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8 07:08:1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离职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离职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职规章制度

离职规章制度1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7、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例外酌情处理,不受本制度相关条款限制。

  五、责任划分与违规处理

  各部门在审核时必须从严把关,细致入微,不允许出现任何疏失,否则责任部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核查完毕后,由部门经理出具结论并签字认定。上一道环节未完成手续,下一道环节不得承接办理,违反者由承接部门承担责任。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利益或信誉受到损害者,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和管理责任。

离职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条相关人员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

  2.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工作、事务的交接手续。

  3.财务部负责员工款项的核算与支付。

  第二章离职定义

  第四条合同离职

  员工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第五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有两种情形。

  1.公司同意,且视为辞职员工违约。

  2.公司同意,但视为员工部分履行合同(视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第六条自动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有两种形式:

  1.不辞而别。

  2.申请辞去工作,但公司未同意而离职。

  第七条公司辞退、解聘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者,公司予以辞退。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提前30天发布预先辞退通知。

  3.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较轻者,予以解聘。第八条公司开除

  违反公司、国家相关法规、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第三章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离职申请

  1.离职员工,不论是何种方式都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并按照离职表相关要求逐级审批。

  2.员工离职的书面申报,应提前一个月报送。

  第十条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至离职员工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质资料等移交至指定的.交接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离职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交接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方可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员工的工作、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违约金。因开除、解聘、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行政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包括劳动合同期未满违约金和保密、竞业协议违约金。

  (2)赔偿金。违约性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共同进行核算,包括物品损失赔偿金、培训损失赔偿金。

  ①物品损失赔偿金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的物品,不能完好归还,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②培训赔偿金按《培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工资

  ①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无违约责任。

  ②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④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关系转移

  1.转移条件

  ①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交接单签字确认)。

  ②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认)。

  2.转移内容

  ①档案关系。

  ②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所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人力资源部分类存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请当地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发布日起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离职交接表

  注:本单一式两份,离职员工与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本表保存期限:2年

离职规章制度3

  1. 离职申请流程

  在决定离职之后,员工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提交离职申请。通常,离职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离职申请需要提交给部门,以便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2. 离职通知期

  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离职前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通知。离职通知期根据员工级别和工作年限的长短而有所不同。在离职通知期内,员工需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协助公司进行交接工作。

  3. 离职面谈

  公司通常会安排离职面谈,目的是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并收集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离职面谈的内容通常包括离职原因、对公司的评价、个人发展计划等。面谈的'结果将被记录并存档,以供参考和分析。

  4. 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是员工离职的最后一步。在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员工需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4.1 工作交接:员工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交接给接替者或同事,并确保对工作的交接完整和清晰。

  4.2 资产归还:员工需要归还公司所提供的各类资产,如电脑、手机、公司证件等,并签署相关的归还凭证。

  4.3 离职登记:员工需要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填写离职表格、办理社会保险和的注销手续等。

  4.4 薪资结算:员工离职后,公司将进行最后一次薪资结算,并将薪资以适当的方式支付给员工。

  5. 离职后相关事宜

  离职后,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5.1 劳动合同解除:员工离职后,劳动合同将被解除。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剩余的工资、假期等问题。

  5.2 证明开具: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以便将来求职或办理其他事务时使用。

  5.3 保密义务:员工离职后需要继续遵守公司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5.4 离职后福利:员工有权享受公司规定的离职后福利,如离职补偿金、离职后培训等。

  公司离职规章制度对于员工离职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遵守这些规定和流程,不仅有助于员工顺利离职,还有助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权益。同时,员工离职后也需要关注一些离职后的相关事宜,以便能够更好地处理离职后的各项事务。

离职规章制度4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明确离职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三、离职类别与定义:

  1、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有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制度,员工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司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予以辞退的行为。

  3、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均可提出,经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签署解除协议。

  4、自动离职: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1)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者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经劝诫无效者。

  2)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3)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者。

  四、离职办理程序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程序

  1)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明确告知其部门意向,行政人事部可提供必要的支持。

  2)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面谈,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离职的根本原因。

  3)最后由行政人事部与员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员工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离职手续。

  2、辞职程序

  1)辞职申请的提出: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已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须提前三日通知行政人事部门。

  2)辞职申请的审批权限: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部门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门最终审核。

  3)员工辞职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辞职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保存。

  3、辞退程序

  符合辞退条件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行政人事部审核同意,总经理最后确认同意,方可做辞退处理。相关程序按公司提出协商解除程序办理。

  五、离职手续

  确定员工离职后,行政人事部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由离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并按照顺序依次办理。

  1、工作交接

  1)、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业务合同(协议)、保管或保存的各类实物或电子版的工作资料、文件、工具、办公用品等交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2)、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将经受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事项移交至指定的人员。

  3)、以上各项交接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认定交接完成。

  2、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1)、相关部门办事人员需要做好本部门与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审核。

  2)、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各部门相关交接手续,各部门办事人员需认真负责地检查与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

  3)、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

  4)、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交接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不结算任何薪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六、离职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项目:

  1)非工作性质的个人借款在办理离职前一次还清。

  2)物品损失赔偿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文件或资料遗失时,视文件或资料的重要性确定应有移交人承担的经济补偿额度。

  3)工资:离职员工在其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后,公司将统一于次月工资结算日或奖金结算日支付。未完成工作交接和办妥离职手续者,公司有权冻结其薪资和奖励,直到办妥各项手续为止。

  3、如员工应退回公司的款项大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则应在全部收回后才给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外劳动人事手续:

  1)根据离职员工的需求,行政人事部可出具离职证明。

  2)根据离职员工是否立即就业的情况,行政人事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办理失业手续。

