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30 14:14:3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

  1、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全勤计算),另每多请一天按10元/天在工资中扣除。迟到、早退、旷工5元/次。

  2、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3、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各班老师自己负责。每天下课后,每班要有一人在校园值班。值班教师带领学生到校园活动(每班两人轮换)那班学生出问题,课间值班老师负责。发现没有人值班扣5元。学生出安全问题的校内一次5元。家长找到学校的一次10元。有家长上访到教办的一次50元。(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另行处理)

  4、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6、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向学校报告。

  7、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8、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9、教师根据自己制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认真履行教学。学校每月进行考核,每月300元浮动绩效工资,(安全200元、教学100元)。本班本人在本月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200元全得,有小的安全事故按责任扣除,重大事故或有医疗事故的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教学常规按时间上交、执行100元全得,有少交情况的每次扣5元,教案每少一个扣5元,不按照计划执行的一次扣5元。没有完成周教学计划的每次扣10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2

  一、教学制度

  1、每学期要根据幼儿教学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期初制订出本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期未写出教学工作总结。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充分保证每一节课的教学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随便提前下课,不私自调整课程,上课期间不接听或拨打电话。

  4、认真上好课程表上的每一节课,在教学中要结合实际,寓教于景、寓教于情、寓教于乐,把每一节课上得生动活泼,激发幼儿浓厚的学习兴趣。

  5、课后要善于总结,并认真批改作业,针对个别差生还要进行课后补习,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在上班时(值班),不得随意外出或接待客人。

  7、耐心细致的做好幼儿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调皮幼儿的转化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教育方式和方法,做到不体詈或变向体罚幼儿。

  二、考勤制度

  1、每月出满勤者(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全额发放基础工资。

  2、每旷工一天扣工资200%,请假每天扣20元,值日时请假每天扣25元,中途外出每次不超过30分钟。

  3、凡事假应事些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幼儿发生事故上医院上药、打针等扣当蹲班人员10元,缝针、拍片情节较重时扣20元。

  5、各班应加强对幼儿课堂和课间的管理,每走出一个学生扣除蹲班人员工资10元。

  6、全体教师职工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积极向上、为人师表,每天下午要等全部幼儿接完后教师方可离园回家。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各班教室、寝室及公共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

  2、各班教室课桌凳要摆放整齐。

  3、每天要密切的注意幼儿的身体状况,一旦幼儿发生疾病教师要及时向园长汇报,情节较轻者要护送幼儿回家,情节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四、安全制度

  1、各班要制定适合本班的`实际的安全制度,经常教育幼儿注意安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2、密切注意家长接送幼儿情况,防止接错幼儿事件的发生。

  3、各班要做到每一节课前清点人数,防止幼儿中途外出或逃走。

  4、教师每天要检查幼儿入园时有无携带凶器、利器,一旦发生要当场缴获。

  五、工作职责

  1、根据幼儿教育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期初制订本学期教学计划。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观察、分析并记录好幼儿智力发展情况。

  3、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管好本班幼儿的学习、生活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

  4、对待家长要热情大方,对待幼儿要关心爱护、细心勤劳、不急不燥。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根据每个幼儿的特点和家庭背景,采取适当的教学措施培养幼儿的爱好的兴趣,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5、加强对幼儿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目的的教育,每天记录好本班幼儿活动情况。

  6、抓好本班幼儿纪律工作,尤其是对相对调皮幼儿的教育工作要耐心细致,针对“教育谈心”工作要有效果并做好记录。

  7、重视培养幼儿班干部,班干部工作要有布置,时常进行检查、总结,期末时评选优秀幼儿班干部。

  8、期末要认真填写幼儿评语,并做好放假准备工作。

  9、注意培养教育方式,不得打、骂、体罚幼儿,不故意刁难幼儿。

  10、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培养幼儿的集体荣誉感,每次活动前要有布置,活动结束后要有总结。

  11、维持好课间纪律及课间安全,组织好本班幼儿早操、集合、园外活动等。

  六、值日教师的职责

  1、值日人员必须提早上班,维持幼儿纪律。

  2、维持幼儿午休。

  七、幼儿教师应具备的职业技能素养

  1、听、说、读、写、弹、唱、画的能力。

  听:听懂孩子说话,倾听孩子说话,提倡教师蹲下跟孩子说话,抱着孩子说话。

  说:说是教师的基本技能,什么都可以同孩子说。

  读:吃透教材、读懂教材。

  写:会写教案,会写总结,反思、多动脑筋。

  弹唱画:弹唱画是幼儿教育的基本技能。

  2、组织教学的能力。

  3、教育教学的能力。

  4、沟通的能力(家访、电访)。

  5、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6、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3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4

  一、学前班必需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校:家长要出据户口簿、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学前班不得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学前班必需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实施特别爱护。应留意幼儿口腔卫生,爱护幼儿视力。

  四、学前班职工必需持有健康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精神疾病或严峻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学前班必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方案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加身体的适应和反抗力量。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严防交叉感染。

