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8 12:28:3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参照本规章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和安全卫生保护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招聘录用

  第五条招聘录用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拟招聘员工的录用条件、数量等,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当地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员工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状况、生育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

  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应聘者应当向企业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是否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是否已经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等基本情况。

  第九条企业决定录用的应聘者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其中,证件原件经核对无异议后返还员工,留存由该员工签字的复印件):

  (一)《员工入职登记表》;

  (二)最终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明;

  (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

  (四)居民身份证;

  (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失业证》(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及其他证明);

  (六)企业指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企业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员工同意,不公开或者利用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不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其他证件,不要求员

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xx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3)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者;

  (4)发现他人泄露集团秘密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国家、集团或个人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集团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其它重大功绩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晋级:

  (1)研究发明,对集团确有贡献,并能使成本显著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者;

  (2)对集团有特殊贡献,且足为集团员工表率者;

  (3)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突出贡献奖:

  (1)研究发明或在技术改革、合理化建议方面,年创造价值五百万元以上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两次以上(不含两次)者;

  (3)荣获国家、山东省重大荣誉称号者;

  7、批准权限:

  (1)嘉奖、记功、记大功由部门经理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晋级、突出贡献奖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第三章、处分

  1、员工惩罚分以下五种:

  (1)警告:行政处罚的同时,每次扣发50元,当月兑现(并计-1分);

  (2)记过:行政处罚的同时,每次扣发2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3)记大过:行政处罚的同时,每次扣发400元,当月兑现(并计-3分);

  (4)降级:降级使用,行政处罚的同时,工资相应降低一级(并计-5分);

  (5)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并计-1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碍经营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不按规定佩带工作证或操作证,穿拖鞋、短裤上班(特殊工种要求除外)或衣着暴露、仪容仪表不整影响集团形象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要办任务者;

  (7)损毁、涂改、丢失一般性文件者;

  (8)乱刻乱画,不注意办公室、卫生负责区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

  (9)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聊天、玩游戏者;

  (10)酒后上岗者(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集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节轻微者;

  (13)对待客人不礼貌,情节轻微者;

  (14)违反集团其它制度情节轻微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计划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给集团造成损失者;

  (2)在集团工作场所和休息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玩扑克等,妨碍他人工作与休息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4)因疏忽致使工作设备或材料遭受损害、伤及他人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人集团参观者;

  (6)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7)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者;

  (8)私自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人集团者;

  (9)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婉转说明,或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10)工作时间内做其它事情,如睡觉、下棋、洗衣物、玩弄乐器、看杂志、听音乐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11)非故意泄露集团秘密虽采取补救措施,但损失后果严重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情节较重者;

  (13)因个人疏忽,对下属所犯记过以上错误没有及时察觉、制止并上报者;

  (14)因个人疏忽,在变更工作方法(图纸变更等)时,使集团蒙受一定损失者;

  (15)在对员工考核评分等管理活动中,掺杂较多个人感情与主观因素,不能客观对待下属者;

  (16)其它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酒后上岗,影响自已或他人工作者;

  (2)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怠忽工作,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集团蒙受一定损失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5)工作时间内做其它事情,如睡觉、下棋、洗衣物、玩弄乐器、看杂志、听音乐等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使集团蒙受损失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机器、车辆、仪器及有技术性工具设备,非操作者使用或未经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损坏者,并负赔偿责任;

  (8)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已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9)擅离职守,致生变故者,或未经许可不等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9)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泄密,给集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包庇员工,刻意隐瞒员工犯错事实者;

  (11)其它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质量措施规定,情节重大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1)打架斗殴者;

  (2)在集团内赌博者;

  (3)一年中累计违纪应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者两次,

  (4)散布不利于集团之谣言,或挑拨集团与员工感情者;

  (5)其它违规情况特别严重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对上级主管、同事、员工暴力威胁、恐吓,妨碍集团秩序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经营、工作等秩序者;

  (3)偷盗或侵占同事或集团财物经查属实者;(4)受刑事处分者;

  (5)连续旷工3日以上,一个月累计达4日、一年累计达7日者;

  (6)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伪造、私自变更或盗用集团印信者;

  (8)故意或过失泄露集团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

  (9)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集团秘密的;

  (10)无故损毁集团财物者,伪造、涂改报销票据等集团重要文件者;

  (11)私自接受员工或客户贿赂、宴请,向员工或客户索要财物者;

  (12)利用集团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者;

  (1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员工保密制度》的;

  (15)违犯社会道德良俗、国家法令或本规则情节重大者;

  8、批准权限:

  (1)警告由主管、主任批准或检查人员现场开具罚款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2)记过、记大过由部门经理提名(组织填写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3)降级、开除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第四章、附则

  1、积分与考核挂钩情况:

  (1)员工奖惩除进行经济平衡外,同时进行积分累积,累积以一年为限,第二年清空。

  (2)积分处理办法与正常奖惩并不冲突,只是作为年度考核的一种补充方式,计入年度考核分数。

  (3)员工奖惩得分正负可以抵消。

  2、员工功过抵消规定如下:

  (1)员工行政奖惩情况资料一律存入员工档案;

  (2)所谓抵消指撤消档案存储资料,经济方面的奖惩不予抵消;

  (3)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两月内为限;

  (4)嘉奖与警告抵消。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5)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降级以三次大功予以抵消;

  3、本制度若与集团其它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4、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经集团同意后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规章制度3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根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行民主讨论,但是结果还是按照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情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法律具体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报酬,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需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不要紧,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做一件好事,奖励100元,如果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讨论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制度不好,应该是做一件好事奖励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按照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办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分配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免了经过民主程序。劳动合同一定要实行个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个性化管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个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使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办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讨论方案的时候,讨论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的签字等,这应该是第一份证据;第二份证据是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须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xx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单,目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须遵守的。

  (二)hr必须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按照广告实际履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重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处罚员工,杀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赔偿。毕竟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但是这个员工还要起诉这个企业,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个月,一共11万元人民币,并且已经延期支付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再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5.5万元。官司起诉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就开庭审理。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举证责任在企业,企业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解除员工的

  劳动关系是对的,如果拿不出这样的证据,那就推定解除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经过审理发现,企业在员工的岗位职责中讲到了合版的责任,但员工说没有看过这个岗位职责,企业也拿不出证据说明员工看过这个岗位职责。于是仲裁员就做出裁决,企业的岗位职责没有给员工进行公示,员工不承担合版的责任。既然这位员工不承担合版的责任,那么认为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人是他就是错误的,于是撤消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如果员工又不回去上班,企业就要支付他经济补偿金,11个月工资11万元,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共16.5万元,再加上原来损失的16.3万元,企业一共损失了30多万元。

  (三)有效公示的方式

  企业都习惯于采用电子手段来进行公示,比如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发邮件进行公示,或者在告示牌上进行公示。这些公示方式是可以的,达到

  了让员工知道规章制度的目的,但是这些证据如何固定下来呢?

  1.在网站上公示

  网站上公示可以节约好多成本,但是要达到这种证据保存的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劳动者之间必须要有约定,约定企业在网站上公示规章制度,必须给员工告知。

  同时双方约定,员工必须每天什么时候到网站的什么频道上去浏览。

  只有把这样的约定弄清楚,发生争议时企业才有根据。另外,企业还有一个证据责任,必须有证据证明已经把制度放到网站上去了。

  2.电子邮件

  企业如果员工少的话,习惯于用电子邮件的往来。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使用的话,首先要双方都认可,毫无疑问就是证据了,会被人民法院采信。但是如果有一方不认可的话,这个证据就是无效的,除非有其他间接的证据佐证。北京市高

  院有一个规定,电子邮件要作为证据的话,必须要有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程序。

  3.用公告栏进行的公示

  与在网站进行公示是一样的,必须双方有个约定,公示栏就是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一个方式,员工必须在什么时候去看,同时要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在公示栏上公示出来了,必须要有这样的制度。

  4.传统意义的公示方式

  比如,制定规章制度以后,组织大家来学习,学习完了以后做好笔记,相关人员签字。再如企业有员工手册,往往是人手一本,那么给员工分发的时候让他签个字,签收一下,这就是很有效方式,要取证也很简单,这个证据效率也大。

  5.懒汉办法

  即直接把和员工的权利义务息息相关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作为附件的时候,这些劳动合同有时候表述不清楚,有的企业非常简单写了一下: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比如员工手册或者薪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但员工说没有见过就很容易发生争议。

  一般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写上这样一句话:乙方(员工)已经认真阅读了上述规章制度,并且理解了上述规章制度的含义,而且愿意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写上这句话,就非常完整了。因此有效公示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

规章制度4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对入企的新职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业调入本企业的职工、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农民合同工等,在没有分配到施工队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劳资部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按正规化教育方式实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2、介绍本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本企业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3、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4、入企教育结束后,应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队,进行队级安全教育。

  (二)施工队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施工队后,对新工人再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内容有:

  1、本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2、本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3、本队施工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本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三)操作岗位教育

  新职工或本企业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班组后,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对自己将从事的作业、进入的岗位,获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上岗作业的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2、本工班、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情况,各工序相互联系,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3、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

