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06 08:54:5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热)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热)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

  一、学生及教师出入

  1.学生在校期间外出,须出具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经确认后方可

  离校,请假条必须由门卫妥善保管。

  2.每晌第三节下课铃响前,所有教师出门须持出门条,若有急需出门无假条的,门卫须登记清楚出门和返校时间,所有出门的教师,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填写《教职工出门记录》,每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将《教职工出门记录》交办公室检查并签字。

  3.每晌第三节下课铃响后,教师方可离校。

  二、外来人员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谢绝家长来访(若班主任电请家长来校时,家长应事先联系被访对象,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他单位来访人员经办公室同意后,由保安引入办公室。所有外来人员进校必须如实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三、车辆出入

  本单位车辆在放学时段不得与学生抢出,需在放学15分钟后出行;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给学校送货、服务的`车辆,由学校门卫进行检查允许后方可出入。学生课间活动或上体育课期间,所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车辆拉出的物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门,并随时做好记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2


  为了严格限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净化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和形象,门卫工作服务面广,工作量大。门卫管理人员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使门卫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从9月17日起,门卫除校门开启时间外,其余时间关掉校门,严格执行校门开闭时间,校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学生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生请假后,务必出示由学生科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三、外来办事人员,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来客登记表》,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四、教职工或家属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到指定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门卫人员要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带头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违反规定或利用门卫管理的职权,故意刁难正常出入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期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给予支持配合。共创安全、礼貌、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外来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九、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门房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门,其余时间关闭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夜间值班人员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6、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

  1)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

  2)每节课前,教师都应该充分地研究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材料、制定教学方案、思考教学手段。

  3) 精神饱满地上好每一节课,课后及时做好反思。

  4)要清晰地让学生知道每一节课的学习任务与目标。

  5)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例如:探究式、小组合作、概念驱动、因材施教、情境教学、以评促教等。

  6)要多鼓励学生,欣赏学生取得的成绩,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不体罚或语言侮辱学生。

  7)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应该巡视、关注学生,并在学生需要时,积极给予帮助。

  8)识别并认同学生的`差异,给不同能力的学生,安排不同层次的问题、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帮助每一个学生获取学业成就。

  9)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记录,当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学生、班主任、家长沟通与交流。

  10)保证课堂处于高效、有序的状态。

  11)上课时,通讯设备处于静音状态,不接听电话,不收发信息。

  12)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中途不离开教室,按时下课。

  13)做好每堂课的考勤,及时反馈与跟进学生的出勤情况。

  14)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提电脑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15)欢迎其他老师的听课与观摩学习,遵守部门课堂巡查与推门课制度(巡查制度另有文件安排)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4

  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主要考核教师的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敬业勤业和教学成效,以教学成效为主。占考核成绩的60%。

  3、生评价由校长主持,采取问卷评分和个别访谈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问题进行评分。占教师考核成绩的.40%。

  4、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入教师的档案。

  5、校方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不定期的教师考核。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5

  一、重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事件报告制度。

  1.重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业户集体投诉(5家以上);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管理办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办主任,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事件报告表由组长签名后上报。如组长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事件总结表上报管理办主任,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动、盗窃、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组长。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逸。

  (8)对涉及刑事及重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机关并由保安组组长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组组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并拍照留证。

  (10)保安组组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办主任。

  2.斗殴等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组长,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工程组和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组长填写重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程序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6

  一、教学管理要求

  任课教师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完成教学工作任务。

  1、认真拟定教学计划

  每学期开学,任课教师要对所授内容作认真分析,根据学科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规定,拟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中要有班情分析、教学进度安排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教学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完成。

  2、备课要求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任课教师要深钻大纲、教材,针对学生实际写出高质量的教案。要备课程目标、备学生,还要备教法、学法,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教案要按课时备课,教案要做到六有:有准确的教学目标,有明确的重难点,有具体的教学过程,有板书设计,有作业布置,有教学后记或反思。学科组长每月检查一次并评定等级交教务室。各学科组要积极开展集体备课及听课评课活动。教案检查情况与课时津贴挂钩。

  3、上课要求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上课要带教材、教案及相关的教学用品。教师要提前候课。教师上课时要关闭手机、不会客、不吸烟、不擅离教室,严禁坐着讲课。教师仪表应端庄大方,语言要亲切自然,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所有教师都要关爱学生,耐心施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将学生赶出教室。要尊重学生人格,不谩骂、嘲笑、挖苦学生。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对违纪学生要妥善处理,对学生上课睡觉、看课外书籍等现象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在实训、实验课上教师要认真做好示范,操作要规范,给学生讲清实训、实验原理,要认真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并作好辅导。在专业课上要充分利用学校的现有设备对学生进行直观性教学。英语教师要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对学生进行听力训练、口语训练,结合学生专业实际进行职业用语教学。体育课上、下课时都要清点学生人数,教师要有计划安排学生的活动,活动内容要兼顾男女学生。体育课上学生不准到处乱跑、买东西吃。音乐除给学生教会一些革命歌曲外,要给学生教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体训要有计划,要有专人负责,分工协作,使学生的各项体育成绩都能达到高考要求。上课时间内,任何教师或科室要调学生外出进行活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批准,校内调学生出教室开展活动必须经学生室主任同意。

