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员工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
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5)未完成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5.4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4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6
为了本厂的发展壮大,为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本着“厂为人人、人人为厂”的宗旨,本厂特作出如下规章制度:
一、加强管理:
管理出效益,效益出质量,质量出利益,厂里有了利益,员工才有更高的收入,员工必须服从厂里的管理,安排、配合工作,否则给予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不计发工资。
1、员工上班必须按照组长分配的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好。如验收不合格,一是返工、二是照价赔偿。
2、节约材料、不搞浪费。
凡发现损坏原材料,照价赔偿,不该损失的,由过失方造成的由过失方照价赔偿。凡领取的原材料堆放有序、不乱堆、不乱扔。如发现原材料有问题,首先报告组长更换,否则视为自己造成的。
3、下班时,保持环境干净、整洁,关好灯、电才能离开。
二、员工辞职制度
员工进厂需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到厂注册,员工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得同意后方能辞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本厂不发放工资)。
三、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并书面写好请假条,得主管同意后方能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月工资的平均数扣发工资,三天不到算自离岗位,不计发工资)。迟到一次警告、二次记过、三次计大过,并按相应的标准处罚。
四、安全制度
本厂员工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上班前必须检查岗位上有无不安全的因素,如发现有问题需及时报告,并加以整改后方能工作,机具不能乱动零件,如有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厂员工上下班必须注意路途中的安全,偷窃和家中的一切安全,厂门每晚11点准时关门,希各位员工按时回厂休息,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五、机器设备管理制度
针车定人定位,非本人不能上机操作,如有损坏由机车主人负责赔偿,针、线、银笔使用以旧换新。
六、纪律制度
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听耳机、睡觉、聊天,否者罚款10元一次,如不听管理员劝告,罚款一次50元。
七、作息时间
上午:7:50—12:00下午:1:00—6:00
晚上:6:30—完成当日任务
八、如本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给予全勤奖30元,如计件工资超过2500~3000元,给予生产奖金50~100元。
以上制度希望本厂员工人人遵照执行,谢谢合作!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7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8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9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0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1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爱惜公物。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三、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四、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三、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库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五、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六、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七、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时改正。
三、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辞职条件: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不服从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上级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
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xxxx厂
xx年xx月xx日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2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 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8、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5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4、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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