  4、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5、根据三级教育的内容及要求,本工区负责施工队教育和操作岗位教育。施工队教育由工区安质部长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配合实施;操作岗位教育由专职安全员组织,质检员协助,施工队长配合实施。

  6、三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组织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安全教育补课,重新考试,必须达到合格,才准上岗。

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办事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办理,庇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按照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办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办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办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办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办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办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办事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办事活动,受法律庇护。

  第七条、对在庇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奖励。

规章制度6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

规章制度7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规章制度8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作考核工作规范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确定调整一次。

  2、行为考核标准:

  A、执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B、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C、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D、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E、其它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二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管理层为20%的月工资,市场部为20%的月工资,北京办事处为20%的月工资,其他部门为15%的`月工资。其中: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方法:

  不同部门的业绩考核额度:A;不同部门的行为考核额度:B;

  当月业绩考核指标:C;当月公司营业收入:x;

  当月员工行为考核的分数:y;

  当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z

  z=Ax(x/C)+Bxy

  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市场部、北京办事处为当月工资的80%~140%,管理层、其他部门为当月工资的85%~120%。

  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四、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行政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部门员工的行为考核由部门经理会同业务副总经理进行,部门正副经理的行为考核由管理层进行。

  五、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财务行政部提出。

  六、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开始实施。

规章制度9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学问,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

  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惩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觉一次,每人每次惩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觉一次,每人每次惩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惩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惩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惩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扬和教育内容(惩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扬、或有宣扬无记录(惩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学问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与人员签字记录(惩罚100元)。

  8、无鼓舞和关心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惩罚100元)。以上惩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担当。由控烟办公室详细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规章制度10

  车间生产纪律是维护生产秩序正常进行有力保障,为了让职工能在一个有秩序、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经考虑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间考勤。车间工人要服从车间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铃响打过卡而未到车间者,车间罚20元。请假3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包含3天)由车间主管批准,严禁未办手续或电话请假后补假条(重要事情除外)。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二.安全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车间主管如发目前违规操作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指导其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经教育后仍违规操作的,可暂停其工作并处于50元罚款,导致的相应后果及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对其所为犯错误认识深刻,并能及时改正,车间负责人可视情况恢复其工作。

  三.设备。工具管理施行专人负责制。铣床、冲床、电锯、电钻等生产设备和工具分配到个人,正常磨损可在车间负责人处以旧换新,如果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在每日生产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给设备加油和进行其他的日常保养工作。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设备所导致的损失由其承担。

  四.职工应不断提升质量控制认识。在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生产人员应对每一件完工产品做自检,如发现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或者原料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产并上报主管,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正常生产。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原材料报废、设备损坏等情况按成本的30%给予赔偿,由于失误导致的返工、窝工等情况责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标准承担相关责任。

  五.车间生产任务由车间主管实行分活计件。车间工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图纸上随意改动,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请教或由主管与设计人员沟通,工作量有车间负责人按其工作能力进行分配,严禁出现抢、占、争等事情发生,如果私自改动加工图纸或者加工工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装车,外差,加班等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如有怠工,拒绝服从或顶撞主管的,应给予警告、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可给予开除。

  六.每天工作结束前10分钟,工人应自觉的打扫车间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卫生,包含地面、工作台、设备等,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对重要的生产设备应按照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维护,下班及时关闭设备及工具电源。如发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而未关闭电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应保持干净卫生。严禁乱扔垃圾,私接电线以及打扰别人休息等情况发生。公司将做不定期检查,不遵守规定者经给予批评或20元罚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门口以及院内卫生。

  以上制度,望广大职工遵守并相互监督。

规章制度11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 签订合同务必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务必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务必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务必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合同资料是否贴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个性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潜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能够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务必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务必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 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状况月报表”。

规章制度12

  为了更好的规范夜班住店留守人员的管理,预防各类事件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行为守则:

  1、驻店员留守时间为:凌晨03:00—上午10:00;

  2、必须严格交班制度,做好一切交班手续。凌晨03:00营业结束后,驻店员与前台及超市收银核对好超市货物及各项物资,无误后签字确认接班,上午10:00将移交货物及物资转交早班接班人员。

  3、公司所有人员下班时与值班经理一起查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待办事项必须交代清楚后,住店留守人员必须再次巡视各区域至每个包房,如:检查前台、超市及每个包房的空调、电视机、主机电源、垃圾桶是否有烟头等、配电房所有开关是否已经断开(除正常照明外)、卫生间是否有漏水堵塞现象等,如发现问题,必须当场处理无误后,方可签字接班。

