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1 16:02:2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餐饮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餐饮规章制度

餐饮规章制度1

  1、餐饮部服务安全管理

  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要注意保管和照看客人的物品防止丢失或被盗,在自助餐厅,由于客人不时起身离桌,服务员更要提高警惕。

  如客人饭酒过量,服务人员应注意观察,在可能的情况下婉言劝

  其少酒,以免发生醉酒闹事、伤人、斗殴等意外事故。对已醉酒的客人应立即通知大堂经理和安全部,以防意外。

  有重要客人参加的宴会、酒会、餐饮部要指定专人服务并根据要求对食品留样备查。下班时要将重要的烟、酒及饮料锁好,防止被盗。

  在宴会或各种活动以后,服务人员要检查有无留下火灾隐患。

  2、厨房生产安全管理

  不允许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不卫生的菜肴及食品。

  厨房生产管理人员坚持验收把关,餐具消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餐厅后台,在食品生产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措施,垃圾和废弃物定点摆放,及时清理。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世间员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无证人员不得参加接触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厨师应保持个人卫生,在工作前必须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许留长指甲和戴配饰,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仪器和饮料。

  厨房人员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操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准擅

  自离开正在加热的油锅,保持排油烟器的清洁。

  各厨房人员在下班时,要严格检查煤气、水、电是不关闭,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在确保无异常后锁好门、关好窗,各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电器、加热炉、饮食用品要由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

  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食品储存卫生管理

  做好防霉、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扫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基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异味的食品,均不能混杂堆放。

  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工作,变质食品不能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四、食品销售卫生管理

  餐饮部服务员要定期检查身体,一旦发现有某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经常对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的教育。

  销售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一定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不得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各种餐具、茶具和盛放在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餐饮规章制度2

  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实现餐饮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餐饮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餐饮店规章制度。

  一、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员工服务思想,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要求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讲究仪表仪容,讲究个人卫生。

  三、要求对教职员工和客人就餐,要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得说粗话和脏话;餐饮店规章制度要求服务员在岗时,不准在餐厅落座和陪客人喝酒。

  四、要求不准在灶间和工作间随意抓吃食品;不准随意领人到餐厅吃喝闲扯;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看电视,打扑克,下棋,打麻将,打乒乓球和台球等。

  五、要求非餐饮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和后橱;不准领小孩到岗;不准将餐厅的物品随意借用和送人。

  六、要求严格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过时和霉烂变质的食品,调料,饮料等进入餐厅和使用。做好餐具消毒和餐饮卫生工作。

  七、要求函授学员就餐和向教职工出售的食品,一律凭票,不准收取现金,收回的饭票按规定消毁,不得重复使用。

  八、要求要爱护炊事设备,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要求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离岗,串岗,不准聚堆聊天和说笑打闹。

餐饮规章制度3

  一、 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

  5、对待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直属上司。如以自身原因引起的客人投诉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及时离开酒店。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不得在酒店内接待亲友来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员工应自觉保持更衣室卫生,不放杂物;鞋子不得随意摆放;

  10、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给亲友予以各种特殊优惠,各类优惠折扣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审核。

  11、前厅员工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为宾客办理预订、入住、退房等手续,熟悉各 类房型、朝向、价格,熟悉各协议价格。

  12、严格准确执行交接班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规范填写各项工作报表。

  13、积极参加部门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 制服及工号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号牌。员工遗失或损坏工号牌需及时申请补发,并按规定缴纳成本费用。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号牌交回到人事部门。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站、立、行姿势端正得体,面带微笑,站立服务,使用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

  2、员工的工作服装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长发,使用发夹或发网。

  5、员工应穿正装黑色皮鞋,禁穿拖鞋上岗。女员工长袜末端不得露于裙外。

  6、允许佩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其它夸张显眼首饰上班时间严禁佩戴。

  7、 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8、 工作场所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9、保持工作区域内卫生整洁,卫生必须一班一清。

  四、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现金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部门主管,作好详细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领班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休假须先征得部门领班允许。

