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时间:2024-09-09 12:40:5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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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长助理兼公安局长宋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任副组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政府法制办、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贸易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博物馆、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燃放办)于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勇任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龙飞、供销社主任陈其刚任副主任,相关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燃放办原则上与县“打非办”合署办公。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店堂门市开业庆典、饭店酒楼接纳喜庆酒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XX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和销售布点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对本单位和周边的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相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贸易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委: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足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队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局、博物馆、民政局、供电公司、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敬老院、输变电设施、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XX年全县临时销售点的布局,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XX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税费。

  2﹒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24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烟花爆竹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4﹒县城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余地区均为燃放区域。县城城区燃放时间从XX年1月30日(农历腊月23日)至2月21日(农历正月15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销售公司配送时间:从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止;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8日开始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堵源截流,严查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从XX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政府燃放办要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入XX的邮亭、雍溪、中敖、铁山、珠溪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堵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与运输证是否相符。从XX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要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销售、储存的行为。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烟花爆竹。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行政主管部门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由安监部门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县供销社要加强专营公司的管理,防止销售网点隐秘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或警告。县公安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县燃放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人民明确“定销售、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的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人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人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礼花弹、超规格产品及酒后燃放的违法性、危害性。同时,引导人民自觉适度地进行燃放,以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和环境污染。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学校放假前,县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小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县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武装部要组织驻足部队开展“维护燃放法规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社会安全稳定作贡献”的宣传活动,做好军事设施的安全守护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部队大院。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使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社。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载领导讲话、致市民和法人代表一封信、《公告》、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报道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协调电信、移动、网通、铁通部门发送提示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手机短信;开展集中宣传。XX年1月26日为全县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在繁华场所设置宣传站,向广大人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人民咨询等。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XX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XX年1月2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XX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XX年1月30至2月21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5﹒加强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XX年1月20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组织街道干部、保安员、治保积极分子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对第一时间内发现的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日,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一遇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灭,严防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县卫生局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XX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2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是部署开展春节及“两会”、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与安徽省XX区、XX县人民调解组织召开了“皖苏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座谈会。二是以区综治委名义下发《高淳区2018年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2018年人民调解工作四大机制建设。三是围绕《关于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全面开展“一所三站点”建设。四是印发《高淳区医患纠纷调解操作指引》,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五是开展“访调对接”、“公调对接”、“十佳人民调解组织”和“十佳人民调解员”活动,参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重点项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模式”,提高人民调解群众知晓率。六是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区推进“和事佬”工作室建设。截止十一月底,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970起,调解成功1965起,调解成功率99.7 %,其中区大调解中心直接受理重大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58起,调处成功率100%,为全区稳定和谐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抓好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全民法治信仰。一是开展全区“六五”普法终期考核工作,圆满通过了市人大对高淳区“六五”普法工作考核检查。二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启动建设“高淳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目前正在紧张施工;印发《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提升镇、村两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区镇、村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88℅、90℅。三是强化普法宣传载体。制作17档《法治高淳》电视节目、开辟《今日高淳》普法专栏、升级“高淳普法”微博、开通“高淳司法”微信。四是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火热开展。举办“全区文化惠民启动仪式暨司法局专场演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江苏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大型广场活动、成功举办“德法同行 健康成长”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三)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年初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2018年度高淳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2018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意见》。二是扎实开展2014年度回归社会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开展“送法进监狱”、“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活动”、“社区矫正百日安全大会战”等专项活动。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平台管理和使用维护,配合专业公司,试用“电子腕带”,全面投入使用矫务通,优化手机定位管理办法。四是完善社区矫正基地功能,建立了基地“心理咨询室”,整合社会资源,成立了“陶老师心理矫治工作室”。 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特殊人员违法犯罪事件。

