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30 08:53:0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运输货物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运输证件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证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九、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备安全员资质。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日趟检承诺书

  漳州开发区运管处:

  为贯彻实施开展我区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的日常维护、检验(日趟检)制度,本公司郑重承诺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把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建立日常维护检验制度,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为确保日趟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规定: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其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主人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费用按公司年实际销售收入的4%提取。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⑴公司安全技能培训教育的支出;

  ⑵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支出;

  ⑶所有安全设施的投入,(安全连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音和粉尘、员工洗浴休息、应急救援等)和设施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⑷公司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⑸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⑴在本适应范围内,公司将安全生费用有限用于满足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⑵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坚持“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项支出”的原则。年度结余下年度可继续使用。

  4.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程序

  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申批表》,并说明原因和申请使用资金额。

  ⑵《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申批表》须经申请部门领导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5.相关记录

  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一、目的

  建立仓储、储罐区安全规定,确保物资储存安全。

  二、范围

  仓库

  三、责任者

  安全科、运输科

  四、基本要求

  1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一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2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3 、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抗灾、抵御风险能力,防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煤矿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对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煤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改进;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各煤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执行落实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督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负责组织对煤矿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考核;各副矿长负责人对各科室管理人员、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考核;

  第四条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第二条煤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上而下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效益挂钩。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占重要比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纳入经济管理考核体系。

  第六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故事隐患要“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七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煤矿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演练,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

  1、严格落实从吨煤工资中按规定分别提取安全奖惩基金。每月对综合安全管理和机关部室的业务保安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挂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要从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由煤矿统筹使用;每月从包干工资中分别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本单位职工。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层工作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煤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煤矿在安监科设立质量

  第二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科室必须简历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眼严禁上岗。对上级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到随学。

  第三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验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煤矿安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煤矿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动态检查与静态验收在标准化验收结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第五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煤矿与煤矿之间的观摩、学习;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煤矿关于

  第九条、煤矿将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员按照信息卡多填写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对解决不了需要煤矿帮助解决的,按A级经矿领导签字后报煤矿,按B级交分管领导组织解决,按C级下发科室决解。但所有A、B、C级隐患卡都必须报所属煤矿分管安全的矿长,按专业分析系统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每月安排两天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要进行检查,检查单主要内容:一是事故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二是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实;三是安全活动是否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四是查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欠缺。检查结果每月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一次通报。

  二、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科室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反馈到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安全副矿长及相关科室汇报,并通知负责人和救灾指挥组各成员。

  相应的预案启动后,煤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现场的工作人员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安全用电:煤矿必须由电工负责施工及生活用电,电工无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各队的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经电工同意,否则一次罚款100~200元;电闸箱及电气设备没有地线接地,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一闸多用、电闸无标签,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有偷电,一次处罚500~1000元。

  七、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机械设备操作违反操作规程,一次罚款500元。土方运输车辆抢装抢卸、违章超车、无证驾驶、穿拖鞋驾车、超速行车;驾车吸烟、吃东西,一次罚款300~50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计)为限。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能力、健康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岗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2、重大危险源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

  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4、安全生产奖惩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对优秀管理人员及先进(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奖励。

  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每月讨论、研究、总结上一个月以来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个月工作重点进行安排。

  6、(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职能科室和员工,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8、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驾驶员按照(三检制度)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检查,公司组织对车辆进行至少一次的综合检查。

  9、车辆的保养有(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初驶保养、换季保养和停驶保养。

  10、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公司领导)负责安排值班事宜,明确值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将节日值班表张贴存档。

  11、驾驶员(责任状)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责任状原则(一年一签)。

  12、(安全行车日志)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13、行车过程中,(押运员)必须坐在指定的位置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严禁烟火,督促驾驶员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安全行车。

  14、事故隐患分类根据危害及整改难度把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5、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16、事故发生后,应根据事故等级、紧急程度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有关科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统计情况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17、安全运输单位建立健全(驾驶员)、押运员行车档案。驾驶员(押运员)行车档案为(一人一档),档案应由安全管理科室负责整理、保存。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3分,共30分)

  1、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参会人员应严守会议时间并准时到会,未经会议组织者批准可以擅自缺席会议。(X)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储存、装卸过程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0、员工请休假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假期顺延。(×)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我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是(A)

  A零事故,零死亡,保环境

  B不破坏环境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D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我单位的编号为AQ/YL-ZD-0301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A)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C事故管理制度

  D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我单位的安全组织架构中没有哪些科室:(C)

  A生产科

  B安全科

  C品管科

  D车管科

  4、发生火灾应拨打什么号码?:(A)

  A 119;

  B 110;

  C 120;

  D 122;

  5、公司负责全面安全生产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是A。

  A经理

  B副经理

  C安全部门负责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第一条:根据《xxx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1)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处指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和到场机械的安全组织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安委会反馈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信息,接受处安委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项目部进入工地后必须实行 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组长一人(由项目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组(队)(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设立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是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规范意见,并付诸实施.

