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1 10:44:1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为加强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与主体

  1、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坚持检查细、分析透、整改实的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校园安全,没有管理的漏洞和盲区。

  2、园长是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和召集人,分管副园长具体负责组织安排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工作,安全员应当做好各次检查与排查全过程的记录、总结与报告。

  3、行政部门是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的牵头部门,应当在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日常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收集汇总检查结果,制定解决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保安应当对幼儿园每日定点定时巡查,巡查内容要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幼儿园有关领导汇报。

  二、时间与频次

  1、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要季节时段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常规与专项相结合,整体与局部相结合,校内与周边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检查和排查,专门的重大活动或工作,还要组织更加细密的检查。

  2、学期开学、结束前后,重大节假日放假前,组织大型活动,潮汛雷雨台风期间等,都是开展安全检查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重要时段。

  三、重点与内容

  1、幼儿园至少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做到校园人与物的全覆盖。

  2、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的重点在于涉及师生生命安全与幼儿园财产安全的各类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坚固可靠、食物食品饮水的卫生和矛盾纠纷的解决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对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人员配备、任务分工等建章立制情况的检查。

  4、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如防范楼梯拥挤踩踏、防火责任、幼儿上学放学的管理、门卫保安等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

  5、对幼儿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6、对屋面、楼顶、防雷、外墙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墙体结构及附属物稳定、牢固程度开展检查。

  7、对室外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进行维护检查。

  8、对于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110报警器等各类报警设备要时常检查和测试,确保工作正常。

  9、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排查各种火灾隐患,检查用火点、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设备。

  走廊、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检查楼道内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等使用完好。

  10、对流感、手足口病等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宣教情况、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

  11、对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资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采购、索证、贮存、留样等环节的规范性,以及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方式与做法

  1、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坚持动态化、常态化,落实在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教职工的日常工作中。

  2、对幼儿园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岗位责任管理教师应当每日查,分管领导或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周查,主要领导应当每月查。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密切注意和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发现幼儿有行为举止、身体健康、心理情绪上的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心理疏导、身体检查、送医救治、联系家长等各项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要使用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手册》,安全检查情况必须及时记录,由责任人签字。

  记录要求完整、规范、正确,形成安全台帐,由专人整理、保管。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一) 餐厅厨房安全管理环节

  厨房里的不安全因素环节众多,从菜品的加工到销售过程中都隐藏着不安全因素。厨房管理者应重视、警示、培养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重要在以下环节采取预防措施:烫伤、扭伤、跌伤、刀割伤、电器设备造成的事故;防火与灭火。

  (二) 餐厅厨房安全管理规定

  1. 所有在岗厨师在上岗前对厨房的所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方可使用。对各种机械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 厨师使用的各种刀具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时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不准随意拿刀吓唬他人,或用刀具指对他人,收档后应将刀具放在固定位置存放,厨师不准随意把刀带出厨房。

  3. 个人的专用刀具,不用时应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4. 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 每天收档后逐一检查油路、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与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禁私自进行处理。

  6. 平时禁用湿抹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自接电源,不准带故障使用设备,班后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7. 厨房如发现被盗现象,值班人员或发现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上级处理,并及时协助领导了解情况。

  8. 掌握厨房和餐厅内消费设备和灭火器材的安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每天对电源线路要仔细检查,发现超负荷用电及电线老化现象要及时报修,并向上级汇报。

  9. 一旦发生火灾,应迅速拨打火警电话说明期货位置,部门,设法灭火,根据火情组织引导客人安全疏散。

  (三) 厨房防火管理细节

  1. 使用酒精炉时不要往正在燃烧的酒精炉内添加酒精,备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过两天的用量,放在备餐间由专人保管,总备用酒精由仓库管理部负责保管。

  2. 使用液化气鲍鱼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气瓶,发现漏气立即停止使用。开炉时先点火后开启,点火后才能推入餐厅,使用的小气瓶要由专人管理。

  3. 各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先点火种后开气,下班后腰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4. 餐厅营业时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5. 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厨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6. 热油炸开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四) 厨房防火检查细则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厨房晚班下班前应细致检查,熄灭火种,关严各油、气阀门、无漏油、漏气现象。

  3. 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清除工作台上的各种油污,定期对抽油烟机进行清洁。

  4. 严禁员工在工作时抽烟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学问宣传栏、开展学问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需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别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觉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根据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状况准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状况通知,若发觉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准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觉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准时整改的,依据奖惩制度赐予惩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掩盖。

  (四)消防掌握中心管理制度

  1、熟识并把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精确快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联系方式。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等状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觉设备故障时,应准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准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联系方式,非消防掌握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觉火灾时,快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联系方式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干净、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修理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觉异常准时支配修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与,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依据不同状况打算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觉丢失、损坏应马上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准时予以消退。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觉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状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状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退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准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四周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照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需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需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当。

  2、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依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进行一次防火、灭火学问考核,考核优秀赐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细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专心总结预案演练的状况,发觉不足之处应准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需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修理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根据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根据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状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解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协作安全小组、修理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修理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四周根据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解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修理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

  一、市场全部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学问和管理力量。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学问,熟识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地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装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运用的触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装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运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运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运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布置特地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催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照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根据运用规章佩戴、运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

  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常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刻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按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伴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答应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听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赐予行政惩罚。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

  1总则

  1.1为了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车辆财物损失,保证公司日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交通管理实施细则。本公司所属部门、分厂(分公司)(以下通称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2公司成立以分管副总经理为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实行统一领导,并确定人武保卫部门为交通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有车辆的单位应有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

