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规章制度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食品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规章制度 篇1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食品规章制度 篇2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潲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潲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食品规章制度 篇3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食品安全的管的理制度25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规章制度 篇4
幼儿园食堂与幼儿群众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务必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贴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资料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贴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务必检验或者检疫的,务必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资料。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务必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贴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务必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理解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贴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状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一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持续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持续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贴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一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持续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一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贴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务必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务必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职责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职责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务必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职责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群众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贴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群众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xx㎡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状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来源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职责及处理意见。
食品规章制度 篇5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产品食品卫生安全和仓库安全,为提高仓库的基础管理工作,为加快货物的进出库效率,进一步规范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3、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4、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5、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6、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四、退货管理:
1、退货产品入库时仓管人员要区分良品和不良品,要将良品放置在退货待处理区,将不良品放置在不良产品存放区,不得混放,不得随意不分区域放置。
2、区分好的合格产品要整理分类、清点数量、做好标识。能够在市场上重新销售的产品要重新包装重新入库,不能再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要通过特殊渠道销售,或做促销活动时采用。
3、对确认报废的不良产品由仓管人员填写《报废处理单》交于仓库经理确认,并经财务人员审核后,仓管人员根据《报废处理单》将报废产品的型号、数量清点清楚,方可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不得随意倾倒处置,要将报废产品统一倒倾之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区域。
五、监督管理:
1.产品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入库。如有仓库有效证件不全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入库,对仓库管理人员处罚50元/次。
2.异常库存未上报的.,盘点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产品未上报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3仓库存放物品不符合规定的,仓库卫生没有按时打扫的第一次给予整改,以后处罚50元/次。
4、将不良产品和合格产品未分开存放的处罚20元/次,将不良产品未规定出库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5、产品出库时未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次。
6、将不良产品未经过《报废处理单》处理的,由仓库管理人员全额赔偿。
食品规章制度 篇6
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干净。
2、保洁柜、送菜送饭车及相应的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洁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食品规章制度 篇7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负责企业的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确保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3、主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厂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厂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厂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企业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检查各专业车间主任、队长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4、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员工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要求职工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及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记录。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规违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9、抓好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记录。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2、精心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操作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向领导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事故如实反映,参加班组的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操作制度、遵守岗位操作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5、爱护和正确使用岗位设备、工具、防护器具和消防用具。
6、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搞好作业现场卫生,环境要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3、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生产当中,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位员工都有必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5、本职责适用于企业的各部门。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不断加强。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的,限期整改。到限期不整改的要通报批评,问题较大的,要处罚部门相关负责人。
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8、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协助负责人各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生产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保证劳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和所用物资的供应。
3、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9、中层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落实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漏洞及时解决。
4、督促检查职工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5、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保证消防设备齐全、防止火灾发生。
10、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班组长的领导下,业务安全专业部门的指导,协助领导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2、按规定要求对所辖范围内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学习、抽考安全规程、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环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
5、根据生产任务和安全动态,提出安全要求及措施意见。
6、参加工伤事故和安全类违规违纪的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11、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12、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企业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职工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2、经常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3、及时传达、落实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13、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安全生产工作,各副总、各经理按照各自所分管工作时刻注意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到标准不能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3、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置,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4、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上报,做好工作和交接班。
5、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对已、未遂事故和违章、纪都要及时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6、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得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4、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各岗位工种要严格按照本工种规范要求,工作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15、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等实施办法,直接向企业以及上一级机关汇报工作。
1、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纠正、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和事。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
2、做好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3、定期组织对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工地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查验。
4、安全管理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确定安全管理资料收集、记录、归档、储存、处理人员。
