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7 18:42:0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

  为确保我镇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全面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文件(平秸秆领〔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上下联动”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努力实现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焚烧监管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

  XX镇派出所所长

  X农技X站工作人员

  XX政办工作人员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王琴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相关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8月20日)

  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具体落实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全面禁烧阶段(4月20日至6月底、8月20日至10月底)

  各村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巡防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镇、村、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驻村干部负责做好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明确秸秆禁烧巡查责任,镇政府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进行专项巡查,及时检查各村工作落实情况和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各村巡防小组要及时巡查,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8870103)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0日前、10月20日前)

  认真总结本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总结好的经验教训和好的综合利用技术或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镇政府将与各村委会签定责任书,村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通过党员群众会、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普及,强化秸秆禁烧意识。

  (三)加强巡查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成立的巡防队要深入村、组、农户、地块,全方位、全时段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快速出击,及时扑救,及时上报,从严教训,严重的要上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带来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县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有关规定行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综合利用。积极联系农业部门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培训,大力推广秸秆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无害化处理等技术。通过多渠道向别的地方学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积极开发适合本辖区的技术开发。

  (五)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信息畅通。在秸秆禁烧重要时期,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禁烧工作有效落实,及时查处秸秆禁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村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通报秸秆禁烧相关信息。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我村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创造良好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村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在路边、田边、村边、渠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代表大会、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进组入户宣传,把政策、方法措施宣传到田间地头、宣传到百姓心里;建立村、组两级禁烧网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禁烧

  板桥社区共有小麦9000余亩,收割机24台,看守棚10个,每个看守棚确定一人定点在岗,11人流动巡查。村灭火队由本村青壮年组成,灭火工具配备齐全。

  1、督促各组加强秸秆禁烧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2、村两委会人员要带头上路巡查,一旦有秸秆燃烧情况,及时处理,立即上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我村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秸秆禁烧巡查小组。

  1、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人:林村党支书记

  组长:陈广兵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家兵

  成员:陈家兵林国忠吴献华

  2、秸秆禁烧巡查小组

  组长:林国学村党支书记

  副组长:陈广兵村委会主任

  成员:村民小组组长、部分党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加强调度,巡查和督察结合,全面禁烧。巡查小组:安排值守,正确、及时应对秸秆焚烧事件。

  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等)要做好记录。每日巡查情况及时汇总,建立禁烧台帐。发现秸秆焚烧事件或隐患及时报告,调查核实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3

  为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合肥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合政〔20xx〕12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包河区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堵疏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目标任务

  午秋两季禁烧区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等,确保骆岗机场飞机飞行安全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配合中介组织做好秸秆打捆收购工作,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

  三、重点区域

  骆岗街道、大圩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淝河镇。

  四、工作安排

  5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午季禁烧阶段,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51—5月15日)。各相关镇街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联系机械设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16—6月15日)。各相关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镇村搬运突击队(灭火队)要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区政府报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镇街禁烧办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禁烧办要及时在全区通报。

  (三)总结考评阶段(616—6月30日)。对照区政府与各相关镇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由区农委、财政、环保、公安等部门牵头,根据各地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区督查组督查情况,以及实地查看综合利用现场情况,对各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五、主要措施

  (一)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序调整,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压缩粮油生产,从源头减少秸秆产出量。大圩、义城、烟墩等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蔬菜园艺业、林木花卉业、园区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推动土地流转,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街、村居、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快秸秆离田各相关镇街要从有利于搬运和收购的角度出发,尽快落实秸秆集中堆放点,继续采用“四个多一点”的秸秆“离田”措施,即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多堆腐沤制一点。要积极与收购企业联系落实打捆机械,配合收购企业收购;要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确保秸秆及时“离田”,及时打捆,既不耽误农时,也不出现露天焚烧现象。

  六、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农业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镇(街)、村(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悬挂条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督查考核和推进落实。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其责任主体地位、年度工作目标及奖惩措施。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行政措施,实行区直部门联系镇街、镇街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四联包”立体责任网络,保证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人头。

  (三)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涉及千家万户,需要镇、街道,区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才能把这项工作抓好。各镇街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收购企业做好收购信息发布、组织农民、协调堆放场所等工作,确保秸秆能及时收购。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加大禁烧督查力度,推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及禁烧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严格考核,加强执法。禁烧期间,区督查组到镇、街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将在新闻媒体上通报。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镇、街道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镇、街要组织小分队,深入到田间地头宣传、巡回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对违反《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当事人,环保部门可以依据条例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五)加大投入,明确奖补。今年市里的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大提高,区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秸秆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各镇街也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4

  为做好我镇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xx〕22号)、《颍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颍政〔20xx〕10号)和《颍上县20xx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全镇午季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年午收期间,我镇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实现秸秆全面转化利用,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全面实行短茬收割。全镇所有地块农作物收割留茬高度一律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下,防止因留茬过高导致焚烧秸秆现象,切实做到“无火、无烟、无灰”.