  2交通安全管理内容

  2.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2.2组织驾驶员年审,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活动,包括组织驾驶员学习职业道德、交通法规、交流驾驶操作技能,分析典型事故案例等。

  2.3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包括年检、年审、临时抽检等),确保车辆完好。

  2.4加强公司内道路标志管理,做到交通标志明显清晰,随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道路畅通无堵塞,防止事故发生。

  2.5负责对公司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裁决和处理。

  3交通安全教育

  3.1教育对象:重点为各部门机动车辆驾驶员(小轿车、面包车、客车、卡车)、摩托车、特种车辆(堆垛车、吊车、电瓶车、铲车)驾驶员,非机动车(自行

  车、三轮车、电动车、助力车、板车)骑车人。同时负责对广大员工的交通安全进行教育。

  3.2教育内容:有关交通事故法规和法则,车辆(人员)交通安全常识,上级有关交通事故的通报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另外,要突出抓好特殊情况下的交通安全教育:诸如季节变化及冬令对人及车辆影响的行车安全教育,长途开车安全教育及危险品运输前的安全教育等。

  3.3教育时间:全年一般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季节变化安全教育不少于10小时;冬季行车安全教育不少于15小时;长途运输和运输危险品前的安全教育不少于2小时。

  4机动车辆管理

  4.1汽车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出车时必须带全各种证件,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4.2出车前细心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不带故障出车,做到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随车工具、附件齐备完好。

  4.3开车时要集中精力,随时做好发生应急情况的准备,坚持做到“八慢”、“六不开”,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开“违章车”。公司辖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公司大门、车间、库房时,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4坚持车辆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要求: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四净(油净、水净、空气净、车辆净),各种零部件完整无缺,车辆附属装置配备齐全,操作灵敏。

  4.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如喇叭、灯光、转向制动器等有故障的车辆,严禁出车。

  4.6外出车辆当天应返回公司的,返回后应按指定地点或车库停放,严禁车辆在公司外停留过夜。

  4.7建立机动车辆档案。其内容包括:各种车辆随车技术文件说明书等;历次大修时间及更换的零部件记录;车辆事故及修复情况等。

  5非机动车辆管理

  5.1新购非机动车辆(含助力车、自行车、三轮车、板车)须按时办理手续后方可行驶。

  5.2牌照应放在明显位置,证件应随身携带。

  5.3非机动车的铃、闸、锁齐全完好。

  5.4行驶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公司外部必须服从公安机关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在公司内部应服从统一管理。

  6交通安全管理

  6.1交通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6.1.1各种车辆出车,必须有出车单,驾车人必须具有驾照,严禁酒后驾车。

  6.1.2车辆驾驶员不准随意将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

  6.1.3承接外出运输任务车辆驾驶人员,不准擅自捎货、带客。

  6.1.4出车中途停车,应断油停电、关锁门窗,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6.1.5装载危险品时,应自觉遵守危险品装载规定,严禁和其它物品混装,押车人员不得私自离开车辆。

  6.1.6行驶中严禁超载、超高、超速、超长、人货混装、驾驶室超员。

  6.2长途车安全管理要求。

  6.2.1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6.2.2需日夜兼程,执行紧急长途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

  6.2.3公司领导出长途(沪宁线以外)持证驾车时,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随同外出,原则上不独立驾车。

  6.3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要求

  6.3.1各部门、分厂(分公司)对本部门骑非机动车的员工,要经常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交通法规。

  6.3.2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推行(上下班高峰期除外);行驶中不准双手脱把、不准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肩或曲折竞驶;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探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不准在公司范围内学骑自行车、助力车和三轮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在公司行驶时禁止带人。

  6.3.3在公司内严禁强行拦车、爬车、跳车、设置路障、乱堆物品。

  6.3.4上班时间内部联系工作,一律步行,不准启用已经停入车棚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车辆代步。

  6.3.5经过检验合格的三轮车、板车,需二证相符方可出大门,无证车辆严禁进出公司大门。

  6.3.6全体员工应当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带头遵照执行。

  6.4电瓶车、铲车交通安全管理要求

  6.4.1必须定期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

  6.4.2电瓶车、铲车严禁带故障出车。

  6.4.3喇叭、刹车、灯光、转向系统确保有效完好。

  6.4.4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无证人员严禁驾驶。

  6.4.5公司内运输的电瓶车车厢上不准带人,没有驾驶室的铲车,严禁在驾驶员旁坐人。

  6.4.6各级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无证人员开车及在车辆不良情况下开车。

  6.4.7车辆所属部门领导要加强对公司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日常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定

  6.5公司内道路管理要求

  6.5.1保持道路路面平整清洁,不准在路面上随意打洞挖坑,不准随意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或杂物,保持车辆畅通无阻。

  6.5.2在道路旁种植的树木花草,不得妨碍交通标志、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的通行,严禁损毁或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牌。

  6.5.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划定安全通道,通道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应当保持通畅无阻。

  6.5.4任何部门、分厂(分公司)和个人,未经人武保卫部门的同意,不准占用道路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挖掘路面、乱倒垃圾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6.5.5工程修建、作业施工,需要占用或挖掘道路时,须经人武保卫部门批准,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方可施工作业。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恢复道路应有设施,其他部门一律不许任意占用和挖掘道路。