  2、员工请假应按酒店相关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4、员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5、部门考勤员应客观公正严肃的做好部门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七、奖励:

  1、服务工作优异,受到客人口头或书面表扬者,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视情节上报酒店给予奖励;

  3、敢于和不法分子做斗争,积极保护酒店财产不受损失;

  4、节能降耗,减少部门成本者。

  5、对于工作认真良好的员工,部门根据情况提供升职空间。

餐饮规章制度4

  1、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2、严格执行上级指令,有问题先服从后请求;

  3、不准赌博,上班前,工作期间不许饮酒,工作期间不准抽烟、吃香口胶、吃零食;

  4、工作期间不许谈论私人话题,不许在一起交头接耳目;

  5、工作期间不许高声喧哗,做到说话轻、操作轻、走路轻;

  6、上班前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站姿、坐姿、走姿。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工作期间禁止接听私人电话,回答客人不许说“不知道”、“没有”之类的话,不许有“可能”、“也许”之类含糊不清的回答;

  8、大堂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和客用区域。上班时不许带提包、手袋之类的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不准打架斗殴,上班期间不许打瞌睡,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里;

  10、面客不许抠鼻孔、掏耳朵、咳嗽、打喷嚏要用手帕捂住;

  11、不准带情绪看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工作期间不准偷工减料影响服务质量;

  13、严格执行前厅部制定的操作程序;

  14、不准向客人索取小费,或有类似的行为意识;

  15、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6、工作期间不许看报刊、杂志及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电话要在三声内接听;

  17、电话叫人时,要求用手捂住话筒以防噪杂声给客人听到留下不好的印象;

  18、从客人手中接过任何物品要说谢谢,递给客人任何物品要双手递交。

  19、客人投诉时,友好地接待客人,不要使客人有戒心;

  20、认真听取投诉,了解事情的细节。认真听取客人讲话,中途不要打断客人,这样会使客人更愤怒,让客人把话讲完,要看着客人的眼睛,不要东张西望,显得不在乎或漫不经心的样子;

  21、将客人所说的.内容重复一遍,请客人确定意思是否正确,并在纸上做好记录,使客人相信你很重视这件事;

  22、对所发生的事情表示诚恳的道歉和关心,绝不允许和客人争吵,这样可能会使客人更加生气,并对酒店更加不满意,客人不一定总是正确的,但我们要让他感到自己是正确的。不要总是为自己辩护或找借口,或总是用自己的观点去看待客人提出的问题,要把自己置身于客人伯处境,但是也要站在酒店的立场上,保护酒店的利益;

  23、查清事实,如果不了解事件,可问一些有选择性的问题,这样客人就有机会去诉说;

  24、即使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也要向客人道歉;

  25、向客人表示真挚的谢意,感谢他的投诉;

  26、客人所有的投诉要记录在案,内容包括:

  a、接到投诉的时间、日期;

  b、客人姓名及公司名称和房号;

  c、投诉的内容,事情发生的地点;

  d、被投诉人的姓名;

  e、采取的行动,问题的解决;

  f、接受和处理投诉经过的经手人签名。

  27、事后写出报告,但是切记所有的报告应短小有力,绝不加入个人观点;

  28、有关的投诉内容应及时知会相关部门并引起重视,一些不正常情况,停水、停电等情况都要记录有通告栏上;

  29、前厅部经理的指示也应写在通告栏上。

餐饮规章制度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8、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经营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9、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10、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培训,保障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 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1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1、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12、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1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对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职责

  (1)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经理负责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2)及进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餐饮规章制度6

  餐饮员工管理制度

  1、餐厅员工要按时上、下班时,不得迟到早退。

  2、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等,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餐厅玩耍、聊天。

  3、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办理准假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4、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要干净、整洁,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怪服和拖鞋,女员工不留长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发、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