  八、本制度从20xx年4月开始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员工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离职申请表

  员工离职交接单

  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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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员工离职定义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属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辞退:员工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自动离职:员工擅自离职,自行解除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4、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有一方不再续签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二、公司员工离职管理

  试用期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至10天,做好工作交接;

  2、试用期员工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3、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辞退或自动离职的试用期员工;

  5、公司终止试用员工由部门对员工进行劝退,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辞职程序办理;如员工拒绝申请辞职,则由所在部门提交员工试用不合格报告,附试用考核不合格证明材料,按终止试用办理;

  6、试用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表,凡中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关键项目的机密人员及物资采购管理等人员辞职,必须至少提前二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做好工作交接,此期间公司可酌情安排其他工作,离职前须由相关部门进行离职审批后方可离职;

  7、管理、技术人员的辞职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必须提前交综合办公室备案,如由于特殊原因部门领导未签字的,各单位先以邮件的形式告知;未提前备案或告知的,将视为未提前通知;

  正式员工:

  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意愿提出申请辞去现有工作的;

  2、辞退: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1) 凡违反公司规定,所在部门进行书面违纪警告后,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a、个人拒绝书面检讨或不在违纪通报上签字确认,经教育不改者;

  b 、做出书面检讨后在一年内重犯者;

  c、在12个月内,因其他违纪情况受到累计三次含以上书面违纪警告者;

  2 伪造个人资料者如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计生证、体检表等;虚报个人情况者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

  3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社保关系者;

  者;

  6 以暴力、威胁、恐吓、骚扰、污蔑等手段对领导、同事进行不法行为;或雇请外人威胁、殴打公司员工者;

  7 毁坏公司声誉,破坏、隐藏、盗窃及抢劫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8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佣金、贵重礼物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9 贪污、挪用公款公物,损公肥私者;

  10 伪造帐目,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具虚假金融票证,虚报费用者;

  11 工作中投机取巧,隐瞒蒙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为他人牟利者;

  12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文件、领导签名,或盗用、利用公司资源从事私人事务者;

  13 泄露公司重要经营和技术秘密或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3、自动离职: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1试用期内,擅自离职累计5天含以上者;

  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7日含以上者;

  3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离职7日含以上者;

  4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规定时间原则上两天;

  5办理了请假手续,逾期7日含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劳动合同期满

  1综合办公室原则上在员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用人单位及员工表示续签意向,用人单位如实上报本单位不予续签和员工个人不予续签的人员名单;

  2合同期满提出不续约的一方为一般员工的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公司,技术管理岗位、财会岗位和中干以上领导等与公司商业机密关联性强的岗位不续约的需至少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3劳动合同期满不予续签的,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再安排任何工作,合同期满后,员工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为合同期满后三天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人员离职审批流程:

  员工辞职: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部门主管签发意见→上报公司综合办审批——>总经理审批

  员工被辞退:部门提交“员工辞退通知单”——>部门签发意见——>上报公司综合办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

  员工自动离职:由部门填写“自动离职报告单”——>部门主管审批——>公司综合办审批——>总经理审批

  四、离职注意事项:

  1员工违纪行为达到辞退条件的,各部门必须先提交该员工的违纪调查报告,详细说明该员工的违纪事实及违反公司、部门相关规定的条款,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违纪报告须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并签署对员工的处理意见,各部门方可根据综合办公室意见在本单位内发出员工违纪通报;

  2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辞退报告单”和“自动离职报告单”在三天内做出审批意见,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做出辞退处理的,所在单位应通知员工在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3在综合办公室做出处理决定前,各部门应视具体情况安排待辞退员工上岗或停岗学习,停岗学习期间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4自动离职者其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员工自动放弃截止离职之日未结算的工资,公司不予出示任何证明,拖欠公司财物的,公司保留追究其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5员工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而被公司辞退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公司将违纪资料载入个人档案;

  五、离职面谈管理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员工直接上级需与员工进行沟通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对将离职的员工安排工作交接等相关事宜;

  2、员工提出辞职报综合办公室审批或工作交接期间,综合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第二次离职面谈或离职问卷调查,收集和总结员工离职的原因和对公司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和促进公司的管理、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员工流失率提供依据;

  六、离职手续的办理

  1、已批准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由综合办公室发放办理离职手续通知单,再按通知单上所列相关单位办理离职交接,由所在部门核算出勤情况,所在公司核算当月工资,到综合办公室结算工资和欠款欠物;综合办公室出具离职证明后,离职者本人去财务部现金结算工资;

  2、员工收到办理离职手续通知单后,应在两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办好一切离职手续;

  七、员工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3、提出辞职的员工在离职前消极怠工的,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管理和考核,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违约处理,公司进行辞退;

  4、员工因自动离职、违纪辞退、离职时不进行工作交接或工作移交不清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赔偿责任,并可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

  5、中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机密的人员及市场营销、物资采购、财务部门等单位的人员自动离职或未进行工作交接而离职的,除按本办法规定支付违约金外,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泄密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公司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经济赔偿:

  1符合法定条件,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予续签的;

  2、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因个人原因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如期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员工承担,并且离职时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离职规章制度6

  一、目的

  对公司离职管理进行规范,让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顺利地移交,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离职的申请、审批、移交、结薪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员工或相关部门负责提出离职申请;

  2、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批;

  3、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调查、辞职面谈。

  四、离职的分类

  1、终止同离职:合同期满到期而离职;

  2、自动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提出离职申请,也未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离开公司;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职责,予以辞退;

  4、开除: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离职规章制度7

  1.制定目的

  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

  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

  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

  (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

  4.1.2辞退:解雇离职

  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

  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详细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原因”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原因,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

  4.3离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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