  4、作业要求

  教师上课后必须布置适量的作业。一、二年级职高班必须完成课本上的作业,适当处理教辅资料上的作业;普高班、三年级学生除完成课本上的作业外,还要完成教辅资料上的作业及相关的测试卷。作业批改要及时,要有评语。学校将定期进行检查并与奖惩挂钩。

  5、辅导要求

  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注意搞好培优辅差工作,关爱学困生,以表扬鼓励为主,不断增强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教学辅导时,教师应在教室来回巡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语文、英语教师早自习时要为学生指导好学习内容,并作好相应辅导。

  6、考试要求

  高三年级实行月考,一、二年级职高班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教师必须服从考试安排,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完成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分析等各项工作。奖惩办法按照学校制定的《监考守则》和《考试管理方案》执行。

  7、关于调课

  课表是维护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根本保证。教师要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如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需调课,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同意后方可调课。如调课后出现缺课现象,由申请者承担相关责任。中层以上干部调课由教学副校长审批,其他教师调课由教务室主任审批。任何教师都不能以调课代替请假,离开县城都须经过校长同意。

  8、业务学习

  加强业务学习是学校提高师资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学科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学习计划。业务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外出学习三种形式。教师应自觉地学习相关科目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特别是要加强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动手能力。集中学习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外出学习由学校办公室安排。无论哪种方式的学习,都要有学习笔记、体会等材料。教师要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学会使用多媒体教学,逐步形成独立设计、制作课件的能力。

  9、课堂安全

  上课时教师必须清点人数,不明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在体育课、实训课(含微机上机课)、体训课上,教师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防范措施。如出现特殊情况任课教师须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学生室或综治办;室内上课时,若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发生,教师要冷静、迅速将学生有秩序的撤离教室。

  10、学校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开展学生评教活动,其结果作为聘任教师、考核教师的依据。

  11、教师办公纪律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教研的重要场所,必须保证清洁、整齐、安静。严禁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炒股、扎堆聊天等。

  12、专任教师工作量为12—14学时/周,工作量不满者,要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

  二、奖惩办法

  1、对于勤奋工作,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表模、晋职晋级中给予优先考虑。

  2、在全年工作中,对认真遵守本规定且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3、无学科教学计划者在每学期第一个月的课时津贴中扣40.00元,教学检查时无教案或以旧充新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教案及作业情况极差者在当月的课时津贴中扣40.00元。拒绝教学检查者,扣发当月课时津贴。未完成教学任务者扣发一个月的课时津贴且取消年终奖。

  4、上课不带教案视作未备课,一次扣发课时津贴40.00元,所带教案与教学内容不符,一次扣发课时津贴20.00元。

  5、教师上课坐着讲课、接打电话、吸烟、溜堂(无故离开教室5—15分钟)一次扣20.00元,情节严重扣40.0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0.00元,旷课一节扣40.0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私自调课者所上之课不计课时,且按每节课扣40.00元加以处罚。

  6、上课时纪律混乱扣发当堂课的课时津贴,学生上课时睡觉、看课外书籍达到5人,扣授课教师当堂课的课时津贴;达到10人,扣20.00元;10人以上,扣40.00元。一周之内,班级课堂教学纪律无明显改观,扣班主任当月课时津贴20.00元,不作为者扣当月课时津贴40.00元。体育课、实训课(含微机上机课)、实验课,若学生到处乱跑、买东西吃,视为课堂纪律混乱,所上之课不计课时,情节严重按每节课扣40.00元加以处罚。

  7、教师在办公室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炒股、扎堆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按照学校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处理。

  8、不服从工作安排,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9、教师患病住院,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执行。

  10、业务学习、教研等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活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7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8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修正〉,取消原晚婚20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

  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

  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9

  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习惯,改善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和教学公共卫生安全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公共卫生安全制度

  1、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主管,全校各班班主任负责,全校各班公共卫生安全委员协助实施,定期召开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解决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2、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实行班主任岗位责任制,值班教师带领红领巾监督岗的学生会成员每日进行公共

  卫生安全巡视,各班学生做好本班教室的日常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做好公共卫生安全区的保洁工作,认真填写公共卫生安全检查记录。每周进行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检查评比,其评比结果在次周一进行公布。

  3、以广播、校讯通、讲座、板报、主题班会形式进行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一次广播体操,一次眼睛保健操,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综合素质。

  4、对学校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切实防治工作,主要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5、对学生的传染病的防治,要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6、学生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

  7、学校联合村卫生室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8、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档案,对公共卫生安全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