  5、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及时向主管反映,登记后再作处理。

  6、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的卫生整洁。

  7、服从主管分配,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岗位任务。

  8、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互帮互助,积极主动的完成其他各项餐厅工作。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墙璧、门窗顶板板应坚固美观,孔、洞、缝、应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干净。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及时储藏在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7、蔬菜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清洗后分类存放,做到勿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及时倒除,,不在厨房隔夜,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清洁工作应每日数次,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专人管理。

  12、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3、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1、发现电气、天然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各种电器设备及天然气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开关,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4、每天清洗净残油脂,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8、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9、下班时,关闭完所有能源开关。

  10、餐厅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1、全体人员要熟练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餐饮规章制度7

  收银员管理制度

  1、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负责公司的收银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以良好的仪表、仪容, 饱满的精神向客人提供准确、快捷、礼貌的优质服务。

  3、每日按规定时间到公司财务交清前一天的营业报表。

  4、按时到岗,备足营业用零钞、发票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及清洁工作。保持桌面的 整齐、干净。

  5、掌握现金、信用卡、签单、挂帐等结帐程序。

  6、准确打印台号的各项收费帐单,熟记台位价格、出品价格及电脑号码等有关收 银程序;

  7、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可,否则一切损 失由承接责任人承担。

  8、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汇 报,做到款帐相符。

  9、周转备用金必须每班核对,具有书面记录,每天的营业收入现金未经专管人员 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出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10、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损害公司利益,如经 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11、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如必须暂离岗位,经店长同意,应注 意钱款安全,随时锁好抽屉和钱柜;

  12、严禁在收银台存放酒水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1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

  14、在收款中做到快、准、礼貌,不错收、漏收客人款项,对签单及挂帐者,必 须依据充足方可。

  15、熟练掌握面额现钞的`鉴伪技术及验钞机的使用方法,防止伪钞收入;认真识 别现金真伪,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

  16、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17、收银员应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的营业收 入情况、资料、程序及有关数据;

  18、必须严格按指定的收银折扣、管理人员签字权限操作(如有超出及时提醒), 否则给公司带来的经挤损失由收银员赔偿。

  19、熟练掌握收银、输单、操作过程及退单、转台、翻台的程序,每日负责填写 营业日报表,做到及时上交。

  20、不得在收银台前与任何人闲谈,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收银台。

  21、不得使用电脑做其它与收银无关的工作。

  22、掌握发票、收据的正确使用方法。

  23、认真填写营业后的交款单据,须做到帐物相符。

  24、收银员应认真整理好每日帐单,避免单椐遗漏。每日终了,将钱放入钱柜中, 并做好当日营业报表.

  25、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后,应认真核对好当日营业收入款,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如出现短(长)款,应及时查明原因,如属收银员自身造成短款,由当日收银员全额赔偿,属其他原因造成的或未查明原因的,报财务部,经财务部查明后处理.

  26、熟记公司各部门员工姓名及内线电话号码,在工作中与服务员、迎宾员等公司员工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27、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8、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发票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 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29、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30、积极参加培训,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收银员日常用语

  一、常用的待客用语

  收银员与顾客应对时,应站立服务将“请”“谢谢”“对不起”随时挂在口外边,还应掌握以下用语:

  1、欢迎光临∕您好!(当顾客走进收银台时、当顾客未走到收银台时,不可盯视顾客,应用眼睛的余光观察顾客,当段不可斜视)

  2、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欲离开顾客,为顾客做其他服务时,必须先说这句话,同时将离开的理由告知对方,并将记录本、票据、金钱等物品收至抽屉内)

  3、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当顾客等待一段时间时)

  4、是的∕好的∕我知道了∕我明白了。(顾客在叙述事情或者接到顾客的指令时,不能默不作声,必须有所表示)

  5、谢谢!欢迎下次光临,请拿好您的物品。(当顾客结完帐时,必须感谢顾客的惠顾)

  6、您好,您总共消费了xxx元(询问刷卡还是付现金,同时推卡),您好收您xxx元,您好找您xxx元请收好。(为顾客做结账服务时,一定坚持唱票作业,并对大钞进行查验)