  6.5.6严禁使用非规范运输工具,造成路面损伤。

  6.5.7严禁车辆行驶途中抛洒滴漏,严禁损坏绿化、撞坏路侧石或造成交通设施及公司财物损坏。

  6.5.8严禁各种无牌证的机动车辆在公司辖区内行驶和驶出公司外。

  6.5.9摩托车、轻骑、助力车、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可从人民西路107号大门进出,除外一律从运河东路125号大门进出公司。车辆在进入公司大门时要按示意停车或减速行驶。进入公司要按交通路牌标志行驶。

  6.5.10中央大道严禁停放车辆装卸货物。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外单位车辆、私家车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应停放在指定区域;摩托、轻骑、助力车、自行车进入公司后,必须按指定地点、车棚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严禁停放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办公室。

  6.5.11各种机动车辆在公司辖区不准乱鸣喇叭,不准安装高音或怪音喇叭。

  6.6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二轮;轻骑、厂内机动车) 6.6.1本公司员工自费培训驾驶员,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驾驶证后,必须到公司保卫部门车管员处填表登记。汽车驾驶员要与公司签订责任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才能列入公司统一管理范围。

  6.6.2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培训兼职驾驶员的(包括自费培训),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列入统一管理范围。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应与公司签订责任协议书,明确本人应承担的责任。因公驾车需经领导批准方能开车(自备车例外)。

  6.6.3公司领导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无特殊情况,一般自己不要独立驾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6.4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些车辆留给领导待用,做到专车专用,以便于更好熟悉车辆性能,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在不熟悉、不同类型车辆性能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6.6.5各类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各种交通规则,做到不违章,不违纪,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

  6.6.6汽车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月的驾驶员教育活动,特殊情况履行请假手续。自费培训的驾驶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由个人自己解决。

  6.6.7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驾驶员年审工作,自费培训的驾驶员年审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

  6.6.8驾驶员停驾1年以上,再从事驾驶工作,应参加市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考试,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7交通事故管理

  7.1交通事故报告

  7.1.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

  7.1.2以最快的速度,向有关部门报告下列情况:

  a厂内交通事故,一般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由生产安全部门归口。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生产安全部门报警,同时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通知人武保卫部门。人武保卫部门应协助生产安全部门一起调查、处理。

  b社会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局“110”报警,并迅速通报人武保卫部门。人武保卫部门接报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同时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生产安全部门。

  c凡交通事故有伤员时,首先尽力抢救伤员,并要做好现场标记。

  d交通肇事如有人员死亡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现场严禁移动。

  7.2交通事故处理

  7.2.1公司内交通事故,由保卫部门、安技部门组织现场勘察,调查分析责任,以责论处。

  7.2.2社会交通事故,原则上由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人武保卫部门应积极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涉及人员伤亡,生产安全部门应迅速介入,以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7.2.3发生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事故情节和损失大小,负一定的经济责任。

  7.2.4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承担应负有经济责任外,另根据事故情节和损失的大小,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2.5自行驾车干私活或私开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交通安全奖惩管理

  8.1公司贯彻执行国家与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考核的各项规定。

  8.2公司的各级领导应当重视和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全体员工(含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到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8.3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凡属公司拥有的各种汽车、电瓶车、铲车和非机动车辆,以及员工个人拥有的'摩托车、轻骑、助力车、自行车等均为目标管理范畴,目标管理由人武保卫部门统一筹划与组织考核。

  8.4公司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采用平时考核与部门经济责任制挂钩、工作效绩与个人奖惩挂钩,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

  8.5公司交通安全目标管理的奖励条件与待遇。

  8.5.1有以下表现行为的,应当给予奖励:

  a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者;

  b安全行车无事故,无记录,并按要求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者; c爱护车辆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章法则,保持车容整洁、状况良好,不带故障出车者;

  d在行车过程中,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事故成绩突出者; e在车辆维护保养、年检过程中,注意质量,及时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 f在车辆管理中,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者;

  g在安全行车、车辆管理中,有较大发明和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者; h工作态度良好,按时完成运输任务,节约用油及材料成绩显著者:员工个人在评获安全奖励时,必须同时具备交通安全无事故的条件。

  8.5.2奖励待遇分为发给一次性奖金、表彰、记功、晋级、授于荣誉称号。

  8.6公司交通安全目标管理的处罚细则

  8.6.1有下列表现行为的,必须给予处罚:

  a未贯彻国家交通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车辆管理制度贯彻不力,车辆管理混乱,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者;

  b不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各类交通事故责任者;

  c违反车辆管理规章法则,违章指挥而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者; d因严重违反车辆管理制度,如酒后驾车、带事故隐患行驶、开私车、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等造成事故的;

  e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或私自驾驶外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f公司所属员工违反交通管理制度或引起交通肇事的; g各部门、分厂(分公司)隐瞒不报所在单位的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的。

  8.6.2处罚定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3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8.6.4经济罚款包括

  a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各类罚款总额的10%处以罚款(根据车辆价格、新旧、好坏,以1500元为最高额度); b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按总额的7%处以罚款; c驾驶员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按总额的6%处以罚款; d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按总额的4%处以罚款; e违反第8.6.1条款中,第a、b、c项按总额的2%处以罚款;并对所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扣分;

  f违反第8.6.1条款中,第d、e.f项的按总额的20%处以罚款,单位内部扣证2个月;

  g违反第8.6.1条款中,第f、g项的给予100~500元罚款,上级主管机关对公司处以罚款金额的30%,由肇事者个人承担,其余由其归属部门承担; 8.6.5员工个人罚款在其工资奖金中扣除,部门罚款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应得奖金总额中扣除。

