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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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1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对20xx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了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20xx年以来工程项目实施落实情况
1、××乡红岩通达工程:长19.3公里,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41万元,划拨141万
元,支付141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交通局,工程已竣工验收。
2、石笋村大湾易地安置工程,涉及安居房60户,通电、通水和街道路680米,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属在建工程,已到位资金96万元,支付8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省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为县扶贫办,工程正在建设中。
3、彝良县镇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涉及坡改梯、水保林、经济林、拦沙坝、封禁治理措施,项目资金来源为扩大内需资金,项目资金105.69万元,划拨105.69万元,支付105.69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委托××乡政府实施,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水利局、工程完工来验收。
4、鱼井村农业综合片区开发项目,项目涉及防洪河堤、公路改造、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资金285万元,划拨75万元,支付75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市发改局,项目实施单位为××乡政府,项目审批单位及主管单位为县发改局,工程刚启动建设。
5、××乡卫生院综合业务用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资金106万元,已划拨资金 万元,支付 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卫生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卫生院,为在建工程。
6、放牛村大寨小学教学楼工程:资金来源为学校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资金30万元,资金划拨30万元,支付30万元,项目立项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通过验收。
7、红岩村校安工程教学楼,资金来源为校舍安全排危资金,项目资金40万元,资金划拨40万元,支付40万元,单位为县教育局,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8、××乡中学学生食堂,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寄宿制资金,项目资金65.7万元,资金划拨65.7万元,支付65.7万元,承建单位为彝良昌达建筑公司,项目审批单位为县建设局,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工程已完工验收。
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
1、工程建设任务重,资金投入少。我乡地处偏远山区,人口分散,交通闭塞,造成工程施工难度大,由于国家专项资金投入比例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2、工程分散,管理难度大。如人畜饮水工程等高度分散,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项目建成后一般交村管理,一些小型工程由群众自已管理。由于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使工程达不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目的 ;
3、小工程建设数量多,不够规范,客观上管理难度大,主观上精力放得不够。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是乡实施的工程项目规模小、数量多,基本上村村有项目;二是工程项目以基础设施投入为主,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要求严格;三是工程建设政策处理较复杂。政策补偿标准确定性和灵活性较难把握,处理不慎,往往影响工程进程;四是工程建设期限紧,受自然条件制约较明显;五是工程资金不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自查和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工作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完善机构情况
为加强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由1位副局长兼任联络员,负责组织实施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县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环发〔20xx〕46号),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为更好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二、组织制定方案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及县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传达县领导小组召开的各项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环保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排查摸底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区域环境监管的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其中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较为密切的环保审批和物资采购进行了重点排查。
㈠环保审批
一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审批排查工作。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项(不含州、省审批项目),其中报告表6项,登记表xx项,对州、省审批项目我局只作初审意见,审批项目均在20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能够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地开展行政许可,未发生过指定环评单位和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情况,如建设单位需要服务时,协助建设单位提供环保局网址、联系电话,或请其建设单位上网查询,也不存在向任何单位索要任何费用的现象。
二是积极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排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按附表3(表7)要求完成填表上报。涉及项目6个,具体情况已在表中反映。
㈡物资采购
对局机关开展了财务内审,审查了20xx年至今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在物资采购方面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地开展预算编制、招投标、定点采购以及固定资产报废等工作,财务运行情况正常,未发现违法和违规现象。
㈢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工程治理工作
目前,我局还在积极与未做环评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要求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化的建设。对具有审批手续单位,要求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环评审批工作。对涉及环境、健康和社会影响具有综合效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审批政策和审批力度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支持县城污水处理厂等惠民工程,加快审批速度。二是严格控制生产项目的能耗和规模。鼓励大项目、限制小项目,以工业项目上大压小促进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落实。严格项目审批,加大“三同时”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不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环评法》,报告书项目60个工作日审批,报告表项目30个工作日审批,登记表项目15个工作日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0个工作日审批。五是采取积极措施支持经济发展。对持有绿卡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有限办理手续,并派专人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倒推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流程设立特别的审批路径,把握原则,灵活方式,提高效率,高效服务。
四、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
按《××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xx年1月30日,总结上报了20xx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今年4月26日,重新排查统计上报了大坪公路、马街公路、嘎五公路、东门坝节水灌溉工程等39个500万元以上项目环评情况(县环保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其中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项目28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项目2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责令补办环评项目20个,主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主。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以上5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下项目1个(未执行环评)。并根据《中共××县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办发〔20xx〕134号)精神和要求,积极自查39个项目决策与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实施按章办事、土地使用与矿权审批出让等六个方面情况。一是××县新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管网工程、××县藤条江六家队水电站等13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竣工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历年退耕地政策补助、农村沼气等5个项目无需编制环评,其余21个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无本局建设项目,不存在招标投标,也未参与过招标投标工作。三是经过环评的建设项目,我局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严格监管,保证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程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目前,39个项目无一竣工验收。四是我局未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与出让规范情况。五是我局未涉及规划变更等情况。六是部门联系沟通机制也建立,有强力的配合、沟通与凝聚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行政执法、环境执法,严格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机制情况
为保证治理的长效性,修改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衔接,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虽然,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阶段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从取得的工作成绩中,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领导小组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一是工作间矛盾较突出,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不尽人意,有待提高。其次是通过自查,查找出一些问题。环评工作不到位,39个建设项目中有21个项目未执行环评。二是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各级各部门领导对环评支持力度不够,有待提高。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保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在建设项目中的监管作用,针对出现的问题,“边查、边整顿,边改、边规范”,通过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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