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规章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规章制度1
1、舞蹈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兴趣训练专用,由舞蹈教师负责管理。
2、学生进入舞蹈室上课或训练请先脱鞋,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严禁在舞蹈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
5、请自觉保持舞蹈室的清洁卫生,乱丢纸屑等杂物抓到就是一顿炮拳飞脚。
6、舞蹈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7、舞蹈课上完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舞蹈教师对学生进行舞蹈教学的场所,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每天最后一节,受课教师要安排学生清洁室内卫生。每次训练后要关好窗,锁好门。
重点注意:
1。学生之间在不经双方家长同意下,不允许在舞室发生超友谊行为。
2。吸烟的同学和老师请自觉到吸烟区过瘾。
3。按时上课,有事请假。酌情补课,逾期不予受理。
4。由于个人原因中途退学,学费一概不予退还。
5。定期对师资进行评价及课业验收,当月评出最佳老师冰予以口头奖励和大红花。
教师规章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4、考评材料由参评教师本人提供,以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文本资料为左证(无具体左证材料该项不给分)。
本办法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教师规章制度3
很多成功的学校的经验也表明,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建设,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以及人的发展目标,确保师生在校身心都能健康发展,它对于优化学校校园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做好常规便是奇迹,因为常规形成习惯,习惯常决定一切。
一.持之以恒,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实行常规管理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习惯的养成来自于“时间”,没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来约束,便没有长期一贯的坚持执行,没有一视同仁的严格要求,良好习惯的养成就会落实到实处,如我校制订了客观公正的量化考评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教职工都能自学的遵守从而形成自然有序的工作氛围。
二、抓常规制度的系列性,促进制度的和谐发展。
制度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为了让教育教学常规制度与新课程相适应,我们将与时俱进,对常规的教育教学制度及时修改,及时补充,及时完善,让教育常规制度与新课程和谐发展。
1、完善备、教、批、辅、考教学常规制度。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教学常规完善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制度,备课以备教学理念为突破口,引导教师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备课的实效性;教学以学生的需要为切入点,引领教师追求平实常态的课堂。从教师的业务需要出发,增补和删减学校原有的一些教育教学常规制度,让教学常规制度既能规范教师的教育进行行为,又能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2、创新学习、反思、培训等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学习型教师、研究型教师是新课程对教师提出的高要求。为了让学习、反思成为教师的一种习惯,必须制定相应的学习制度、反思制度、培训制度来督促。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改变学习手段,让教师自觉学习,用学习来为教师服务,用学习来修炼教师学识和品性。
三、抓常规习惯的细节性,促进素质的和谐发展。
细节决定成败,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的细节处,就能促进师生素质的和谐发展。 课堂上要效益。让课堂实实在在。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观察课堂,研究课堂,评价课堂,让课堂实实在在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在继续开展课堂主题观察的案例研究外,可开展“校外学一点、课堂用一点”的两点活动,引导教师学以致用;开展“让学生说教师、让教师说特色、让同行说质量”的三说活动,引导教师提高教学效果;开展“教学小窍门”交流活动,让教学效果落实到每节课的每个教学细节中。
四.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学校各项工作稳定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背离目标的苗头,偏离正常轨道的趋向和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调整,这里所说的“问题”实际上是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有状态与实际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要及时察觉问题,如在每一次的期中期末统测前后,进行师德教育防止有个别教师为成绩而对学生发急,造成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又如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班组的事要做到明察秋毫。如班级气氛和班级舆论的变化本来很活跃的学生突然变得沉闷,纪律状况突然变得很差,这些都预示着班级内部有了问题,及时找到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确定问题的性质,采取及时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否则“问题”就真会发展成问题。
教师规章制度4
为推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的文件精神,对我校试行教师坐班答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答疑属于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所有专任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以外均应安排课外教学答疑。
二、教学答疑的时间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答疑的方式包括固定场所答疑和网上答疑,固定场所答疑包括办公室、教室等地点;网上答疑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和网络工具进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答疑时间要求如下:
1、白天坐班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平均每周坐班答疑时间不少于8小时或1天,讲师不少于16小时或2天,助教不少于24小时或3天。
2、晚间自修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不少于10个晚上,讲师、助教不少于20个晚上。每个晚上不少于1。5小时。
3、白天坐班和晚间答疑两者不重复计算时间,固定场所答疑时间不少于规定教学答疑时间的50%,其中奉贤校区有课的教师,固定场所答疑应以奉贤校区为主。
三、教师应在每学期排课时将本人下一学期的答疑安排报给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因参加培训、出国访学等原因无法安排坐班答疑的教师,由学院统一报备给教务处。
四、各学院应在学生选课前将教师坐班答疑时间安排统一在网上公开发布。发布内容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网上答疑的时间,同时还须公开教师的工作电话、工作邮箱、办公室地址,确保学生有问题能够向其咨询。
五、教师应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答疑安排的,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在网上公布相关变更信息,确保学生知晓。
六、教师坐班答疑作为教师岗位职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与激励计划挂钩。
七、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教师坐班答疑制度,并督促和协调教师做好坐班答疑工作,自主安排好坐班答疑场所。
教师规章制度5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本科的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学期在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科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总结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教研室的负责人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教学基本规范