  8.6.6罚款收入列为专项奖励基金,凡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公司人武保卫部门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奖励。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焊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维修。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电气焊安全操作制度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围上挡板使人体及眼睛免受强光影响,并打开通风设备,保证良好通风,在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2、工作前必须检查清理焊接点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保持工作面整洁,工作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配备专人看火。

  3、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部位是否漏电,漏气、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乙炔、氧气等设备必须检查各部位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碰击、振动和强光下暴晒。使用后各种气瓶必须保持留有1-2个大气压。

  5、在煤气、乙炔、氧气管和贮存过易燃物品的金属容器焊接时,必须清洗(用肥皂水或水清洗),并用蒸气和压缩空气吹净,容器所有通气口打开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6、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金属管上。

  7、清除周围易燃物品。

  8、电极夹钳的`手柄外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立即更换。

  9、电焊导线不能从乙炔氧气管道附近通过或放在同一沟内。

  10、焊接大件及加温厚重零件时,须配备搬运人员,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11、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该在容器外面设一人监护。

  12、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13、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阀门,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14、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附件严禁有油脂沾污,严禁使用带有油污的工具开启或调整氧气瓶阀门。

  15、在氧气瓶上减压时,人应站在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阀门时应慢慢进行,然后慢慢拧紧减压器调节螺栓,达到焊接时所需要的压力为止。

  16、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必须竖置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17、氧气瓶严禁在强日光下暴晒,震动和其它热源附近贮存,氧气瓶存放室温不得超过39度。

  18、乙炔、氧气管道每年应清洗试压一次,压力表每6个月核对一次。

  19、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焊工做到执证上岗。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8

  一、基本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二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三 、中频感应炉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四 、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五、砂轮机操作规程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六、热处理炉操作规程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七、喷枪操作规程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班组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1、班组长是班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各项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明确他人代管安全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3、班组分散作业时,明确每项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4、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量化、细化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书签订到个人,每月考核一次,奖惩兑现。

  第三条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1、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及每个员工的安全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分工。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2、健全班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3、建立安全工艺技术交底制度。

  4、建立安全确认为内容的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班组安全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及报告情况;职工违章、安全日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将原始记录统计汇总、建立台帐。

  第四条新工人入厂和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1、新进、转岗、复岗员工培训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新职工或转岗职工上岗前须经班组进行不小于40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设备、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与本岗位有关的事故案例教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及本岗位三规一制》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3、休假一个月以上复工人员,上岗前需经班组进行不小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近期安全动态或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本岗位生产环境变化和不安全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岗位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等,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

  4、新生产工艺、技术或设备更新改造投产使用前,必须对岗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考试合格后上岗(考试卷作业区保存)。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物品危险危害特性。

  5、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再培训和教育,使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

  6、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岗位应急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学习档案。

  第五条班前会安全教育标准

  1、结合作业区要求开展三规一制每日一学,每天班前会都要组织学习抽考与当天工作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制度”条款,并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2、对昨天安全方面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将总结内容记录在《班前会记录本》相应栏目内。

  3、班前安全讲话,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教育:

  一是根据当班安排各岗位工作任务,把所有岗位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都考虑周全,然后有针对性的对每个岗位提出安全事项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环境和当天天气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结合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近期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教育。

  第六条班组安全活动标准

  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小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作业区作业长(或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2、安全活动内容

  有各作业区(或承包商单位)拟定安全活动主题,下发至各班组。

  (1)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2)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有关精神;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辨析不安全隐患,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3、每次活动必须全员参与,并有发言记录,签到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4、对因故没有参加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七条班组互保、联保标准

  1、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或工作任务情况明确当天互保或联保对象,多人以上作业实行互保同时还要明确联保作业,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2、互保、联保双方都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工作中发现对方又不安全行为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提醒,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互相关心、互创安全作业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弧线监督,督促对方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规程;

  4)互相保证:工作中互创条件,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事故。

  第八条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1、班组长要按照“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组织安全检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天开好班前会。班前会结合当天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待注意事项。

  2、岗位在班前要对工作区域、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巡检,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3、班组长要检查督促班组成员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

  4、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班组长要对岗位检查上报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5、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确认后方可使用。

  6、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档案。岗位和班组长所查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要记入【班组工作日志】,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同时注明接受人姓名和职务。

  第九条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1、上岗前必须精力充沛,不准疲劳作业;

  2、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和连班作业;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安全用品、用具,员工必须熟知劳动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按规定认真落实岗位面对面交接班;

  5、岗前或工作中认真巡检,班组内各种设备、工具、车辆安全防护装置以及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隐患作业。

  6、生产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渣、无杂物、物料工具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符合“6S”标准要求。

  7、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现象。

  8、班组人员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9、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0、新上岗职工(含转岗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11、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以及应急提示卡。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十条班组记录标准

  1、每个班组必须建立“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岗位交接班记录”,记录填写要真实,字迹工整、内容充实、保存完好,不得伪造、乱涂乱画。

  2、作业区每周对“班组工作日志”、“班组安全教育记录”、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检查签认一次,部门每月检查签认一次。无论哪一级检查,必须签署检查意见、检查单位、职务、姓名及检查时间。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0

  1.岗位责任制

  1.1司炉工为锅炉岗位第一责任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锅炉运行记录完备,所有记录都需有当班人员的签字。

  1.3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4接班前按规定巡检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燃气管道、蒸汽管道

  等装置情况,交班时要核对记录,清点用具。

  1.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安全生产。

  1.6锅炉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1.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等措施,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2.巡回检查