  7、当顾客出示会员卡、储值卡、优惠券,结账时,一种情况是提醒顾客“请问您有带xxx卡吗?”或“请问您是会员吗,本店对会员有特备优惠,当结完帐时,应说“找您xxx元,请一起收好您的xxx卡,欢迎您的光临,请走好”。(注意卡券的使用规定和时间限制)

  二、接听电话

  1、电话报铃二次,即应拿起话筒,接听电话时,应亲切礼貌的先告诉对方:“xxx酒店,您好”。经常将请、对不起、请稍等、让您久等挂在嘴边。 (订餐需问清:客人姓名人数,用餐时间,所定桌位,所定餐品要求,电话号码等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回访,并及时通知领班)

餐饮规章制度8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5道菜式,包括:两荤、两素、一汤。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两素、一汤。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管理人员:7元/人/天,员工/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3)人事行政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40;晚餐时间:18:00――18:4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就餐卡,员工凭餐卡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餐饮规章制度9

  1.严禁任何人乱拿、盗窃餐厅,厨房任何财物。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2.严禁在厨房内乱吃、乱喝、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重罚。

  3.晚班当班人员收餐下班后要关闭所有水、电、煤气的阀门,不要出现漏水、浪费电源现象,煤气关紧消除隐患,如有发现以上现象,当班人员重罚。

  4.所有员工必须注重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个人卫生素质。

  5.厨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严禁出现卫生死角,边工作边整理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厨房内每人应穿戴整齐,围裙、帽子必须佩带,鞋子除工作以外要穿黑色皮鞋,平时注重个人卫生,工作中尽量避免弄脏制服。

  7.同事间不准在工作中发生争吵、斗殴现象,任何工作矛盾应反应给当班人,由当班人反应到厨师长解决争端。任何人不得先动手打人,发生矛盾不得动用厨房刀器,违者当即开除。

  8.每个星期六全厨房卫生大扫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打扫卫生,违者重罚。

  9.厨房内不准吸烟、大声喧闹,出菜口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干净,形象端正,客人如有问题,服务要热情。

  10.每天各自物品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物品短缺,及时报给厨师长,不得出现断货现象,蔬菜、海鲜及肉类必须严格把关,发现问题马上和厨师长反映,联系供货商及时退货、换货。

  11.晚班定菜人员开菜单,要查询现货情况,不得重复进货,也不得第二天短缺物品。

  12.所有遭顾客投诉的菜肴要认真对待,发现责任人,谁做谁负责。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3.任何人员必须节约厨房物品、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14.无故不得到处串岗,在其他岗位逗留,无事不得到餐厅外面。离开厨房上洗手间或其它事情、当班人员必须知道去处,无故离开厨房任何人不知者以早退论处。

  15.每日不得迟到、不得早退,有任何原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厨师长。如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矿工论处,矿工一天着重罚。

  16.必须服从厨师长安排,如有顶撞,不服从管理,必定重罚,严重顶撞者立即开除,给厨房造成严重损失着,立即开除,一经开除永不录用。

  17.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当面向厨师长书面递交辞职,允许后一个月方可离职,在离职前把酒店物品归还结清,工作服需洗涤干净后亲手交于厨师长保管。

餐饮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合肥八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证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x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x,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部门会议、总结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上,中,下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店长、门店经理、后堂主管、各部门经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x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五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二十八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第三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第三十三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十四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x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三十五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x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12(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三十六条安全保卫管理

  1(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x、贵重物品。

  2(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三十七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x,以保x员工队伍的纯洁x。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三十八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3(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4(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5(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九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学历、简历、x、各类职称x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

  (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x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行政人事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

  (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

  第四十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x变化的员工,新x标准将按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x。

  第四十一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签到,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签到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签到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签到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x。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x罚款,从当月x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辞退,不发x。

  第四十二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月休息四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凭结婚x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正常产假可休假六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x。

  第十二章培训

  此章将在培训体系完成后颁布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四十四条门店管理

  1(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x,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x者,禁止上岗。

