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23 08:56: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优选)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优选)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证、培训证上岗,杜绝无健康证人员试用上岗。每周固定一天时间检查个人卫生状况,包括工作衣、指甲、头发、化妆等。

  二、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在餐具摆台后或有师生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厅内发现有苍蝇、蚊虫时应立即杀灭。

  三、餐具摆放台应不早于就餐前30分钟,超过当次就餐时间未使用的'餐具应当收回保洁,禁止长时间摆台。

  四、当发现或被师生告知所供应的食品中有感官形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诉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保障供餐的安全卫生。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1.目的

  为营造一个干净、美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章、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公路及厂区四周空旷区域打扫洁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章、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楚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晰、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洁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比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觉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仔细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专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3

  1、公司提供工作餐(限中午餐),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饭前洗手、洗脸,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禁止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和保安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扣款。

  6、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筏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违者1次乐捐10元。

  8、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违者1次乐捐5元。

  9、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1次乐捐10元。

  10、如有违以上规定者,人力资源部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心度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日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网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

  3、学校、厂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

  4、村(居委会)卫生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5、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建立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人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小时内网络报告。

  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24小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网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立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行核实情况报告。

  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出。

  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方式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二、卡片报告、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要每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片,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立即通知报卡单位进一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网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人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片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片。

  5、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按月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

  三、自查奖惩制度

  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人,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人,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

  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人,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日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一天扣0.2分。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每月检查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一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网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片的,扣5分。无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生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

  4、疫情报人员至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日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立即要求医生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目至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生等。并及时上网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一季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疫报工作检查,方法同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

  四、培训、网络维护制度

  1、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文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行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年一次。

  3、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网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生。

  4、开展对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二次。

  5、对新参加工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随时进行培训。

  6、疾控中心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五、传染病网络监测查询制度

  1、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2、发现鼠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入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人的同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

  3、对实行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入专病管理系统。

  六、疫情资料管理、分析、应用制度

  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等载体资料进行归类、编目、集中保管。

  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月报表及其电子报表,保存5年。

  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子文件,具有流行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月、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子文件),应永久保存。

  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行一次汇编,并永久保存。

  5、定期疫情分析:按月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大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

  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行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文字材料和统计图、表。

  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周期、发病季节等流行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行预测分析并在流行前期做出预报。

  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

  七、传染病检查制度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月要对医院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无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网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

  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

  八、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网络直报的用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月至少修改一次密码。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其他子系统或进入其他单位的用户。

  3、传染病网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私自找电脑高手处理。

  4、网络直报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工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后才变动。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理。

  6、每输入一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行查询、查重,发现输入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入重卡及时删除。

  九、评估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评价,对直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

  3、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

  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月、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入、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

  5、在自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及其有关地区进行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十、备份制度

  每月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文件、卡片,文档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培训:

  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6

  (一)急救与抢救工作制度

  1、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值班接诊。

  2、凡急诊、重症病人需要住院治疗者,须在住院前先预交押金,如被救病人一时筹资困难时,可允许其在8小时内补交各种费用。

  3、对抢救和急诊病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和掌握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4、及时向家属交待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抢救情况,对一时诊断不清的危重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速转上级医院治疗。

  5、平时要准备完善各类抢救药品、器材等,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二)会议、学习制度为加强院内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每位职工要经常抓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要不断加强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习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并要结合实际,讲授业务知识,相互交流,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或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根据上级要求或文件精神,随时召开院内职工会议。

  (三)设备管理制度院内全部设备都需财务人员建立帐目,全体医务人员均需要爱护院内设备,谁损坏谁赔偿。

  院内设备不得随意借给他人或外单位。

  院内职工在调动时要交清全部财产,方可办理工资手续。

  设备使用人要做好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考勤制度

  1、为严格考勤,医院应坚持24小时服务。

  2、有事必须向院领导请假,准假后交接好工作方可离开单位。

  3、有事请假3天以上报县卫生局批准。

  4 、对违犯医院考勤制度,旷工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和日平均工资。

  (五)药房工作制度

  1、对待病人态度要热情和蔼,及时准确划价、不得无故延误病人,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保管、采购、登记、统计及处方的调配工作。

