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双减”文件精神及区教体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二、压实责任
分工合作,压实责任,由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并设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学校教导处,由王连强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成立责任区域领导小组,各责任区域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责任区教师相互监督。
责任区域划分:
第一领导小组:
组长:
责任范围:
第二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第三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做到爱岗敬业、廉洁从教、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年级组、教研组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由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每一位教师当面亲笔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于9月4日下班前,统一报送学校教导处。
(三)由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每一位教师填报“教师有偿家教个人情况自查表”。如实填报,亲笔签名,于9月8日下班前,统一报送学校教导处。
(四)全面覆盖 自查自纠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教师自查、互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成立调查组,邀请社区人员帮查等多种形式,明察暗访,找准线索、逐人排查,摸清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摸清事实、有错必纠。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规,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理。
3.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重点查办。
4.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5.各责任区域分别建立工作台账,由相关填报人、负责人亲笔签名后,于每月1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
6.在校园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7.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 (五)集中治理查处。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检察监督,定时集中排查,重点盯紧倾向性较大的部分教师及节假日、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
(六)加大惩处力度。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有禁不止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相应处分。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 省教育厅还规定:“对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责任追究
校长为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实行层层监管、层层负责、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走过场。对监管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及时、组织自查自纠不认真、玩忽职守,对治理有偿补课行为不力的,经查实情况,予以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举报电话: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我认真学习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格依法执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公开承诺:
1.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收取补课报酬的行为。
4.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兼职取酬。
5.不组织、不推荐、不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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