5、受理有关违反安全生产情况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复并督促落实。
16、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
2、制定本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3、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事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4、配合安全领导部门的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安全领导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上传下达,通讯、交通工具,接待服务工作。
5、做好安全管理部门分配给的工作任务。
17、生产部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坚持安全班前会,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新入厂人员认真做好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3、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在安全管理方面建议。
4、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活动,认真做好对各种隐患的安全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
5、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6、负责编制与上报本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进行检查指导,经常了解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大力支持和帮助人员解决在安全工作方面实际问题。
8、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有责任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对事故的上报以及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要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与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提出预防措施。
9、监督检查职工在工作中劳动保护品的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
10、努力做好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事故发生次数控制在公司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之内,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11、发现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工作。
18、财务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在制订企业财务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3、对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改造项目,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
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经费、安全教育经费的使用;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食品规章制度 篇8
一、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二、车间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通道洁净、通畅。
三、车间看板应每日擦拭,保持整洁,内容及时更新。
四、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五、车间整洁、无杂物、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六、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报废工件及时清理出生产区域。
七、工艺图纸应放在指定位置,并保持图纸整洁、完好。
八、工具厨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工具厨内、工具厨上干净、整洁,下班后工具厨上锁。
九、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垃圾筒中,每天下班前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十、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十一、车间内代加工物料、待检物料、合格待转物料、不合格物料应分区域放置,所有物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食品规章制度 篇9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查验
1.采购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设食品、原料验收员。
4.验收食品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5.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食品及原料。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豆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及严重破损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二、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三、设施设备卫生管理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在用餐后及时清理消毒,再放进保洁柜中保持干净。
2.保洁柜、及相应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
3.刀具、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消毒,定位存放。
4.定期检查各种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
5.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
四、清洗消毒管理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清洗有专用水池,洗涤剂符合国家标准。
3.消毒后放在专用保洁柜中。
五、人员卫生管理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勤洗衣服,被,常换工作服,进出工作间必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5.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6.工作时严禁吸烟。
7.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病不应接触食品。
8.抹布专用,经常搓洗及消毒。
六、人员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有卫生执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
2.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门等单位组织的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
七、加工操作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
2.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妥善保管。
3.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清洁定位存放。
4.各类食品原料使用前分类清洗。
食品规章制度 篇10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一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职责制的执行状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务必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资料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务必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规章制度 篇11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洁干净,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盖的,一律盖好。
2、将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
3、模具用过后须先内外清理后擦净,不得有油污。
4、擦净后的模具盖好盖须入到指定位置,码好排列整齐。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码放(烤盘最上面的`一个要倒扣过来)。
5、工具用过后必须马上清洗干净,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食品规章制度 篇12
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制;
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必须要穿工作服,务必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运送产品要留意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职责(包括搬运工);
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务必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持续清洁。
食品规章制度 篇13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2、食品采购索证及台帐登记制度;
3、库房管理制度;
4、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5、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
6、场所环境卫生制度;
7、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8、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9、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粗加工和烹调以及烧烤操作制度;
12、凉菜间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3、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规章制度 篇14
一、目的:加强对更衣室的卫生管理,规范进入车间员工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凡需进入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下辖各工厂车间的公司员工,也适用于外来需进入车间的参观人员、维修人员。
三、执行部门:质量中心各工厂品保部、生产营运中心各工厂。
四、内容:
1更衣室管理员职责:
1.1更衣室管理员需要身体健康、勤快踏实、能讲普通话、懂基本的接待礼仪。 1.2各工厂根据各工厂车间布局进行实际安排,每班生产时配专职更衣室管理员(每个班更衣室管理员必须跟班走),更衣室管理员必须保证更衣室内衣柜、门窗整洁,不积尘,衣柜门统一关好,挂钩摆放有序。
1.3更衣室管理员负责打扫洗手、消毒池,要求不积水垢,排水畅通。对更衣室要定时排风;并且要将监督员工把工作服和便服要严格分开存放,工作鞋和便鞋要分开存放,更衣室管理员在班前班后无人时,须打开紫外灯杀菌半小时,紫外灯开启后,严禁人员进入。 1.4更衣室管理员需按公司要求配制适当比例的消毒液(75%消毒酒精、常用不同浓度的clo2消毒液)。
1.5对每位进入车间的员工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车间员工进车间时的洗手、消毒、着装、工作服的洁净程度等,凡是不达要求者,管理员有权不让不合格者进入车间。 1.6衣室管理员的工作对车间主管负责,品保员对更衣室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异常或生产员工违规行为,向车间主管直接反映。
1.7当上级、参观人员等进车间参观时,领取参观服交到参观者手里,礼貌用语提醒并监督着装的规范性。
2更衣室内部管理细则:
2.1更衣室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更衣室内严禁吃零食、抽烟。
2.2更衣室内鞋柜、衣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区域放置工作鞋、工作服,并保持鞋柜、衣柜的内部、外部整洁,工作服、便服必须整齐的挂放在衣柜里面,不得出现于便服无关的任何东西。
2.3更衣室、更衣柜的紫外杀菌灯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等工作服清洗完毕后,由更衣室管理员将工作服对人、对号整理好后统一的挂在更衣室或衣柜里进行杀菌处理,照射时间至少30min以上。杀菌完毕后,统一发放给车间员工使用。 3入车间细则: 3.1员工、领导、参观人员进入车间以前必须经过更衣室进行更衣、洗手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车间。
3.2穿戴工作服的顺序是从上到下原则,脱掉工作服的顺序是从下到上原则。当穿戴好工作服后,必须将便服、便鞋放到指定的放置区,保持整齐,不得乱丢、乱挂、乱扔。 3.3对照更衣镜,检查自己的头发、口罩并达到规定要求。脱掉工作服后,将工作服、工作鞋放置到指定放置区,保持整齐,不得乱丢、乱挂、乱扔。在更衣室管理员的检查、监督下完成更换完工作服后方可进入洗手消毒区。
4对更衣室内务、更衣室管理员检查不合格的处罚细则: 4.1由当班品保员对更衣室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卫生状况方面分为优、良、中、差),若第一次评为差,则对其更衣室管理员书面警告,第二次发现为警告,多次出现,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并对其处罚。
4.2更衣室管理员有权对出车间后进入车间的员工以及办公室职员进行监督,若有违者,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处罚;第一次口头教育并亲自演示,第二次警告,多次出现,处罚
直至记小过。
4.3更衣室内的所有衣柜、衣架均为公有财产,严禁任何人为损坏,更衣室管理员有权追究造成破坏的直接责任人并要求其照价赔偿或购置同样的器具进行跟换。
五、以上条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时,严重警告及以下处罚由品质保证部直接处罚,严重警告以上处罚由品质保证部报总裁办,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重警告以上处罚。
六、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相关制度,均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的修改权归属质量中心。
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质量中心。
九、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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