  2(门店后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x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门店后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x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十五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四十六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x,同当月x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x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五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五十一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x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x,从当月x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x,从当月x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x。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处以x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8(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9(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以记过:

  1(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2(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3(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4(于公司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初次代人打卡/签到或托人打卡/签到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8(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公司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二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三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x属实者或有具体事x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2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餐饮规章制度11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规章制度12

  一、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管理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禁止使用。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五、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第二条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三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条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条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六、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七、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第三条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第四条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第五条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第六条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第七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九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八、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九、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第二条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第三条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第四条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卫生要求

  第一条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第二条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第三条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第四条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第五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第六条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十一、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第一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柜内保洁。

  第二条餐饮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消毒必须按标准程序进行,确保消毒效果。

  第三条提倡使用蒸汽、煮沸、电子消毒柜等热力消毒;使用化药物消毒的,必须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消、四冲(清)、五保洁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不使用未经批准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具洗涤剂,消毒剂。

  第五条洗炊餐用具的抹布必须与其他抹布分开认真做好抹布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第六条要有完善可靠的消毒设施及消毒药品和充足的餐具保洁框,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

  十二、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十三、过期食品和感官异常食品处理制度

  1、餐饮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实行专人向定点经销商采购,进货后仔细检查,防止采购过期食品、包装破裂及感官异常食品进入厨房。

  2、库管员在储存过正中,要防止储存不当,造成食品过期、包装破裂或感官异常,要及时下架、登记待处理。

  3、操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在加工前一定要再一次对待加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食品、包装破裂或感官异常食品要及时销毁、杜绝使用。

  十四、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1、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网络:食品卫生管理负责人为相应的责任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人为厨师长。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3、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a)立即停止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b)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c)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d)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e)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4、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十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十七、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十八、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7、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餐饮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在公司餐厅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餐厅工作人员。

  三、餐厅经营:

  餐厅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餐厅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4.1.综管部为餐厅的管理部门,

  4.1.1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保证餐厅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1.2.负责对厨师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餐厅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4.1.3负责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4.1.4.负责对餐厅的费用结算管理。

  4.1.5.负责餐厅物品采买

  4.1.6.员工饭卡充值及其它涉及餐厅内部有关事项

  4.2.计划财务部为餐厅的`财务管理部门

  4.2.1.负责对餐厅日常开销进行统计,结算,负责员工就餐卡余额统计,结算等涉及餐厅财务有关事项;

  五、餐厅管理

  5.1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对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5.2综合管理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5.3设立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厨具和工具要充分掌握各类厨具的正确使用说明,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

  5.5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且定期对餐厅及厨房放置的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餐厅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六、厨师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6.1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6.2做好厨师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6.3厨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4荤、素、生食品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6.5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6.6负责工具、机械、厨具整理及清洁,保持厨房及用具的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

  七、餐厅物品管理

  7.1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餐厅物品。

  7.2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

  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8.1公司餐厅所需食物,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保留收银小票以备查验。,

  8.2必须根据每日员工就餐数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防止浪费;

  8.3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4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8.5不得将已购进餐厅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带走,一经发现按内盗论处。

  九、就餐人员管理

  9.1公司餐厅仅在工作日内提供中餐,(晚餐仅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9.2就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8:30-19:30;

  9.3公司员工就餐实行预约制,由餐厅管理人员统计当天用餐人数。

  9.4餐厅开业后,将具备简单内部接待功能,各单位可根据需求提前一天填写《内部餐厅接待告知单》,提交至餐厅管理员处,餐厅管理员负责根据需求采买准备,并告知厨师准备。接待完成后,由餐厅管理员出具《内部餐厅接待结算单》,经申请接待部门领导及总经理部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餐厅会计此费用将计入申请单位招待费用。总部、兄弟单位及风电场来呼办事人员就餐,由接待单位或办事人员在《办事人员就餐登记表》中填写相应信息,本人或接待人员签字确认后,费用将从相应单位接待费中扣减。

