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2 14:19: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门诊规章制度15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门诊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门诊规章制度15篇

门诊规章制度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门诊规章制度2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洁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及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仔细、准确,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及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及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现高危及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传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并做好计划生育的业务和指导工作。

  八、发现传染病、性传播疾病及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

门诊规章制度3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置在固定位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门诊规章制度4

  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中医应以健康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提高中医诊疗工作。

  三、中医病员的诊断、治疗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突出中医的特点,按中医的理论辨症施治。

  四、对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或饮食禁忌)医师要向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处方签全名。

  五、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六、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积极弘扬中医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等。

门诊规章制度5

  ⒈财务科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工作,财会人员要奉公守法,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⒉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严格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医院的财务管理规定,超过1000元的各项支出,必须经主管财务院长批准,不符合医院或财务规定的支出,坚决不报。

  ⒊根据医院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⒋认真做好医院的收支核算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和建议。

  ⒌每日收入的现金必须在当天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准坐支,不准用白条抵库,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⒍按财政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保管好会计档案,财会人员调离原岗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⒎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收费工作制度

  ⒈收费人员要提前做好上岗工作的准备,按时上、下岗。

  ⒉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文明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防止错收漏收。

  ⒊对病人态度热情,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收据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晰工整,大小写金额相符,收费过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同收同付。

  ⒋收费人员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上交,不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⒌收费人员对自己所用收据,印章等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

  ⒍凡写错或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发票联粘贴在存根上,并注明原因,方可作废。

  ⒎收费人员实行定额补偿短期办法,出现短款,要及时补上。出现长款要如数上交,不得以长补短。

门诊规章制度6

  为了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质量,创建优质医院,更新服务理念,使门诊疑难杂症患者能及时得到准确的诊断、有效的治疗,发挥多学科的专业互补优势,使患者得到最优化的综合治疗方案,特制定多学科综合门诊管理制度:

  一、组织

  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设立“多学科综合门诊”,由门诊部、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

  二、会诊对象

  1、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

  2、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 3、外院转来本院的疑难病患者。

  三、会诊申请

  1、申请前应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病人或其家属到多学科综合门诊办理相关手续。

  2、病人或其家属主动要求疑难病会诊,也可直接向多学科综合门诊提出会诊要求,委托首诊科室或指定与疾病关系最密切的科室接诊医师,病人或其家属到多学科综合门诊办理相关手续(应写清患者联系方式与住址)。

  四、会诊要求

  1、多学科综合门诊将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在接受申请后一般24小时之内安排会诊(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参加会诊的人员,原则上由多学科综合门诊、门诊部与会诊科室分管主任联系后确定会诊人选;特殊情况可由多学科综合门诊直接指定专家会诊。

  3、参加每例会诊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且为副主任医师以及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师。会诊专家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若不能按时参加会诊,应提前通知门诊部更换专家。会诊医师在会诊时应认真负责,详细询问患者病史,查阅实验室及影像学资料,认真进行体格检查,讨论分析病情,提出诊治方案。

  4、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 5、多学科门诊地点: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会诊程序

  1、会诊由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2、首诊转科医师报告病历与诊疗经过,提出会诊目的。

  3、请病人进入会诊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

  4、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

  5、讨论结束后,由与疾病诊断最接近、年资最高的主任总结,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或医嘱写出书面意见。会诊记录应根据当时讨论情况整理后,及时记入专门病例讨论记录本内。 记录讨论时间、参加人员、简要病史及会诊目的、发言人意见、会诊总结意见、记录人签名。

  6、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首诊科室的`专家或总结疾病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

  7、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

  六、会诊管理

  1、门诊部、医务部共同负责多学科综合门诊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持续改进。

  2、多学科综合门诊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对延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3、遵照《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多学科综合门诊收费标准:50元/人次。

门诊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医疗服务,确保医护人员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口腔门诊部门所有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护人员的服务宗旨、规范门诊服务流程、明确责任及追究责任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门诊部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人性化需求、保障医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口腔医疗服务。

  第二章:门诊服务规范

  第五条:门诊服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2.关心患者,安抚患者情绪。

  3.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疑问。

  4.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诊疗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医疗工作。

  5.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第六条:门诊服务流程应当遵循以下规范:1.接待患者,登记患者个人信息。

  2.向患者明确价格、预约时间等相关信息。 3.进行初诊辅助检查并制订治疗方案。 4.为患者推荐并解释治疗操作流程。

  5.面对突发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和上级领导。第三章: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门诊服务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1.未经患者同意,透露患者隐私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没有经过必要的检查和评估,擅自开展治疗的,将取消本次服务资格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导致患者出现意外情况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如果发生患者病情,首先需要安全断电或其他紧急操作措施,迫切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应当第一时间展开急救措施,救治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医护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门诊服务规范的执行。

