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7 14:15:1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

  一、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二、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人交等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进岗或离岗。

  四、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安全故障尚未进行处理或没处理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五、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有醉洒或精神不正常时,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七、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筹备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筹备处的管理目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年初提出任务目标,年终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确保安全的有效机制,形成大家关心安全、大家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防微杜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广大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筹备处各项工作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必须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五无、一控、三消灭”管理目标,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此,筹备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筹备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

  第三条:安全生产列入筹备处目标管理。与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的成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第六条:高速公路各项招投标的承包合同中。并认真考核。

  第七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第八条:按照要求为各岗位配备各种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等。

  第九条:各驻地办、参建单位应搞好员工的日常安全思想、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并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的考核

  1、筹备处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具体布置筹备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的考核列入目标管理。与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个单位的成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筹备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筹备处将实施责任追究。对于在工作中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操作规程执行的行为。

  一、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二、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不按规定积极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支持、不配合筹备处各项安全检查、对筹备处安全检查处理结果落实不力、有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和通报批评。

  三、有上述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责任大小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给予损失额5%—50%的经济处罚。

  四、有上述行为。给筹备处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责令主要负责人做出检查,主要责任人给予损失额5%—50%的经济处罚,予以开除。

  五、实施责任追究。正确区分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要客观地搜索证据认定事实,准确地运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必须经筹备处安全检查小组研究决定。

  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筹备处的安全总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筹备处的安全、卫生状况。

  3、批准、制定筹备处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7、组织全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高速公路各项招投标的承包合同中。并认真考核。

  副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的领导下,对筹备处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筹备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

  3、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6、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部门安全职责

  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筹备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办公室负责日常内部安全管理;工程科负责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管理。

  3、参与筹备处拟定、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

  5、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

  6、组织部门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本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筹备处书面报告。

  员工安全职责

  1、参加筹备处组织的安全活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认真遵守筹集处安全纪律。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驾驶员安全职责

  驾驶员工作守则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做到行车千万里安全第一。

  2、树立良好地驾驶作风。文明礼让、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斗气车、确保行车安全。

  3、爱护车辆节约油料。要检查车辆状况,收车后将车停在停车场。

  4、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违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5、凡对车辆不负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予以开除。

  驾驶员禁酒规定

  杜绝酒后驾车,为保证行车安全。加强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驾驶员在出勤期间严禁饮酒。

  二、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

  三、驾驶员如违以上规定将严肃处理。停发一星期工资,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同时,因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个人要承担经济责任。

  四、司机班长负责检查上述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驾驶员签定保证书。

  门卫安全职责

  门卫工作守则

  一、服从领导。

  二、按时上下班。

  三、工作严肃认真。

  四、筹备处办事的外来人员。方可放行进入。

  五、对待来筹备处办事人员要和蔼热情。

  六、注重形象仪表。保持处内大厅及门口卫生整洁。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炊事员安全职责

  炊事员工作守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熟练掌握烹调方法。

  二、千方百计地调剂伙食花样。细粮巧做,与食堂管理员搞好成本核算。

  三、把好食物质量关。对变质食物、价高质次或缺斤短两地食品,炊事员有权拒绝接受。

  四、进入操作间要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进入操作间。

  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工作帽和围裙要保持干净。

  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定期对餐具消毒。生、熟食品要分别存放。防止病从入口。

  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努力降低饭菜成本。

  八、搞好食堂与餐厅的卫生。包干负责,做到责任明确,保持餐桌、餐凳干净,无尘土,门窗明净,案面清洁,无蚊蝇,物品摆放要井然有序,布局合理。

  九、筹备处食堂管理员。并定期对食谱进行调换。

  厨师安全操作规程

  1、食堂乃安全重地。

  2、对燃气具等危险品。严格控制操作执行,谨慎运行,及时排除隐患。妥善保管各种易然物品,熟练掌握消防技术,遇有火情立即扑救。

  3、用电设备和加工机械要按规定操作。发生危险尽快断电,防止出现用电事故。

  4、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和筹备处卫生消毒制度执行。对食品的加工制作。把好病从口入,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炊具、厨具是厨师完成工作的主要手段。精心保管,不得用于嘻笑打闹,更不能挪作它用,以免意外事件发生。

  食堂炊具卫生制度

  一、有原料到成品要做到对腐烂变质的管理员不采购。

  二、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食与熟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炊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练习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候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作好应急行动。

  2、驾校规章制度

  1、学校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制定、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经常组织学习省、市有关的、安全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3、学校每周一为安全列会时间,教量天训练前都要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训练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5、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安全。

  6、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7、学校不定期对车辆、场地、教练、学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有无违规程的现象。

  8、如发现车辆、训练场、办公场所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否则停止训练,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培训。

  3、驾校规章制度

  1、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保证对教练车的日常维护,经常检查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

  3、车辆分配到个人进行管理,经常检查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

  4、发现故障要及时排出,确保教练车安全。

  5、教练车必须放在指定停车场或规定的位置,不准乱停乱放。

  6、教练车不准搭乘无关的人员,训练时严格按规定配备学员,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7、训练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必须保证车辆随时参加训练。

  8、收车后、放假时将钥匙放在办公室统一保管。

  4、驾校规章制度

  1、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教练员参加省、市交通部门的培训和统一考试,不允许无证教练员上岗。

