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人员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聘用人员承诺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和《xx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三级联动工作方案》精神,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务高层秩序,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的医疗行为,提高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从而养成在本职工作中自觉抵制“两非”行为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良性工作机制。特制订xx县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服务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在从事B超检查工作中,不以任何形式、语言告知、语言暗示服务对象妊娠姓别,不提供任何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及相关信息。
三、严格落实B超使用、更新及报废管理制度,新进设备和报废设备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利用B超技术开展非医学的胎儿性别鉴定,在检查孕妇时,一定要做到有两名以上医疗技术人员在场、双人执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共同签字负责,真实、准确记录检查结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五、凡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在施术前手术医生一定要查验、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将有关证明材料与手术病历一并存档。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施术,并及时报告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六、B超操作人员,终止妊娠医务人员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对“两禁”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不断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抵制“两非”行为。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两禁”标志。
七、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做到“四专”管理,严禁非法批发、零售终止妊娠药品。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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