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1
化妆品研发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化妆品原材料的测试、开发以及测试方法的建立,并建立化妆品原材料质量标准,对化妆品原料的采购提供技术支持;
2、根据新化妆品开发计划进行新化妆品的配方开发和研制工作,进行新化妆品的功效性评估,配方稳定性、包材相容性测试,微生物竞争测试;
3、总结新化妆品的开发经验,改善老化妆产品配方,提高化妆品品质,持续改进化妆品性能;
4、负责化妆品配制工艺的制定;
5、组织新化妆品试产并制订相关标准操作规范,化妆品检验规范,转移至化妆品生产部门和品保部门,并能根据实际进行修订;
6、负责指定化妆品内控以及化妆品原料的检验指标;
7、协助处理相关化妆品的'技术问题,保证化妆品生产正常进行;
8、沟通化妆品的市场部和生产部之间的信息,将市场部要求准确传达到生产中。
化妆品研发工程师岗位要求:
1、精细化工、应用化学、化学分析、生物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化妆品配方师的资格证书者更佳;
3、了解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化妆品新原料信息、性质和原材料供应商;
4、熟悉化妆品工艺和配方,能够独立研发产品、确定生产工艺及产品配方;
5、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研究工具、仪器;
6、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合作意识。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2
为了使每一个员工了解公司概况,明确公司的各项要求及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自我,完善自我,不断进步,建立一支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队伍,营造活泼奋进的氛围,弘扬公司文化。
一、服务守则
以客为先——自动放下当前的工作(如补货、陈列、搞卫生或是叠衣服等),以最快的速度上前招呼顾客。
亲切笑容——对顾客/同事要保持亲切的笑容、友善的目光接触和恰当的语言。
速率——凡事讲究效率,做到以一对四,但要掌握分寸,不要让顾客感到不安,平时工作要有计划性。
自发性——主动帮顾客解决问题,主动对店铺提出意见。自律性——自觉做好顾客服务,无论何时都不可怠慢任何一位顾客。
稳定性——任何时候都能为每位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员工服务准则
1、善用“欢迎光临”、“请稍候”、“好的`,请等一下”、“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谢谢光临”等基本的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严禁粗言秽语。
2、安排门迎,当班营业员各站半小时。
3、接待入店顾客时必须以“欢迎光临”起头,顾客离开时以“谢谢光临”收尾,有顾客进门时,不可做无视状或做其他事情,不可用眼睛瞪着顾客或打量顾客。
4、当顾客与你第一眼接触时,一定要以微笑表示之,对所有进店的客人,男性尊称先生,女性尊称小姐(特殊情况除外)。
5、要注意客人的生理状况,如近视、残疾,不可谈论其缺陷,或用眼光瞄视。
6、当顾客进门时,不可马上走到其亲密距离,但须随时把握近顾客的时机,当顾客意要服务时,须步至其眼前,并说:您好!并做15度的行视角度,顾客询问卖场物品方位时,应从旁引道,并主动介绍。
7、当顾客双双对对来店里时,应各双方交替交谈,顾客如有带小孩时,应与小孩显出亲切状。
8、接待顾客时,绝对禁止个人情绪化表现,面对顾客时绝对不可打哈欠。
9、不可任意批评顾客的言行、服装及打扮,不可冷淡对待光看不买的顾客。
10、被问及有关商品的问题时,要以专业知识来说明,接待顾客时,不可以比手划脚,与顾客对话时,语音不可太大或太小,语速也不可太快。
11、顾客在观看特价商品时,应将商品特价的原因说清楚。
12、顾客询问任何问题时,一定要热情亲切的回答,绝不可回答:不知道。做到察言观色,了解顾客的要求,不强迫推销。注意倾听顾客的谈话,并加以判断,适当迎逢顾客的喜好。
13、询问顾客任何问题时,一定要用:“请问——”为开头语。
14、在顾客面前比较其他品牌时,不可任意或恶意批评该品牌产品,顾客对商品难取舍时,应主动大胆的建议或成为其商量的对象,顾客单独前来购物时,应灵巧的提供意见。
15、顾客要求拿另一种商品时,不可表示不耐烦或小声出轻视的语言。
16、顾客要求降价时,不可表示轻视意,并做耐心解释。
17、遇到挑剔,却什么都不买就离开的顾客时,应保持礼貌的态度送走顾客。找不到想买的物品,请示帮忙介绍其他店时,应亲切指引。
18、不可指指点点或谈论已离去的顾客,要慎重处理、保留顾客的遗留物。
19、顾客因粗心大意损坏商品或卖场任何物品,绝不可恶言相向。
20、正在接待顾客时,绝不可中途停顿去接电话,或做其他任何事情。
21、顾客请求赔偿或退货时,应很有礼貌地先道歉,并鼓励其理换更合适商品。
22、须至仓库拿货时,要说:请您稍等一会,回来时要说:抱歉,让您久等了。
23、顾客付帐时,不可直视其钱包,收取顾客的金钱时,需当面复诵一次:收您xx元;找给顾客的钱当面复诵一次;谢谢您找您xx元。
24、在包装商品给顾客时,一定要做最后确认,收钱、找钱或将商品交给顾客时,一定要用双手转交。
25、将商品与找钱交与顾客时,须说:谢谢、欢迎下次光临,门口的同事也需诚心的说:欢迎下次光临。
26、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顾客发生争执。