  4、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排除,如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5、驻店期间,任何人员(除公司领导批准有特殊需要的),一律不得在场所内逗留、留宿。一经发现,将对住店留守人员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6、如遇跑水、漏水、漏电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

  7、如发现住店留守人员,擅离岗位将对住店留守人员处以200元/次的`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损失不足的部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交班前必须将上班交班情况向接班当班经理交代清楚后陪同其巡视场所内所有区域,确认正常后签字交班。

  9、住店留守人员只能在公司指定的就寝点睡觉,否则将对其处以200元/次罚款;不得在住店留守时段在本场所内使用大功率电器(200W以上)否者罚100元/次。

  10、住店留守人员享有公司驻点补贴每月1600元整;

规章制度13

  编号:jy-15

  版本/修订:1/0

  1、中心设备包括检验使用的各种射线、超声波仪器设备、理化试验设备、加工使用的各类机床等各种辅助机械等装置。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校验、校准,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3、由于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内的扣责任人100-300元,扣班组2-5分,造成设备故障停产4小时以上的扣责任人200-500元(需报公司备案的,按公司下发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扣班组2-10分。

  4、未按要求进行设备清扫、擦拭,正常保养,考核时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扣班组2-5分。

  5、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反馈、未及时维修而继续运转使用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发生设备事故隐患不报的罚款100-200元。

  6、设备出现故障,严格实行生产班组长追踪协调的原则,及时通知仪修人员维修,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维修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现场;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值班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现场;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必须及时向维修班长说明原因另行安排,最终须在开始接到通知45分钟内赶到现场;生产班长要认真记录维修人员被通知时间和到现场时间,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

  7、维修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维修现场,当班生产班长须向中心主管领导说明情况,追踪协调不及时,造成维修时间延时,扣罚当班责任班长50元。

  8、设备故障值班维修人员60分钟内不能恢复正常,须向维修班长汇报并到场处理;单机设备故障维修停产2小时以上的,班长应向中心主管领导汇报。并在保证设备恢复正常后书面填写“设备故障处理分析报告”备案,不按程序要求认真执行的视情节轻重扣罚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10分。

  9、无设备运转记录;设备运转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校验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仪修人员未及时填写设备维修档案的,发现一次扣罚责任岗长20元,班长负管理责任扣罚20元。

  10、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岗位设备存在故障不能交接班说明情况;岗位所需仪器、工装(试块等)不齐全,发现一次扣责任岗长100元。扣罚责任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1、凡造成设备轻微损坏(不影响使用)或部分零件丢失未发现的',扣责任人50-100元,扣班组2-5分。

  12、当班岗位出现设备故障,岗长应组织岗位人员积极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故障检修和调试,因配合不到位而延误设备修理的,扣当班班长50元,扣班组2-5分

  13、设备员负责检验设备所需备品、备件的计划,不得出现备件不足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如造成单机停产6小时以上,扣责任人100-300元。设备员负责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设备故障的原因分析、维修过程、预防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闭合完成质检中心设备故障反馈单,5天内上报设备主管。缺一次扣责任人20-50元。

  14、仪修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设备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否则扣责任人50-100元。如设备排查、维护不到位,造成单机停产2小时以上,扣责任人50-200元(突发的设备事故出外)。

  15、对检验设备存在的隐患、有好的改进建议或是小革新以书面形式报中心,经采纳的,奖励当事人50-150元。

  16、中心每周定期组织对设备的使用、巡检、交接班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兑现。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规章制度14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8、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9、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10、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1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1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1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1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1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1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规章制度15

  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2)员工安全职责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9、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

  2)事故管理制度

  10、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9、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负责单位人事任免;

  10、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资金投入。

  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本单位举行的各项安全活动,必须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3、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安全建议;

  5、购买危险化学品时,从具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严格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随货提供给客户。

  6、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并负责签订安全运输协议。

  7、及时、如实的向运输单位介绍所运物品的数量、危险特性和注意事项及其它要求;

  8、协调发货方、承运方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合法、文明经营。

  9、禁止购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超出单位经营资质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积极、妥善处理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单位坚持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本单位内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质证书后方可任职。

  3、本单位内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效益的前提,培训学习成绩年终要纳入全面考核,合格者进行奖励,屡次考试不合格者,辞退不录用。

  4、全体职工,每季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加强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达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之效果,学习成绩纳入个人考核。

  5、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充分认识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安全与己无关的思想,确保安全经营。

  6、职工教育

  新招员工首先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概况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次是学习相关化工安全知识;再次是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急处理措