  3、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毒、限剧药、麻、贵重药品。

  4、不能私自收费,更不能欠费或不交费取药。

  5、药房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药品摆放整齐。

  6、及时检查药品质量、效期,加强药品管理。

  (六)奖惩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后,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2、职工必须服从院领导的管理和分配的各项任务。

  3、职工必须完成考勤天数,旷勤1天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天以上扣三个月岗位津贴,5天以上扣除全年津贴,10天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

  4、对没有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罚,并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的津贴。

  5、对因打架、赌博等行为触犯法律者,拘留期间按旷工计算,并在当年不得晋升职称,也不得调整工资。

  6、在值班期间,因脱岗造成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并扣除一季度的津贴。

  7、全年认真完成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的工作人员,按上级奖励办法执行,业务按额完成部分的2%奖励,评选为优秀工作者可优先晋升职称。

  (七)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安全防范,确保院内安全,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值班要有记录,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等。

  2、除住院病人外,闲杂人员留宿院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留宿。

  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

  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3、夜间安全值班人员要按时巡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八)出院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生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由值班护士安排入院事宜,并介绍入院须知、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

  3、病人在住院期间,必须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在病房内不准吸烟、酗酒等。

  4、病人出院须经任责医生批准,并通知病人,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按规定办理出院手续。

  5、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6、对因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生要加以说服劝阻,由病员和家属出具手续,并在病历中记录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

  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出诊制度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医院安排院内工作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遇到出诊病人,医务人员不得推诿,要做好随时出诊的准备。

  3、出诊前须带齐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4、出诊可按路程远近收取适当的出诊费用。

  5、不论白天还是夜间,须病人随叫随到,不得措故推诿。

  (十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坚持昼夜接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能出诊,不得脱岗,也不得随便找人顶替。

  2、医院实行轮流值班,值班值班人员不但负责病人的接诊工作,还要负责医院的安全和室内清洁卫生,谁值班谁负责。

  3、值班人员如有急诊病人需要抢救时,须向院领导及时汇报,及时抢救,如不向院领导汇报私自处理造成后果的,由值班人员负责。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4、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5、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十、护理工作制度

  1、病房由护士全面负责管理,其他医生积极协助。

  2、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舒适安全,注意通风保暖,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并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新入院病人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四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旱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处置或按医嘱执行。

  4、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房的物品与设备,要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遗失,须及时查找原因,按规定处理。

  5、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备药中查、备药前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

  6、护士随时观察病人情况,随叫随到,对病人要热情。及时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并定期征求病人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和相关服务。

  8、病人出院后,及时整理病房,撤走床单、被褥,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如为传染病人,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十七、治疗室工作制度

  1、负责住院、门诊病人的注射和各种处置工作,复杂伤口须在外科医生有指导下进行。

  2、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要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3、做好开诊前的准备,消毒好各种器械,备齐各种用品。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凡注射(处置)应按处置单医嘱进行。

  对过敏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严格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如发生注射药物间反应或意外情况,立即报告院长,并及时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处置)时要细心、准确,对病人要热情体贴,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6、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剧毒药品与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各类器械用具要定期消毒或更换,消毒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即清洗程序及消毒时间要符合要求,每周大消毒一次。

  8、消毒和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或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须重新消毒或灭菌。

  9、治疗室要储备一定的抢救药品,以及时抢救使用。

  十九、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

  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二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开支。

  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

  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

  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4、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5、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6、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7、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二十四、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二十五、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负责管理,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病人详细、清楚地介绍入院须知。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注意通风,每天至少清扫1次,不得有垃圾堆放,每周五大清扫一次,禁止吸烟、酗酒和随地吐痰。

  3、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

  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4、病房陈设、室内物品、病员被服、用具等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病人要爱护病房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高水平物品要照价赔偿。

  要节约水电,按时熄灯。

  5、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6、病人和家属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诊疗。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7