  七、搞好幼儿养分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育幼儿良好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任凭吃零食。准时发觉分析解决幼儿进食特别状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觉、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乐观协作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5

  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6

  一、严格遵守早晚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幼儿未走完的情况下,自己先离开幼儿园。

  二、早值班老师礼貌接待早晨来园的孩子,并关心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幼儿,对用药幼儿作好记录,并负责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和激留言转交给有关老师。

  三、值晚班时,保持值班室的安静,组织一些可行的活动或游戏,为每个幼儿整理好衣物。礼貌对待要离园的幼儿与激,最后负责关闭门窗、整理桌椅、清扫卫生。

  四、对实在有特殊情况很晚还无人来接的孩子耐心负责,并及时与激联系,等激接走孩子后,方可离园。

  五、节假日值班,要准时到位,不做私活,不带家人和外人来园玩耍,不让幼儿放任自流,要巡逻检查,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有紧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研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研工作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分管业务副园长具体负责。

  二、教研组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写好教研记录。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积极发言、虚心好学、主动承担组内研究课题、幼儿园观摩活动和公开课。

  四、幼儿园每周小时定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每周小时教研活动时间。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好学习笔记。五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五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

  六、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议意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

  七、认真实施专题研究计划,每学期必须向园内外展示科研成果。

  八、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

  九、园领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各龄班课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幼儿园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通知园方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幼儿园的治安稳定。

  4、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领导,认真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4、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幼儿园领导及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6、监控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

  1、监控人员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2、监控人员对幼儿园的打架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3、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设备维修登记。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1、根据《纲要》及我园发展目标,制定教研规划,提交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2、设立教学园长,保教主任,教研组长三级管理模式,确保教研渠道畅通;。

  3、每周五中午集中教研,由专人负责记录每次教研活动的实况;。

  5、营造愉悦,开放的教研气氛,吸引教师主动参与教研;。

  6、教师按要求格式记录教研内容,并及时做好反思小结,记录全面,字迹工整;。

  7、在活动中大胆表述自己的意见观点,形成有效互动;。

  8、根据议题灵活采用多种教研模式,如小组集中讨论,同领域教师弧形听课等;。

  9、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提供两个教研议题,推荐一片好文章及读书心得;。

  10、结合幼儿园发展目标及个人专长制定个人发展规划;。

  11、每学期组织教师进行教育实践观摩,交流等案例教研;。

  12、每学期教师需提供一篇与幼儿园科研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总结、课件等。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9

  我园为了加强幼儿园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以下登记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经园长同意,在园长办公室接待。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园长联系,经园长同意后,方可入园。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四、家长如遇特殊情况中途接孩子,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填写好登记表,由教师将幼儿领到园门口,并做好签字工作。

  五、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园长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0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 以身作则,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领并团结全园教职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为本园工作作贡献。

  2、 领导教育、 卫生保健、 安全保卫工作。

  3、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 负责调配工作人员。指导、 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工作, 并给予奖惩。

  5、 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 组织文化、 业务学习, 并为她们的政治和文化、 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关心和逐步改进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 维护她们的正当权益。

  6、 管理园舍、 设备和经费。

  7、 组织指导家长工作。

  8、 积极筹措资金, 统筹安排全镇幼儿园建设撤并工作, 大力发展幼教事业。

  9、 深入一线, 主持科研工作, 不断总结, 指导保教工作, 提高保教质量。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1

  1、卧室要空气流通、宽松,不阴暗潮湿,安全无噪音。

  2、为幼儿适宜的睡床、被褥、枕头。

  3、中大班幼儿上床后自己摊好被子,小班幼儿由教师事先摊好被子,不用被子蒙头,各种姿势都能够。

  4、对睡高低床的幼儿要注意安全,离窗户的`床头尤其要注意安装栏杆,防止幼儿坠落。吊扇下不摆放高低床。靠墙的床附近不能有电源插座或开关。

  5、幼儿起床后,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穿戴整齐,观察幼儿的精神、情绪、面色等是否有异常。

  6、保育员负责整理床铺、卷好窗帘、开窗通风。

  7、对睡眠中发生的异常状况,如发热、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时通知保健教师。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2

  安全保卫制度

  一、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小组,保卫和消防工作专人负责,每学期检查安全工作消防技术培训。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有领导带班。

  二、做好防火、防盗、液化气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三、向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

  四、教师要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幼儿安全,避免儿童走失、跌伤、碰伤和烫伤等事故发生。

  五、教师要严把幼儿入园和离园关,严防儿童走失,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带走。

  六、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幼儿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聊天、不会客。

  七、遵守《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体罚造成的事故发生。

  八、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园登记制度”,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确保电话畅通。

  九、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严防食物中毒,不买、不做、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十、儿童药品必须存放安全处,由专人负责管理,教师亲自给幼儿服用;消毒用品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与儿童接触。