  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安全检查制度

  1、本单位各岗位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本岗位安全检查工作,决不能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擅离职守造成事故的,将视情况给以相应的处理。若因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将承担法律和刑事责任。

  2、本单位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对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隐患、隐患处理与整改、事故处理等。

  4、严格落实奖、罚制度,对拒绝或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将给以罚款处罚,严重者给以开除处分。

  5、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予以纠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并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6、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7、安全检查不能限于形式和存在短期行为,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达到安全为目的。

  采购、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经营、销售行为,保证合法、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经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资质经营、销售。擅自违法经营,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2、货物采购关系到本单位经营成本和信誉,是本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因此,所有采购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并严把采购质量关。

  3、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从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厂家购进。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向厂家索取所购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从事企业危险品的运输,双方应签订安全运输协议。托运前要检查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合格资质。委托运输时本单位人员应向承运方说明货物名称、数量、危险特性和目的地等。

  6、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应实行“一书一签”制,即在销售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随货物提供给用户。不得销售无安全使用说明书的危险品,不得销售给应有准购证但无准购证的单位或个人。

  7、必须建立严格的经营、销售台帐,严格实行三对照。台账中应明确每批货物来源,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流向等。台帐由专人管理,每天核实对照,并报单位领导核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乙醇、丙烯、乙酸、甲醇、二甲苯等。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3、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4、本公司属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单位,需按时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7、应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9、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保持完好、不破损,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7、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雷雨天气装卸车。

  8、不得随意分装、改装和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品。

  9、运输车辆应符合要求,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0、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化。在处理、扑救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或着火事故时,救护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双方签订安全运输协议。协议中应注明途中一切安全事项均由运输单位负责。

  2、运输车辆必须时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4、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具备上岗资格的押运人员。运输途中,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

  5、在委托运输时,应向承运单位说明所运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危险特性及注意事项。

  6、强雷雨天气,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上路。避免雷击或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运输途中,应尽可能避开繁华、人员集中场所,尤其是不得停靠、滞留在这些场所。

  8、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9、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0、危险物品应远离热源、明火、避免阳光直射。

  11、搬运、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包装要完好、密封,不得撒漏,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12、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应彻底清扫,严防混入杂质。对散落的毒害品、易燃物、可燃物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1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所用的消防器材必须保证可靠、有效。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应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1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外,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15、驾驶员、押运员应懂得所运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措施。

  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要认真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险品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经营。

  2、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及时采取回收、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有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

  6、运输、搬运过程中应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

  7、接触危险化学品,应配备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8、新职工进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9、职业安全卫生应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本单位应对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因给以特别的关心和照顾。并努力创造良好的条件,减轻其受害程度。

  10、应保证位职工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应急管理制度

  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损害。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中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已发生的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3、本预案试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由安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其余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1)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组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5、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

  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6、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7、事故救援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接到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

  2)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时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挥成员接到报案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对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应急结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9、预案管理,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补充备案。

  事故管理制度

  1、为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发生事故后,各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救援。

  2、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3、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至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如实报告至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不得谎报、隐瞒、不报。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妥善保存现在重要的证物,并作出书面记录。

  5、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始调查。

  6、事故的处罚

  1)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事故责任人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由安全负责人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并进行

  处罚。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剧本安全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安全投入依据,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3、确定落实资金、完成时间与监管责任人。

  1)安全负责人需确保资金的支付与落实。

  2)由安全负责人监督资金的使用。

  3)专用经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年销售额中提出部分资金。

  4、各类支出。

  1)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毒口罩等。

  2)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具等费用。

  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安全教育投入,包括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对安全教育进行宣传的费用等。

  5)保险的费用,工伤的费用,事故支出的费用等。

  5、安全资金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将计划送至安全员处,由安全员整理并上报安全负责人审核。

  2)公司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3)安全负责人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4)由财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安全负责人督促、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物资是否有效合格。

  6、安全设备的审查及其他执行情况。

  1)安全员对相关资金投入的设备、设施、物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给安全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计划执行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汇报。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4工作程序:安全负责人注册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公司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5、收集整理: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并提交评估组织。整理辨识出的危险源由评估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勘查,明确有害因素。

  6、控制措施包括:

  1)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2)教育培训措施,采取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达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3)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7、风险等级的分级管理

  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有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

  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8、风险评估频次: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部门每季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措施的有效性。除定期进行评估外,应按规定进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

  9、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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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02-01

售后规章制度03-02

食品规章制度03-03

合唱规章制度01-16

物业规章制度12-20

班级的规章制度07-11

茶楼规章制度09-06

店员规章制度11-03

厨房规章制度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