  2.1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2.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2.3检查水温水位,给水泵轴承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锅炉压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气管道阀门每个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检测试验,燃气管道法兰每个月做同样试验一次。

  3.定期维护

  3.1安全阀手动放气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试验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3.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一次冲洗存水弯管,并在刻度盘上划标工作压力红线。校后铅封。

  3.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3.4锅炉、安全阀和压力表每年进行一次法定校验,取得校验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使用。

  3.5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烟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锅炉的显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4.2交接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4.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锅炉燃烧、压力、水温正常;

  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锅炉本体和附件设备无异常;

  锅炉运行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4.4.2五不交:

  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锅炉本体和附件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接;在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

  接班人员不到位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称:燃气蒸汽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编号总页数SG01-57共3页制订部门实施日期设备部

  4.5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得擅自离岗。

  5.安全防范

  5.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准擅自进入。

  5.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锅炉操作技术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3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开关、设备等。

  5.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锅炉房配有消防器材,责任人需认真管理,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5.6锅炉房内动火作业需到安全员处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5.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应急处理

  6.1超压

  6.1.1超压现象:

  ①压力表指示压力急剧上升超过锅炉最高容许压力。锅炉汽化引起超压时,压力表抖动甚至压力表晃动;②安全阀起跳;

  ③系统局部变形、泄漏或开裂。

  6.1.2超压处理:

  ①停止燃烧设施的运行;

  ②锅炉超压时,如安全阀未起跳,应立即手动打开安全阀泄水降压;

  ③因定压装置失效,而引起超压时,应对压力控制系统从新调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现象:

  ①爆管时,有爆破声并可听到水流的喷出声;

  ②炉膛由负压变正压,且有蒸汽、烟气和水,由炉墙各孔门喷出;

  ③炉膛火焰发暗,燃烧不稳定或熄灭;

  ④排烟温度下降;

  ⑤锅炉压力下降,补水后压力仍下降。

  6.2.2爆管处理:

  ①水冷壁管或对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较小,还能维持运行,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后停炉;

  ②虽经补水,但压力仍然不能维持,或其它原因无法运行时,应立即紧急停炉;

  ③停炉后,应关闭锅炉的出水阀门与回水阀门。

  6.3立即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温度急剧升高,而水位明显下降;

  ②补给水泵失效时;

  ③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④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⑤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时;

  ⑥燃烧设备损坏,外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严重威胁锅炉安全时;

  ⑦燃气泄露报警,排除误报警后。

  6.4燃气泄露报警

  若燃气泄露报警仪报警,当班人员要立即查清报警原因,排除误报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①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停炉;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组长:成员: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消防主管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计划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七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章消防要求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5、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6、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六章制度

  第一节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三节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四节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节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7、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六节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节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八节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七章宣传与培训

  1、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2、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3、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爱护、改善劳动条件,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依据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听从安全的需要,完成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赐予嘉奖,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赐予严格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讨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需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精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需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帮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常常深化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爱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担心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刻报告领导研讨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帮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与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帮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时完成。

  8、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讨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应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帮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常常检查、催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装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惜生产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及劳动爱护用品。

  发现担心全情况,按时报告领导,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需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转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需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别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需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装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装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运用,常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装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装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装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爱护,绝缘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爱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运用密闭型电气装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装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装备,应采纳安全电压。电气装备必需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装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布置劳动爱护设备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爱护设备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检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需有防护设备。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充足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备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需实行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强化管理,必要时施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答应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需根据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需相应实行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牢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需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常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肯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坚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留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根据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运用、废品处理等,必需设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退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装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需实行妥当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修理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需是取得国家有关答应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建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修理保养点或正式托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运用必需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运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知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修理、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强化电梯的管理、运用和修理、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刻消退,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修理、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需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修理、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需教育职工正确运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常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实行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施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刻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按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确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同学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布置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施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别工种和装备的操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担心全隐患,必需按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刻报告安委办统一布置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工程列支。

  十、嘉奖与惩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根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力量;

  4、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主动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削减,安全生产工作成果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主动学习安全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3、坚定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别奉献的,赐予特别嘉奖。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单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惹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赐予批判教育、经济惩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惩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装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装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与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装备、设备或劳动的条

  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惹事故所受的损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到达重伤程度的失能损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看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损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损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

  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缺乏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XXX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XXX万元的事故。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3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游泳池负责人岗位职责

  2)全面负责游泳池内各项管理工作

  3)做好个岗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分工、检查、考勤和监督工作。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每天的池水检测、场地卫生及设备维护工作。

  5)做好游泳池与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6)及时处理、汇报游泳池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2、救生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管理开放性游泳池救生员及安全救护人员的救生工作,保障泳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触发救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自觉遵守救生工作原则,立足于防,认真细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救生员、安全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如下:

  1)持证上岗、热爱生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2)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3)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教练、不擅离岗(换岗、串岗);

  6)不携带与值岗无关的物品上岗;

  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

  8)发生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3、水质管理

  水质处理员应通过水质处理知识,技术技能的专项培训,并树立工作认真和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的良好心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水质处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标准,对池水进行处理。

  2)水质处理员应精通各种药剂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严禁对池水乱投药、乱处理。

  3)水处理工作人员应善于观察池水的水质变化,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投药后的投药设备及投药桶应及时清洗干净。

  5)配合吸污工作人员搞好泳池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水质处理员对当天的水质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水质及浸脚池到笔记记录及公布当天水质检测情况。

