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9 02:26: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物业管理的内容、范围、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岩卷烟厂厂区物业管理、绿化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零星工程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2.职责:

  2.1企管办负责制定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并按文件进行检查考核。

  2.2物业公司按合同及厂区物业管理规定文件规定向烟厂提供各种服务。

  3.内容及要求:

  3.1物业管理主要内容(除办公大楼):

  3.1.1厂区所有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电梯口、顶楼卫生(含小车库顶棚)。

  3.1.2厂区所有厕所卫生,厕所设施检查,化粪池清掏。

  3.1.3厂区所有水沟下水道卫生及公共通道、下水管道设施的检查。

  3.1.4厂区所有外墙、外窗户、外墙管道、外风扇等清洗。

  3.1.5厂区垃圾、木制废品清理。

  3.2物业管理具体补充范围及要求

  3.2.1厂门口宣传栏保持清洁。

  3.2.2公共通道包括:制丝车间一区东面通道;制丝一、二区门口大厅;成型车间大楼与制丝之间的走廊东至成型厕所,西至卷包一区南门天桥斜坡顶、北至卷包一区南门含卷包一区南门天桥;联合工房各层仓库外公共区域。

  3.2.3所有公共通道、走廊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3.2.4所有楼梯包括墙壁、天花板、窗户、楼梯扶手、照明灯等,应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积尘。

  3.2.5车间楼梯、扶手及工艺质管科大楼的大厅、楼梯、扶手及制丝一、二区的大厅、大厅玻璃、广告牌应每天擦洗。

  3.2.6厂区路面保证全天整洁、无落叶、无积尘、无杂物。

  3.2.7厕所包括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地板、门、窗、水池等,保持无臭味、无堵塞、空气清新、干净整洁。

  3.2.8下水道及水沟畅通、无堵塞、无垃圾、无积垢。

  3.3绿化管理主要内容及要求:

  3.3.1负责做好厂区的环境绿化,负责现有绿化的`改造。

  3.3.2做好厂区、车间的花卉、盆景摆放。

  3.3.3按企管办确定的位置和数量摆放花卉,不定期更换花卉,做到品种新鲜化、多样化、高档化,摆放整齐美观,如有枯死花卉应及时更换,档次与现有水平相当。

  3.3.4花卉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浇水后应及时将地面水迹擦干净,不得留下积水,造成地面污迹,更换花卉应及时清扫地面。

  3.3.5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庆祝活动或上级领导参观检查应做到花色鲜艳、体现节日气氛。

  3.3.6草地、苗木应定时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拔杂草,确保草地、苗木造型整齐美观、花池白净、完整无缺,如有枯死应及时重新种植。

  3.3.7及时清拣枯枝落叶,保证绿地整洁、美观。

  3.3.8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花卉苗木等枯死,所发生的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

  3.3.9如因自然条件或车间生产造成的死亡花卉苗木的重新种植,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花台破损修复,经企管办确认后费用由烟厂负责。

  3.4车辆停放管理内容及要求:

  3.4.1负责厂区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管理。

  3.4.2设立厂区摩托车、自行车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3.4.3专人指挥管理,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摩托车、自行车停靠规范、排列有序、走道畅通不堵塞。

  3.4.4负责停车场地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清扫车库地板、蜘蛛网,确保车库环境整洁。

  3.4.5确保车库照明(除办公大楼地下单车库)。

  3.4.6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现车辆及相关车辆配件丢失,按责任大小,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

  3.5零星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及范围:

  3.5.1负责厂区、复烤厂的水电、土建、装修零星工程。

  3.5.2负责新增绿化工程。

  3.5.3所有工程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过程应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施工结束后将现场清理整洁。

  3.5.4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每月底将经部门确认的工程进行登记,交企管办备案,并附详细的费用清单。

  3.6办公用品及计生管理内容及范围:

  3.6.1负责办公用品的代购、发放工作。

  3.6.2负责户口管理工作、计生工作,确保计生工作四个百分百。

  3.6.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厂区房屋的安全检查及维修申报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

  3.6.4各部门应由固定人员领用办公用品。

  4.零星工程维修及办公用品申购程序:

  4.1在500元以内原有项目的厂区零星工程维修如房屋小范围漏雨、窗户玻璃更换、厕所、下水管道维修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维修后经部门或车间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物业公司填写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公共部分设施的维修由企管办确认。

  4.2厂区所有500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工程完成后由使用部门对工程效果及费用进行确认。

  4.3大额的零星工程,由物业公司进行费用预算,费用超过5万元的工程应由物业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厂长审批,并按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4.4办公用品在500元以内原有用品的更换,如更换台玻、台布等,由部门或车间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重新购置或更换后经部门或车间确认(物业服务登记表rj/qg0402-2)。

  4.5所有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办公用品申请及确认表(rj/qg0402-1),经分管厂长审批后交企管办登记。办公用品交付使用部门后由使用部门确认。

