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章制度管理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规章制度管理,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
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收尾工作,闭合项目管理链,确保工程项目自计划开始至目标完成全过程受控,促进项目经营成果最大化;加快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化整合与合理流动的速度,提高资源效益和时间效益;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避免效益流失,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在进入收尾阶段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形象进度要求为:工程已实质上完工,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初验(或工程主体全部完工,施工累计进度达到工程总量的95%以上)。
第三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公司分管领导书面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主要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所在项目收尾的具体工作,包括:尾工清收、竣工文件(含技术总结等)编制及移交、工程验交、竣工结算、财务清算、未完债权债务的签认确定等全部工作,并对所在项目的收尾成果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对项目收尾工作的进度、质量及其优化、风险规避等进行指导、检查与监督,对项目收尾工作的成本进行控制,履行项目实质上结束后未完的债权债务。
第三章收尾工作要则
第六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5工作日内,项目经理部应提出《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和《收尾工作计划安排》,报公司项目成本部评估备案。项目成本部应同时派员现场核查与协助。
第七条《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二)工程验工计价及尚未计验项目的预期计验情况;
(三)工程款拨款及余款的预期拨付情况;
(四)开累的项目制造成本;
(五)开累的财务状况;
(六)安全质量状况及赢得安全文明表彰和优质工程奖的预期;
(七)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的债权债务情况;
(八)竣工技术资料的准备情况;
(九)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施工资源的安排意见;
(十)风险预测及对策措施。
第八条《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应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进度和计划,并应有相关保证措施。
(一)工程竣工交验时限;
(二)竣工文件资料(含技术总结等)完成时限;
(三)竣工结算完成时限;
(四)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及完全结清时限;
(五)尾工清收及收尾工作费用计划。
第九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及《收尾工作计划安排》后,收尾管理组应及时登记建卡,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估意见》,并建立项目收尾工作目标管理图表。《评估意见》经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收到《评估意见》后10工作日内,应完成如下工作:
(一)将资金帐户变更为公司项目成本部帐户事宜书面通知所有债权债务人,并取得书面回执;
(二)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将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开设的银行帐户、储蓄帐户(如有)注销,并将原帐户资金余额、财务印鉴、空白支票、财务档案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三)办理完成与劳务提供方、分包方及供货方等的债权债务签认手续;
(四)将剩余人力资源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将闲置物资、机械设备退还公司租赁中心或其指定的其它地点;
(六)将竣工文件编制、竣工结算、财务清算工作所须资料转移至公司项目成本部;
(七)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主管、预算工程师到公司项目成本部开始上班。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后,项目经理部可根据竣工文件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在保证3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文件档案移交的前提下,报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可在项目经理部所在地进行竣工文件档案的形成与移交。若实施后出现5日历天以上的延期,公司项目成本部将在最终的项目收尾绩效考核时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收尾工作的难度与进展程度,经项目经理部申请,公司项目成本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可分别由收尾负责人、竣工文件编制负责人替代进公司项目成本部集中办公。
第十三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作为在公司机关助勤人员,由公司项目成本部管理,继续所承担项目的收尾工作。项目收尾目标全部完成后,经项目成本部同意,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上述人员才能从事其它工作。其间,一并接受公司目标责任成本绩效考核与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项目成本部收尾管理组统一管理进入本部的项目收尾工作,会同项目经理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检查指导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收尾工作结束后,已明确并办理签认手续的未完债权债务,移交收尾管理组负责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由收尾管理组负责向建设单位清退,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应协助。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项目成本部对移交本部管理的收尾项目,集中在德阳开设银行帐户,实行分帐户管理。其中:铁路以外项目分别按原项目名称开设帐户,铁路项目开设专户。
第十七条各项目回公司项目成本部上班人员的工资待遇(包括各种津补贴及基金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公司项目成本部财务造册代支后列入各项目收尾费用,奖金根据项目收尾工作成果,由公司项目成本部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所属项目收尾费用中列支。
第十八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和经营费均由总经理审批,其中,经营费必须事先报计划,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各项目在收尾(清算)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探亲费、办公费,单台件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项目成本部部长审批后列入各项目。
第二十条各项目尾工清收增加的成本支出,经公司项目成本部成本管理组审核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项目后续成本,以保证项目制造成本的完整与真实。
第五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收尾工作绩效实行单独考核。主要考核指标为:时间效益、费用效益及最终的工作质量(债权债务清结、社会效果等)。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函告公司项目成本部,以便修订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项目成本部负责解释。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3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全线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杜绝施工期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路工程保质量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做好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宏观管理,并制定项目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不安全的因素和事故隐患要有超前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出安全生产责任制。
3、依据上级有关公路建设的'安全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监督各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施工程序,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单位施工现场各种标志牌是否齐全有效。
5、对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负责经常性的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各种施工机械、车辆和公务车辆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全员防火、防汛、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5
1、电力设备巡视制度
允许巡视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人员巡视配电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等灾害发生期间,巡视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部门主管批准,且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人员保持通信联络。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使用,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倒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值班主管指令,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3、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 续,操作人员可开始工作:
Ⅰ.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Ⅱ.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Ⅲ.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操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设备区域。
若工作需要,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不同区域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操作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5、电房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上岗前严禁喝酒,机房内严禁吸烟;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熟悉机房系统的组成及设备性能、安全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配电的工具、设备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并严禁挪作他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房的非值班人员,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登记入内;
配电装置巡检周期每班四次,停电清扫周期每年二次;
配电房值班岗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
发现火情及人员触电等异常情况,立即切断有关电源,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值班主管或有权责人员书面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做好运行方式、用电负荷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重大故障立即报告
当班人员应积极协助维修人员作好设备的维护检修;
按时巡检抄表,认真填写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巡检后签字交接。
6、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并在接班前不得饮用含有酒精之饮料及服用有催眠作用之药物,睡眠充足,精神饱满;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次系统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及其它应注意和交代事项;
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确认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接班人员应详细查看值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有关通知事项;
如果设备正处于故障状态或正在执行切换、调整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实施交接班,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7、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检修方法;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
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非工作用电;
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机房,避免招引老鼠、蟑螂、白蚁等进入机房,威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机房内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均须安全封堵,并定期进行灭害工作,彻底杜绝虫鼠可能造成的危害;
机房内各设备均需单独可靠接地,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
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一切核实无误之后方可上电;
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
8、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 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6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7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元/人次,不扣帽带5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对违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5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罚5—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同时令其离开施现场。
4、穿拖鞋、赤脚、赤膊上岗操作者罚款10元/次。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工具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包、箱,上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否则见一次违章处以20—200元的罚款;造成伤害事故的责任均由违章者本人负责。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后果当事者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的相关责任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5—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设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非消防禁用。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8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六、微机室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9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0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1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 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 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 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 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 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xxxxxxxx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八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4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根据上级核准的施工预算(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四、按照规定、审核会计记账凭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备、完整的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整的会计信息。
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便于领导正确决策。
六、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档。
七、认真履行会计职责,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及时办理会计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15
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规章制度管理】相关文章:
光伏项目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11-27
项目规章制度01-11
光伏项目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11-20
管理规章制度05-03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01-15
门店管理的规章制度03-04
前台管理规章制度01-26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01-27
司机管理规章制度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