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8 07:12: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1

  为加强车辆管理,保证工作和生活用车需要,实现安全、正点、低耗、高效、优质的交通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1、学院公用车辆由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2、班车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确保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正点、便利的乘车服务。

  3、学院各部门使用车辆时,须持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开具的派车单,驾驶员凭单出车。车辆使用完毕,由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填写用车里程并签名。

  4、用车人使用车辆时变更事由、线路及目的`地,驾驶员须督促用车人在派车单上如实填写用车里程与车辆使用情况。

  5、节假日和上班时间外值班校领导调派和使用车辆,驾驶员须到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补办有关用车手续。

  6、驾驶员每月将派车单汇总后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

  7、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用车申请部门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领导与职工用车,领导优先;急事与一般事用车,急事优先;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用车,教学工作优先;公事用车与私事用车,公事优先)。

  8、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制度,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9、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10、车辆须按用车时间及时返回,未经允许不得在外逗留或过夜。在校外过夜的车辆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失窃。在校车辆须停放指定位置。

  11、保持车容美观、整洁、卫生,驾驶员做到语言文明、衣着整洁、礼貌待人,主动为乘客提供方便。

  二、安全管理

  1、由学院主管领导和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安全员负责学院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为交通车辆办理投保手续。

  3、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不得依照用车人要求作违规操作(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靠等)。

  5、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运行。

  6、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除要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外,还须及时与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取得联系,以便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派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三、维修管理

  1、驾驶员应注重车辆的日常维修与定期保养。

  2、为保证修理质量,堵塞漏洞,降低成本,后勤服务中心将选择信誉高、技术精、服务好、费用省的维修站作为车辆的固定维修点。

  3、车辆维修须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列报修单,交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字审批。维修车辆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复检后,再交付使用。

  4、凡是以旧换新的配件,必须将更换的旧配件交回后勤服务中心。修理结算单必须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后,再办理财务结算。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管理。驾驶员不得用现金加油并随时掌握加油卡余额,余额不足及时报告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2、油料消耗定量标准。

  大客车:37升/100公里;别克车:15升/100公里

  本田车:14升/100公里;依维柯:13升/100公里

  得利卡:15升/100公里;福田车:13升/100公里

  3、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按规定审核车辆行驶里程及油耗。

  五、车辆的对外租借

  1、车辆对外出租,需经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批后作出安排,并按规定价格办理结算。

  2、车辆一般不对外借用,单位(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车辆,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六、奖惩措施

  1、驾驶员效益奖80%按后勤服务中心标准发放,20%计入出车费补助。驾驶员圆满完成核定工作任务(见附件)。全年行车安全无事故,按小轿车、面包车0.20元/公里、大客车0.25元/公里发给出车费,0.05元/公里发给安全奖。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将取消该季度安全奖,并视事故情况核减出车费。出车费、安全奖每季度结算一次。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签单公里数的15%视为正常里程损耗,超出部分按每公里2元收取费用;节约部分按每公里1元给予奖励。

  3、驾驶员因违章行为受到处罚,其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凡超过定额的油料消耗,一律由驾驶员自负。

  5、未按正常程序办理车辆维修手续的,其一切修理费用由送修人自理。

  6、驾驶员夜间未将车辆停放指定位置,每次罚款5元。

  7、因一般安全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15%;承担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必须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后后勤服务中心净损失额的20%。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2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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