  9、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人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讲究个人卫生,衣着整洁,不乱吃零食,不带食品、饮料(饮用水除外)进入教学区,注意锻炼身体,预防疾病发生。

  11、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食物渣和废纸等杂物,不乱倒垃圾。

  12、珍爱生命,教师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学生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

  13、定期进行卫生常识宣传,召开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讲座。

  14、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搞好公共厕所的清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

  教室卫生制度

  1、不准带食品、饮料(水除外)进教室,保持教室内外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带球类及游乐设备进入教室内,保持教室内外地面、墙壁无痰痕、球印、鞋印等污迹。

  3、教室每天都要进行卫生清洁,并保持教室内外天面、墙壁无蜘蛛网、积尘。

  4、不准在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保持书籍、文具摆放整齐。

  5、不能在教室或走廊乱扔纸团等废弃物。

  办公室卫生制度

  1、办公室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2、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办公室抽烟,不随地吐痰等。

  3、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4、办公室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室内茶具、桌上文件资料放置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5、值周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认真打扫办公室卫生,清洗茶具,水盆等物,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厕所卫生制度

  1、地面干净,无脏物、积水、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2、门窗、墙裙、四壁清洁,无蛛网、积灰,无乱张乱贴。

  3、蹲位、隔板保持清洁无粪垢和脏迹,主粪沟无积粪,保持粪沟畅通。

  4、厕所出现粪便外溢或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通知篇6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的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通知篇7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1

  为了保证广大学员有一个良好有序的上机学习环境,现制定机房管理制度如下,请遵照执行:

  1、 学员上机时一律按秩序排好队、正确佩戴学员证有序进入机房,未排好队和佩戴好学员证的班级或学员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不服从管理、无视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停机一天、停机三天或停机七天处理,对严重扰乱机房秩序者交由学校保安处和学生处处理。

  2、 学员上机时,需保持机房安静,不允许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爱护机房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更不允许将垃圾扔到机器背后的空隙中,垃圾应在下机时带出机房,否则将罚打扫机房七天。

  3、 学员上机时,必须衣冠整齐、整洁,不允许穿短裤、背心、拖鞋或光脚、赤身、裸体进入机房,否则不允许进入机房上机。

  4、 学员上机时,应该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不允许把脚搭在桌子、椅子上。不允许在桌椅、板凳、显示器、主机上面涂、写、画,一经发现,停机七天。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机七天并全校通报批评。

  5、 学员上机时,不允许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机房,不允许在机房内抽烟。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携带水杯的同学须请示机房值班老师,确保无危险。如不慎跌落水杯或洒水入电器插头中造成短路烧毁电脑及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坏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6、 学员上机时,不允许随意删除、修改、移动其他学员的作品文件或其他相关的学习资料,不许存储与学习无关的文件浪费硬盘空间资源,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勒令下机或停机反省处理,直至认识错误并有悔改表现方可恢复上机。

  7 、计划上机时,没有安排到该班上机的同学,禁止进入机房上机。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如有需要用计算机,应向班主任申请,报告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机房上机。

  8、 计划上机的学员禁止打游戏、看电影、聊QQ、看小说、听音乐、未经许可上网等。一旦发现,立即停机七天。

  9、 学员上flash课时可以在机房看flash动画、音乐,但禁止玩flash游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10、学员上机时,不允许带任何充电器材进入机房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造成机房设备损坏者,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11、学员上机时需认真练习上课所学的软件,上网时禁止下载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的软件(如黑客、病毒等软件),不允许进行各项破坏机房学习、管理软件的活动,未经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的'许可不允许安装任何软件,一旦发现,立即停机停课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2、 学员在上网时,不允许浏览色情、反政府或其他非法网站,一旦发现,立即停课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严重性破坏者,移交给司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3、学员上机时禁止肆意传播病毒程序。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14、 在计算机中心,禁止学员在做组装与网络课的实验时,装一些影响计算机正常运行的程序。一经发现,停机七天。

  15、 学员在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优盘等)时,其中不允许存放有病毒的程序、黑客软件或其它具有攻击性的软件,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不再返还,同时停机一个月,并向全校通报批评。

  16、学员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任何故障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时,应急时向机房管理员或机房辅导老师报告,不允许私自搬动或拆卸机器任何部件,一经发现,立即停机七天,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学员应按时上下机,不允许耽搁其他学员的上机时间,以免影响别人的学习,如有意耽搁者做停机一天处理。下机时应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和显示器,并将桌椅摆放整齐,方可离开机房。

  18、 如学员在上机时违反上述规定,一律须主动出示学员证登记备案并遵照执行,请学员配合机房管理员和机房老师做好工作。

  19、 请学员爱护机房公物,遵守社会公得德。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总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五章民主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六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八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3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加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担心全因素准时进行安全教育,把担心全的因素毁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听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干净、车内干净)。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来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驾驶外来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爱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看法要记录在案,准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厉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 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 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

  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 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 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 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 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5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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