  (四)推进法律服务全覆盖,服务保障民生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对全区各家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考核工作;推进律师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和诚信建设。二是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常态化运行,打造“阳江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在全区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师所与司法所“结对共建”建设。四是实现法律援助中心实体化运作,成功申请“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列编挂牌,核增事业编制10名(其中8名派驻8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五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立高淳区法援中心驻高淳区看守所工作站和驻人民法院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六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提供公证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839 件,未发现错、假证。七是结合“法润江苏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公证助残月”、“公证农村行”,“‘12348’·法润千万家”专题活动等法律惠民主题活动。截止11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2773人次,解答电话咨询 282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76件,提供刑事速裁法律帮助20件,累计追讨工资和追偿损害赔偿及挽回经济损失860多万元。

  (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制定区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区局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二是组织全系统社工,参加全国社工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教育警示月”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尚需完善,与成员单位间协调仍需加强,社区矫正基地的软硬件配套建设有待加强,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进一步完善有形的可看的规章及登记、统计制度。二是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法治宣传工作几乎没有硬指标,存在消极配合或者工作标准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公益普法工作的推进中,过分强调按市场规律办事,躲避、轻视普法责任制原则和公益普法制度,加上机构设置、工作机制的原因,区法宣办无法对各单位普法工作形成强力约束、督查、督办机制,导致工作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协调难度较大。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工作守旧,开拓思路观念不新,全系统争先创优氛围不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提炼总结不够,典型案例、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不突出等。个别同志在想和行为上存思在责任缺失问题、担当意识不强,执行不力问题、务实作风不强,自满懈怠问题、进取精神不强。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以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认真贯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警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五是加强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提升高淳“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水平。

  (二)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为目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专项行动,确保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监管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环节的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强化矫务通的使用、督查,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三是定期召开特殊人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联合开展重大执法活动;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帮扶成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实现工作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社会工作者绩效考核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技能和工作热情。

  (三)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中心,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争创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诚信建设示范所。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职业保障机制。三是招录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建立高淳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四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监狱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深化刑事速裁工作。五是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征收、拆迁、开发区园区建设、游子山、慢城等管委会的建设、土地竟价等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四)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宗旨,提高普法知晓率。一是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先进评选表彰和“七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起草高淳区“七五”普法规划。二是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健全普法工作组织网络。三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治文艺巡演活动,推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强化督查指导,创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10个区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五是组织开展 “宪法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大中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有效提高普法知晓率。

  (五)以人才培养为保障,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现代化。一是注重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加强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全面推进省司法厅“三化”建设,深入开展每月10号的“政治学习日”活动;二是注重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3

  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文化强县战略目标,努力创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这条主线,以实施“平安文化市场”工程为抓手,开创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全年开展专项行动8次,开展日常检查260余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累计检查经营单位2300余家次,共取缔出版物游商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97张(其中淫秽色情105张)、非法教辅图书1135本、其它盗版出版物749(本、份),完成办案数量8件。