  (二)实行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作为禁烧的首要措施严格落实到位,提供粉碎还田技术支持,本地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否则不得开展作业,确保还田地块秸秆不能焚烧。

  (三)确保打捆秸秆快速离田。对采用打捆办法回收利用秸秆的,各村(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细化秸秆离田各项措施,主动对接收储利用企业,确保秸秆快速离田,杜绝焚烧隐患。

  (四)设立秸秆收储转运场所。各村(居)要提前落实秸秆收储转运中心或临时收储点,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打捆离田秸秆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补贴措施

  (一)实施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今年,省、市、县对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20元/亩的资金补贴,禁烧结束后,根据各村(居)火点监测情况、秸秆处置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县、镇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如出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连片焚烧火点的村(居),将全额取消补贴资金;如没有出现一处焚烧火点的村(居),待禁烧结束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全额打入村(居)三资账户,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或打捆、短茬收割、收储点建设和秸秆转化项目补贴。

  (二)实施秸秆处置农业机械补贴。鼓励农户购买秸秆处置机械,对购买打捆机、粉碎机、灭茬机、玉米精播机等秸秆处置机械,符合中央财政补贴条件的优先补贴,县级财政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0%.同时,县政府列支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机加装秸秆粉碎机的予以适当补贴,统一采购秸秆粉碎机备用刀具,县农机局将为农机收割提供便利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和指挥长,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政委,镇政府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宣传组、禁烧巡逻突击及事故应急处置组、执法巡查及矛盾纠纷调处组和督查考核组。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的组织领导和行政指导作用,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镇、村(居)、组、户四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居),村(居)干部包到村民组,组干部包到农户(地块);各村(居)包保任务、包保范围要明确,逐人列表登记,具体到户、地亩数;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保障“五到位”.各村(居)党党总支、村(居)委会要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对因禁烧工作不力,造成出现火点现象的,严肃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强化日常监管

  秸秆禁烧期间,各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面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镇宣传组要积极推广实用技术,()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镇禁烧巡逻突击和事故应急处置组要会同镇纪委、派出所、消防、交警、交管、农口等单位,加强对秸秆焚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同时,做好本辖区收割机和跨区作业收割机一律要加装秸秆粉碎机方能作业和每台机械5000元违约金收取的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各村(居)组干部加强对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从源头上治理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提前协调相关单位和村(居)做好洒水车、旋耕机等灭火机械设备的筹备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秸秆禁烧的应急协调,必要时就近调集其他村(居)应急分队进行支援。镇督查考核组对各村(居)秸秆禁烧落实情况实施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并做好各督察组的信息收集、通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督查结果由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镇党委、政府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应急机制

  镇成立秸秆禁烧巡逻突击和应急事故处理组,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和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现场组织指挥灭火,做好禁烧防控工作;各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禁烧巡查队,每个巡查队员要携带明显禁烧标识,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昼夜巡查,一旦出现火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对重点区域、薄弱地段严防死守。

  (四)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对各村(居)午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得分排序在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禁烧补贴资金考核制度。对各村(居)实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一处火点,扣5分;督查组每发现一处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连片焚烧火点,扣3分;每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的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每一处火点,扣2分。考核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彰,70分以下的通报批评,50分以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凡农机没有安装粉碎装置下田作业的,或者已安装粉碎装置在作业时未使用的以及留茬高度超过10厘米的,取消该农机的作业资格,追回对该农机的补贴,扣除5000元违约金;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三是落实禁烧保证金制度。秸秆禁烧实行镇班子成员、派出所、驻村工作组、督察组以及村组干部逐级上缴保证金制度。按照县委办、县政办10号文件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要上缴5000元的秸秆“禁烧”保证金,派出所上缴10000元保证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县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按照县委、县政办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镇党政班子每人上缴3000元的保证金,驻村工作组和督查组每人上缴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人上交20xx元保证金;村(居)两委其他班子成员、计生专干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人上交1000元保证金,队组干部每人上交500元保证金,以上人员不重复交保证金。村(居)组所有干部保证金由各村(居)党总支书记负责收齐并上缴到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完成禁烧任务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由镇财政给予所缴保证金等额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禁烧任务的,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的,全额扣除保证金。

