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7 12:26:4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通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管理处将对内部员工之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籍此,使管理处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管理处服务水平。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员工手册》主要阐述员工在公司工作中会遇到的一系列劳动权利、劳动义务以及联系方式问题的解答,即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身份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这方面,员工通过《员工手册》的学习,可做到无师自通,了解公司的概况和作为员工所拥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员工手册》的制订有二方面的'依据。第一是依据《劳动法》;第二是依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经理致辞;

  2、公司简介;

  3、公司组织系统及主要部门结构的图示说明;

  4、劳动条例;

  5、员工福利;

  6、员工守则;

  7、奖励与惩罚;

  8、安全消防;

  9、附则。

  下面是xx物业管理部《员工手册》中有关工作守则的节录。仅供参考。

  示例:

  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大厦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大厦管理人员应事先取得大厦负责人同意,而大厦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负责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务,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询问,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须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台风袭深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坚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嗑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戴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须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需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雷暴豪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期间员工当值程序”上班,并按“台风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

  装束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净;进公司须戴工作证;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严禁无故旷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许代别人签到;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小区设备和设施:

  设备、设施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注意整理整顿;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严禁对小区内的设备乱涂、张贴;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服从上司的命令:

  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严禁在花园内吸烟;不准喧哗、赌博;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公司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和物业设施,均受到本规章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凡在厂区内停留和工作的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与其承担的物业服务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规模和运营能力,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物维护保养规定

  第七条建筑物内部管道清洁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建筑物内部外墙需要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

  第九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防雷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条建筑物需要定期检查通风、空调系统的管路和机房设备。第十一条建筑物的广告牌、招牌需要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批准才可设置。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规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为厂区内的业主和租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事业设施。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保障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厂区内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居住环境监测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及报告。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招租、入住、退租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过程。

  第四章环保规定

  第十七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等。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垃圾投放应分类、有序。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抛弃垃圾,乱丢乱扔等行为。

  第二十条厂区内设施及设备的建设和改造,应考虑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第五章安全规定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密切关注厂区内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应当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业主和租户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非法入侵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的区域、设施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工程设备的环境参数及设置。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厂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件列表

  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1.厂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建筑物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5.业主和租户公约

  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1.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指国家制定和发布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物业服务企业注册、备案等相关资质。 3.公共设施服务:指依法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公用事业设施服务。 4.垃圾分类管理:指遵循环保政策,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管理。

  第九章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业主和租户对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需要根据各项业务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2.新建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改造需要投资成本。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优化投资方案,合理规划投资方案。

  3.垃圾分类管理可能会出现投放错误、混投等问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及整治工作。

  4.建筑物维护保养的费用较高。

  解决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可以进行合理规划、节约用能、提高管理效率等方式控制维护保养费用。

  以上仅为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具体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1、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2、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

  3、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4、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5、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6、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一、拟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员工基本规范、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详细内容此处略。

  二、拟建立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包括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程序文件、管理评审程序文件、人力资源程序文件、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物业接管程序文件、服务设计开发程序文件、采购程序文件、入住管理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程序文件、不合格程序文件、数据分析程序文件、纠正防措施程序文件等。详细内容此处略。

  三、拟建立的.项目综合服务工作手册。

  包括各级岗位职责工作手册、受理事务作业规程、接待服务作业规程、服务质量意见征询作业规程、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跟班作业管理作业规程、监督投诉箱管理作业规程、受理服务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规程、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病区保洁作业规程、消毒隔离管理作业规程、医用垃圾处理作业规程、保洁设备用品及工具使用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病房清洁作业规程、治疗室清洁作业规程、手术室ICU清洁作业规程、消杀管理作业规程、公共场所定期消毒作业规程、大堂走廊楼梯清洁作业规程、办公室护士站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洁作业规程、洗手间清洁作业规程、配膳室清洁作业规程、处置室清洁室清洁作业规程、金融物资重地清洁作业规程、电器通讯设施清洁作业规程、室外清洁作业规程、化粪池排污水井清洁作业规程、垃圾站清洁作业规程、园艺绿化管理作业规程。详细内容此处略。

  四、拟建立的质量记录文件。

  因数量达几百份,此处省略。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一、员工工作纪律

  1、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2、必须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

  3、各级员工都必须切实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各级员工都应遵循逐级请示报告的原则,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5、不擅自离岗,上班不得睡觉。

  6、员工调离或辞职、辞退、离开公司工作时,应将公司配备物品、钥匙等交公司办公室。

  7、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

  1、维护大门口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及行人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仪态大方,热情、礼貌、周到地回答来访人的询问,严禁用粗言恶语对待来访者;

  3、严格把好第一关,高度警戒,发现精神病患者、衣衫不整或行踪可疑者,坚决拦阻其进入蔬菜大厦;

  4、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门前的警戒工作。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人多时要注意防止失窃,防止大门口周围有闹事、斗殴事件发生,确保门前安全。

  5、在值班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6、及时做好当班值班巡视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员私自进入。

  8、对出入蔬菜大厦的人员做好检查登记,严格按照集团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偷懒,耍滑。