  7)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票额与现金相符。严禁出现收钱不给票的行为。

  3)服务员必须在售票前验明参泳者的健康证件,无健康证者,一律不得售票入池。

  4)服务员在每天闭场后,必须及时清点票额及现金,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现金、门票。

  5)负责搞好岗位及安排的卫生工作。

  二、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客人向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游泳池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几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游泳池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顾客公共卫生指引:

  1)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6)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5、发生健康危害事故时,游泳池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6、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早上男、女更衣室卫生工作清洗、消毒)→浸脚池卫生工作(清洗、换水、加消毒药)→泳池地面卫生(清扫、冲洗一星期3次、消毒)→开放的卫生保洁工作(随时清扫地面、清理水面漂浮物)→闭场后卫生清洁(包括游泳池、地面、通道、更衣室、浸脚池)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3.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蛀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安全负责。

  5.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

  6.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或不服从管理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7.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8.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域。

  9.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行情况及其它维护管理情况。

  10.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五、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通风系统的顺畅,保证空调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此空调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六、划卡制度:

  1、儿童卡:

  身高在1.3米以下的为儿童划卡为:1人/1次,身高在1.3米以上的划卡为:1人/2次。

  2、卡:1人/1次,儿童划卡:2人/1次,若只有一名儿童则划1人/1次。

  七、客人来馆游泳流程:

  1、前台办理手续(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儿童:

  1)、监护人与儿童都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与儿童各划各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监护人未买游泳卡儿童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不划卡,但必须换本馆拖鞋。儿童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注:

  1、从即日开始,办理儿童卡客户必须同时办理卡。不办理卡之儿童拒绝办理儿童卡。

  2、进入游泳池区客户必须换本馆提供之拖鞋经浸脚池进入池区。

  3、游泳客户必须沐浴、更衣、带泳帽经过浸脚池消毒方能下水游泳。

  八、游泳池安全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负责人:xxx

  组长:xxx

  救生员:xxx

  监督人:xxx

  2、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当游泳池发生溺水事故时,岗位救生员应立即进水抢救溺水者;将溺水者拖带上岸,由组长及救生员进行现场抢救,抢救方法包括倒水、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抢救技术方法,现场抢救不能间断,直到溺水者苏醒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交接为止。

  2)在现场抢救同时,在场工作人员应配合抢救,马上拨打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能让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争取更快赶到事故现场急救,并维护现场泳客秩序。

  3)通知游泳池负责人尽快到场负责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保护现场及做好防范、防止事故的继发。

  4)当发生死亡或同事发生3名以上(含包括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通知报告当地、体育、卫生等部门,做到及时处理、妥善安排。

  5)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组长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的安排及离场秩序,做好事故发生笔录及现场目击笔录。

  3、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在业务上不断提高自身抢救能力,学习科学的抢救方法知识、责任心强,应抱着救死扶伤,拯溺救难得高尚品德。

  4、经常性对现场抢救知识、技术,技能进行练习演练,复实践,自我提高。

  5、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配。

  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事故、重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安全生产事故或重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二条 安全事务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置安全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四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二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三条 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四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五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三条 对重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安全事务部填写。内

  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安全事务部。

  第三十四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三十七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八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三十九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一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章、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四十五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四十六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四十七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事故应由副总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重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员会处理。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一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或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贵阳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北京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4

  □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5

  游泳池是健身娱乐的重要公共场所。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顺利地开展健身运动,满足广大业主健身的需求,遵守开放活动时间的秩序,防止人员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爱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专人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悬挂“入场须知”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3、对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自觉禁止入内。如会所发现以上患者有权禁止其进行游泳活动。

  4、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5、游泳池遵守规定:

  <1>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3>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5>未成年人活动时,家长或保姆要保护孩子的安全,不得进入深水池,不得在池边追逐、打闹。无家长、成人陪同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7>严格控制场内人流量,绝不能超出核定人数,防止事故发生。

  <9>经营场内各类警示牌(救助人员标识统一、水深水浅、更衣室、救助区、儿童池、紧急电话、安全宣传标语、禁止标识等等)明显,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三、游泳场所设施器材的管理制度

  泳乐设施保养维修作业指引提要:泵流体噪音大:检查吸水管是否漏气,回水有无汽泡,修理可能漏气的部位、吸水管件、滤净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检查滤净器滤网是否干净

  (一)、目的

  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管理处泳池、喷泉设施保养维修作业。

  (三)、工作程序

  1 泳池泵、喷泉泵维护检修

  2 每日维护检修:

  A. 每二个小时检查一次水泵的运转情况,查看电机温度及各仪表数据是否正常。

  B. 排除不正常漏水现象。

  C. 检查润滑油是否足够。

  3.季度维护检修:

  A. 检查联轴器是否完好。

  B. 检查主要部件连接螺栓、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4、每年度维护检修:

  A. 检查密封环磨损情况。

  B. 更换密封填料。

  C. 检查轴承的磨损情况,更换润滑油。

  D. 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做好除锈油漆工作。

  5、常见故障处理:

  A. 吸不上水:吸水管是否漏气;滤净器是否有杂物堵塞,安装位置是否准确;锁紧滤净器上盖;锁紧所有吸水管的联接件;更换泵的密封垫圈;打开滤净器,灌水;打开所有关的阀门,清洗滤净器,拆开水泵,清除堵塞物。

  B. 电动机不转时处理:检查电源开关;检查保险丝和断路器;检查控制箱电动机线路;泵卡住时,应关掉电源,用手转动泵的联轴器,若转动不自如,需检修泵。

  C. 流量降低处理:检查过滤器是否堵塞,若过滤器压力表压力很高,比正常动行压力高07公斤左右,则需进行反洗;检查滤净器滤网是否堵塞,清洗滤网;检查吸水管是否漏气修理;检查阀门开关、管路是否堵塞;检查泵叶是否反转,若是应掉换三相动力线中的任何二根线;检查发动机是否过热,检查工作电压是否正常。

