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7 14:14:1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社团规章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团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团规章制度15篇

社团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社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四章活动安排

  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社团规章制度2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及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社团团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3

  第一章 总则及宗旨

  总则:

  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计算机社团是由外语系软件专业主办的学生团体组织,是我校锻炼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基地。

  二、本本社团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本社团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本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4.用所学知识服务学院。

  第二章 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本社团:

  1、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本社团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本社团;

  2.计算机方面有一定基础的本院学生;

  3.热心本社团工作,积极支持本社团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2.由本社团管理部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由本社团内部裁决后进入本社团。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本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本社团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认真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本社团机房上传未经本社团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本社团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本社团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不做有损本社团声誉的事;

  9.本社团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会员必须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本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 本社团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通过自筹经费和赞助。

  二、本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本社团副会兼秘书部管理本社团会费;

  2.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且每次写清支出原因,管理人签字后方能支出,并定期公开帐目;

  3.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4.经费为本本社团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召开例会:

  1.本社团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在指导工作。

  2.各部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本社团会长主持,全体会员参加。

  3.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 体负责。

  4.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 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5.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 务。

  6、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本社团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 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7、不准不经本社团的允许以本社团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 本社团组织机构

  一、本社团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本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分秘书部、技术部、外宣部。各部各设部长一名,具体由各分部自行处理。

  二、各项活动由外宣部策划,活动后各部长向本社团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三、本社团受外语系软件专业办公室,监督和指导本社团的活动。

  四、本社团负责人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技术部长,外宣部长组成,具体工作由各部长执行负责。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由负责人之间协调完成。

  会 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对于经费的审核。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本社团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本社团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副会长:辅助会长开展工作和向各部门的部长传达任务,以及督促各部门的一切活动。对新会员及秘书团成员进行管理。在每次活动后,抽样调查会员的反馈情况并对此做出总结。做好各部门的指导工作,主持本社团内部会议。并协助会长处理有关问题,如会长不在,行使会长职权。

  部 长:负责会员培训问题,指导会员学习,日常组织上机由本社团副部长协助。

  秘书部:

  主要负责理事会和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档案备份和其他日常事务,策划本社团活动,起草策划书,活动结束后记录活动总结,等。配合会长和副会长搞好各项活动。

  外宣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本社团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组织外部事项,本社团活动拉赞助,保证本社团活动经费充足。

  技术部:1、负责协会的网站制作。制作和完善协会的网站,及时更新协会网站的内容。完善好协会网站、有充足的人员资源的基础。

  2、应积极承接社会、学校和其他学生社团的网站制作工作或者软件的制作工作,通过这些外部工作,进一步锻造计协的技术团队,提高计协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计协的技术优势。

  3、在协会有关于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方面的活动时,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参与活动组织。

  4、协助各部门并处理硬件或软件技术方面的问题,接受会员关于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咨询,帮助会员解决软硬件方面问题。

  第五章 发展展望

  我们将倾向于服务性社团的建设。由于目前普遍的同学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计算机,但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但有些问题却需要具备一定的的计算机和网络运用基础的人去协助解决,这为同学们带来了许多不便。为此,我们协会将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另外,如果有的班级或其他社团有需要,我们将帮助他们制作班级或协会网页、制作相关活动的视频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将举办一系列相关活动,为那些计算机水平卓越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从而使同学们更加合理地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附则

  1.本社团会员须尊重本社大局、服从本社团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计算机社团。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4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准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需求,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快乐创业协会在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积极的业务精英和管理人才齐聚一起;经院领导审核院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干部全部来自我们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院团委监督及院社团部的领导的管理下,由爱好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直接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通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实力,提高协会综合水平和整体素质;让大家在参与社团的工作中:“自我锻炼、自我总结、自我反省”不断地提高个人的实践能力;社团的口号和发展方向符合当代大学生就业的需求;

  第三条:本社团本着坚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宗旨,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热爱社团工作,服务科贸,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社团实践活动。宣传口号:“奋斗的大一、梦想的起步、需学习规划、坚持到底”;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章活动宗旨和内容:

  第一条活动的宗旨:提升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加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口才;

  1、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协会内在实力;

  2、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思想学术交流,增进学生之间友谊和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进行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术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娱乐、社会实践(业务拓展)、志愿服务(农村支教)、体育竞技(武术培训)等;

  第四章社团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会长、副会长分别作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分工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的评审;相互监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协会干部工作总结大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下个月工作打算;每学期期末做协会工作的奖评和干部选拔;每学期开展二到三场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等)以及组织好各部门的联谊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书处):

  负责协会新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管理主席团、各部门文件档案(工作计划和备案);对学生干部每期进行注册、备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期的工作计划和每星期一次例会、每月一份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全体所有部门的工作报告总结表彰大会);对各部门评优工作进行评分,完善部门责任分工到人,秘书处每次派专人到主席团、各部门参加日常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3、学联部:

  组织有意义的学习交流活动和专业知识竞答;让同学们产生主动去学习的兴趣,而不是被动的去学习知识理论;通过实践的理论(演讲)比赛来锻炼同学们的胆量和口才;把学习专业知识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学习、工作成绩来回报学院、父母的教育培养;以及组织我们协会开展的文化、文艺工作的宣传,通过一些校园文化活动(班级才艺竞技),娱乐校园沉寂的气氛;提供大家一个轻松的学习和工作交流的平台,在自己创造的舞台上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长的表演展现我们大学生的能力,弘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D、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协助各部门对内对外活动宣传;以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我们的工作成果;其他学生组织各项宣传工作;

  5、商务部:

  为我们协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与兄弟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交流活动;维护我们协会的正当利益,承担就学生工作问题与学院各学生组织的咨询工作;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场(或学院)调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记录;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A、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活动合作,提升我们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和整体凝聚力;我们要先做到整合内部的团结,再走出科贸,吸引和学习其他高校组织的管理模式加以运用;

  B、决策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时,先由各部门进行讨论和策划,再上报主席团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三点工作上的:“管理、理论、思想”创新;

  1、在管理上,我们要完善我们的组织机构,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和落实工作中漏洞;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3、思想上:用“责任和分工”解决职务管理造成不当的影响;在心态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敢于无私奉献,把我们学生会组织当着我们的家一样去建设;

  C、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行提升和评优;对于主席团、各部门干部的评审公平公正对待;对我们学生会组织存在的难点和弊端进行整顿,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D、自律机制:学会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我们整体的办事效率和能力;

  E、反馈机制:学会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落实责任;杜绝搞派系拉关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相互督察举报;部长带队考核协会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记录和工作内容作为评优的前提;对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审核上报主席团;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加强协会运作能力和规章制度;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武术教练等同“副会长”只专职负责武术培训;负责和组织协会开展的武术训练,制定训练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主席团组织武术学员应对协会或学院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的演出;

  第五章社团管理运作条例: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条本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举行,届时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3、协会干部职责: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篮球常识,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六章会费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划: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第七章社团规章制度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3.》开会期间进行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需向信息部汇报,以及事后一定要进行书面形式请假在信息部存档;缺勤达10次上者:无法胜任该职务,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4.》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章办事,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维护本协会利益;

  5.》每一位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应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文明礼貌、工作积极热情、乐于助人;

  6.》每一位成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上进心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服从协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活动和业务;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员都可以考核和监督部长级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享有协会每月和年终评优权利;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1.》每月评出对协会做出贡献的四名成员进行证书奖励和二名红包奖励以及部长级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内容在信息部存档,作为评优的前提;

  12.》本协会每月开一次全体大会:部长级干部作工作内容总结和成员自由言论,以及评出每月的优秀干部进行奖励;协会任何一位成员在参与协会的工作中获得利润的20%回报给协会,作为协会的奖励基金;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八章社团纪律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五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缺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学期会议、武术等事项无故缺席活动累计达五次者,做自动退社处理

  第九章会员的权利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十章会员的义务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协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6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7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党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取名为“xx文学社”。

  第二条:本社由全球华人xx文学研究创作会,发起,组织,运营。其宗旨是以《xx文学》平台、《xx文学》企鹅号、《中国xx文学网》、《今日头条·xx文学》为依托,团结全球华人“xx文学”作家诗人艺术家和有xx情结文学爱好的企业家,共同发展“xx文学”事业。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是传承经典,推介新人新作,倾力打造《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小说卷、诗歌卷、散文卷)经典品牌。

  第四条:本社创办《xx文学》杂志。

  第五条:本社总部设在北京,创作活动中心设在“湖湘文化大本营”长沙市。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社设立理事会和编委会。

  第七条:理事会为组织管理机构,负责本社的发展方向、战略决策,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的任免。

  第八条:理事会设:顾问1名,主席1名,副主席6名,理事30人。

  第九条:编委会负责平台运营与《中国xx文学作品系列》丛书的策划、组稿、修改、出版、发行等工作。

  第十条:编委会设:主编1名,副主编3名,修改组长5名,编委20名。

  第十一条:凡是有本事意向的会员均可担任理事,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持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将聘请部分文学功底强乐于奉献的会员担任平台、丛书、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再由主编组建编委会,聘请修改组长和修改。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享有自由入社和退社的`权利:

  (一)凡是主动加入(含被朋友拉入,本人无异议)“《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任何一个群,一周内不退群;或主动向《xx文学》投稿;或在《xx文学》发表作品,一律视为入社,其资格为xx文学社预备会员。

  (二)凡是主动向理事会提出申请退社,从“《xx文学》选稿园地”“xx文学社作品推广”“xx文学社创作交流”“xx文学社产品推广”四个群中全部退群,不再投稿,发表作品,视为退社。

  第十四条:预备会员缴纳会费、注册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

  第十五条:本社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重大决策表决权。

  第十六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平台及相应的群发表作品,推介自我(含企业)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社社员享有在《xx文学》《今日头条·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优先发表权。

  第十八条:本社社员享有本社组织的作品研讨会、改稿会、采风观光等一切有益文学活动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缴纳会费的义务。个体社员会费暂定每年100元,企业会员每年1000元。