  四是严格考核,严肃奖惩。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村(居)主要干部负总责,根据督查情况和禁烧监控情况兑现奖惩。①全面综合考核后,秸秆禁烧考核前5位的村(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依据排名先后另依次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0%);对禁烧期间,没有1处着火点的村居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上考核奖励不重复累计计算。考核排名最后1名的村(居),扣除村(居)所有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由镇纪委对村(居)党总支、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包片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②被省巡查通报的和被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单位,每个火点处罚3000元;被市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20xx元;被县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处罚1000元,被镇巡查通报的,每个火点罚款500元。每个村连续被通报两次的,给予镇、村包片干部加倍处罚,并给予村(居)主要责任人降职处理;每个村(居)连续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给予镇驻村干部大会通报批评,村(居)总支书记和责任支部委员免职,村(居)委会主任和村(居)委会委员停职,被处理人员在下届两委换届中不得提名。③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被省市县通报,造成大面积秸杆焚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④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禁烧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扣发一季度绩效工资;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绩效工资,视其情节直至免职。

  五是实行严打“第一把火”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对在秸秆禁烧期间燃放“第一把火”的,镇村两级协调派出所进行快速调查取证、实施严厉打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一律给予焚烧秸秆者拘留15天、罚款20xx元处理,对查不出放火人的将以此规定追究土地种植户责任。对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蓄意焚烧秸秆的、恶意纵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或以纵火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镇宣传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实名公开曝光。镇要利用专门宣传车、秸秆禁烧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工作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动员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

  镇成立3个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包保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1.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特别是在9时至22时期间,督查巡查人员必须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2.建立日报告制度

  禁烧期间(5月16日—6月30日)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镇禁烧办保持紧密联系。各村(居)要在当日上午8时前如实将前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书面报送镇禁烧办。遇有紧急情况,随时报送。各村(居)于5月20日下午4点前,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督查巡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信息联络人及所有禁烧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报镇禁烧办。各村(居)应做好督查记录。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5

  为扎实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到人员、车辆、经费、工具(扑火工具、取证器材等)“四落实”.

  二是禁烧方案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督查、巡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各村(居)要与村民组、农机手、种田大户签订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状,建立镇、村、组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网络。

  四是禁烧保证金、严打“第一把火”制度是否到位。

  五是督查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各村(居)要加强对下田机械粉碎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以及秸秆收储点建立进行督查,确保秸秆还田。

  六是督查禁烧及巡查是否到位。各村(居)要成立禁烧巡逻突击队,在收割及禁烧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督查巡查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在发现火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

  二、督查方式

  实行督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督查,不留时间空档。

  三、工作职责

  负责对各村(居)禁烧工作实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宣传发动、分片包干、镇村包保责任人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禁烧效果和责任落实等,及时发现和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将每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全镇。

  四、督查时间

  午季为20xx年5月25日一6月25日,秋季为20xx年9月20日一10月20日。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切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工作在田间地头,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督查,确保不留死角死角、不留时间空挡,确保出现火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

  2、督查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在册(详细记录火点具体位置、面积、包保责任人),现场拍照,及时通报,立即督促整改,及时落实责任追究。严禁发现问题,隐瞒不报。

  3、对于秸秆禁烧落实不力,出现焚烧现象、监管不到位的,督查组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在追究村(居)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督查组监管不力的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6

  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20xx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工作内容