  D. 泵流体噪音大:检查吸水管是否漏气,回水有无汽泡,修理可能漏气的部位、吸水管件、滤净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检查滤净器滤网是否干净,阀门是否都全开;拆开泵,排除泵叶轮上的外来物;适当关紧出水阀门增加出水管压力,减少出口流量。

  E. 电动机过负荷装置跳闸时处理:检查线路是否连接错误;用万用表检测电源是否缺相;电动机运行电流是否超过额定电流;热继电器的整定值是否合适;检查泵轴是否有卡住叶轮不规格,若有拆除处理。

  6、泳池维护工作

  7、池面日常维护:每天在开放前应吸尘及清理池面杂物。

  8、水下灯更换

  泳池放水,拆密封罩,更换灯泡;喷水池水下灯,将灯拉出水面,打开密封压盖、玻璃罩,更换灯泡。

  9、管理员每天对泳池的管理记录在《泳池日常运行记录表》。

  10、保护游泳场所的各种设施,延长游泳池的使用寿命,并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1、有关管理人员和救护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器材的使用及损耗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以便作相应处理。

  12、日常记录《泳池日常运行记录表》

  F、特种设施另制定制度

  (四)、游泳池资料管理

  游泳池开放后,要逐日填写游泳池的管理日志,记录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等情况。

  四、游泳池救护员管理制度

  1、救护人员(救生员、急救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3、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业主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4、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5、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业主的.安全负责。

  6、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7、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8、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

  10、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制分布图),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饮酒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

  11、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12、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转情况及其他维护管理情况。

  13、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14、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15、做好水的净化处理工作,熟悉循环过滤系统的使用。

  人员责任:

  主管():具有长期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经验资质;拥有中级救生员资质;担任过游泳池救生组长。兼任救生组长,游泳池日常救生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协调者。负责游泳池开放程序的施行。由主管直接领导,统计救生员出勤、上岗、待命、训练情况;做好救生器材的维护管理。负责向主管正确反映游泳池开放工作情况。开放期间做好游客安全宣传服务。

  救生员():具有救生工作上岗资格。执行中心和上海市游泳救生协会的各项规定,服从主管工作分配。对游客安全负责,为游客提供游泳服务。

  水处理员():由具有室内游泳池水处理工作经验及资格者担任。在主管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游泳池水质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维护加热、净化设备的完好。

  医务():由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者;经过游泳场所一般性培训担任。由主管直接领导。做好开放值班工作,维护医疗器材,保证正常使用,员工健康统计、咨询、员工病假确认。

  广播员():负责广播宣传和即时对中心其他部门的联络。

  保洁管理员():负责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救生工作、宣传游泳安全注意事项、向游客提供使用说明服务。

  验票员():严格按照“进场人员须知”要求进行放人,观察询问不符该项目活动条件的人员,特别是老弱病残的、未成年的(要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酗酒的等等。在开放前必须要在救助人员全部到位之后,方可开门放人入场。

  五、游泳池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五(一)、定义:游泳池溺水事件是指游泳池在营业时间,出现有人在水里无法游泳,正在沉入水里或已经沉入水里的紧急情况。

  五(二)、目的:确保游泳池出现溺水事件时,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

  五(三)、适用范围:游泳池管理。

  五(四)、职责:

  1、救生员负责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拨打120急救电话,直到120救护人员来到现场才停止,抢救移交给救护人员。同时,拨打110警务电话,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

  2、前台工作人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拨打急救电话协助救生员抢救溺水者。

  3、主管负责通知管理处指挥中心呼叫巡逻队员到大门岗位接应120急救车,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救生员抢救溺水者。

  4、泳池领班,客服主管负责协助事件的处理,直辖市家属关系及安抚家属。

  5、管理处指挥中心负责人负责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完抚家属,将事件上报各级领导。

  五(五)、程序

  1、救生员一发现有人溺水,判断溺水者情况,可充分利用救生器材(救生圈、杆、绳)营救溺水者,在离池岸较近距离发生溺水事帮时,救生员可用水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如溺水者无意识应实施水中营救,立刻跃入游泳池,一手拉住溺水者的头发或将另一只手反抱住溺水者的两个腋窝,将溺水者拖到游泳池边上面,同时呼叫同事(另一名救生员和前台工作人员)协助。

  2、如溺水者不醒人事(无声音,手脚不动),前台工作人员、救生员分别负责

  以下工作:

  2.1救生员负责第一时间抢救溺水者,并呼叫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救生员:对溺水者进行抢救,将溺水者平放在地面上,身体平直无扭曲,将溺水者头侧向一边,清理口腔异物,压头抬颚,保持头向后爷,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吹两口气,再对溺水者的心脏按压30次,直到溺水者恢复呼吸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另一名救生员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围观人群,并尽快有序地将泳客清场。

  2.2泳池前台人员负责打120急救电话,说清楚出事地点,另一名前台工作人员通知管理处指挥中心安排巡逻队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维持好泳池的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游泳池。