  (一)“平安文化市场”工程稳步推进

  按照县综治委要求,我队加大“平安文化市场”工程建设。一是执法工作规范化。首先,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大队制定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工作要点》(铜文综执法发[2018]1号),为全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同时,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其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提高日常检查效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1月份,大队出台了《县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铜文综执法发[2018]2号),《日常检查工作规范》的制定不仅规范了业务工作,更加为推动“平安文化市场”工程建设提供了管理保证。再次,为逐步规范举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预防和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份,大队下发了《关于规范12318举报电话办理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13号),为“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建立了监督机制。与此同时,大队加大了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在认真按照要求做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的同时,信息宣传工作也成效显著,《中国文化市场网》、《中国扫黄打非网》等新闻媒体报道我队执法信息180余条。二是队伍建设正规化。始终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要求狠抓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在组织学习上下功夫,提高队员业务水平。认真选派队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经常印发业务方面的小知识,供队员学习,平时为队员提供学习方面的资料,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由于学习到位,在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统一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中,全体执法人员成绩都为优秀。另一方面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提升队员工作效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人员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禁止乱检查、乱执法、乱罚款的行为,在抓好案件督办的同时,按照《县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及时指导和督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全队工作效能有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有明显提高。三是治理工作常态化。为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局面,今年,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的治理工作更加有力度,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经营的紧急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1号)、《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安全工作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2号)、《关于加强全县文化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3号)、《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清源2018”专项行动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4号)、《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8”专项行动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5号)、《关于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8”专项行动行动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6号)、《县2018年暑期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铜文综执法字[2018]8号)、《县2018年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铜文综执法字[2018]9号)、《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铜文综执法字[2018]10号)、《县文化娱乐场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铜文综执法字[2018]11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铜文综执法字[2018]12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活动方案》(铜文综执法字[2018]12号)等等,这些规范性文件的下发,为全方位治理全县文化市场秩序提供了工作开展依据,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四是管理市场人性化。大队始终把对业主教育放到首位,经常利用上门检查的机会,对业主进行耐心教育,始终让业主绷紧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社会责任这几根弦。同时,分别与经营单位签订了《县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遵纪守法经营责任书》、《县网吧经营单位暑假期间守法经营承诺书》和《县文化娱乐场所禁毒管理责任书》等,通过自律,确保了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五是引导市场优质化。为推动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5月4日,我县出台了《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在推动“网转升”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自愿原则,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上网服务场所改善环境、优化服务、多业态经营,努力促进上网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通过近半年的努力,已有2家网咖分别在10月份和11月份试点营业,企业完全是按照“网转升”要求设置的,环境优雅,硬件炫酷,分区上网,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服务一流,机器数也都达到100多台以上。经营方面,主要是集上网、西点咖啡、奶茶、中式简餐为一体。 为探索我县文化市场经营发展新模式奠定了基层。与此同时,为提升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理念,12月23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县召开网吧业主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陈通《在全国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网吧管理工作,各经营单位递交了《县“网吧”营业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由于我县在“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中,做足了功课,使全县“平安文化市场”工程建设得以有序推进。

  (二)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常抓不懈

  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县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规范》思路,实行全员执法检查办案,坚持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巡查狠抓不懈。执法大队虽然人数不多,但在创新巡查机制,优化力量组合,探索办案模式上有突破。全年日常检查达260余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累计检查经营单位2300余家次,完成办案数量8件。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新突破

  1、开展“保障两会文化和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自2月下旬至3月底,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图书和音像制品市场进行“拉网式”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0余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10余盘、非法书刊420余册;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1家;先后对2家出版物经营业户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与全县90余家文化市场签订责任书,做好文化市场领域维稳工作。2、开展节假日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为重点,全力清扫文化市场“垃圾”,责令无证经营的2个酒吧、1个ktv整改。3、开展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7月起组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县网吧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暑期网吧整治)。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场所23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处,当场责令整改。发现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2家,处罚2家,对5家违规情节较轻的网吧予以了口头警告和教育。4、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专项行动。9月1日至10月30日,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和网吧、游戏厅和ktv等娱乐经营场所,严厉清剿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娱乐场所;严厉打击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清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类有害出版物的行为;彻底清缴各类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鬼灵怪异、封建迷信等不健康信息的图书、音像制品;清缴各类非法制售的盗版教材、教辅资料等;加大对校园周边各类商铺和流动摊点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无证无照经营文化产品的行为;严格排查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场所220余家次,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2家,收缴校园周边小商店违规出售出版物50余册,盗版书刊110余册。通过集中整治,我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有效净化。5、开展娱乐场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10月份,大队启动了县文化娱乐场所禁毒工作专项整治,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执法检查20余次,并将此项行动列入了日常检查,与40余家娱乐经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20余家ktv电视屏幕制作了“严禁在场所内吸毒、贩毒”。6、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出动200余人次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清楚,通过采取“堵、守、抓、查”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我县境内卫星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秩序的有效控制和管理。7、开展境外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联合执法行动。出动10余人,对辖区内的卖家、供货商、腾达电器有限公司、胜峰超市等整个城区网下销售渠道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重点开展市场清查工作,对利用电视网络设备非法传播境外广播电视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8、开展农村文化市场专项行动。12月10日,共出动6人,对东河片农村文化市场展开了突击检查,收缴非法出版物124件,取缔临时摊点1个,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1家,责令3家无证歌厅办理手续。

