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26 12:57: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2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1)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2)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3)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4)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5)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1、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2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3

  一、惩罚条例

  1、违反以下条例,扣除当日工资及相应补贴外,罚款20~100元。

  2、 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

  不服从上级调动安排,擅不到岗者。

  私自调换班次、补休等。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未按手续请假或假满无故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

  收银台内规定人员以外员工进入者。

  到岗未签到或迟到30分钟者。

  卫生区域不合格为客人服务标准者。

  非休息区域随意走动、停留、干扰顾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者。 口吐脏字,上岗吃东西,扎堆聊天、串岗者。

  不服从领导,顶撞上司者。

  为客人服务发生冲突或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者。

  工作失误造成产品及物品浪费或损坏者,除原件赔偿外。

  工作时间内会朋友者。

  公共场所的物品缺损或丢失由责任人群共同赔偿。专人负责的房间物品的缺损或丢失由专人负责赔偿外。

  规定表格迟交,填写不规范,不清楚。

  工作中遇到问题,推卸责任者。

  发现跑单现象,相关人员共同赔付跑单金额并于处罚。

  对同事恶意攻击,搬弄是非,诬告、伪证制造事端者。

  严禁客人落下贵重物品,如有落下,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以后每次100元。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美疗师严禁私自使用会所的产品,一旦发现重罚不怠。第一次100元。

  因服务技术或质量等导致顾客投诉的,当事人、主管、顾问一并受罚。

  3、 违反以下条例罚100—200元:

  无论何种理由,私自将店内物品带回家者。

  因私自调换班次造成空岗,出现差错造成损失者。

  无论何种理由,向客人索取小费、礼品、纪念品者。

  粗暴的'与客人争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200元

  4、 处罚300元以上至开除:

  侵占公款、公物或客人财务有具体事实者

  涂改、伪造单据或有关文件

  与客人争吵,顾客投诉,后果严重者

  向客人推销本店以外产品及服务者

  未经批准私配店内钥匙者

  不负责的传播对公司形象不利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

  用公司电话聊天、播打信息台者。

  损坏公司物品或管理产品、文件丢失者。

  二、奖励条例

  (一)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酌情奖励100—500元。

  1、 对改善公司或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 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 以优异的服务,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 拾金不昧,成绩显著者。

  5、 在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

  6、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企业管理、经营、服务,经实践证明,有突出成效者。

  7、 技术、业务、服务考核成绩优秀,且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体现者。

  8、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突出表现者。

  9、 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10、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国家、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者。

  11、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公司声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12、全年出满勤者。

  13、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年安全工作无大、小事故者。

  14、热诚尽职,工作效率超群,堪称全体员工楷模者。

  15、检举舞弊违规或危害中心权益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4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xx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其他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6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一)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三、处罚办法

  1、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2、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xx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8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9

  一、目的:

  实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美容院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保证美容院维持一流的服务水准。

  二、方式:

  本美容院实行缺勤,过失记分制

  重大过失100分/次;严重过失20分/次过失6分/次;轻微过失2分/次;旷工20分/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

  当月记分作为当月效益核发依据,每分相应扣减5元,年度内累计记分作为参加年终评比的`依据,超过60分,不参加年终评比。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0分,自达到之日起给予观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给予劝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调薪升级考核期限内,年累计过失记分达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调薪升级的资格,调薪试用期为3个月。违纪扣罚的金额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没有按规定每月定时写信给总经理的罚金)。

  三、轻微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或违反美容院规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记1-2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动签到及签退者;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0分钟者,每分钟扣2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懒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内嚼口香糖。

  4、上班时间内非经批准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亲友;

  5、上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穿制服或不经批准不更换美容服,以及在服务和营业区内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携带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员例外);

  6、工作时不保持工作状态,串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定地点以外用餐。

  8、员工不按规定束发,化妆,佩戴饰物(经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内,坐时跷脚摇腿,行走时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摇头晃脑,大声喧哗或其他声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规定的操作规和为客人服务。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应轻拿轻放;

  11、不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当班时使用市井俗语,讲粗话、脏话。

  12、特殊情况下需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告知上级领导。

  13、未得到上级领导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呼机或手机。

  14、在为客人服务时,交头接耳,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过失重犯上类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6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6分限制;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0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状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训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安全培训制度。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委工作职责

  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资料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保卫处职责

  1、配合团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3、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

  4、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总务处职责

  1、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3、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

  (四)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职责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潜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资料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潜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1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2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3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共6页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

  (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

  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4

  一、引言

  物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设立的。通过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方式,可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使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整体团队。

  二、奖励制度

  1、奖励标准

  物业员工的奖励标准应当明确,并与工作绩效和岗位职责紧密相关。例如,可以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将员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别。

  2、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1)奖金或奖品: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品,以激励其继续努力。

  (2)荣誉称号: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颁发荣誉证书或称号,以树立榜样和激发员工的荣誉感。

  (3)晋升或职务调整: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给予晋升或职务调整的机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3、奖励操作流程

  为了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奖励操作流程应当规范,包括以下环节:

  (1)奖励提名:员工的奖励提名可以由直接上级、同事或客户提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2)奖励评审:由专门的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提名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公示并告知员工。

  (3)奖励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将奖励及时发放给获奖员工,并进行公示。

  三、惩罚制度

  1、惩罚标准

  物业员工的惩罚标准应当明确,并与工作纪律和规定紧密相关。例如,可以从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服务态度恶劣等方面进行评估,将员工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等级别。

  2、惩罚方式

  惩罚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1)警告或罚款: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扣除一定金额的罚款。

  (2)降职或调离: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重复违规的员工,可以给予降职或调离的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

  (3)解聘:对于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其与物业公司的雇佣关系。

  3、惩罚操作流程

  为了确保惩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惩罚操作流程应当规范,包括以下环节:

  (1)违纪通报:违纪行为应当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收集相关证据。

  (2)违纪调查:由专门的违纪调查小组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结果应当公示并告知员工。

  (3)惩罚执行:根据调查结果和惩罚标准,对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并将惩罚结果告知员工。

  四、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1、激励员工:奖罚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其在工作中更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维护工作秩序:奖罚制度能够明确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标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纪律。

  3、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奖励和惩罚,可以促使员工更加关注客户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4、塑造企业形象:奖罚制度的有效实施能够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提升企业竞争力。

  物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是物业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升服务质量,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客户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奖罚制度,并确保其公正、透明和有效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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