  9.5员工就餐实行自助餐制,不得无故浪费。

  9.6员工进入餐厅必须携带就餐磁卡,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9.7员工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9.8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9.9员工的磁卡一旦刷出,则视为就餐处理。

  十、伙食费的核算与管理

  10.1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就餐磁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如遇丢失等情况,请及时联系餐厅管理人员,并进行注销和补卡。

  10.2目前,职工餐厅暂只具备提供员工午餐服务,并针对集控中心员工提供晚餐服务。由于目前餐厅尚未开业,午餐暂定15元/人次(提供四菜一汤及水果),晚餐暂定10元/人次(提供简易晚餐及水果),以上价格将根据餐厅经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10.3餐厅成立后,所有享受分公司机关在职员工及检修在机关办公人员将由补助报销模式改为补助充值模式,即所有涉及人员补助将按每月满勤金额充入卡内,用于餐厅

  内消费使用。每季度末,餐厅将统一提供市场流通食品批发价格(含税),员工可根据需求使用卡内余额在餐厅内购买所需食品。

  10.4餐厅房租、劳务人员工资、餐具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均由分公司行政费用支持,所涉及费用暂只涉及食品费用,由餐厅管理员根据日常消费实报实销即可。

  十一、餐厅营业时间

  每天上午9点半前由餐厅管理员统计各部门中午吃饭人员数量,报厨师准备适量饭菜。集控中心晚餐事宜由当值人员直接与厨师协商联系即可。

  工作日:午餐:12:00-13:00;

  晚餐:18:30-19:30;(只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节假日只提供集控中心当值人员午、晚餐。其它如有临时接待工作,提前与餐厅管理员联系。

  十二、本制度由综管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规章制度14

  餐厅前厅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配合前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职业道德。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点到、报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经理,说明实际情况,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医务室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写申请单、换班人、领班、经理签字批准。

  5.严禁电话请假,托人带假。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酒店规定统一着装,深色裤子、鞋子,工服必须干净、整齐,头发盘起。

  2.酒店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3.严禁私自穿着便衣上岗,在厅中逗留。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提包、外套)食品等一切私人物品。

  2.严禁携带酒店物品出店(剩饭,包括客人留下的物品)。

  3.严禁在酒店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更不许对客人评头谈足。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上班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吃饭,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当值期间吃东西,吃饭时大家要积极统一。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8.上班时间内严禁上qq、聊微信、上网及看任何书报杂志。

  9.严禁在上班时间在厅 坐,不准用餐厅的水杯、酒杯等。

  10.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四、工作方面:

  1.严禁私自下楼。

  2.除经理外,其余人员不得擅自到后厨区域。

  3.当班期间要认真仔细,点菜单严禁出现错误。

  4.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经理与领班讲明原因,其处理。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6.服务接待工作中坚持站立、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宾客感觉亲切、安全、客至如归。

  7.积极参加部位班组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8.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程、标准进行服务。

  9.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填写各项工作表格及客人的'投诉。

  10.自觉爱护保养各项设备设施(包括花草树木)。

  11.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严禁出现推委现象、乱岗现象。

  12.严禁出现打架、吵架等违纪行为,一旦发现从重处理。

  13.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投诉及其他工作问题。前厅的人为因素就是服务不周到。

  14.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

  后厨操作管理制度

  一、 设施设备管理:

  1、 厨房设备如:冰箱、蒸柜、餐盘等设备均由专人使用;

  2、 掌握自己所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3、 不经过厨师长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岗换岗;

  4、 定期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自己三包区域的卫生;

  5、 班后厨师长要安排专人对厨房所有设备及电源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方可离开厨房,并关好厨房门窗、水电等;

  6、 发现故障隐患,要及时向厨师长汇报,及时检修;

  二、 工具及出品用具管理:

  1、厨房工具及出品用具如:菜刀、菜镦、工作台、菜盘、菜筐等所有工具、用具都要定人管理,保证所有工具、用具有人负责,做到物物有人管,人人有物管;