  9、建立健全的防火、防盗、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发生应急事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消失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阅历),在这种状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详细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许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消失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许多冲突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许多时候消失特别状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状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阅历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应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状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靠物业公司。在这种状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公平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公平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状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大事有效避开,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气,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详细位置,一旦消失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准时出面,对大事进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掌握。同时还能够使业主熟悉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肯定强势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心情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当从制度上进行思索,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解读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新规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一、业主大会召开问题

  1、《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后30天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供报告的,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等自行书面提出成立申请。

  2、《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经费,并协助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3、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或者请求之后30天内成立筹备组。

  二、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

  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未开发物业的委员名额,以保证后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物业更换问题:旧物业被炒,2个月内须交接撤出

  1、《规定》明确,对物业企业要进行资质管理,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的物业企业要列入警示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物业服务竞标。

  2、对那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表决“炒掉”的旧物业,《规定》明确,旧物业应在合同终止或者决定之日起60天内撤出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移交有关资产、物品和费用。

  3、拒不撤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列入警示名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或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物业经营收入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1、《规定》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30%。成立业委会后,具体管理成本与经营收入比例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定。

  2、新规实施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入将重点列入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新规明确,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应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支出。

  3、《规定》还要求经营收入的收支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业主可以进行监督。

  4、专项维修金属业主所有。首期专项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造价计算的投资总额的2%,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划入专项维修金专户,并按栋(户)建账。

  五、物业违规管理规定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1、修理热线值班是物业修理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需喜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每天24 小时接听报修电话,将报修内容准时通知到修理人员,并随时做好记录。

  3、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标准用语,服务热忱不讲粗话。

  4、对修理服务范围以外的'报修,工作量小、便于处理的,通知修理工尽快解决。对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处理,可以向用户做合理解释,或者让用户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联系。

  5、负责做好修理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料工作,负责在每月初将上一个月材料的进、出、存状况统计后,分门别类报综合管理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岗位名称:值班工

  直属上级:值班领班

  管理幅度: 所属部门:维修工程部

  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保证变配电、发电机、供水、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认真执行巡视检查制度,做好巡视记录、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或向上一级通知;

  3、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6、保持各机房清洁,定时打扫卫生。

  7、及时处理业主的维修求助。

  权限 :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建议权。

  岗位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业绩考核指标:

  1、保证大厦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2、工作的出勤率;

  3、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保进行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1、坚守岗位,精神饱满,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2、认真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报警铃声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4、认真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做好访客登记、物资出门登记等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办理设备和值班情况交接手续。

  6、保管监控和消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按规定保管监控资料。 保洁员职责

  1、清扫: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地、球场、休闲场所、各层走道、楼梯、电梯底面。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墙壁、灯罩灰尘。

  2、清抹:每日清抹电梯门和轿厢、公共休闲座椅;隔日清抹楼梯扶手、单元防盗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信报箱。

  3、拖洗、冲洗:每周拖洗各层走廊、楼梯;每月冲洗道路、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建筑小品等。每月检查并疏通水沟。

  4、垃圾收集清运:每日2次收集、清运各户生活垃圾和小区公共场所垃圾。

  5、根据管理处安排,协助清洗供水蓄水设备,清掏阴井、化粪池;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

  二、文明服务细则 员工守则 总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忠诚老实,廉洁奉公。

  三、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礼仪规范

  一、服务用语:

  敬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称呼语:先生小姐太太夫人女士小朋友大叔大伯阿姨大妈 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生日快乐 欢迎语:欢迎光临

  询问语:请问,您需要我为您做点什么吗?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吗?

  操作语:请稍侯片刻,我立即为您服务。 请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打搅您了很抱歉

  感谢语:多谢您的提示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不必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告别语:再见您走好

  二、服务忌语:

  不不行不知道不可以不清楚不可能没有办法你够麻烦你意见真多下班了,明天再来你说什么声音大一点,我听不见我正忙着呢,现在没空

  三、礼貌要点:

  1、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管理处”;

  2、当业主来管理处时应说:“您好,请问有事吗”、“请坐”、“请您稍等”。严禁工作人员坐着与站着的客人交谈;

  3、当业主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4、当业主表示道歉时应说“没关系”“请不要介意”;

  5、到业主家中维修或收费时应轻声敲门,并客气地说:“对不起,打扰了”。

  6、对进出大门的人员,保安人员应先敬礼同时说“您好”,再进行询问或检查等工作;

  7、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业主同时进出门口或同乘电梯时,应让业主先行;

  8、在小区内应主动帮助业主解决困难,严禁视而不见。 八要八不

  1、要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做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2、要一切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3、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调动,不得纪律松垮、不听指挥或阳奉阴违。

  4、要廉洁奉公,不准收费不给票、私吞私分各种公款。

  5、要真诚老实,不准提供假情况。

  6、要敬业奉献,努力工作,不得作风拖拉。

  7、要团结协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诿和诬陷同事。

  8、要文明礼貌,竭诚服务,不得发生与业主打骂等现象。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

  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财务制度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业主员会成员,并享有被权;

  (六)监督业主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会的决定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会、派出所或业会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员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员会根据业主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会补充。业主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6、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员会是业主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员会是会设主任、员共七名。业主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打仗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打仗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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