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4-04-25 07:07: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管理办法》、《民办学校暂行规定》的规定,由投资兴建举办__县__街道__幼儿园董事会。

  第二章组织

  第二条本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3名。

  第四条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由承办方产生。首届董事会由承办方出资人推荐,以后每届董事会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新增董事由董事会推荐,提交董事会认可,由董事长聘任。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在董事会工作时,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职权

  第六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与解聘执行园长。

  2、审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决定幼儿园经营计划和方案,包括经费等筹集方案。

  4、审议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拟订幼儿园解散、终止的方案。

  7、管理幼儿园的资金与基金。

  8、聘任或解聘幼儿园财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9、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改幼儿园的组织章程。

  11、审议幼儿园办学质量和园长、教职工的考核奖励。

  12、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丈件。

  4、本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董事会每学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审议董事会的工作,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九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如投票结果为赞成票与反对票均等,则由董事长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须对议事进程和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在会议表决中曾表明异议的董事,有权要求该会议记录中作出其在表决过程中表明异议的记载。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遵守本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幼儿园利益,不得利用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__县__街道__幼儿园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园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据本章程制定。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董事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__县__街道__幼儿园董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执行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相关文章:

经典的幼儿园规章制度01-08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11-26

幼儿园规章制度05-02

幼儿园规章制度06-14

【热门】幼儿园规章制度01-23

幼儿园环保规章制度03-05

幼儿园规章制度【推荐】06-30

幼儿园规章制度[精品]07-05

幼儿园教育规章制度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