(一)编制授课计划:
每学期教师的教学任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对课堂讲演、习题课、多媒体课、复习、机动等,做精心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表、学期授课计划说明,以及制订学期授课进度表。
(二)备课与编写教案:
1、备课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除研究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外,还应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教师备课必须熟练掌握几个基本环节: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好教学内容。
(2)明确教学目的要求和重点难点。
(3)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
(4)编写教案,熟悉教案和教具。
2、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教师在自备的基础上,应参加教研室定期组织的集体研究活动,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抓住关键讲清重点,突破难点,交流经验。
3、在备课的基础上,教师必须写出教案才能上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教案要反映出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课的类型、实施的步骤和方法等。教案根据教学经验和熟练程度不同可详可略,但要系统、明确、实用。
4、教师要提前二周写好教案。教师教案必须随时接受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5、中、高级职称教师有责任指导新教师备课,新教师要虚心向有经验的老教师学习。
(三)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师应按下列要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确保每堂课的教学质量。
2、教师必须按课程表的安排上课,并按时上、下课。因故需要调课时,必须经教务处同意,提前将课程协调妥当。
3、上课前要求教师熟练地掌握教案内容,并提前做检查工作,准时进入教室。4、教师要按预定的教案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上课不得拖课或提前下课,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教学内容。
5、教师上课应做到仪表庄重、教态自然、语言文明。教师应检查学生人数,做好考勤记录,然后才开始讲授。
6、课堂教学可采用讲授课、习题课、多媒体课等各种形式。教师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精心设计好每一堂课,要坚持课堂教学环节即复习旧课与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教师要根据现代教育学的观点,勇于改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7、教师授课必须力求条理清楚,逻辑严密,语言生动,板书整齐,概念明确,重点突出,不要照本宣科;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努力提高讲课效果。要提倡教学相长,教师要虚心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8、教师要坚持互相听课制度,交流经验,共同进步。教师应欢迎其他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人员的听课。听课后必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价表并交教务处存档。9、多媒体课教师在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房上课时,课前以及课后注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向系办公室和院教务处汇报。
10、要注意抓好实习教学的四个环节,即:组织教学、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不断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操作水平。
(四)课外作业与辅导:
1、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合理、恰当地给学生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外作业(应在授课计划内注明以便审查),布置作业时应把作业的目的、要求、完成的时间向学生交代清楚。
2、作业题要注意选择典型性和代表性;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中。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确、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并对批改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没有特殊的理由,应全批全改,评定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4、任课教师要负起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和答疑的责任,要做到满腔热忱,认真负责;承认差别,区别对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耐心启发,积极引导。特别要加强对后进生的辅导。
5、教师辅导要有计划,可以利用课余或由教学办安排在自修课进行,辅导形式可以多样,可以全班参加,也可以个别或部分同学参加。考试复习时要按课表对学生进行辅导。
(五)教师期末要按时上缴教学总结和学生手册。
三、奖励与处分
1、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措施见学院的教师奖励制度。
2、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规章制度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1)凡在教学过程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违法乱纪、影响教师形象,经教育后不改的,给予相应惩罚。
(2)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暂停任课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3)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作业批改不认真或随意不批改,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在教学过程中旷教,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
(4)凡由于主观原因,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相应扣其教学工作量。 3、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xx市庄小20xx.9.1
教师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师规章制度7
工作制度
1、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痰迹、瓜果壳、纸屑。物品安放整齐、得当,办公桌面、薄本、书册叠放整齐,不乱拿乱放,物品摆放有序。
2、做好办公室、走廊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值日工作,各科室、班级分片包干环境卫生,每天清扫,有专人分管检查落实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3、工作时不聊天,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言谈举止文明。说话轻声,不大声喧哗,保持良好文明的工作环境。
4、文明办公。工作时间不吃零食,不处理私事,不串班、不串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5、带班时不披长发,不穿中、高跟鞋,仪表端庄整洁,服饰简洁不影响工作。
6、遵守办公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外出须经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7、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参与教科研活动,备课专心认真。
8、教职工之间互相尊重,礼貌相待,团结友爱、互助。处理工作、同事间关系,能顾大局、识大体。搞好同志间沟通、交流和学习。
教师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包括我校聘用的长期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班级聘请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外教管理工作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其任教的二级学院、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聘用