  一、荤素食品,卫生用具洗涤一,三池分开专用,注上标记。

  二、鱼洗净后,无鳞、鳃和内脏,肉、家禽冼净后,无血、毛、污,内脏洗净,无有害腺体。蔬菜按一捡、二洗、三切的顺序进行操作,清洁后的蔬菜,无泥沙杂质,无枯萎黄叶,不放置过夜。鸡蛋用流水逐只清洗干净。鸡蛋先打在小容器内,确认新鲜卫生后再打入大容器,不可直接打入大容器。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三、切配定位专桌,生熟仪器冰箱分开专用,注明标记。食品生熟用具、容器、盛器有明显标志,做到生熟分开专用。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经常保持干净,用前消毒,用后洗刷。配菜时,不用腐败变质和过期的原料。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即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待用食品洗净后放入冰箱保存。冰箱内食品分类存盘存放,不重叠,定期除霜,无异味。确实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冷面用净化水漂洗。

  四、墙面、排风罩、工作台、灶台、地面无积灰、无污垢、无积水。厨房抽屉内整洁无灰、无蟑螂、无鼠迹。废弃物及时倒入带盖桶内,当日清除。每班工作结束后,擦洗水斗,倒掉池中网篮内的残渣,擦洗桌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拖清地板。整理好架子、灶台,盖好辅料容器的盖子、剩余和备用食品,或放冰箱,或加笼罩盖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周搞一次包干区域的.卫生大扫除。共用部位,使用者应尊重卫生包干者的劳动,用后保持整洁(冷藏室、切配间定位放置物品)。

  五、食品充分加热,防止内生外熟。隔顿隔夜食品回烧后供应。每班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烹调卫生制度:

  一、注意仪器新鲜,变质仪器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二、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三、隔顿、隔夜、回收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四、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盆。

  五、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一、食品应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二、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三、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不准放入冰箱或冷库。

  食品挑洗加工卫生制度:

  一、蔬菜按一挑、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二、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三、肉类食品、自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四、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五、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净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六、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七、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烧烤、冷盆间卫生制度:

  一、冷盆间工作人员止岗须两次更衣、不得留长指甲和戴首饰。整个冷盆间除工作必需之器皿工具外,不得存放其他无关用品。各种瓜果洗净入内,并且必须与熟菜分砧切配。

  二、每天上班后清理冰箱一次,隔夜食品一般不用,如需再次使用,应做再次烧熟处理;砧墩、刀具用消毒深液浸泡,工作人员双手也必须进行消毒,地面用消毒溶液拖洗。

  三、供应过后,各种熟食加盖加罩,放入冰箱,案板全部洗刷擦干, 砧墩洗净刮干,地面冲洗并刮净.

  四、冷盆间的各种用具必须单独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凡是熟食改刀匀在冷盆内进行;冷盆间的刀,抹布不得在冷盆间以外的地方使用.

  五、晚上下班前,各种卫生工作全部按规定完成后关闭窗和日光灯,开启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此时各种人员均不再进入冷盆间.

  点心面包间卫生制度:

  一、点心、面包间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每天须更衣戴工作帽后方可进入点心、面包间,工作其间不得佩带首饰进行操作,不得留长指甲。

  二、点心、面包间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各种无关物品不得进入点心、面包间,各种工具用后随时洗净,冰箱每天清理一次,地面每天拖洗,笼垫入锅高温煮净油污,蒸锅每天放水清洗。保持烘箱及托盘整洁,各种模具用后洗净擦干,按类归放,防止锈蚀。

  三、各种点心、面包用料保持新鲜,各种添加剂必须按规定使用。各种办成品制作后应分别加罩进入冰箱,防止脱水干裂变质。

  四、每天工作过后,各种用具全部清洗干净,抹布洗净晾干,案板光洁无垢,工具摆放有序地面洁净无灰。

  厨房环境卫生制度:

  厨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以及饮食卫生“五四”制。注意环境洁净,讲究个人卫生,文明操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炉灶工作必须做到每天清洗汤桶和全部调料罐,汤料必须洗净并且焯水,方可吊汤。烹调中文明操作,调味后必须净勺,排菜须用筷子,抹布经常搓洗,保持洁白,灶台随时冲刷直无污物,每人午市过后擦洗灶台一次(用钢丝球和洗涤净)使灶台光亮无污。晚上收市下班前,全部灶台及排菜桌均用抹布擦净,全部物料用品归类归位。

