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9-12 07:07:3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餐饮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2篇】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1

  餐具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洁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洁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常常用洗洁精洗涤洁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4、四周环境应打扫洁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5、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四周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6、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洁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7、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8、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匀称。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根据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行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洁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准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准时清洗油烟机罩。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在公司餐厅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餐厅工作人员。

  三、餐厅经营:

  餐厅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餐厅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4.1.综管部为餐厅的管理部门,

  4.1.1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保证餐厅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1.2.负责对厨师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餐厅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4.1.3负责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4.1.4.负责对餐厅的费用结算管理。

  4.1.5.负责餐厅物品采买

  4.1.6.员工饭卡充值及其它涉及餐厅内部有关事项

  4.2.计划财务部为餐厅的财务管理部门

  4.2.1.负责对餐厅日常开销进行统计,结算,负责员工就餐卡余额统计,结算等涉及餐厅财务有关事项;

  五、餐厅管理

  5.1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对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5.2综合管理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5.3设立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厨具和工具要充分掌握各类厨具的`正确使用说明,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

  5.5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且定期对餐厅及厨房放置的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餐厅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六、厨师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6.1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6.2做好厨师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6.3厨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4荤、素、生食品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6.5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6.6负责工具、机械、厨具整理及清洁,保持厨房及用具的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

  七、餐厅物品管理

  7.1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餐厅物品。

  7.2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

  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8.1公司餐厅所需食物,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保留收银小票以备查验。,

  8.2必须根据每日员工就餐数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防止浪费;

  8.3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4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8.5不得将已购进餐厅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带走,一经发现按内盗论处。

  九、就餐人员管理

  9.1公司餐厅仅在工作日内提供中餐,(晚餐仅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9.2就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8:30-19:30;

  9.3公司员工就餐实行预约制,由餐厅管理人员统计当天用餐人数。

  9.4餐厅开业后,将具备简单内部接待功能,各单位可根据需求提前一天填写《内部餐厅接待告知单》,提交至餐厅管理员处,餐厅管理员负责根据需求采买准备,并告知厨师准备。接待完成后,由餐厅管理员出具《内部餐厅接待结算单》,经申请接待部门领导及总经理部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餐厅会计此费用将计入申请单位招待费用。总部、兄弟单位及风电场来呼办事人员就餐,由接待单位或办事人员在《办事人员就餐登记表》中填写相应信息,本人或接待人员签字确认后,费用将从相应单位接待费中扣减。

  9.5员工就餐实行自助餐制,不得无故浪费。

  9.6员工进入餐厅必须携带就餐磁卡,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9.7员工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9.8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9.9员工的磁卡一旦刷出,则视为就餐处理。

  十、伙食费的核算与管理

  10.1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就餐磁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如遇丢失等情况,请及时联系餐厅管理人员,并进行注销和补卡。

  10.2目前,职工餐厅暂只具备提供员工午餐服务,并针对集控中心员工提供晚餐服务。由于目前餐厅尚未开业,午餐暂定15元/人次(提供四菜一汤及水果),晚餐暂定10元/人次(提供简易晚餐及水果),以上价格将根据餐厅经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10.3餐厅成立后,所有享受分公司机关在职员工及检修在机关办公人员将由补助报销模式改为补助充值模式,即所有涉及人员补助将按每月满勤金额充入卡内,用于餐厅

  内消费使用。每季度末,餐厅将统一提供市场流通食品批发价格(含税),员工可根据需求使用卡内余额在餐厅内购买所需食品。

  10.4餐厅房租、劳务人员工资、餐具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均由分公司行政费用支持,所涉及费用暂只涉及食品费用,由餐厅管理员根据日常消费实报实销即可。

  十一、餐厅营业时间

  每天上午9点半前由餐厅管理员统计各部门中午吃饭人员数量,报厨师准备适量饭菜。集控中心晚餐事宜由当值人员直接与厨师协商联系即可。

  工作日:午餐:12:00-13:00;

  晚餐:18:30-19:30;(只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节假日只提供集控中心当值人员午、晚餐。其它如有临时接待工作,提前与餐厅管理员联系。

  十二、本制度由综管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4

  1、非本岗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2、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到岗后巡察仓库,检查物品是否短缺,检查电器安全,检查消防设备,检查有无火患危急及可疑迹象,发觉状况立刻向上级汇报。