第六条聘用条件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须每年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递交外籍教师名额申请报告。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
3、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4、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第四章薪酬待遇
第八条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籍教师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籍教师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五章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籍教师到校后,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须按照我校教学要求以及学生具体情况实施教学,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具体教材的选用,由相关二级学院与外籍教师商定。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外籍教师任教的二级学院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第十四条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所在教学院系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六章日常生活管理
第十五条后勤集团协助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如有人为损害,应由外教照价赔偿。
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两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第十六条校内外籍教师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后勤集团和党政办公室(外事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籍教师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到校后,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七章其它
第十八条党政办公室(外事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注销其外国专家证。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外籍教师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报告,再由党政办公室(外事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党政办公室(外事处)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十九条外籍教师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二十条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党政办公室(外事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病假后补齐本学期所缺课程,薪金照发。病假超过三十天,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外籍教师不得同学生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外事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规章制度9
20xx学期末我专业部组织了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活动,大家积极主动学习,争取把每一条规章制度学懂学透,通过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就我个人学习情况,结合实际作出一点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更深地体会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俗语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每个地方都会有其相应的规章制度,学校要充满生机和活力,具有很高的声誉,必须有完善、健全、严格、独特的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是实现学校职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现代学校管理实践表明没有严格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校便无法对现代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学校的各项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
其次,体会到作为教师,清楚把握学校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教师更要“为人师表”,要用自身完美的行为感染学生、影响学生。所以,教师就应该学校遵守规章制度,潜移默化感染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教师应该努力加强个人修养,不断完善自己,为人师表。为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教师要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第三,通过对制度的学习,也更加明确了我以后工作的准则。对规章制度的不熟悉,使我常常在以往的工作中不得要领,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孰重孰轻分不清,通过对制度的学习,使我有了清楚的把握,也更加明白以后工作的重心和准则。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认真学习学校规章制度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能做到很好一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教师,因此,掌握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学习好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后会在学校规章制度的指引下,向着学校更美好的明天努力工作。
教师规章制度10
一、老师在我团教学期间负责所在教学点的教学计划,经我团审核后方可实施教学每学期我团将进行一次考核以检验该教学点的教学成果。
二、老师须保证教学质量,让学员及家长满意。老师应随时向我团上报该教学点的进展。发展与出现的问题等情况,要求老师要有每个学员家长的联系电话。认真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及签字。对缺课的学员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与联系,最大限量的减少生源流失。
三、必须保证学员在课堂的人生安全。如应老师的教学方法不当或管理不善,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有老师本人负责。
四、老师应遵守我团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我团的各种演出活动安排及教学程序安排。不得私自带我团的学生上小课或参加其他商业及社会活动。
五、要注重为人师表,赤城爱心。不得与学生或家长及合作方发生任何争执。对家长和合作方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对学生要有亲和力,有耐心。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辅导每一位学员。上课时要穿教学服,头发要梳扎整齐。下课后要注意仪表,不准在任何教学场地出现不雅举止。对我团提出的仪表规范及要求,老师要无条件的接受。
六、注意总结。综合家长和合作方对教学上的要求和建议。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杜绝将差错带到教学课堂。必须接受我团提出的专业方面的改进及提高要求。
七、本团的老师之间要团结合作,齐心协力的共创良好声誉。不得相互讽刺,排挤,争抢生源,影响团结与整体形象。不得对外泄漏我团的教学资料。思路。结构。生源等内部情况。(包括我团学员的电话。住址等联系方式)。如发现以上行为,特别是蓄意所为给我团造成名誉与经济上的损失,我团将马上和该老师中止合同,并按有关奖惩制度追补其损失。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老师坚决杜绝误课。每次上课十五分钟前要求到达教室。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旷课现象将按当堂课时所得全额费用的300%扣除。老师务必合理安排好教学时间及步骤,要使每个学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学习内容。