  二、砧墩工作须做到:每天冰箱清理两次,每天早上清理主要是清除隔夜原料,水发原料换水,擦洗冰箱内外。晚上清理包刮各种原料分类归置,定期除霜。全部进入冰箱和回笼间。抹布经常搓洗,保持洁净。砧墩用后及时刮京净,不留血污。废料盆及时清理,每天早上十点,下午两点更换垃圾桶。每天午市过后,晚上下班前清洗案板和砧墩,案板洗后全部擦净,砧墩洗后刮净竖起晾干。整个厨房间地面冲洗两次,午市一次,晚上临下班一次,平时要保持厨房环境的整洁。

  配菜间卫生制度:

  一、切配前检查原料质量,发现腐坏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不切配。

  二、工作用具做到刀不锈,砧墩不霉,台面抹布干净。

  三、盛放食品的器皿保持洁净,荤素分开。

  四、放入冰箱的食品经加工,清洗干净后放入。

  五、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用具,台面及加工场所洁净卫生。

  厨房规章制度:

  一、厨房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按时上班履行签时手续按规定着装戴帽保持整洁上岗,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厨房员工严禁私自换班,必须经过领班、主管同意方可换班,如有发现违反,将给予警告。

  三、厨房内严禁会客,如有违反者将给予警告。

  四、厨房员工病假需要医院病情证明单方可有效,事假需要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征得部门主管签子同意后方可休假,电话请事假一律无效,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五、厨房员工严禁到营业场所停留和闲聊,严禁与服务员打闹嘻戏,违反者给予警告一次。

  六、厨房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严禁串岗,下班以后及时离开酒店,不得无故逗留,违反者给予警告一次。

  七、厨房内严禁吸烟、饮酒及偷吃、偷用酒店食品和用具违反者给予警告一次。

  八、绝对服从管理员的工作分配,如有违反者给予警告一次。

  九、厨房间应在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卫生工作,各自管理自己的卫生区域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8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凉菜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4-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凉菜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10℃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20℃。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餐饮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5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9

  为了加强对更衣室的卫生管理,规范员工进入车间的行为,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更衣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更衣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吸烟、吃零食、就餐、乱扔垃圾等行为。

  二、更衣室的更衣柜要保持干净卫生,更衣柜顶上不得随便放任何物品。

  三、所有进入车间人员必须按照更以程序进行更衣(先换拖鞋二更换上工作服工作帽水靴工作服外表面的附着物)

  四、更衣室内的.拖鞋和水靴、自己的鞋都要按规定摆在鞋架上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五、所有员工不得在更衣室内乱写乱画,一经发现将对其经济处罚。

  六、员工未的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开启同事的更衣橱,也不得随意配更衣室和更衣橱的钥匙。

  七、更衣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一旦丢失公司将不对其负责。

  八、更衣室内不得将食物、水果、刊物、化妆物品等带入更衣室。 九、更衣室内不得将个人衣物挂于更衣橱外。

  十、更衣室内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司经与经济处罚,或将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下班后必须将其工作服、帽挂在更衣架上并挂整齐,以便对其消毒。

  十二、上班时间所有员工不得在更衣室内逗留。

  十三、换完工作服后所有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要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十四、每班值日人员在下班后必须将更衣室内打扫干净,方可下班。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0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仓库内通风良好,食品摆列整齐,库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及时维护破损的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货架。

  3、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风设施,保证运转正常。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时发现、清理变质或过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到勤进勤出,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7、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进行感官检查和对票证、凭证进行核实,对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食品拒绝入库。

  8、食品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入库的食品及其原料进行验收登记和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购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感官性状、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台帐、票证、凭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1

  一、目的

  手卫生是基本的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扬的手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平安,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全院各科室员工。

  三、标准

  1、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用速干手消毒剂)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设置流淌水洗手设施;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开二次污染;卫生手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宜使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

  的消毒剂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便利医务人员使用。

  3、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给中心、治疗室、换药室、检查室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4、医务人员利用手卫生实施规范、相关培训和图示,有义务掌控手卫生学问和正确的手卫生办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在诊疗过程中遵从手卫生原则。

  5、院感科专职人员定期对医务人员手卫生落实状况和效果举行监督和指导,持续提升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

  6、院感科负责更新本管理制度。

  7、各科室每月举行手卫生依从性自查。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发热门诊、口腔科等部门,每季度举行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的监测。当疑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准时举行监测,并举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同时立刻上报医院感感染管理科。