  4、检查仓库全部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齐,数量是否需要补充,保证满意各个使用部门的需求。

  5、打扫仓库四周环境卫生,保持消防通道畅顺,保持环境卫生。

  6、仓库所存物品摆放必需分类、固定位置整齐摆放,填写货物卡,把货卡挂在惹眼处。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根据最高、最低存量收货及补给,保证满意餐厅营业需要。

  8、收货要按质按量验收,收货手续要清晰并尽快发给使用部门,如未能准时发出的,应摆放到指定货架,不能随处摆放,堵塞走火通道。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识货物,明确所负责保管物资的`范围。

  10、借、发物品手续要清晰,单据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

  11、仔细填写“工作日报表”,“补给单”和“请购单”,并做好出单的电脑记录。

  12、当天帐目当天清理,不得任凭涂改帐目,帐面须与实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查,核对全部数目。

  14、检查当天工作,整理好当天的单据,准时交给记帐员。

  15、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仓库一遍,保证没有燃烧物,关闭全部电器设备及照明用电等,锁好仓库门。

  16、每月定期进行物品盘点,核对全部数目。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溶液洗、清水冲、消毒液浸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10、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餐厅基本管理制度

  1、仪容仪表制度

  a、上班期间需穿着配备工作服,帽子,口罩,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b、头发需整齐干净,女性不宜披肩及刘海过长。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

  c、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齐干净。

  e、上班期间不允许佩戴项链,戒指等各种首饰。f。言行举止应表出现愉快,殷勤而有礼,女员工适宜淡妆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b、衣柜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照价赔偿。

  c、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d、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e、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g、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3、准备工作

  a、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

  b、调节心情;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

  c、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7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8

  1、冷菜间、烧烤的生产、保藏必须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单独冷藏。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度。

  2、冷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3、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干净、消毒。

  4、冷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冷菜间。

  5、加工冷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6、供加工冷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冷菜间。

  7、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冷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冷荤熟肉在低温处存放超过24小时要回锅加热。

  9、从业人员在出入工作区前、使用卫生间后、用餐后、休息后必须对手进行清洗和消毒,消毒可采用1:100的施康消毒液浸泡消毒。

  10、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供应工作的从业人员工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每个班次使用后,要立即进行更换、清洗和消毒。

  11、冷荤制作、管藏都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工具(刀、墩、盆、称、冰箱等)严禁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12、冷荤专用刀、砧、抹布每日用后要洗净,次日用前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13、冷菜间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时开关,进行消毒杀菌。

  14、保持冰箱内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15、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16、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17、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18、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19、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20、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21、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22、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23、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9

  1、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热忱、礼貌、急躁、细致。周到的为来宾服务,不做有损来宾利益和部门声誉的事。

  3、熟识酒店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即应答来宾的有关问题。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省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严格根据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矿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有事不能连续工作),应事先向主管请假,假如迟到要先向主管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需经过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诞生。学历等私人状况发生变化,应准时向餐饮部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如不能解决,再由领班向餐饮部汇报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进入其它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交餐饮部。

  12、工作中留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柔。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谈天,不得与来宾争论,来宾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当处理。

  14、对部门工作有看法或建议应通过正值(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4、依据时间有礼貌的向来宾打招呼,尽量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5、接到外线打来的员工私人电话只作记录,不能转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杂物均有意识捡起。

  17、保持工作区域任何一个地方洁净。整齐。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员工出入口。

  18、餐厅内发觉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特别现象马上报告领班。

  19、不得向客人或无关人员供应有关酒店技术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资料、隐秘。

  20、严禁向客人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1、仔细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日常食品安全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

  2、餐饮服务单位必需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需持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上岗。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和毛巾。

  4、餐饮服务单位必需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且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原料仓库必需专用,保持通风、干燥、防蝇、防尘、防鼠、防潮,食品及原料隔墙离地,分类上架存放。

  5、严禁生产、加工、销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必需按规定标明五项标志(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对生熟食品实行三分开(加工人员、用具、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严防交叉污染。