  (一)时间安排:禁烧时段为全年禁烧,其中重点时段为:4月15日至6月30日(夏收季节);8月15日至11月30日(秋收季节)。

  (二)禁烧区域:辖区内不得出现秸秆(垃圾、落叶、杂草)露天焚烧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全域、全时段禁烧要求对外加大宣传。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完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两包”机制。建立驻村干部包村、村社领导包田块的“两包”工作机制,加强防控监管。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粉碎还田和腐熟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的扶持政策,针对“收割、储存、转运、利用”不同节点给予相应资金补贴,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兑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奖励,充分调动各方和广大农户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社区)的综合目标考核和部门的单项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单位工作经费及绩效挂钩,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或恶劣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根据收割时节,提前安排禁烧宣传教育,通过制发倡议书、播放广播、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组织宣传车辆、召开社员大会和院坝会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宣传动员。形成禁烧秸秆、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自觉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互相监督焚烧行为,互相鼓励综合利用。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禁烧列入年度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全域禁烧和全年全时段禁烧的要求,制定和落实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巡查方案、督查方案等,做好秸秆禁烧防控。层层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与承诺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禁烧网格化部署,乡与村(社区)、村(社区)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承诺书,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要落实秸秆堆储点,组织村民将秸秆堆储在指定地点,设法进行综合利用,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倾倒入江河。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区20xx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目标任务,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度秸秆“双禁”工作和广泛深入学习其他镇(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禁工作时段

  20xx年全年,其中,分夏、秋两季重点考核期,夏季从月1日至7月1日,秋季从10月1日至12月1日。省、市、大丰区有明确规定的,按省、市和大丰区规定执行。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秸秆“双禁”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领导挂钩、属地负责”的原则,继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综合施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园区、村组、场站担重任,农口抓利用,环保抓监督”的工作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强化执法,严格考核,做到监管网络严密、执法巡查严格、重点区域严控、违法惩戒严厉,确保我区今年秸秆“双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1“双禁”期间,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等,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2、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抛河现象,防止水体污染。

  3、实现国家和省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大丰区督查组零查处。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早行动,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禁烧禁抛工作需要的宣传教育,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秸秆“双禁”氛围。各园区、村组、场站要挨家挨户进行面对面宣传,确保《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的发放率和《秸秆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字回收率均达100%,同时通过标语、横幅、广播、流动宣传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橱窗专栏、宣传板报等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相关补贴扶持政策、秸秆焚烧和弃置河道的危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政府抓秸秆禁烧禁抛的决心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认识,教育和引导群众珍惜秸秆资,算好秸秆焚烧的法律账、经济账、生态账和“健康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辖区派出所要提前登门入户对焚烧秸秆的重点人头进行提醒和训诫,教育一个,警示一方。

  (二)大力落实包保责任制。

  1、工作组包村包组。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全年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方案、考核办法等,签订秸秆禁烧禁抛责任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同时,挑选工作精干、群众威望高的村党员干部,强化巩固“双禁”工作组,明确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包干负责到组。各村(居)、场站要按照各自实际,完善秸秆“双禁”村规民约及规制度。

  2、纪委监察加强督查。港区成立督查组,由陈军和同志任组长,督查到园区、村(居)、场站。

  一是督查组织领导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双禁”工作小组是否靠实,新的“双禁”工作方案、巡查方案、应急响应预案和考核奖惩措施是否制定,会议是否召开,村与组的“双禁”责任状是否签订,各园区、村(居)、场站是否成立巡查队和应急处置队等。

  二是督查宣传发动落实情况。主要查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形式强化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焚烧、乱抛乱弃秸秆的处罚;秸秆作物收割前是否向每户农户发放秸秆禁烧禁抛告知书,农户禁烧禁抛承诺书的签订率是否达到100%(抽查10%以上农户)等。

  三是督查禁烧禁抛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检查巡查网络是否全覆盖,村级巡查队是否到位,每块田地监管责任人是否落实;检查秸秆临时堆放点、集中收贮点是否设立,数量是否满足需要,规模设置是否规范到位;检查作业收割机是否配备切割粉碎装置等配套设施;是否做到“白天不见烟,夜间不见光,田间不见斑”;是否有秸秆弃置河道现象;应急处置队设施配备是否齐全,应急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能否第一时间到达应急现场等,确保港区“双禁”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双禁”应急处置。各园区、村(居)、场站要超前谋划,认真分析排查各自秸秆“双禁”工作中的不足,制定周密的应急方案,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有效的灭火工具,强化应急措施,提前安排部署,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能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并及时扑灭,同时,立即排查原因,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四)加大巡查和执法处罚力度。港区环保分局要抽调多名现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巡查,严查秸秆焚烧行为,进一步加大处罚和通报力度,增强执法震慑力,特别是对焚烧秸秆的“第一把火”,坚决从快从严处置,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对临海高等级公路、通港大道等重点巡查。公安部门要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禁抛执法保障工作,落实专人,全力协助环保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即打。对当日的查处情况(所属园区、村(居)、场站、焚烧秸秆当事人、秸秆类型、火点和痕迹位置、过火面积、处罚情况等)于次日上午8:4前报区“双禁”办。