九、处理事情要懂得遵守逐级上报,不可越级行事。自作主张。碰到问题及与合作方的分歧,须及时上报。以便我团在最短时间内与合作方友好协商与解决。
十、与我团合作期满后。老师如想中止与我团合作,必须在任职期间前三个月通知我团。该老师不得在我团教学点私自带走任何生源。一经发现,将扣除该老师的所剩课酬及保证金。如有需要。我团将通过法律向该老师提出诉讼。追加补偿。
教师规章制度11
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使我认识到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增强了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和理解规章制度的内在本质和深刻内涵,对我们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也明白了学校章程、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真正目的在于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在不断深入学习规章制度后,对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各项工作的制定是为了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让每个人有一个积极心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集体意识。个人力量再强大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能熟悉掌握规章制度,不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就可能犯错误。
针对本人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能力。二是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恪守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集体,勤奋学习,深思慎行,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合格的、光荣的人民教师。
教师规章制度12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培训内容
1、最新的、最前沿的涉及到学校、教师、学生发展的教育思想、理念、理论等。
2、有利于促进学校课程改革、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教育教学经验。
3、学科专业知识、基本技能。
4、教育科研知识及能力培训。
5、师德师风、未成年人保护等法纪知识。
6、现代教师基本功:普通话、信息技术、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学、教具制作等。
7、关于健康心理、幸福人生、理想信念与价值观等。
8、其他
三、培训形式
1、教育论坛(网上论坛,专题探讨等)。
2、专题讲座(计划在第周的星期一下午,每次2小时)。
3、自学、短期培训、离职培训。
4、实践反思(示范课实践反思、研究课实践反思、专题课实践反思等)。
5、帮带网络培训:学科带头人带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带成长型教师,老教师带新教师等。
四、管理与考核
1、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2、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3、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将把培训结果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4、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5、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教师规章制度13
第一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课前备课、课堂上课、学生考勤、课后评语、定期培训五个方面。
1.课前备课要求
(1)严格按照本科目教学计划和进度进行教学工作;
(2)明确当堂课教学内容及教学重点,从学生实际出发组织教材,并选择教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3)坚持超前备课,并提前2天将教案发至教学主任邮箱。
2.课堂上课要求
(1)教学内容明确,符合教学计划的进度;
(2)示范动作规范、标准、统一;
(3)语言准确、生动、清晰,音高适度,速度适宜。
3.学生考勤要求
(1)任课教师应准备好本班的《浩沙国际舞蹈培训学校学员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课教师每节课上课前应核对学生的考勤情况,做到课后与缺席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了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在每周一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学员的考勤情况,并对上课表现突出的学员给予标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课教师根据学员到课情况取得预定的课时费用,学员无故缺勤者,扣除任课老师相应比例的课时费用。
4.课后评语要求
任课教师每月对学员上课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完成各学员的评语上传工作,未及时完成上传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训要求
任课教师(专职教师)每周至少参加一次舞蹈学校内部的培训课程,不得请假,请假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二条受聘教师的考勤、请假制度
1.任课教师应认真遵守学校教师考勤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2.任课教师至少要提前20分钟到达教室,并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门口迎接本班学员,教师迟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课教师应无条件接受舞蹈学校的调课、代课或其它有关工作调整,上课期间不得随便离开授课教室,有违反规定者扣除200元;
4.任课教师无故不得请假,如遇紧急事情需向教学主任提前1天请假,并等待学校安排好代课教师方可离开,未请假或未等安排好课程离开者扣除本周所有课程的课时费。
第三条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体罚、侮辱学生(包括语言、行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3.严重违反舞蹈学校规章制度的。
教师规章制度14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师规章制度15
家访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有计划地进行,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全员参与,每班组成若干个家访小组。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次数:
一学年内家访小组必须普访学生一次,一学期内至少家访一半以上学生。对特殊群体学生必须访两次以上。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副班主任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在学校里发生伤害事故,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亲自把孩子送回家,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4、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5、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6、学生(特别是后进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学生在校实际情况汇报。
2、学生在家实际情况询问。
3、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4、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6、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要对被家访的学生有较充分的了解。
2、家访前要提前预约,告知家长家访的时间,以提高家访效率。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时要虚心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要实事求是汇报学生在校表现,要与家长共同探讨教育方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
5、家访后,教师应如实做好记录。
6、牢记安全第一,注意家访中的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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