  2负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3发生事故时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处理.

  4做好本班组"四防"工作和职业保护工作.

  5对新招用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指定专人短期监护,跟班实习.

  6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产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处安委会汇报.

  ②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放坡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墙。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力争在白天进行浇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对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应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须有专人看护。严禁在行走机械前后方休息(谈话)。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机械操作禁令事项。

  4冬季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术室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规范,审核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绘制施工图,图表上墙,向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操作要点交底。

  2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参加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设计技术工作。

  3负责指导测量、质检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质量的反馈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办理有关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实施。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作好施工记录,汇总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视资料。及时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情况并分类搜集整理保管。参加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技术人员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

  5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4)试验室安全守则

  1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3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5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6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7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2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48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3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4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需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发动”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爱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主动改善劳动条件,消退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催促实施。

  4、帮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学问的学习活动,增加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根据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运用劳动爱护用品。

  4、按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

  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需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需进行安全学问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需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需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详细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牢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装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装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牢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需深化生产现场巡察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装备、机械装备、危险物品、消防设备、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装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需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充足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运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依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备。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装备及其安全设备,必需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装备必需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装备和线路安装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标准,电气装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需具有爱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运用防爆型电气装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损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爱护措施

  1、公司必需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依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催促其按规定正确运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布置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实行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需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刻组织抢救伤员,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爱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一)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

  (1)酒店总经理是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酒店领导,担任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

  (2)酒店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酒店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以及对本制度的实施行使监督职能。

  (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门经理,担任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可在班组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好。

  2、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或措施。

  (3)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3、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向酒店总经理和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执总、店务会成员组成)报告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盗、防伤,防其它灾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熟悉本岗位的环境、生产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常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操作。

  3、必须严格保持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整洁,使用部门的员工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设备的交接班以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4、所有设备必须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要及时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未经请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动生产设备的位置。

  5、凡属高空作业(包括客房抹窗),必须扎安全带。

  6、厨房热油开炸时,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8、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请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凡外单位来本酒店施工,必须首先到保安部备案(由工程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或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并按XCG046制度要求执行。

  11、厨房、餐厅、仓库、施工场地,必须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人离即关灯、关电、关气、关水、关门窗。客房内的电源插座要经常检查,如有松动或损坏要及时报修。

  12、用液化气炉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前检查气管、气瓶、阀门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工程部维修。

  13、各部门和班组内(包括客房)及员工值班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乱拉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酒店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带人到客房、厨房或其它生产工作部位参观、会客。

  1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带人(包括家人、亲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过夜。

  (三)安全生产和检查制度

  1、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2、防火设备,由消防中心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办理;

  3、餐厅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会或重要接待任务,要事先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派员前往协助食品卫生的检查或留样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设备和对本规定执行情况,每月组织检查1—2次。

  (四)全店危险点重点控制制度

  1、酒店运行部门分别列出火、毒、盗、伤危险点,以便于加强重点监控。

  2、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检,总值班经理日巡查,应把危险点作为重点,以保证全店安全。

  4、危险点的监控,重在加强执行力,狠抓落实,破坏一切产生火、毒、盗、伤等恶性事故的形成条件。

  5、对于危险点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员将按《xx酒店奖惩条例》给予奖惩。

  一、酒店爱卫会的组成及职能

  酒店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

  1、爱卫会组成

  爱卫会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组成,下设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酒店日常的卫生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标准。

  (2)制定酒店的卫生管理制度、长短期卫生目标及实施计划。

  (3)协助总经理对酒店各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调酒店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主持审议酒店各部门年度卫生指标执行及完成情况。

  (6)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卫生工作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

  二、检查制度

  1、各班组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制定部门的规范)

  2、质管部每周四周例检中,清洁卫生作为重要内容。

  3、专职质检员每日巡检。

  4、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口头)通报。

  5、按《质量管理奖惩条例》奖惩。

  (五)总值班经理制度

  1、为保证酒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理各类问题,酒店设立总值班经理。总值班经理须按《酒店总值班表》参加值班,因事调班须得到执行总经理批准。

  2、在值班室值班时,必须拉开窗帘,打开门,留意室外周围情况,晚上12:00时后才可关门休息。要随时协助夜班各岗位人员处理夜间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睡觉,并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

  3、在值班时间内,值班经理要到部门、班组、酒店大院巡查,指导及协助各部门处理经营接待、安全保卫、设备运转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各岗位员工要服从值班经理的领导,保证酒店接待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总值班经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种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时,值班经理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

  5、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xx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便利,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准时修补。

  三、依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展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准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展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修理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修理合同、检验记录、修理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七、档案的借阅必需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干净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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