27、不可因下班、休息或吃饭时间而干扰上班的同事。 28、不可留过长的指甲,以免在接待的过程中刺伤顾客。
29、在等待时间,双手合于前方,放于腹部下方,双脚稍开、自然不感到累的姿势,不可双手合抱于胸前或插袋或叉腰。
30、充分利用等待时机,整理样品,清洁卖场,票据,记录顾客的意见、反应、抱怨,谨慎处理,并交由办事处有关人员参考。
31、接电话第一名开头语:您好!黑骑专卖店——
32、每天9:00准时开店(根据各店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开店前30分钟到店,由店长主持早会,营业结束,由店长主持收b。
33、每天开门营业之前,应将店内灯光、空调全部打开,至营业结束时,店内层板、展示架、橱窗需每天用抹布擦拭。
34、安排定轮职表将店内地板,把设备清冼干净,随时保持清洁,由值日每日倒垃圾,如有恶臭味,应立即清除。
35、注重卖场讯息,将断销、滞销商品随时反映给上级(店长)。
36、执行指示、命令时,以最上级者为准,绝不可在卖场顶撞店长或上司。
37、接听上级指示电话应立即记录、传达,如在工作范围内则立即执行。
38、应服从各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督导人员的巡店督核,不得抗拒。
39、上级主管、督导人员、店长有权检查员工的携带之物品,店长有权随检查员工储柜及手袋,不得抗拒。
40、不得在店内私取货品和未经允许打折让利给顾客。
41、接受任何帐单不可私自支付,须交由经理签字同意后再交由出纳支付。
42、发现偷窃行为时,应立即知会店长或经理,与同事作低调处理,以取回商品或让其
43、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或其他员工声誉。
44、同事间须培养出良好的工作默契,不可互相嫉妒,绝不可在顾客面前斗嘴或争生意、伤和气,有新进人员时,不可将分配之日常工作推由新进人员承担,须负责、亲切、耐心地教导新进员工。
45、工作前不能饮酒,不能吃带异味的食品(如:葱,姜,蒜等)。工作时间禁止发生以下情况:吸烟,嚼口香糖,吃东西,聚在一起聊天,讲闲话,哼歌曲,会客,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46、不可在店内私藏危险物品。
47、营业人员午、晚餐时间为30分钟,店长应合理安排用餐时间,须轮流进餐,并不得在店堂内用餐,用餐后要补妆。
48、上班时间不可在声喧哗,不可与同事做无谓的聊天,上班时间一律穿着制服,并注重整洁,不可以披头散发。自身脸部打扮不可浓妆艳抹,注意自我形象。
49、上班时间内不可倚靠柱子,展示台、玻璃门、货架,不可集于空调处或静坐发呆、胡思乱想,上班时间内不可看新闻刊物或书报,不可远离自己的卖场到别处游荡。
50、工作时间内不得接受私人会客,或代存私人物品,展示台、柜台上方及收银台不得放置个人物品、衣物、皮包。
51、不可迟到、早退,安照排班表班次上班,请假或换班(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必须经由店长同意。
52、上班必须签到,下班必须签退,不得叫人代签到、退。
53、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开启使用电脑、收银机。收银员上班时间不得携带现金出入收银台,收银台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收银台范围除店长及收银员外,其他同事不得入内。
54、交接班时,应将日报表、收银、交办事项交待清楚,交由晚班收银员负责填写收银与日报表,每日下班前需将当日帐目整理清楚后,营业员及收银员才可离开。
55、营业员除每日上班前要清楚货数外,以每月的最后一天或隔月第一天做为总盘点日。
56、穿公司的制服或工卡不能在公众场合吸烟,言语粗俗及有亲热行为,以免影响公司形象。(制服只限工作时间穿着)。
57、公司及本店营业额,操作等营销情况,绝不可向外界透露。
58、不可有任何偷窃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包括在单据、收银、结算及货物上作弊;顾客退换货及特殊情况需折扣的需经过店长或代班签字,并保留票据。否则依法究办追求赔偿,并给予开除,绝不宽容。
59、挂通及试衣间不可有空衣架,试衣间不得有遗留货品。
60、挂通上面的吊牌必须放到衣服里面。
61、努力完成销售计划,连续三个月销售到最后一名的将以除名。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化妆品公司规章制度优秀4
一、员工带妆上岗(眉毛、眼睛、脸颊、嘴巴,缺少一处罚10元),不私自用店内商品,违者每处/每次罚10元。
二、微笑服务,露出八颗牙齿,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得坐凳子,违者每次罚10元。
三、上班期间不准带手机(放前台),不会客,违者每次各罚10元。
四、各人区域所有商品先进先出,从后填补,不用心,压着临期商品自己购买。
五、货品干净整齐,丰盈饱满,缺货不补,每次20元,货品凌乱不归位,每次20元。
六、一商品一价签(没价签每个罚款20元),卫生从下往上用手平擦,不能有灰尘,头发等脏东西,各人区域地面不能有粘在地面上的脏东西,每一处罚款10元。
七、一个月正常两天假期,当月不用可累计到下个月一起休。节假日、大型活动不准休假,否则1天扣3天工资。
八、店内所有商品(哪怕是袋包或中样,不准私自拿用或带出),发现一次罚100-1000元,并且立即开除,严重者交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九、凡泄露店内商业机密者,罚款100-1000元,对店造成严重损失,立即开除,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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