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书

时间:2024-11-25 04:11:2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采购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在现在社会,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协议书范文锦集8篇

采购协议书 篇1

  甲方:星河中央广场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协议采购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星河中央广场项目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方就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 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 电脑、打印机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临湘市同等产品优惠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25日(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

  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 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 门的检查。

  六、协议生效及期限

  1、协议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甲 方:乙 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 址:地 址:

采购协议书 篇2

  甲方(采购单位): 合同编号:乙方(协议定点供应商): 签订地点: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政府采购协议定点招投标文件、协议定点承诺书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

  二、技术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 。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产品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下,保修一年易损件不保,人为不保。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包装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在验收中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甲方应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结算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本合同签订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

  2、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银行 转账 (根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通知单》填写)。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乙

  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未按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十一、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采购协议书 篇3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瓷砖(详见附件) 采购事宜协商一致,签署订立本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一、价格执行:双方将严格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供货周期内价格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依照本框架协议等所确定的产品范围向乙方采购。

  2、甲方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确定最终采购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和相关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按照本框架协议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本框架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停止乙方的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计划要求的合格品。

  2、乙方保证依据本框架协议和采购计划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在框架协议供货期内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乙方保证在供货周期内供货价格不变。在双方确认原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时,双方可就供货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原定价格供货。协商期间或协商不成,乙方保证正常供货。

  3、 当乙方供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承诺进行退货、换货或重新提供服务。对由于供货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 货物交期: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采购需求后三天内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需征得甲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供货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货款的支付及结算方式

  1、甲方确定订单后,支付货款的30%;乙方生产完成后,通知甲方提货,支付货款的70%,完成产品供货。

  2、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附件:

采购协议书 篇5

  甲方: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定点采购办公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二、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无条件退换物品。

  三、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在甲方采购前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同类同质物品价格,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甲方一次性采购达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为甲方送货。

  五、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物品的,乙方不能以不是营业时间为由而拒绝。

  六、付款方式:甲方按季度用转账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和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或收款收据),甲方才予以付款。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八、如一方提前中止合同,应提前10天知告对方。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百色市泽润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协议书 篇6

  甲方:沙城中学食堂二部

  乙方:身份证号: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食堂各方面条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学校食堂超市所用副食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 ,采购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2、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 ,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应比市场零售价每斤低;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付款方式:下一次结上一次当面付款,填写售货单。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当天所购产品足额、准时送到甲方食堂,并交食堂库管员验收登记。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7

  购货单位(甲方):重庆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乙方):xxxx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供应甲方建设的秀山廊桥水岸工程项目所需加气混凝土砌块一事签订本意向书,以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按以下规格型号及数量供货:

  合约适用期及说明

  一、 此合同适用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时间段内;价格以具体洽谈后的最终定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按gb/t11968-20xx标准执行。 三、供货预约时间:甲方每次进货应提前48小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所需进货规格、数 量及时间。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并承担运费,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工地,并负责 且派专人管理卸货期间的人员作业安全,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堆码场地,保证道路畅通,协调地方关系尽可能为乙方供货提供便利条件。 五、 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协商约定,乙方凭甲方签收确认的收货单和入 库单,根据同结算,并开具与货款等额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供的假的发票,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假的发票则按发票金额的2%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甲方在收取发票时未能识别发票的真伪而被相关职能部门查获,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改合同约定条款。

  2 根据合同约定,供货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时,甲方未续签合同而继续要求乙方供货时,则合同期作有效延长,并按甲方在销货单签收的数量及金额为准,直到甲方讲最后货款结清为止。

  3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及权益相待等。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若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章) (盖公章或合同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采购协议书 篇8

  甲方:斜沟乡中心学校

  乙方: 塞奇清真蛋糕店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订购乙方蛋糕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原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糕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因乙方提供蛋糕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职工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三、蛋糕品种:

  四、蛋糕东西尺寸: 价格为: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具体要求做好蛋糕,做到食品新鲜、包装完好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及规格。

  六、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无异议,按季向乙方支付款项。

  七、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接到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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