  (四)扫黄打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根据国家、省、市“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扫黄打非”行动部署,以净化出版物市场、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主线,以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首要任务,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清源、护苗、净网等三次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今年共取缔出版物游商2处,发出整改通知书7份,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97张(其中淫秽色情105张)、非法教辅图书1135本、其它盗版出版物749(本、份),尤其是8月4日,我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淫秽色情音像制品案,收缴涉案光碟105张,并对涉案人予以了处罚。极大地净化了全县出版物市场经营秩序,为维护我县文化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强防线。

  二、2019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现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规范化的深层次工作:做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业户台账及档案整理、案卷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规范化等一系列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参与省市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执法案卷送评活动等活动提高我县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以适应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大队工作实际,狠抓廉政效能机关建设,树立风清气正、想事干事、提效提速、大胆创新的机关作风。积极转变思路,争取在由管理向服务文化市场的转型上做好文章。

  四是逐步探索并加强对新兴文化市场的监管。努力开创对新兴文化市场的监管,实现由网下监管向网上监管的转移。密切关注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动漫等市场的发展动向,依法打击非法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动漫等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模式和经验。

  五是开展好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及“扫黄打非”工作,保持对文化市场的高效监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好常规性的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及“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文化市场的有效监管、规范治理。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4

  XX年上半年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具体指导下,以推行依法行政、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大力加强了卫生系统内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工作的特殊时期,全市卫生工作坚持依法监督和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使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保护人民健康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卫生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自年初以来,我们紧紧依托卫生法制建设工作,下大力气,狠抓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

  1、认真落实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按照省卫生厅和市法制处印发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执法的工作实际,制定了考核方案,落实了责任制。尤其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卫生医疗、防疫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结合非典防治工作,狠抓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办法》、《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的宣教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使这些法规在防治非典的特殊时期更加深入人心。同时组织多次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工作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依法防治非典。并于月份对全市的《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二级以上医院家,乡镇卫生院家,村卫生所余家,个体诊所余家。

  3、狠抓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的第二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当前的防治非典工作,于×月×日至×月×日开展大规模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切实在用人单位和企业内部建立起依法预防职业病的机制,使广大劳动者真正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余人次,设宣传站点个,挂过街横幅条,张贴宣传组图多张,发放宣传单余份。

  4、始终把《食品卫生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结合非典的防治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组织监督员到企业结合日常监督检测,进行长期的宣传工作,帮助企业科学预防食源性疾病和提高卫生环境质量,使广大业主、广大消费者的卫生防范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增强自觉守法经营意识。

  按照声卫生部的统一要求,明确要求自×月×日起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停止使用老式执法文书,统一更换成新版的执法文书,所有老式文书立即予以废止,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督工作行为。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加大卫生体制改革的运做力度,特别是在非典疫情发生后,尽快完成我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加快我市两个体系建设,已显得迫在眉睫。为此,我们积极的与省、市进行沟通,取得政府、财政、计委等的支持,并积极努力的筹措缺口资金,加快项目的进展。现已完成了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选址和前期规划工作,有望在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食品卫生工作。一是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有效的开展了XX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节大行动和XX年全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春季大行动。二是在全市防治非典工作中大力加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三是针对非典的传播途径广,难于控制的特点,特别夏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明令禁止婚丧嫁娶等大型聚餐活动。四是联合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对街头食品摊床、游商散贩、无证经营等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整顿,净化了食品卫生市场环境。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组织大型食品卫生检查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多人,车辆余辆,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企业余家,查封不合格企业家,取缔无证摊床个,停业整顿家,销毁不合格食品余公斤。