  第二十条:本社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声誉的权利,凡恶意毁坏本社声誉社,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一条:本社社员有繁荣“xx文学”创作,一齐打造《xx文学》品牌的义务,凡有本事创作,经常在其他平台发表作品,半年内没有向《xx文学》投过一篇原创作品的社员视为自动退社,所缴会费一律不退。

  第二十二条:本社社员具有积极宣传推广《xx文学》,主动订阅《xx文学》的义务。社员应经常在自我的朋友圈和群内转发《xx文学》平台发表的作品,在自我的交际圈内推介《xx文学》。《世界华人xx文学系列丛书》出版后积极购买,并推荐给亲友。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过多少讨论,已实行。下次修改,须本社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半数以上会员提议,产生新的修改方案,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经过。

社团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内容的将依据一下标准进行扣分:

  (1)协会的相关宣传内容未严格按照校团委、社联的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不在学校规定的宣传地点从事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在社团网站上发布本协会工作、活动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应图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条财务制度方面(10分)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1、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3分);

  2、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无任何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会员费使用规定的行为(1分);

  3、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质量调查(满分为75分)

  第十六条社联将制作社团质量调查表,并独立的展开调查。相应的调查表将在评比开始前一个月制作完成(具体的调查内容将根据情况而定)并及时的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这部分的满分为75分,社联将根据调查表了解广大同学对社团的评价,并把相应的分数加总到社团评比的综合得分中。

  (三)社团陈述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附选票)

  第十七条社团陈述

  1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组织团队建设、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服务学生情况;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方式

  必须:准备发言稿,提前提交电子版

  可以: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现场摆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声明。

  3时间

  以实际公布为准,陈述的具体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十八条社团答辩

  1提问由社联常委提问问题2-3个(所提问题应与社团的相关工作相联系)

  2投票由评委组员投票

  社团代表所进行的答辩应该充分的体现所代表的社团的意愿,并有针对性的回答社联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评分办法

  相关评比细则:

  考查内容分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综合印象四部分:

  1.内容思想: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由参加社团大会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参选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投票。把相应的社团名字填写在选票上,在各社团答辩结束后,评委们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写出10个十佳社团。社联将把各社团的所得票数a进行现场汇总,并把他们的得票转化为相应的分数A,其转化公式为:A=100a/c (c为现场评委的人数)

  第二十条分数加总

  权重比例:

  将学生社团最后的陈述和答辩的得分为A;

  社联考评结果得分为B;

  社团质量调查得分为C;

  最总得分为:A+B+C

  总分相同时,按照社联考评结果为优。

  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十名,评为年度十佳优秀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十佳优秀社团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社团规章制度10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规章制度11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3,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8,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13

  社团部规章制度

  一、总则

  社团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二、主要工作

  社团部全面展开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管理与活动,具体工作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学院文化氛围。

  2.对院内学生社团进行日常活动管理、扶持及监督,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月,服务和凝聚学生社团。

  4.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协助院团委对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

  三、成员素质要求

  1.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各方关系。

  2.交际能力强,有良好的大局观,性格积极开朗,遇事乐观向上。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反馈的能力。

  4.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稳重的品质、对待学习和工作乐观积极。

  5.具备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意识。

  四、组织人事制度

  1.社团部成员职责分配制度

  (1)部长:根据学院院需要,结合社团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优化配置人员,并对主席团负责。

  (2)副部长:协助部长,及时总结部内工作,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2.正副部长选拔制度

  每年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成员选拔制度

  成员选拔制度:由部长副部长根据社团部的工作性质进行公开选拔,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4.成员评优制度:

  (1)成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时刻注意维护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良好形象。

  (2)成员积极参加院部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3)成员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居全班前50% 。 5.成员辞退制度

  本部部员提前退出,须首先向部长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部长批准后再主席团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推出。

  五、会议考勤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周至少安排1次会议,由部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副部长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成员可对工作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会议需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与存档工作。

  全体会议我部成员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勤,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3)会议期间全体成员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吵闹喧哗。

  2、值班制度

  部内成员应记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由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安排,应对特殊情况应灵活调整。

  3、请假制度

  大型活动和全体会请假直接报请秘书长,值班和部门会议都小型活动请假报请副部批准。

  六、特色管理制度

  1、部门谈心制度

  每月部门成员至少自主安排一次与部长副部长的谈心交流活动,活动时间地点自定,旨在加深本部部长、副部长与成员们的'沟通交流。

  2、部门互评制度

  每月本部各成员通过书面方式交流评价本部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从而促进成员工作素质的完善与工作能力的提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临时购买的发票预先垫付,发票写清事项后交由生活部负责。

  2、活动中造成重大失误者影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本部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应居班级前50%。

  4、懂礼貌,守规矩,严格要求自身言行,突出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社团规章制度14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15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1、自觉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的行为应以《大连市102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基准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一、本社团社员必须具备条件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二、社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三、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四、社员的纪律处分条例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 (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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