  (五)强化“双禁”保证金制度。对各村(居)、场站、区挂钩包保部门继续实行“双禁”保证金制度,各村(居)、场站保证金按照南新村、王港居委会、农办夏秋每季各2万元,海港居委会(含海湾居委会)、堤闸公司、华丰公司、海昌集团公司、计生办夏秋每季各1万元,苇鱼养殖场、特种水产养殖公司夏秋每季各千元的标准汇缴至港区农办专用账户。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港区纪委(监察室)成立督察检查组,对各园区、村(居)、场站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督察检查,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实行公开处理和问责追究。凡无火点、无失误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双倍奖励;有零星火点但及时处置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的,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并实行一倍奖励;出现火点较多但未被国家、省、市、大丰区发现造成严重影响的,只返还村(居)、场站、挂钩部门保证金但不予奖励;被国家、省、市发现火点的,村(居)、场站、扣除挂钩部门保证金。

  对本区查实的“第一把火”,相关村党组织书记(经港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确因工作失职的)予以就地免职,港区挂钩包保人员、场站负责人诫勉谈话。对被市级以上督查组查实通报的“第一把火”或被省环保厅、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到的火点,全额扣除村(居)、场站“双禁”保证金,村党组织书记、场站负责人就地免职。挂钩包保人员停职检查并由港区纪检监察部门视影响程度启动问责。通过严格的考核奖惩,确保港区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实现重心下移。各层各级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做到重心下移,持之以恒。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秸秆禁烧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实现全面禁烧。在“双禁”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监察,对一般区域实施定时抽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火必报、有报必罚,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实现全年全面禁烧,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从根上杜绝焚烧秸秆的隐患。

  (三)落实经费车辆,确保工作开展。各园区、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环保执法组和港区纪委(监察室)、财税分局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人员“双禁”专项经费和工作车辆及时到位,保证秸秆“双禁”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定期碰头交流。各村(居)、场站、挂钩包保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双禁期间如有火点等突发情况必须在次日上午8:4之前将前一日督查巡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如实汇总上报至港区双禁办,并将动态信息电子版发送至港区双禁办邮箱(港区双禁办电话:xx,电子邮箱:xx)。港区双禁办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互通学习,掌握面上动态。

  (五)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常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在抓反复、反复抓的过程中,做到目标不变、思想不松、机构不撤、人员分工不变,努力实现由阶段性、突击性向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xx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20xx年月22日印发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8

  为切实做好xxxx 年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我乡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川大气办〔xxxx〕7号《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州、县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全面禁止焚烧秸杆,进一步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坚决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鼓励养殖大户做好玉米青贮工作,力争秸秆还田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不断提高我乡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要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片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各包村干部负责所包村的禁烧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该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村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村要科学设立监控点,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乡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督查组,在全乡巡回督导检查,并加强对农业大户回收秸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加大对秸秆回收的奖补措施。

  (二)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作。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临时性标语,对“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谁烧罚谁、烧谁罚谁”,“搞好秸秆禁烧是创建文明村的必要条件”等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该项工作乡督查组要进行专项督查,在全乡范围内通报落实情况。

  二是广播宣传。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广播,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每天要进行不间断宣讲。宣传时间为每天上午8:00―9:00,下午6:30-7:30。把禁烧政策天天讲,经常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深入学校宣讲。乡中心校和吉加小学组织学校师生,利用学生课余或假期时间,对秸秆禁烧政策规定进行全面宣传。印发宣传单,通过学生转交到家长手中,由学生监督家长履行承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1、设立堆放点集中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集中堆放点,组织和监督群众将玉米秸秆集中堆放,严禁在道路两侧、地头、渠沟、河道等位置堆放秸秆,发现乱堆乱放者,每堆处罚村200元,并责令限期拉走。如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村两委会负责限时清理。

  2、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文明村创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落实禁烧政策,形成文明习惯,维护集体荣誉,巩固创建成果。今后,秸秆禁烧工作成效作为评选文明村的重要依据,如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村荣誉或参评资格。

  3、加大打击力度。各工作片、各行政村要责任到人到地块,严防死守。发现焚烧秸秆现象,每发现一起对焚烧者处以500至20xx元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部门强制拘留,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4、加强监控。各村要在田间地头设立禁烧监控点,监控点必须做到“六有”即:有人值班,有床、有被褥、有电灯、有标志、有灭火工具;必须24小时值班,不许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奖惩