  6、餐饮服务生产经营场所必需保持内外环境干净,必需配备专用的'有足够容量的密闭垃圾容器、泔水盛放容器。

  上、下水畅通,无积水、无污水,无蚊蝇孳生地。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并勤灭蚊、蝇、鼠、蟑螂等“四害”。

  7、餐饮服务单位必需对餐饮具、工具容器等物实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必需配备有效的物理消毒设备(消毒柜、蒸汽等)或化学消毒药物(如二氧化氯等),经消毒后的餐饮具、工具容器应放入保洁柜(厨)内备用,防止污染。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宾客利益和部门声誉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即应答宾客的有关问题。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矿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有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向主管请假,如果迟到要先向主管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餐饮部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领班向餐饮部汇报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进入其它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交餐饮部。

  12、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14、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4、根据时间有礼貌的向宾客打招呼,尽量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5、接到外线打来的员工私人电话只作记录,不能转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杂物均有意识拾起。

  17、保持工作区域任何一个地方干净。整齐。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员工出入口。

  18、餐厅内发现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领班。

  19、不得向客人或无关人员提供有关酒店技术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资料、秘密。

  20、严禁向客人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

  餐饮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总则:

  1、餐厅楼面部长胡瑜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2、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3、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餐厅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4、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负责考勤的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50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1、餐厅考勤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餐厅总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总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2、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总经理审核。

  3、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年终依据,一经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4、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餐厅经理和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1、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10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2、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4天休班,遇国家法定假期当月补一天公休。

  3、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4、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旷工:

  a.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b.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c.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d.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e.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f.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g.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月度工休假:

  a.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公休假为4天,由部门负责人按工作需要于每月28日前做好员工排班表报至餐厅总经理审核、

  b.工休不得累计至下月,公休不得连续使用。申请连续公休手续同请假。

  c.新入职员工工作未满月,当月没有公休(当月五日前入职,可适当根据餐厅员工编制情况给予2天公休)。

  2、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考勤管理员请假,但不可电话或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筏伤的病假需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3、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考勤负责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餐厅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4、特别休假:

  a.法定假日:

  全年法定假期为9天、元旦(公历一月一日)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清明节1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1天。

  假日服务行业不允许休假,但可在节前和节后进行补假。

  b.婚假:

  ①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本人结婚按国家法定婚龄(男满26周岁,女满24周岁)结婚。享有7天的待薪婚假;请假时间超过法定婚假按事假处理。

  ②申请婚假需在一个月前向餐厅经理提出,并须出示结婚证,婚假必须于结婚半年内使用,不能保留其他方式使用。

  ③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如遇有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不累计使用。

  ④子女结婚,休假1天、

  c.丧假:

  ①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2天;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d.生日假:

  员工生日当天,可根据餐厅经营情况给予半天公休、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0.5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4、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1、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2、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餐厅基层员工请假1-2天先由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后,再报餐厅考勤管理员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最新餐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1、新进员工三天试岗合格后,可录指纹,从第四天开时上下班必须打卡。

  2、不迟到、不早退,迟到5分钟以内可每个月有三次不计;三次以后5分钟之内统一扣5元,迟到5至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并在一小时以内每分钟1元;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3、按规定时间、次数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内一次都没打卡,则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

  4、若打卡时间显示未迟到,但实际未按时参加例会、到岗工作,则视为迟到。

  5、迟到者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并整理好仪容仪表可开始工作时找上级管理人员报告才算上班。

  6、员工迟到时,管理人员必须如实记录迟到时间,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标注清楚,若有隐瞒或不按实际迟到时间记录考勤,管理人员扣20元。

  3、最新餐饮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第八条入住员工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宿舍用水、用电定额标准(用水标准【冷热水合计】:夏季单人间4吨/月,双人间8吨/月;冬季单人间5吨/月,双人间10吨/月。用电标准:夏季单人间200度/月,双人间600度/月;冬季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请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上班或离开宿舍前,必须关掉电灯、空调、电视等电源开关及水管阀门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月度超出公司定额标准的水、电费用部分,由本宿舍人员共同分摊。超额费用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注:由于每年7月份为最炎热月份,用水标准可适当上调,单人间7吨/月,双人间14吨/月;用电标准为单人间380度/月,双人间760度/月。每年1月份为最寒冷月份,用电标准可调整为单人间240度/月,双人间400度/月。)

  第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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