  2、职业卫生工作。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全市的家职业危害企业发出了重新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对放射单位的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监测工作。

  3、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首先会同人大、政协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尤其是在发生非典疫情的情况下,突出了对大中小型旅店以监督、监测,责任落实到人头,督促各类旅店、浴池等外来人员集中的场所,对外来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并设立专人专岗,有专人负责消毒;禁止二人转剧场、补习班、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止营业,确保非典病情绝不由这些途径传入。

  4、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卫生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此,我们加强了对学校周边食杂店、快餐店及校内食堂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抓住高考、中考两次考试,联系教育、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各种食那杂店、小吃部、校门前的烧烤等流动摊床进行了彻底清理整顿。同时,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学校内的学生食堂和食杂店进行检查。并明确要求在“两考”期间所有食堂和食杂店一律停止营业,为广大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仅在“两考”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多人,车辆余台次,对全市的多所中小学校的校内食堂、食杂店、小吃等多家进行了全面检查,关停不合格的食堂家,小吃家,取缔校外流动摊床多个。

  ⒌消毒工作。对大型宾馆、饭店等消毒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购置了消毒设施和二氧化氯、过氧乙酸等消毒药品,指导企业进行消毒,并要求各企业设立专人负责日常消毒工作。二是开展大型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的消毒人员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提高其专业水平,全市共有多人参加了消毒人员培训班。三是主动到大中型商场、火车站、汽车站、党政机关等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羡慕与公安、铁路等部门协作,加大对出入我市的交通工具的消毒。

  XX年上半年,我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卫生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二是受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影响,卫生执法监督队伍还不稳定;三是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较慢;以收代罚现象较普遍。四是执法力度较小。针对这些情况,我市的下步工作具体是:一是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将防治非典工作继续当做工作重点,切实抓好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大力加强对饮食业、公共场所、学校的消毒工作管理,要做到每餐一消、每人一消。同时,要加强对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使其达到预期目的。各类学校、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消毒的基础上,对人员比较集中和密度较大的学校、公共场所及餐饮业,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单位环境卫生和室内用设施的消毒工作。二是年初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使我们的改革受到一定冲击,受冲击的很重要原因是我们监督体制改革久拖不决。省卫生监督会议已明确提出意见,今年全省地市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必须结束,县市、区改革要全面推开,并且明确要求县市、区的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中心不能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目前困扰我们监督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原因是监督、监测不分,以收代罚、以费养人。长此以往,使我们卫生监督工作显得单薄无力,卫生执法成了社会文弱执法的代表。为此,我们必须下决心成立一支专职综合执法队伍,进而真正用法律武器捍卫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执法检查和通报曝光为手段,以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减少水土流失灾害,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目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内涵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要以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为契机,抓住机遇,大胆工作,以水利部门为主体,协同各部门执法力量,充分发挥水利综合执法的优势,深入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坚持在监督执法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大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资料的记录和归档整理。精心组织力量,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用管理。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水保、发展改革、国土、环保、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做好部门协调,统一部署执法专项活动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及处理方式

  此次执法专项行动的对象是年以来已经建设完工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三类:一是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二是不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三是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而未申请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未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的,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规费的。执法行动采取拉网式全面调查,不论项目规模大小,均在执法专项行动之列。

  执法行动以水利局为执法行动主体,对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投资主体实施限批等方式进行惩处。对无法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总体时间安排为年9启动,年上半年内完成。

  1、第一阶段(年9月—11月)启动和培训阶段。召开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组织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年11月—年2月)调查、排查、登记、上报阶段。对年以来完建或在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清理,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落实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本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档案。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3、第三阶段(年1月—4月)分级处理阶段。对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第四阶段(年5月—6月)总结阶段。继续组织人员对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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