  禁烧期间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村组干部分包地块,严防死守。各村要尽可能多地布设监控点,确保把每一地块都纳入监控视野。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防止大面积蔓延。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村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令村主任辞职。因发生焚烧秸秆现象,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或处罚的,由所在行政村承担责任,经济处罚由村里全部负担。如发生大面积焚烧、连续焚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包村干部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五)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禁烧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禁烧期间,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出乡域范围以及机关干部请假均必须经乡主要领导同意,违者严肃处理。

  在禁烧期间,乡派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出现无故脱岗或点名不到的,采取行政措施并取消奖补;脱岗期间责任区内出现火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政府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切实组织好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全力指挥协调好相关事宜。对于责任区内发生火情的,村组干部和包村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扑救。

  乡督查组要对乡村干部在岗情况及禁烧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发现人员脱岗及火情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并在全乡进行通报。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大、小春收割后全乡境内,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成立由乡长邓德军任组长,副乡长蒋勇、副乡长陈中志、乡长助理何丽虹任副组长,乡纪委、环保、司法、综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挂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我乡全年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保办,由罗永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管控人员,分片包干,全域巡查。

  各挂村干部按照挂村职责对各村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挂村组每天至少落实一名乡干部在村开展工作。各村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加强巡查,深入田间地块,严防死守,确保不见火、不见黑斑、不冒烟、不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不被县级以上部门通报。

  乡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巡查执法组,在全乡范围内不定时进行巡查执法。

  乡工作组、各村禁烧工作组每天不分时段巡查。

  三、强化宣传,狠抓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悬挂禁烧标语10幅。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家庭带动社会,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乡组织宣传车在全乡进行流动宣传,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天早、中、晚定时广播宣传。利用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送法律、送技术到农户活动,各村支部书记、村长要组织召开动员会,与社签订目标责任书,逐户发放宣传资料,并留存农户签字回执单。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秸秆禁烧知晓率,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深入人心。

  四、科学利用。

  乡农技站要指导村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还田技术、生产食用菌技术、生物发酵床技术,缓解禁烧压力。各村要协助百事康公司按照集中成片和就近林路原则科学设置堆放点,协助企业组织“秸秆换肥”,加快推进“秆—槽—肥”模式。

  五、严格落实,逗硬奖惩。

  禁烧工作纳入乡政府对村年终目标考核,并对各村单独拨付6000元工作补贴。对工作开展好、无火点、不冒烟的村给予6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如果发现一处火点、冒烟或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县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按照要求入户宣传到位、未与社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的扣减工作经费500元(如果工作经费不足扣减的扣减办公经费)。同时乡纪委对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的,约谈村干部,并进行全乡通报。

  对违法的主体农户由村两委按照村民自治的方式视情节轻重处200元以下罚款,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该农户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农户交由派出所按照妨碍公务的有关规定进行训诫。

  六、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此项工作各村要加强落实,相关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职。乡上成立由乡督查办负责的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巡查人员的工作进行督查,形成每日督查记录。乡督查小组将根据督查情况每天下午,以短信方式通报领导、各村及挂村干部,每周形成书面通报。对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秸秆禁烧工作,将其作为深化“蓝天行动”攻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分包责任制、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巩固扩大历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有效杜绝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违法行为,确保城乡良好空气质量。

  二、意义目标

  焚烧秸秆是大气环境污染的顽症,不仅浪费可用资源,而且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到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成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要自觉提高认识水平,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着眼于秸秆禁烧、清运和转化利用,认真抓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实现全乡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任务

  1、强化舆论宣传。一是在村醒目位置悬挂2-3幅禁烧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各村利用有线广播设施,利用早、中、晚时间进行不间断宣传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各村在主要禁烧地域设立禁烧工作站,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处置火点,负责禁烧工作;四是乡教育中心要围绕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全乡中小学生开展一次大气环境治理教育。营造出禁烧秸杆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责任,全力做好禁烧工作。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禁烧第一责任人,负领导和全面责任,各村都要签定责任状,明确禁烧任务、责任和目标。各村两委要把禁烧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责任落实到全体两委干部,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地块,要不间断巡查并与群众工作站结合,实现秸秆禁烧目标。