  第四章:执行程序

  第九条:门诊服务应当先完成登记开单、办理缴费、领取药品、按规定治疗等程序,然后开始治疗过程。

  第十条:门诊治疗应当遵守医疗规范、诊疗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清洗器材、进行消毒杀菌,并配备齐全的急救药品及设备。

  第十一条:为了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开展手术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评估,按照操作标准开展治疗。

  第十二条:对于医疗事故,必须记录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完善相关报告材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公司内部充分宣传,确保执行到位。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所有。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则应当经过公司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召集门诊部门所有医护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制度制定目的及范围。

  第二步: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与法律部门进行协商。

  第三步:在第一步的基础上,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步: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批,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核。

  第五步: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确保制度的执行到位。第六步: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则应当经过公司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门诊规章制度8

  一、总 则

  1.为加强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及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三级医院评审》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及医疗安全等。

  3.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组织管理

  1.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2.门诊办公室职责:

  (1)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病历书写制度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准入、停诊、补诊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3)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4)根据门诊就诊情况,督促科室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5)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患者服务中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6)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7)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三、组织实施

  1.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门诊服务要求

  (1)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2)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3)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4)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5)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质量管理控制

  (1)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2)各相关科室的主任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3)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等);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

  (4)实行院、科两级检查;科室每月自查,门诊办定期督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4.实名挂号

  (1)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推行实名挂号制度。

  (2)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5.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门诊的准入、停诊及补诊与退出规定

  (1)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2)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科主任批准、医务处及门诊办核准,方可承担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

  (3)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

  (4)专科门诊、专家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5)停诊后补诊:医生因故不能出诊需按医院停诊及补诊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门诊便民服务

  (1)在门诊大厅设服务台,配备导诊护士,方便就医咨询;为视觉、听觉障碍患者提供导医服务;对危重、行走不便的无助患者实行全程导诊服务。

  (2)开设挂号收费一体窗口,提供通柜服务,方便患者。

  (3)门诊大厅设医保、物价查询机,方便患者查询。

  (4)门诊各层设有公共电话。

  (5)门诊大厅服务台备有气筒,为使用轮椅到我院就诊的患者提供方便。

  (6)开设药物咨询(二层药房)。

  (7)提供自助取款、自助售货服务及提供早餐服务。

  (8)为行动不便的患者免费提供轮椅及平车,为特殊患者设专用卫生间。

  (9)免费提供开水及一次性口杯,方便患者饮用;为老年人提供老花镜;提供针线。

  (10)开辟绿色通道,急诊24小时应诊。

  (11)预约挂号电话:010-114

  (12)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06

  四、监督管理

  1.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1)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2)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及预约挂号率等。

  (3)服务质量指标:投诉及门诊病人满意度。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1)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预约挂号就诊流程等。

  (2)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3)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挂号方式(窗口、电话、网上、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现预约就诊优先。

  (4)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5)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门诊规章制度9

  一、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搞好门诊工作。

  二、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三、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四、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五、外带处方,不能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六、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七、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门诊规章制度10

  一、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辖区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高危儿/体弱儿筛选、管理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

  二、承担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三、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常见疾病等科

  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四、做好本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五、定期到基层保健网络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门诊规章制度11

  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2、承担辖区内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门诊规章制度12

  (一)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二)门诊诊疗制度

  1、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9、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三)专家、特需门诊管理制度

  1、我院专家、特需门诊由已经取得主任(副)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2、专家、特需门诊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统一排班。预检处、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3、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符合要求,在诊疗服务中起到表率作用。专家除完成门诊量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

  4、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5、专家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门诊办公室停诊。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停诊,门诊办公室将不予受理。特殊及紧急情况例外。

  6、各专家原则上不能停诊。如因外出进修、学习、出国等原因而必须长期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至门诊办公室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诊。

  7、专家因学术活动而暂停专家门诊的,必须持邀请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培训对象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停诊。

  8、若有专家自愿退出专家门诊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提前两周(十个工作日)报人事科、医务科、门办。

  9、若不按规定执行者,按本院《奖励处分规定》及劳动人事制度予酌情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五、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门诊规章制度14

  1、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门诊规章制度15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部领导下,做好全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生命监测、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负责医院内业务的开展。

  二、掌握全市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市0~6岁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及健康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全市儿童的`健康素质,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小儿“四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分析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儿童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工作常规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与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

  六、认真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七、掌握全市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提出干预措施。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储存、上报本地区儿童保健的工作指标及有关资料。

  八、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科内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九、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流程、制度,杜绝差错事故,文明行医,平等礼貌待患,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保守医疗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种门诊登记,做到记录准确、正规、完整并及时汇总。处方书写完整、正确、清洁,用药合理。

【门诊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门诊规章制度06-08

门诊规章制度(汇编15篇)06-20

【必备】门诊规章制度15篇06-28

门诊实习总结02-22

门诊实习总结08-04

门诊自我鉴定10-03

门诊护士述职报告12-19

门诊工作计划12-08

门诊护士自我鉴定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