买方依据情况的严重性来决定具体金额,且买方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卖方所提供产品如属于买方有环安认证要求的器件/部件, 卖方应确保与认证测试时样品一致, 并能随时向买方提供有效正确的环安认证证书。如卖方的环安证书(如SGS,CCC/CQC,UL,CEN,TUV/VDE等)被暂停或注销,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万-2万元,因此造成买方的产品召回、返工、物料换料、客户索赔等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订单等,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卖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按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5)以上返工费(按人工时价)/小时和驻厂人员管理费 300元/月如有调整,依据最新的协议或通知为准。

  (6) 以上所有涉及金额均以人民币计算。

  六、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修正本协议条款的,需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频率每年一次;期满后若双方均无意愿修订,则本协议自动适用于双方合作发生供货关系的整个期间以及卖方提供给买方货物的整个生命期间。

  2.本协议涉及的经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是作为双方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的有效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采购框架协议》执行。

  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卖方二份,买方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保证协议书10

  类型:

  需方全称(甲方):

  供方全称(乙方):

  为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就外协件和原材料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一、通则

  甲方质量部对供应部采购的外协产品实施质量监控;负责分析确认外协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方;组织、协调、跟踪、验证外协产品的质量改进。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供货的外协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在入库、装配、检验试验、路试和售后等环节,符合尺寸、内在质量、装配性、功能、耐久性等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总负责。

  外协产品质量问题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实施质量持续改进,进行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缺陷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分析,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现实和潜在的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并保证甲方和客户所需要的质量和信誉。

  本协议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二次供应商。乙方应确保并证明其与二次供应商间具有相等同的质量保证协议并得到有效的遵守。

  二、批量供货的前提条件

  1、零缺陷质量战略作为我们共同的质量目标,贯穿于顾客、组织、供方三方的产品的供应链中。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持续改进的素质和能力。

  3、乙方必须拥有合理和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验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受控能力,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4、必须通过甲方开发部的首件样品认可。

  5、必须通过甲方质量部的批量认可。包括:

  (1)首批样品检验;(2)两日生产审核;(3)批量试装;(4)过程审核。

  6、乙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进行更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外协产品的质量目标及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外协产品,必须满足按GB2828抽检,AC=0 RC=1的合格判定标准。

  2、双方共同商定年度供货质量目标(见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四、批量供货的外协件质量保证措施

  1、型式试验

  2、售后产品质量分析

  3、对关键质量改进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4、针对乙方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材料更改、重要工装和模具的更改、生产场地的更改、重新供货和重要二次供应商的更改,进行重新认可。

  五、乙方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方视外协件质量缺陷率、缺陷严重程度及其对生产造成的影响,采取如下外置方法:

  1、入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

  A)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按《入厂检验规范》要求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乙方同甲方供应部协商处理;若甲方生产急用,不得不进行挑选时,乙方承担挑选及索赔费用。

  B)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对该零件价格采取下浮5%、10%、或20%处理,整改有效的恢复正常。

  注:整改期从质量问题通报日起计算,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验证合格止。

  2、造成生产线停产的质量问题

  C)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停产损失,按150元/分赔付。

  D)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对该零件暂不付款,整改有效后恢复正常。

  E)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工厂停产损失,按客户工厂索赔规定执行,并承担甲方全部连带损失。

  3、生产装配及用户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虽经过验收,但在生产或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所发现的责任在乙方,应由乙方无偿予以更换,并承担在售后市场更换零件等相关费用和公司派员参与上述质量活动的连带费用。

  甲方供应部保留有关不合格产品1个月,乙方可在一个月内通过来人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确认和办理退货,过期未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意愿处理该产品。

  六、特殊规定

  由于外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试验能力不满足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半年一次的材质抽验,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全部抽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对不合格外协产品,甲方有权进行不可恢复标记、标识处理,甚至销毁。

  承担重新认可的全部费用。

  承担同一质量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相关部门前往乙方进行质量改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奖励

  每年度甲方会同乙方签定《供货质量目标》,根据乙方供货质量情况,甲方每年对供货厂进行评定,对于供货质量控制良好的厂家,甲方将采取增加订单数量、优先付款、缩短付款期限或发放证书等方式对供货厂给予奖励。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作为本协议的证明,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协议书11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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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证书06-09

进度保证书06-08

驾驶保证书05-25

出轨保证书05-22

服务保证书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