  4.6每月底由物业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汇总,交企管办备案。

  5.考核办法:

  5.1上级检查如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000元。

  5.2厂部组织检查如有不符合每项扣100元。

  5.3企管办现场管理员检查如有不符合每次扣50元,当月内重复发现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依此类推,当月累加。

  5.4如有部门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企管办书面反映,经核实每次酌情扣50-200元。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一、向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申请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转为正式三级的报告;

  二、填报《厦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的临时三级资质批复;

  四、附下列文件:

  1、企业经营负责人姓名及其学历、职称证书;

  2、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4、验资证明(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6、经营办公场所证明;

  7、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8、具有专业职称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要求(专职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1)企业负责人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2)企业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全部取得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3)企业要具有工程、经济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4)中级职称人员必须要有原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并要签定劳动合同;

  (5)企业经理必须有大专学历,二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6)送验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要真实,企业从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在编人员,

  不得借用各种证书,一经查明将不予办理企业资质;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 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一、物业接管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本验收管理制度是指由xx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新厂房项目招标组向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的物业验收和移交工作。

  xx物业组织项目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根据提供的图纸,按照项目设计要点、竣工图、设施清单、所有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书、设备调试运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验收。

  2、验收的实施

  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可先按专业分工及标准、计划、设备清单进行单项验收,然后再进行综合验收;实物的验收,主要应核查设备和主要部件的规格、型号、制造厂,并清点数量、安装位置等。

  3、验收后的处理工作

  验收小组专业人员根据分工写出单项的验收报告,验收小组负责人根据验收报告,写出物业的综合性验收评定意见书,呈交项目招标组。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项目招标组。管理处负责人代表物业管理接收单位同物业的交接单位进行正式移交,并办理有关手续。验收小组要会同项目招标组签字生效,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管理处存档。

  4、验收后不合格的处理工作

  对在验收发现存在问题的设施、设备,管理处制订整改落实措施,并报项目招标组和xx物业审核。

  5、设备验收

  验收的条件是设计图纸与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主要设备、设施安装位置与安装质量符合;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性能应与设计要求符合,检查结果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对移交的竣工图,在《验收交接记录》中记录。对物业的其它配套系统、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也记录在《验收交接记录表》中。

  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管理处负责厂区内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公用设施、设备标识系统规范完整、准确无误。

  3、厂区内疏散指示器、安全出口不得损坏。

  4、厂区内的设备、设施损坏,须及时修理和更换。

  5、市政公用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立即通知市属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换。

  6、任何部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挪用公用 设施、设备。

  三、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计划申请

  1)施工前,由施工单位或根据施工项目和用电量大小,向管理处递交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

  2)临时用电计划申请表中,应列明所使用电动设备的名称、功率和数量。

  3)管理处派技术人员对其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核实。

  4)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每人一证。操作人员无证的,管理处一律不予批准申请。

  2、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凡施工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及电线等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要求。

  2)在管理处技术人员指定的地点接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电计量表、施工配电盘(箱)。

  3)电动工具、临时照明线路应使用合格插头、插座。

  3、临时用电施工限制

  1)不影响厂区内机电设备的正常运作。

  2)不超出供电负荷量允许范围。

  3)噪音很大的电动工具,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操作,不影响业主的正常作息和生活。

  4、禁止以下行为:

  1)乱拉乱接电线。

  2)超出设计负荷的临时用电,未经申请用电计划的用电。

  3)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的用电行为。

  5、管理处管理权限

  1)有权劝阻或制止违章操作。

  2)有权对业主单位进行巡视检查。

  3)有权对所使用的电动设备工具随时进行检查。

  4)对不听劝阻的违章施工行为,可停止供电,以防止事故发生。

  6、临时用水管理

  1)施工前,施工单位或业主单位根据施工项目和用水量,向管理处预先申请临时用水。

  2)使用人需安装水表,并接入管理处指定的用水接口。

  3)禁止任何乱接水的行为,不听劝阻管理处可采取停水措施。

  四、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1、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需进行接待、记录,同时应做好相应记录。

  2、管理处接到投诉后,在预约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处理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天。

  3、管理处按照业主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客户服务中心。

  4、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相应人员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管理处主任。由管理处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5、客户服务中心应通过电话或采用其它形式跟踪投诉处理结果,未解决的,责成有关部门/管理处迅速处理。

  6、对业主的投诉,应即时作出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类似问题。

  五、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1、公司品质管理部每半年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1)安全管理

  2)绿化管理

  3)清洁服务

  4)四害消杀服务

  5)投诉或意见处理

  6)停车场管理

  7)设备设施管理

  8)电梯管理

  9)维修服务

  10)服务态度

  2、品质管理部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按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共性、个性的意见)等书面交给管理处。

  3、对存在的问题,管理处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

  4、对业主的误解,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5、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向业主公布,接受监督。

  6、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业主进行回访。

  7、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8、回访中,对业主单位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9、业主意见评价统计计算方法