  8、手卫生设施配置清单

  (1)基本配置:流淌水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或消毒小毛巾、手卫生操作示图、各病房至少配置一瓶速干手消毒液。

  (2)重点部门配置: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透室、多重耐药菌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等需每床配置一瓶速干手消毒液。

  (3)手术科室同时配置外科手消毒操作流程、计时器等。

  四、相关文件

  卫生行业标准WS/T313—20xx《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2

  “所谓法的规则有效性,按照阿尔尼奥的主张:法的规则有效性主要就是一种依其形式化的鉴别标准而确立的形式效力。”笔者认为法在形式上主要有以下五个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创制性;

  (3)公开性;

  (4)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

  (5)体系一致性。

  下面,笔者就以上述五个方面为鉴别标准,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是否确立了规范有效性。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规范性分析

  根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的定义,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就是“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和法规等这类文件的通称。据此,所有的标准都是规范性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当然也不例外。

  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创制性分析

  “国家创制性”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

  第二、该国家机关获得了立法的授权;

  第三、依照法定程序创制。

  我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级。下面分别介绍不同层级的标准的制定主体、授权根据和制修订程序,以供对比分析。

  《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都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法》第10条和《职业病防治法》第11条分别对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主体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快速程序两种。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我国国家标准制定的普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根据《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符合一定情形,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采用快速程序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我国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大致分为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备案、出版、复审等阶段。《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标准化法》第6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程序作了规定。

  《标准化法》没有对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作具体规定,从语境中似乎可以推出企业标准的制定者就是企业自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综上,职业安全卫生的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不是国家机关,因此首先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其次,职业安全卫生的地方标准虽然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但根据《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立法权。地方标准因不符合第二个条件,因而也不是法。第三,根据立法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只有制定部门规章的权力。因此,出自这些部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穿上“规章”的外衣,才能挤进“法”的队伍。把标准看作规章,主体和授权根据上都可以成立,唯一的问题是制定程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规章制定程序有专门规定,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几个环节。而标准的制修订,不是依照上述程序进行的,虽然各制定环节的名称与规章相似,但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却有很多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并不完全合法。

  总而言之,从“国家创制性“的角度看,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不具有法的有效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位相当于部门规章,但制定程序有待完善。

  三、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公开性分析

  法的公开性要求事前对公众。首先,法应该在事前公布。其次,法应该对公众公开。如上文所述,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都必须由一定机关统一审批、编号、,企业标准也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至于怎样标准,上述部门规章没作具体的规定。

  实践中,行政部门的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批准公告,只列出批准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被代替标准号、采标情况及实施日期、标准的出版社等信息,并不直接公布也不另附标准的正文。

  综上,以法的公开性的尺度来衡量,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事前公布方面做的'较好。但在对公众公开方面,标准的公布与法律相比有较大反差。公开性不足,是标准被视为法外之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分析

  法的普遍约束性体现在法在一定的国家权力所辖的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拘束力。法的强制性体现在,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谁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除非他有可以免责的法定情形。

  根据对社会生活的作用方式,我国法律把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制性标准包括要求强制执行或部分强制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可见,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划分,是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而言。企业标准都是自愿性的,无所谓强制性和推荐性之分。强制性标准的范围,法律法规有严格的限制。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条文的内容应限制在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以及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八个方面。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大都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关,因此强制性标准居多。

  《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因此,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用人单位。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仅对自愿采用的企业适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无强制力。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强制效力,义务人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执行。违反了强制性标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有规定。

  综上,从法的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角度看,强制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与法同效。推荐性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不具有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是一般的技术规范。

  五、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体系一致性分析

  一国法律体系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各组成部分与整体之间不得相互矛盾。法的体系一致性要求一个规则体系不仅自己内部和谐一致,而且要与一国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以及法律体系整体和谐一致。

  目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体系一致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标准制定的程序产生的,编写格式及内容表现形式也完全按照标准执行;强制性标准是按照技术标准体制管理,接受技术标准法规调整的,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技术成果。强制性标准的这些特点,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法律概念格格不入。

  (一)依据宪法和立法法,我国目前具有“法”的性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法的一种形式渊源,在国内法上缺乏依据。