  3、必须保证学员训练时间和内容,各车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学习安全教育。

  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准时收车。

  5、认真协助市交通局驾管中心作好结业考试工作。

  6、不准接受学员宴请和钱物,不准酒后驾使培训。

  7、尊重学员,对学员一视同仁,不得随意停止训练,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和亲属练车。

  8、对违规定的教练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5、驾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义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规矩。没有健全而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企业是管不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则是企业规章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同时,没有健全和严格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搞不好的。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通过规章制度去体现。通过实现规章制度,可以有条不紊地组织生产;可以从制度上促进广大劳动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同时,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生产作业,可以把安全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各类事故管理、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制度、劳动保护设施管理、安全值日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劳动安全卫生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管理等。

  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鉴于安全寓于生产之中,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从不同的角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成效。同样,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又必须对安全生产担负责任,每个人尽责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中心内容,是企业岗位责任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负有重要的责任。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的责任。三是所有工人对自己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6

  1.目的和范围

  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8

  一、目的

  为了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企业的资产财产,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承包商,以及其他与本公司有关联的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讨论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成立制定组,负责制定草案;3.草案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

  4.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5.规章制度生效之后,全公司员工参加培训,并签署知晓及遵守承诺书。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内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各项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司的资产财产。

  内容:组织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及处理、应急预案、安全奖惩制度等。

  责任主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

  执行程序:在工作过程中,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将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消防管理制度

  目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资产财产,避免火灾发生。

  内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防火检查、隐患排查、灭火能力的建设、灭火应急预案等。

  责任主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

  执行程序:在工作过程中,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责任追究: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避免事故发生。内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和运输,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等。

  责任主体: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

  执行程序:在工作过程中,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责任追究: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参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必须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9

  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和辖市、区人民政府全面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和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所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辖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组织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定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单位自救、区域互救、政府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规定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三)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接受委托,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和认定;

  (五)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第四条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等实施管监督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和爆破作业许可证件的核发;

  (四)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险救援,按照规定负责事故处理、直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筑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审查,按照规定参加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气、路灯等公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按照规定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选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公园景区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和相关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灯光亮化设施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做好有关农业机械的检审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农业机械在乡以下道路、田间和场院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雷和施放气球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监督检查,对施放气球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泵站、堤坝、涵闸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教学环境安全;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学校落实学生劳动技能培训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协调在常高校和中专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旅游行业有关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并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在项目审批、稽察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

  第二十条 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电力等能源生产、军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安全监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按照规定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故事的调查。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各类市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在核发证照和年检时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有或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公共娱

  乐场所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舆论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

  第二十六条 行政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规定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除依法实施专项监督管理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规定组织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制定本行业(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履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责;

  (三)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接到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委会报告,并派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报告安委会;

  (六)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 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处;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常政发〔20xx〕233号)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3管理职能

  (1)EHS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②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③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④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⑤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②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③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

  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章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核,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4.1规章制度的编制

  (1)规章制度编制前,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编制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2)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3)编制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编制或修编规章制度的依据:

  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②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③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④上级有关事故通报,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⑤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⑥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⑦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4.2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①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②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③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执行。

  4.3规章制度的使用4.3.1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章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章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EHS部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章、制度,其他单位索取规章、制度时,由EHS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4.3.2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每个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4.4培训与考核

  (1)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了解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2)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对违反现场规章、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予以经济处罚;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5评审

  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EHS部汇总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修订与废止

  (1)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2)当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后及时进行修订。

  5附则

  (1)本制度由EHS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EHS部。

  (2)记录表格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登记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培训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表》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2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四条: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务必理解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五条: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第六条: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第八条: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3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规范企业的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访客和外来人员等,包括所有生产作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制度制定程序:

  1. 确定制度编写小组,并明确各成员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2. 收集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定等,进行归纳整理和筛选。

  3. 进行制度草案的编写和修改,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初步审定制度草案,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

  5. 经过草案修改完善后,进行最终审定、公布和实施。

  制度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制定责任制度和相关的考核、奖惩措施。

  2. 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各项生产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各项作业规程,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能力。

  4.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隐患。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定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 紧急事故预案:制定各项突发紧急事件的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7. 安全生产监督和评估: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和评估制度,对各项生产活动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责任主体:

  1. 制度编写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写和修改。

  2. 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诊断、预防和处理。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培训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执行程序:

  1. 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开展各项生产活动。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对各生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隐患。

  3. 在发生紧急事件时,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提醒、警告和批评教育等处理。

  2. 对于导致生产事故和事故损失的责任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和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4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赐予适当的嘉奖。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需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力量。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准时发觉事故隐患和尘毒危急,并准时报告和整改,乐观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果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乐观学习安全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安全学问和自我爱护力量。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别贡献的.,赐予特殊嘉奖。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惩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惩罚,对事故责任者视状况轻重赐予批判教育、经济惩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实行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看法,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急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听从指挥和劝说,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峻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赐予适当的惩罚。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施工安全,督促每个现场班组长及职工树立'安全检查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特订立下列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公司每月检查一次的精神,项目部每个月的1日、15日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三宝四口'、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整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的整改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6-14

生产安全规章制度08-02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09-19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02-1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7-09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秀]07-26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18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3-05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0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