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热门】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危急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急源的确定:
根据《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急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急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急源。
三、重大危急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急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急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详细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急源。
五、重大危急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急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急源档案
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急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急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觉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安全生产组织制度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组织
(1)酒店总经理是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酒店领导,担任酒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酒店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指挥,全面负责。
(2)酒店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酒店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协调和处理;以及对本制度的实施行使监督职能。
(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门经理,担任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可在班组指定安全生产负责人,并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好。
2、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的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或措施。
(3)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4)负责对本部门安全事故的.调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3、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向酒店总经理和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执总、店务会成员组成)报告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总的要求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盗、防伤,防其它灾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熟悉本岗位的环境、生产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常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操作。
3、必须严格保持生产环境和设备的整洁,使用部门的员工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设备的交接班以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4、所有设备必须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要及时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未经请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动生产设备的位置。
5、凡属高空作业(包括客房抹窗),必须扎安全带。
6、厨房热油开炸时,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地方或仓库及重要部门(包括发电房、空调房、电话总机房、厨房、施工场地等)。
8、有关物资仓库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请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与技术培训、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0、凡外单位来本酒店施工,必须首先到保安部备案(由工程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或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并按XCG046制度要求执行。
11、厨房、餐厅、仓库、施工场地,必须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人离即关灯、关电、关气、关水、关门窗。客房内的电源插座要经常检查,如有松动或损坏要及时报修。
12、用液化气炉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前检查气管、气瓶、阀门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工程部维修。
13、各部门和班组内(包括客房)及员工值班室,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乱拉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酒店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带人到客房、厨房或其它生产工作部位参观、会客。
1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带人(包括家人、亲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过夜。
(三)安全生产和检查制度
1、酒店的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设备、排气设备、管道气表、水阀等,每年由工程部组织全面检查保养两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清洗两次。
2、防火设备,由消防中心负责组织检查,具体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办理;
3、餐厅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会或重要接待任务,要事先通知总经理办公室派员前往协助食品卫生的检查或留样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设备和对本规定执行情况,每月组织检查1—2次。
(四)全店危险点重点控制制度
1、酒店运行部门分别列出火、毒、盗、伤危险点,以便于加强重点监控。
2、各危险点必须做到员工时查、班组日查、部门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检,总值班经理日巡查,应把危险点作为重点,以保证全店安全。
4、危险点的监控,重在加强执行力,狠抓落实,破坏一切产生火、毒、盗、伤等恶性事故的形成条件。
5、对于危险点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员将按《xx酒店奖惩条例》给予奖惩。
一、酒店爱卫会的组成及职能
酒店卫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组织协调。
1、爱卫会组成
爱卫会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总经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组成,下设爱卫会办公室,负责酒店日常的卫生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对卫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标准。
(2)制定酒店的卫生管理制度、长短期卫生目标及实施计划。
(3)协助总经理对酒店各部门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协调酒店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5)主持审议酒店各部门年度卫生指标执行及完成情况。
(6)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卫生工作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
二、检查制度
1、各班组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制定部门的规范)
2、质管部每周四周例检中,清洁卫生作为重要内容。
3、专职质检员每日巡检。
4、对检查情况进行书面(口头)通报。
5、按《质量管理奖惩条例》奖惩。
(五)总值班经理制度
1、为保证酒店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及时处理各类问题,酒店设立总值班经理。总值班经理须按《酒店总值班表》参加值班,因事调班须得到执行总经理批准。
2、在值班室值班时,必须拉开窗帘,打开门,留意室外周围情况,晚上12:00时后才可关门休息。要随时协助夜班各岗位人员处理夜间出现的问题。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睡觉,并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
3、在值班时间内,值班经理要到部门、班组、酒店大院巡查,指导及协助各部门处理经营接待、安全保卫、设备运转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检查各部门值班情况。各岗位员工要服从值班经理的领导,保证酒店接待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4、总值班经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种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或险情时,值班经理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组织指挥工作。
5、做好宾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对宾客投诉,值班人员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值班经理到部门、班组巡查的去向应通知总台人员,以便及时联系。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对重大问题、宾客投诉以及处理情况要做好记录,第二天晨会通报值班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落实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所有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工作;新职、转换岗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名建档,符合作业岗位任职标准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中按照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条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登高作业人员、电气焊工、起重及机械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操作证要定期参加年检,按时复审,不得超期使用,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于安全质量部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涉及既有线施工的经理、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第四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项目经理部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无证人员,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要分别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者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带有本人照片、证书有效期、复审记录(或者复审合格证明)、发证单位公章等。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接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进行电工作业。
第四条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第五条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条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七条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八条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第九条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第十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使用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第十三条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五章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和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严禁使用。
第二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备安装后,须请地方设备检测机构对其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
第三条淘汰、陈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场使用。
第四条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
第五条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除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够实施。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六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铁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 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02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1、提高认识,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
2、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4、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条例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用人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5、从业务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站队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部门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3、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调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科长对全科室安全负总责,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负责,如出现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全部由个人承担;1000-5000元之间的,个人承担50%;超过5000元的,除承担2500元外,再按损失增加额的10%进行处罚。副科长承担分管范围内责任人罚款的.20%,科长承担全部责任人的10%。
1、安全用电,防火防盗。调运现场任何人、任何场合不准使用电暖气、电热炉。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一次罚款200元,再次待岗。
2、收发人员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货位检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盗、雨湿等现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如不及时检查、上报,造成损失的,由个人进行全额赔偿。
3、火车调运员要准确填报计划报表,严格按调车作业有关规定操作,及时看车、对车、装车。如错装、错发,除火车运费由个人承担外,扣发本人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待岗三个月。
4、收发人员在现场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收发制度,不准多发或少发。如出现长件或短件现象,要及时查找原因。凡属收发人员责任的,按货物价值进行赔偿,并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
5、搬道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操做,擅自离岗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发一季度效益工资和奖金,损失重大甚至人员伤亡的,除按规定处罚外,交司法机关处理。
6、会计、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所发生的一切业务,认真做到帐务清楚,帐实相符,报表及时。如出现迟报、漏报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再次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安全自检自纠。
二、每周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建设部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反映在各项检查验收记录上,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无能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1、对班长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认真遵守和执行电业安全方针,各种规程,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各种技术学习和安全活动,不断增强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3、按照设备大修,维护,保养周期,在班长领导和安排下,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保证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4、认真完成站里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和临时性生产任务,做到不折不扣,不应付了事;
5、严格认真地对各生产岗位的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安全生产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班长或站里汇报,保证电气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6、负责本岗和生产区各低压室,低压盘,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每两周一次的卫生清扫,和每月一次的电动阀检查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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