  (二)根据现代法治原理,只有法才可以对公民设定强制性义务。“强制性标准从形式渊源上来讲,并不具有法的性质,但从实质上又给公民设定了强制性的法律义务。这就使得强制性标准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不具有法的性质的文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定了法的义务,成为法外之法。”

  (三)宪法、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与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对于法律与行政立法的程序均作了明确的规定,防止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强化了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都强调程序的民主性、透明性与公开性。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并不具有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严格程序。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有些主管部门运用起权力来自然很随意。

  (四)由于强制性标准的法律位阶不明,导致强制性标准无法融入现行法律效力等级体系。在强制性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抵触时,将会出现无法处理的情形。

  综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化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一致带来某些消极影响,不符合法的“体系一致性”。

  六、结论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3

  1.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检查房间清洁车内的各种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洁用品(包括卫生间清洁、清洁布、胶手套、清洁消毒剂)是否齐全,然后将房间清洁车和地板清洁用具推到需要清洁的门口,靠近门。

  2.通风:

  打开窗帘,打开空调和排气系统,或打开窗户通风。

  3.清除不洁物品:

  取出各种布草、盆桶、拖鞋、杯具、冷热开水瓶等。客房供客人使用,清理垃圾。清理干净后洗手。

  4.整理床:

  从客房清洁车上取出干净的布草,按顺序换上床单、被套、毯子、枕套,最后铺上床罩。

  5.电话:清洁除尘:

  用干净的抹布,从简单到机身电话,然后用消毒剂对麦克风进行消毒,或更换新的.电话消毒膜(按产品设计要求定期更换)。

  6.清洁家具及室内物品:

  从门开始,用另一套干净的抹布从高到低擦拭家具内外、窗台、灯具、电器、玻璃窗等。

  7.清理垃圾桶和烟灰杯:

  将垃圾桶和烟灰杯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回原处。

  8.地面清洁:

  吸尘或湿拖地后,洗手消毒。

  9.补充物:

  补充食品、饮料和各种房内客用品。

  10.清洁卫生间:

  首先换上卫生间清洁专用衣服,有条件的酒店最好设立卫生间清洁专人。然后按照《旅游客房卫生间清洁操作规程》进行。

  11.客房杯具的洗消:

  根据《旅游客房杯具洗消操作规程》,由专人在专用杯具洗消间进行。

  12.客房空调及排气系统清洁:

  (1)空调系统回风口″定期清洁出风口和滤网。两周内不少于一次清洁,并坚持清洁。

  (2)定期清洁客房及其卫生间的排气扇,两周内不少于一次,并坚持清洁。

  13.客房地毯清洁:

  客房和走廊的地毯必须定期清洗,每两周至少清洗一次,并坚持清洗。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4

  为了保持年级教室的清洁卫生,增进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参加意识,年级采取轮番值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一、天天支配若干名同学值日,由劳动委员支配值日表,并通知本人。

  二、值日生天天按时到岗,完成教室清扫工作。当天值日的学生,每节课后,应准时擦好黑板及讲台,打扫教室并催促学生不要乱扔垃圾物品。

  三、卫生要求:

  1、窗明几净,桌凳整齐,玻璃完好。

  2、室内美化,布置得体,庄严大方。

  3、讲台干净,地面整洁,四壁清洁。

  4、走廊、挡雨板整洁干净、灯管无灰尘蜘蛛网、卫生用品摆放整齐。

  四、教室卫生打扫不整洁者,罚扫三天。无故不参与教室值日者,罚扫五天。

  五、不得在课桌上乱写乱画,讲文明,有素养。

  六、在小学就餐的学生一律到教室外吃完方可进教室,庇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七、卫生值日工作由劳动委员负责监督。

  八、每周日支配教室大扫除工作,详细支配由劳动委员负责。

  九、卫生评分检查制度:以年级卫生考核细则为准,每周抽查教室

  的卫生环境,抽查结果作为年级卫生考核分的依据,每周公布卫生考核的分值。卫生考核分值低的`年级要提出整改措施。

  十、卫生评分作为评比“先进年级”的条件之一,班主任量化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职责;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持续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务必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务必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务必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持续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务必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务必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贴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带给分拣和包装服务,带给给消费者贴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贴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务必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状况等,并按入库时光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持续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必须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光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一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善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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