  十一、幼儿园的房屋、场地、线路、大型玩具及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班内的电器及易碎物品要加强管理,随时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十二、工作人员下班时,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要切断电源,各班组最后离开的人员全面检查后再锁门。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后将教学楼门锁好。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值班时应穿好制服,文明执勤,行为规范,严把园门第一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园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登记盘查制度。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原则上在园门口会访,有工作需要须经行政值班人员电话同意,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园。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发现行为异常、携带不明物入园、或强行闯入者要力加阻止,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或报警。

  三、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入园时,开小校门,只准由一位家长陪同入园,其余人员不得入内;上午9:00后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入内;中途如有家长来接幼儿或办事,要出示“接送卡”,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方可入园。

  四、严格执行送货人员进出盘查制度。经仔细盘查后登记,方可进园。

  五、坚守岗位,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时离开门卫室,领导同意后关锁好大门方可离开。

  六、离园时间,门卫人员和保安要分工合作,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七、放学后,及时进行清场,不得让个别幼儿、家长在园逗留、在园内闲坐聊天,关锁好大门,巡查班级门窗、电灯、空调、是否关好,夜间时加强办公室、保管室、财务室的巡视,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八、做好门卫值班室和门前的清洁卫生,主动热情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各类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督促家长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宠物入园、园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九、熟悉110、119、120以及园领导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十、休假日,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完成园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

  1、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幼儿园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3、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通知园方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幼儿园的治安稳定。

  4、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领导,认真完成值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3、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4、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幼儿园领导及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6、监控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

  1、监控人员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2、监控人员对幼儿园的打架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3、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设备维修登记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2、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3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保护消化系统的功能,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合理地生活作息制度,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先决条件,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合理安排一日生活作息时间

  1、睡眠

  年龄越小睡眠时间愈长,次数愈多,幼儿期(1-3岁)昼夜睡眠3次,学龄前儿童(3-7岁)昼夜睡眠2次,午睡时间夏季3小时左右,冬季2小时左右,夜间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

  2、进餐

  幼儿期每日4-5次,学龄前期“三餐一点”,两正餐间隔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午点时间安排在中晚餐之间约下午3时左右。

  3、上课

  学龄前期儿童注意力的发育仍以无意注意为主,稳定性差,直到5岁以后,有意注意才有逐步的发展,注意力较能够集中,小班每节课10-15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上午9-10点之间幼儿头脑最清醒,精力旺盛,一般上午宜安排两节作业课,下午安排游戏或室外活动,课间要有10-15分钟休息时间,让眼睛和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消除疲劳,小班宜每日1节课,逐渐过渡到2节课,中班每天2节课,大班每天2节课。

  4、户外活动

  时间依地区季节而定,每天至少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少于3小时),其中1小时为体育活动,让幼儿充分接触大自然,对防治上呼吸道感染,佝偻病,强壮体魄,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4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每时每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户外游戏),确保幼儿不携带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由班级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教师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5、户外活动时,班级老师必须站着照顾幼儿的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要在你的视线里。(户外活动结束后一定点清幼儿人数、例:像小班丢了一天晚上接时才发现)。

  5、教育幼儿不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危险物品塞到鼻子、耳朵、嘴里。

  6、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所以说最关键的幼儿上下楼梯,告诉幼儿要靠右侧走,手扶着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慢走,必须有一位老师带队,一位老师收尾。从室内到户外或从户外到室内,也必须将全体幼儿照顾在视线范围内。一定要注意安全。

  7、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

  时要避开幼儿。固定的地方,并远离幼儿,防止幼儿碰到烫伤,喝水、开饭时要有一定的安全程序。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班级物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板凳桌子衣帽柜)。

  10、严把幼儿离园关。

  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如果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研管理,提高幼儿园的教育品质和教研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研组织和领导

  第二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制定年度教研计划和安排教研活动。教研组织由园长或其指派的人员负责领导。

  第三条教研组织负责制定教研的目标、任务和计划,并根据园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

  第四条教研组织负责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案编写、教研课观摩等。教研活动应充分考虑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幼儿的特点。

  第五条教研组织负责统筹和协调各教师的教研工作,鼓励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三章教研计划和教研活动

  第六条幼儿园每年制定教研计划,明确教研的内容、目标、时间安排和责任人。

  第七条教研计划应综合考虑园所的实际情况和教师的`专业素养,确保教研目标的实现和教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案编写、教研课观摩等,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是必须的。

  第九条教研组织负责组织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参与教研讨论,组织教师观摩优秀教学示范课,鼓励教师编写优秀的教案。

  第四章教研成果的评价和分享

  第十条幼儿园对教研成果进行评价,鼓励优秀教研成果的分享和推广。

  第十一条教研组织负责对教研成果进行评奖和表彰,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研工作。

  第十二条优秀教研成果应加以宣传和分享,推广优秀教学方法和经验。

  第五章教研管理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研管理应遵循“团结协作、科学规范、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十四条教研组织负责收集和整理教研成果,建立教研档案,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教研工作。

  第六章教研考评

  第十五条幼儿园设立教研考评制度,对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教研评价应以科学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进行,评价结果应公正透明。

  第十七条教研评价应注重教师的实际表现和实际工作效果,避免片面评价和固化成见。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幼儿园教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且替代之前的教研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本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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