  乡党委、政府成立禁烧指挥部,下设三个禁烧巡查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小组长、副组长是所辖区范围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要领导和协调各村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安排好本区域禁烧工作,加强对辖区各村不间断宣传、督导、巡查,对故意燃烧秸秆责任人从严处罚;各两委干部、小组成员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服从组长安排,做好分管区域禁烧工作。

  3、加大对禁烧秸秆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秸秆利用和清运力度。

  各村要加大对秸秆着火点,过火点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按照《大气污染法》、《治安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并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村内设秸秆堆放点,最大限度利用好我乡38台秸秆还田机,实现秸秆粉碎还田,对少部分不能还田的秸秆必须全部运回到指定堆放点,保证秸秆随收随清,无散堆乱放现象。准备转化利用的必须集中有序堆放,专人看管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

  4、加强对收割机管理

  各村要加强对收割机管理。对本辖区作业的收割机要加强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联合收割机处于良好状态,并配带灭火器材;玉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并配带秸秆还田机,对达不到要求的,交由农业部门及时查处,并对机手予以警告。

  维护好收割机手的合法权利。各村要维护好正常的收割秩序,公安机关加大对村匪路霸的打击和处理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保障收割机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坚强的组织领导机构是做好禁烧工作的基础保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村也要成立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机构,负责本村辖区内秸秆禁烧、清运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从严处理。在禁烧期间,凡上级检查或媒体等发现的,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所在村支书、主任领导责任,追究包片干部直接责任,并对村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追究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县直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纪律处分。

  3、严明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两委干部、乡干部及驻村工作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凡禁烧工作不力的,年内各项评优活动一律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档次。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1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因秸秆焚烧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实现我镇夏、秋两季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20xx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10号) 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烧目标

  禁烧期间,重点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力争“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禁烧时段

  夏季5-6月,秋季9-11月。

  三、禁烧区域

  镇区周围2公里,沿滁新高速、S102路两侧各2公里,加油站、粮库周围1公里等为重点禁烧区域。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工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协调联动。

  1、成立江店孜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所辖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实行镇村干部包村、包片制度。镇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片。禁烧期间,镇干部吃住在村,全面负责包保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所包村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清除焚烧秸秆隐患,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有效形式,形成强大氛围”的宣传思路,利用广播、通告、横幅、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等,()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增强领导干部抓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对全镇中小学教师、学生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并通过他们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

  ㈢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1、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一是从禁烧之日起,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在重点区域内发生“前三把火”的村从重处罚;二是对发生“前三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镇包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实地召开焚烧秸秆现场会,以反面典型促进禁烧工作的开展;四是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确保禁烧措施到位。

  1、6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村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将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6月上旬和10月上旬),所包片、包地块的镇、村干部,一律实行昼夜24小时检查督导,吃住在村,死看硬守。要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坚决不留死角和空白地块。

  3、镇派出所要抽调得力干警,配合消防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分队,对焚烧秸秆,干扰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4、镇包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2829550、2829660),对举报的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查处,举报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㈤广辟转化渠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制定具体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单位或个人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经营。

  农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宣传、引导和组织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2

各行政村、场直各单位:

  为落实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提高秸秆焚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构建“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避免意外事件发生,一旦出现秸秆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把危害程度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场以秸秆还田为主,以秸秆打捆、生物质能源饲料为辅方式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场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培训方案进行宣传培训。

  3、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在秸秆禁烧期间抽调网格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杜绝焚烧秸秆(落叶、垃圾),实现零火点的目标。场成立以xx、xx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两个秸秆禁烧应急分队,以备应急之需,各村成立应急小分队,以备本村应急时刻的调用。

  1、应急准备

  包保网格全体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所有人员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到达事发地点处置,各应急队员准备好灭火器械,各村每自然庄不少于2台旋耕机随时待命出征,场备用灭火车1辆。所有的应急设备准备齐全到位。

  2、应急处理

  (1)首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包片领导,并同时赶往火点,说明起火地点、火势的强弱,包片领导组织本片网格人员及相邻网格(相邻网格人员留一人值守)带齐器械赶往火场施救。火情较小要及时控制灭掉,如果火情较大,控制不住时要立即报告场主要领导,组织人员、器械及时赶到现场救助,以便控制火情、灭火。包片领导及场应急队员勘察起火原因,控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协调派出所干警维护秩序,必要时对抗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注重“四个点”的监控应急。场村偏远地方、交界地方、老弱病残人群、重点时段(高考期间、收割过半、恶劣天气、午后、晚上、雨前)的监控,危险时刻可能发生,应急时刻待命。