  2.3管理处指挥中心接到游泳池的通知后,立刻呼叫巡逻岗去大门口接应救护人员尽快到泳池,马上赶到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控制现场围观人群,协助救员尽快把沪客有序地清理现场。

  3、了解溺水者家庭及联系电话情况,指挥中心或沪池及时负责通知家属,安扶家属。

  4、指挥中心负责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接到通知后马上赶到现场。

  4.1泳池领班、客户服务主管协助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及安抚家属。

  4.2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事件的处理,协调家属关系,并安抚家属,让游泳池保持正常秩序,在得到溺水者的抢救结果后将事情报告上级领导。

  做好相关记录,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六、游泳开放管理

  1、人员配备

  室内游泳池应该视开放和安全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救生员配备必须符合《游泳池开放管理条例》的要求,淡季为了节约开支,保证布岗所需救生员;旺季使用临时救生员,以补充安全观察人数。主管可在救生员中产生。水处理员一名(或与水质监管部门签订《义务协助书》)监测水质,保证水质安全,应视水处理周期性。医务人员配备一名,坚持经营时间在岗,保证开放需要。

  2、开放时间

  在游客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心具体情况、开放成本制定。淡季应保证会员游客的锻炼需要为主,比如开放早、晚场,工作人员实行两头班制;旺季应保证营业额能够均衡整年收支,比如延长开放时间,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3、开放程序

  A、开放前:主管向全体救生员作班前报告。当值主管检查游泳池设施、水质、救生器材;询问医疗器械备用情况;安排救生员上岗。待命主管带领待命救生员进入医务广播室,待命主管在救生员上岗后,由医生播放广播,更衣室保洁管理员放人。

  B、开放中:在规定救助人员数量前提下,主管按的规定;按时带领救生员接岗、换岗工作。值班救生员认真观察,热情服务;待命救生员随时做好补岗、顶岗和急救准备,认真休息保证上岗观察质量。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救生员可以实行轮流休休息制(最基本的方式3∶1,三个上岗;一个休息,休息时间半小时/次)。在开放高峰中救生员应发扬奉献精神,放弃休息,参加观察。医务广播员做好医疗、宣传工作;保洁管理员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C、开放结束:主管带领全体救生员做好清场工作。医生向主管汇报工作;保洁管理员关更衣室进入游泳池的门(中心可能有洗澡的客人或员工滞留在浴室),完成保洁后向主管汇报情况,主管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后,经主管同意工作人员下班。主管作好开放记录,并向主管作工作汇报。

  D、开放监督:主管为开放工作第一监督人。主管应随时随地巡视游泳池。向主管了解开放情况,作出合理的开放工作安排;主管定期对救生员进行考核,对于不能通过考核的救生员及时向经理汇报,作好替换准备。监督全体人员的工作质量。

  E、辅助工作:开放前,为保证安全卫生,救生员负责冲刷游泳池边。在定期的吸污工作由救生员配合水处理员。游泳池也将制定水处理周期计划和闭馆全面维护计划。

  4、开放须知

  开放高峰时间,救生员应自觉停止休息,作池边工作,帮助其他救生员安全开放工作。

  七、游泳场所流程管理

  1、售票处接待服务程序:

  1)所有泳客须持票或持卡入场,严禁带病、醉酒者入场。

  2)售票员出售泳票或查验泳客持卡为效期内使用的,即发放客匙,泳客方可入场,并提醒泳客保管好物品,指引泳客进入更衣室。

  3)泳客购买泳衣或泳具时,售货员须开做帐并做出好售出物品记录,泳客储值卡结账的须请泳客在收银单上签名,经售货员确认有效后方可挂帐。

  4)泳池入口处检票放行。

  5)每班次服务员交接,须核对实物数、票根、现金、日报表,无误后进行交接。

  2、安全监护服务程序:

  1)每班次设立两名救生员,救生员须全面监控入水泳客的活动,重点注意老年人、小童及醉酒后入场者。

  2)遇有溺水时,须及时入水抢救,并利用器械合力救出溺水者并同时进行急救及发出通知,请专业医护人员入场急救。

  3)对于在水中作出危险动作的泳客预以警告制止。不听从者请保安预以协助。

  4)每班安全责任人对营业发生的事故须负主要法律责任。

  5)交接班时,安全责任人须在交接班本中交接并签名。

  6)每月对安全防范意识强的班组、个人提出表扬并奖励。

  3、休闲吧服务程序:

  1)每班一名吧员,必须对各种饮料,酒水价格清楚。根据泳客喜好及时推销。

  2)根据泳客所点饮料,酒水,开单以做帐单,然后用托盘给泳客送饮料,酒水。

  3)待泳客消费完毕后,吧员提前将帐单,送到泳客手中结帐,如储值卡结账通知售货员打出帐单泳客签名与收银确认后方可入帐。

  4)吧员及时清理台面为下一桌泳客作准备。

  4、更衣室服务程序:

  1)服务员根据钥匙号码主动提示泳客更衣,提示泳客将贵重物品交吧台保管好。

  2)提示泳客锁好衣柜,让泳客冲凉。

  3)为泳客指引进入水池方位等。

  5、检票处服务程序:

  1)为泳客检票做好记录。

  2)对无票、醉酒、皮肤病者不准下水。

  3)除了着泳装其余人员不准入场,若陪同必须要进场,需购票方可进入。

  4)提醒泳客对脚部消毒,将拖鞋按规定摆放。

  5)提示泳客不允许私自将饮料、食品带入泳池。

  6)每班次都要与售票处认真核对,无误后清理卫生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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