  1)统计计算应根据已发放和回收的调查表进行。

  2)统计计算符号

  n- 发放的调查表总数

  h- 回收的调查表总数

  x- 调查表的调查项目数

  y- 每份调查表评价满意的项数

  o- 评价满意的项目总数

  a- 回收率: %;

  k- 满意率: %;

  3)统计计算公式

  a=h÷n×100%

  o=σy=y1+y2+y3+……+yn

  k=o÷x×n×100%

  六、维修管理制度

  1、管理处接到的业主维修的诉求后,必须在5分钟内安排相关维修技术人员到现场实施维修。

  2、维修工到现场后,要做到:

  1)自觉维护管理处及业主的权益,不做损害管理处名誉的事情。

  2)不要不懂装懂,遇到疑难问题要如实、详细地向工程技术人员汇报并请求支援解决。

  3、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主动征求业主意见,尽量恢复维修前的原貌原样,如有改动,应征求业主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4、维修工进入现场维修时,应进行仔细检测,判断出发生故障的原因。严禁盲目安装或乱拆乱装,造成不必要的返工。

  5、维修工进行维修时,要把有影响的物品遮盖、包扎好(用塑料布、废报纸等)。尽量使噪音降到最低限度,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嘲笑取闹。

  6、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工应及时清扫工作场地:小的工作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大的工作垃圾(如泥沙、砖头、纸箱等)要搬到附近的.垃圾桶边。用干净的抹布擦拭弄脏的各部位(如桌椅、墙壁、地面等)。恢复各物品的原貌(位置)。

  7、全部工作完成后,维修工要试验维修后的效果给业主看,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同时要给业主讲解应注意的事项,如果业主有不满意的地方(合理的要求),则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8、确认一切正常后,维修工应礼貌地请业主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工离开业主单位现场时,应礼貌地谢谢业主支持、配合与谅解。

  9、维修工回到管理处及时做好维修记录。

  10、在维修完成后,由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回访。

  七、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制度

  1、垃圾的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等坚硬的工程垃圾应用斗车或其它装运工具运送到指定地点倒放,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清洁工清洁时的少量垃圾可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内。清洁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2、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3、清洁人员应负责垃圾中转站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1)负责每天一次冲冼垃圾中转站地面。

  2)每天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4、垃圾中转站的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堆放;

  6)垃圾站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按要求做好垃圾袋装化。

  5、垃圾车撒落在小区内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扫净。

  6、综合管理员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八、卫生消杀管理制度

  1、综合管理员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出卫生消杀工作的管理。

  2、消杀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杀对象;

  2)消杀区域;

  3)消杀方式药物计划;

  4)消杀费用预算。

  3、消杀区域包括:楼梯口、梯间及周围公共部分、平台、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室外公共区域。

  4、消杀方式以喷药消杀为主,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料。

  5、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6、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冼保管。

  7、消杀工作标准

  1)检查仓库或厂区生产车间,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

  2)检查和楼层及转角垃圾桶摆放处,目视无苍蝇滋生地。

  3)检查楼内和污水井、无害虫出现。

  4)抽检楼道、绿化地、排污渠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鼠洞每2万平方米不超过1个。

  8、消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

  1)消杀工作前,综合管理员必须详尽地告诉作业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2)综合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消杀工作的进行情况并将工作情况记录于工作记录中。

  3)综合管理员现场跟踪检查,确保操作正确。

  九、受伤/急症等紧急救援措施

  1、若有发生受伤或急症等人员,旁人应根据原因紧急采取相应措施或打电话给管理处救援。

  2、管理处人员应使伤者或急症者处于温暖及合适的环境中,并细心呵护。

  3、管理处在救援伤者时,同时拨打120寻求援助,说明具体方位。

  4、管理处应派护管员到厂区门口等待医务人员的到来。

  十、火警应急措施

  1、发生火警,切勿急燥,保持镇定。通知监控中心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2、紧急关闭电源、管理处人员应紧急疏散厂区内的人员。

  3、击破安装在楼道里的报警按钮。

  4、遇到浓烟,应用浸湿的毛巾等物捂住面部及身体。

  5、用灭火设备扑灭火源,但切勿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中。

  6、迅速脱离火灾现场,请牢记不要搭乘电梯。

  十一、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

  1、当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业主,做好相应的准备。并在大堂入口处显着位置贴温馨提示等通知。

  2、当遇到突然停水时,管理处应打电话给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同时并以电话/广播等方式快速通知业主,后再以书面形式补办。

  3、当遇到突然停电时,应起用另一回路电源,若无双回路,发电机30秒之内自动启动,保证厂区的弱电系统正常运行。

  4、突然停电时,被困在电梯有人员应通知管理处专人进行解困。解困后,将电梯降至首层。

  5、突然停电时,应以电话/广播等形式通知业主,然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6、突然停电时,应急时派专人检查厂房内的所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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