  2、 无论何时都必须确保工具、用具的卫生及完好;

  3、 所有人员都要掌握厨房工具及出品用具的正常使用方法;

  4、 定期对厨房工具、用具进行盘店检查,有缺口或损坏的工具用具,由负责人处理;

  三、 出品管理:

  1、 所有厨房出品(凉菜、面点、肉、青菜、半成品)等必须分配到人,保证所有菜品都有专人负责质量把关。

  2、 确保出品卫生、量足、味正、餐具无缺口、造型合格,规格统一;

  3、如因质量原因造成顾客退菜或投诉,由菜品质量把关人按照菜品价格给予处罚;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打折等情况,给饭店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给饭店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4、 多次因菜品质量造成投诉的厨师,厨师长有权给予其他处分或辞退处理;

  四、 卫生管理;

  1、 个人卫生管理:

  a、 男厨师必须理平寸头,无胡须,不留长指甲,戴厨师帽,穿厨师服,并时时保持干净整洁;

  b、 所有厨师每三天必须洗一次澡,保持清洁无体味;

  c、 所有厨师不得使用化装品,以免影响出品口味;

  d、 在厨房不得随意脱下工服,摘下工作帽;

  2、 环境卫生管理

  a、 所有清洁工具用具:包括拖把、垃圾桶、扫帚、抹布等必须指定存放地点, 使用完毕要清洁干净放回原处;

  b、 按照不同的岗位划分卫生区域,确保时时清洁。而且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卫生大清除;

  c、 定人定时检查厨房泔脚的清理及用具的清洁工作;

  五、 厨房原材料购存管理;

  1、每日营业结束后,厨师长都要对当天肉类、青菜类、凉菜类、面点类、等出品进行汇总,对当天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汇总,对当天所剩原材料进行汇总;

  2、根据汇总数据,分类列出明天所要采购原材料数量,交于采购员,并对采购回的原材料进行过秤检查,确保所采购原料的数量和质量;

  3、 营业期间,厨师长要对所有环节进行监督,杜绝浪费,对造成浪费的人和事进行必要的处分;

  4、 营业结束,对所剩原材料过秤后,定人妥善保管,以免造成浪费;

  餐厅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当周受客人表扬多次者,奖励50元。

  2、拾金不昧者,奖励50元。

  5、被评为优秀员工者,每月奖励100元。

  6、经理可视情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凡旷工、请假、迟到、早退、客人投诉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天工资。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如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5分钟之后扣20元,半小时视为旷工,早退1次扣10元,脱岗视情节而定最少扣10元,最多视为旷工,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并处罚。

  7、恶意破坏餐厅公共财物的,扣当月奖金并处罚。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50元,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并给予批评教育。

  10、凡在餐左或宿舍吵架、打架、喝酒、打牌视以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吵架每人150元,打架200元-500元,喝酒打牌视情节严重给予100元-1000元处罚)(在宿舍)。

餐饮规章制度15

  1、客人来店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客房优质服务的序幕。准备工作做好了,才能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人休息、住宿的需要。准备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掌握客情。我们这个部门是VIP会员区,客人一般都有留客户档案。我们要熟知客人的姓名、房号、生活习惯、禁忌、爱好、宗教信仰、外貌特点等情况,以便在接待服务中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

  (2)整理房间。客人预定的房间,要在客人到达前一小时整理好,保持清洁、整齐、卫生、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符合客房等级规格和定额标准,以保证客人需要。

  (3)检查房间设备、用品。房间整理完成后,领班要全面、逐步、逐项地检查房间的设备和用品,包括:门窗是否安全、电器开关有无损坏,卫生间设备是否灵便,物品是否放在规定的位置,拉上窗帘、掀开被角、打开床头灯。

  (4)调节好客房空气和温度。客人到达前要根据气候和不同地区的`实际需要,调节好房间的空气和温度。

  (5)楼层服务员要整理仪容、仪表、服装、发式,等候客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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