  (3)应急隔离。对于村、乡、县、市界相邻的地方,收割后及时使用旋耕机旋出100米宽的隔离带,对于发生火情的地方控制较难时及时旋出隔离带控制火情,对于着火的地块及时旋过来,消除影响。

  1、调查事件。场、村干部对事件起因、具体责任进行调查。

  2、事件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严重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处理事件不过夜。

  3、事件上报。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3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4

  为切实推进全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化全街道空气环境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禁抛,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提升空气质量。

  三、工作重点时段

  实行全年禁烧秸秆,重点禁烧时段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敏感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月上旬和9月上旬)

  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相关科室、村(社区)召开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建立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农业科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村(社区)、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进行科学收割及综合利用秸秆资。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于月上旬和9月中旬之前报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月下旬至6月下旬、9月下旬至12月下旬)

  各村(社区)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街道在禁烧期间要成立由纪工委、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明确巡查责任,督导指导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街道办事处汇报全街道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全街道公布。

  (三)总结考核阶段(7月底和12月底)

  各村(社区)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秸秆焚烧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报至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科室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向全街道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安全环保、农业、派出所、财政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科科长兼任。

  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干部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街道、村、组分别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联动,确保齐抓共管

  街道有关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疏堵”结合,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禁抛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和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农业科负责全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管理、调配、规范收割机作业标准,确保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公分以下;派出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科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对焚烧枯叶和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报纸报道、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社区)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社区)成立巡查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街道由纪工委、安全环保科、农业科牵头组织成立两个督查组,分别负责xx片、玉带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

  各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社区)、组田块,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有关科室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派出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重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立考核及奖惩制度,街道禁烧办对照《xx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对秸秆禁烧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发生“第一把火”或因焚烧引发严重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综合利用,科学处理秸秆

  街道农业科要切实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硬茬播种面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做好秸秆的青贮、饲草加工。要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规模,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机制。督促落实重点禁烧区域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进行有效收集,集中管理,防止发生焚烧安全事故。推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优惠补助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的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

  (六)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街道秸秆禁烧办公室及各村(社区)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在月20日至6月20日、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各村(社区)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全街道的巡查情况上报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xx电话:xxQQ:xx

秸秆禁烧工作方案15

  为切实做好秋季秸杆焚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确保交通干线的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秋季秸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辖区秋季秸杆禁烧的目标是“严防死守,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保证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

  二、时间要求

  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办事处出动宣传车一辆,在辖区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及禁烧落实情况。各居委也要出动宣传车(车上备有灭火工具),主要道路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6条,每个自然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持续宣传,广泛发动,造浓氛围,使秸秆禁烧的意义、要求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多策并举,控制源头。抓好秸秆收集、销售或粉碎还田工作。各个居委会要及时与附近养殖场或科尔沁公司联系,发动社会力量消化秸杆,各居委会要牵头组织秸杆积极转运销售或粉碎还田。

  (三)严防死守,着力监控。坚持防范为先,严防死守,及时消除焚烧苗头。街道、居、组干部全部分包到地块,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昼夜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灭。同时要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省道两侧,林网县乡道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收割后,降雨前,有风时,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

  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三个工作组。同时,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包到居委会、组,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各居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积聚力量,居委干部分包到组,到地块,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居委会要在主干道旁设立禁烧指挥部,每天由居委会干部轮流带队值班,禁烧指挥部要做到“四有”,有横幅(指挥部名称)、有桌椅、有人员、有工具,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各居委会把值班排班名单于8月31日前上报办事处,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2、加强督查

  街道成立高规格的督查组,定时不定时督查街道、居、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禁烧监控情况等。各居委也要成立督查组,督查人员到位情况。并且着力督查有无着火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切实做到有烧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各有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严格奖惩

  秸秆禁烧期间(截止11月30日)未发生一起着火点,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分别予以奖励,对居委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10元清运或秸秆处理补助;被市县等上级部门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罚款金额由居委会全部承担,同时对分包居委会班子成员每人处罚300元,对分包居委会机关同志每人处罚200元;被办事处督察组每发现一起着火点的,对居委会处罚20xx元,对分包班子成员处罚200元,对分包机关干部处罚100元。

  4、依法打击处理

  街道派出所出动优势警力,全力支持秸秆焚烧工作,全天候巡查并接收群众举报,对纵火制造事端者,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营造打击焚烧的高压态势,确保今年秋季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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